企业违规刷流水吗?

手机卡、银行卡你熟悉吗?想必大家都会回答:那不是天天都会用到的嘛!然而,近年来,犯罪分子也瞄上了生活中最常见的“两卡”,使其成为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近期,为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河北公安机关开展了一次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断卡”集中收网行动。截至11月6日,共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17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77名,扣押涉案银行卡4129张,手机卡4114张、作案电脑107台、手机609部。11月14日,河北公安机关还发布了近期侦破的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出售他人名下手机卡被逮捕、收购银行卡“套装”被抓获、将银行卡用于洗钱诈骗被拘留……这些典型案例触目惊心,也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两卡”犯罪需警惕,别让他人钻空子。出售“实名不实人”手机卡265张受惩戒>>2020年10月12日,沧州市渤海新区公安局反诈中心接上级转办线索:辖区内某通讯店涉嫌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渤海新区反诈中心立即对线索开展调查,并对涉案通讯店的部分办卡人员进行询问。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冬、王某作为电信从业者,在明知出售他人手机卡系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伙同徐某以帮助营业厅充业绩为由,诱导短期务工人员李某儒等人开办实名手机卡265张,并将手机卡出售给天津的郝某(已被天津采取强制措施)和田某。运营商企业现已将张某冬、王某工号关停,同期开办的265个电话号码已执行强制停机处理。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冬、王某因涉及电信诈骗案件,已被渤海新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徐某被取保侯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收售手机卡200张被刑拘>>2020年10月以来,衡水安平县公安局通过对上级推送的涉“两卡”犯罪线索开展分析研判,发现一个收购、贩卖手机卡犯罪团伙。10月20日,安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赴北京、保定开展收网工作,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名。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旭伙同微信名称“A度心”(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招揽吴某康在安平县大量收售手机卡。吴某雨、吴某涛、张某光等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在安平县移动、联通营业网点开办手机卡30余张,以每张50元的价格出售给程某旭。据嫌疑人程某旭供述,其与“A度心”在收购手机卡后,以邮寄的方式向他人提供手机卡。2020年6月份至8月份期间共收售手机卡200张。现程某旭、吴某康、吴某雨已被安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非法贩卖手机卡150余张被抓邢台市公安机关在对涉案手机号码开展“一案双查”过程中发现,多个涉案号码由南宫市某门市开办。经查,该门市经营者石某某为完成上级办卡指标,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违规开办大量手机卡,交由其上级王某、杜某某进行非法贩卖,后流入犯罪团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目前,查明非法贩卖手机卡150余张。11月5日,邢台南宫市将该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小提示:嫌麻烦不去正规网点办理手机卡,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出售手机卡……贪图一时的小便宜,你可能正在协助他人从事犯罪活动。以上案例告诉我们,因蝇头小利触碰法律底线,只会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收购银行卡“四件套”转移赃款终落网>>10月1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马某峰、米某雨为首为境外赌博集团开贩银行卡“洗钱”犯罪团伙,一举抓获团伙成员15名,缴获涉案银行卡150余张、U盾60余个、手机47部。经查,该团伙头目贾某(在逃)于2018年潜逃至柬埔寨成立博彩公司,后在网上发展下线马某峰、米某雨等人帮其管理公司,马、米二人又招募程某、任某等15人在国内以300至5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银行卡“四件套”,并将购买的银行账户连接到博彩公司后台,供“会员”充值,最后通过第三方洗钱、提现、转账等方式将账户内赃款转移至境外,涉案总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贩卖银行卡手机号获利5万元异地被抓>>2020年10月,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办案民警通过梳理涉案资金流水,发现两个贩卖银行卡提供给境外诈骗集团的犯罪团伙。随即,鹿泉区公安局赴天津、内蒙古、保定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鹿泉区通过崔某、杜某、李某等6人以400元一套的价格收购整套的银行卡手机号,并通过网络以1000元一套的价格贩卖给境外诈骗集团,获利近5万元。小提示:以上两个案例中通过收售银行卡“套装”,帮助境外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诈骗活动,如果生活中你也遇到有人买卖银行卡,不要犹豫,马上拨打110进行举报。多次出租微信号给诈骗团伙刷单被取保候审>>2020年7月份,衡水市武邑县王某因网络刷单被骗报案后,武邑县公安组织警力很快将涉案的14名团伙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霍某鸣在明知陈某帅购买银行卡用于为网络赌博洗钱的情况下,于2020年6月24日组织刘某、常某杰、吴某坤三人办理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卡各一套,上述四人将八套银行卡以1000元一套的价格出售给陈某帅,后该银行卡被用于诈骗团伙洗钱,霍某鸣、常某杰等四人由于贩卖自己银行卡已于2020年7月22日被武邑县公安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取保候审。另一犯罪团伙成员许某帆、陈某杰、田某青等人将本人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出租给诈骗团伙,由于存在刷单诈骗行为,许某帆等人微信被腾讯公司多次提醒后封停,但其仍继续将他人微信号出租给同一诈骗团伙,目前,许某帆等人已被武邑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冒充他人进行电信诈骗被刑拘>>2020年9月26日,沧州河间市居民刘某伟报警称:其被冒充镇长的犯罪分子诈骗50余万元。河间市公安局专案组围绕涉案资金流开展侦查经营,很快发现该诈骗团伙在广东省惠州市有取款活动,经调取比对银行监控,确定任某东、吴某男、孟某平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0日,专案组民警远赴广东省惠州市将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当场缴获手机10部,银行卡39张。经查,2020年以来,任某东等三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在黑龙江省多个银行开办本人实名银行卡,并将卡号提供给境外诈骗团伙用于洗钱,三人负责在境内取现,自7月份至目前,该团伙银行账户流水高达1000余万元。现任某东、吴某男、孟某平三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河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小提示:刷单诈骗、电信诈骗……新型的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以上两个案例提醒我们,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贪图小惠小利,不轻易相信陌生人发来的信息、打来的电话,如感觉情况不对要立即报案。(记者/尹翠莉 编辑/高薇)
股市瞬息万变,投资难以决策?来#A股参谋部#超话聊一聊,[点击进入超话]  原标题:21调查丨跨境电商刷单非但违规且涉嫌财务造假,券商分析师卖力推荐不讲武德,东北证券当成龙头力挺的跨境通已濒临退市  亚马逊的“封店”风波,撩起了部分电商A股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的暧昧面纱。  不久前,拟IPO的电商公司醉清风,为了应对证监会的合规要求,就曾在招股说明书中自爆存在“刷单”行为,从而在资本市场上掀起不小波澜。尽管醉清风声明已于申报IPO之前终止了这一行为,但其所作所为却引发社会公众对电商近似诈骗的刷单行径的高度关注。  特别是已经上市的A股电商上市公司,明里暗里刷单的公司不在少数。尽管相关公司存在有着违规刷单等诸多不合规之举,券商分析师们争相卖力推荐,对所谓的“武德”全然无视。  券商的“宠儿”VS亚马逊的“弃子”  尽管跨境电商行业在过去十年让不少普通人一跃成为了豪宅业主,但在前两年,由于中美贸易摩擦关系,相关上市公司并未受到资本市场的待见。  直到2020年,全球共抗疫情,中国的产业链最早从疫情中恢复过来,外贸业务的蓬勃发展,才让跨境电商概念在二级市场受到追捧。  2020年初至今,券商分析师们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推荐着跨境电商概念股,被作为“跨境电商”概念推荐的上市公司一共有19家。  其中,吉宏股份、安克创新、恒林股份、华贸物流、乐歌股份、星徽股份,是被券商推荐最多的上市公司。  在荐股研报中,对上市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的描述,不乏“大爆发”、“表现亮眼”、“高增长”等词汇。  从财务数据来说,这些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业绩的确表现亮眼,但高增长的背后,不少公司也存在违规刷单行为。  例如在这次亚马逊“封店潮”中,恒林股份、跨境通、星徽股份三家公司明确涉事。  恒林股份是旗下的smugdesk品牌被封;跨境通是子公司帕拓逊的品牌Mpow被关,且帕拓逊传出部分部门停工;星徽股份则是子公司泽宝技术旗下的一系列品牌涉及的店铺被关。  令人唏嘘的是,其中,跨境通(目前已成为“ST跨境”)2019年财报就暴露出收购的项目环球易购出现问题,当年计提商誉减值1.7亿元。  2020年8月28日,东北证券分析师无视跨境通的基本面问题,发布研报吹嘘跨境通将“加速向上,行业巨头再出发”。  而这个在东北证券眼中要“再出发”的巨头,2020年继续对环球易购计提了商誉减值6.96亿元,且在今年6月23日,公告称环球易购申请破产清算。  此外,跨境通在今年发布完2020年年报后,就变成了ST跨境。随后,又因财报编制问题,先后收到山西证监局警示函、深交所问询函,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等高管离职频发。  “刷单”电商公司或涉嫌财务造假  如果说,东北证券无视跨境通基本面恶化还“坚持”要发研报为其站台,这只是东北证券研究团队自己的问题或者说是个人选择。  那么,券商批量为恒林股份和星徽股份“呐喊”,则是“集体踩雷”。  2020年初至今,推荐恒林股份的券商有:华西、华创、东北、西南、安信、招商;推荐星徽股份的券商有:开源、方正、招商、广发、中信建投。  但是,这两家上市公司却让上述研究团队“纷纷打脸”——因为刷单,不仅在亚马逊的平台规则中属于违规,在国内的监管环境中实际上已经涉嫌违法。  在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中,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则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电商公司“刷单”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被特别关注,例如申报IPO。  一位从事电商公司审计工作的咨询行业人士称,目前大部分刷单的企业不发货,财务报表不影响准确性,也算是真实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一般是刷单的工作外包出去,找个刷单公司,付一些咨询费用。  “但IPO肯定会受影响,实质性核查的话,也属于违规。”该名咨询人士称。  这样的判断,被一家提交了IPO申请的公司所证实。  今年6月,上海醉清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醉清风”)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直接“自爆”自家公司此前有刷单行为。  醉清风称,公司曾经为了提高店铺排名及好评率,达到推广引流目的进行了刷单。但是在2020年10月已经停止了刷单行为,积极整改,以后会杜绝刷单行为。2020年10月之后,公司已经不存在刷单行为。  但是,醉清风在招股说明书中为什么要“自爆”?在东窗事发前券商们只是被上市公司“蒙蔽”了吗?  投行人士称:“披露在招股书里,那就是被投行查出来,必须要披露了。现在的券商投行都会做专项的互联网销售核查,获取各个平台上的销售订单、流水、客户IP地址、快递单号等信息来进行核对。如果刷单却没有实际发货,网络平台上的销售订单就跟快递单号对不上;如果实际发货了,但是空快递,那么订单和期后回款对不上。投行一定能够用核查手段查出来。”  回归到恒林股份和星徽股份上,在爆出亚马逊对其“封店”前,10家券商的投研团队对这两家公司进行力荐,到底是券商研究团队有失专业性、没有看出问题,还是明知道问题、却依然卖力推荐?  上述投行人士认为,如果企业刷单了,但没做账,投行有专门的团队能够核查出来,但投研团队理论上只能根据公开信息做研究,难以自行尽调发现问题。  只是,“刷单”这件事说小了是违规,说大了毕竟可能算财务造假,但二级市场却并未给这样的风险以重视。  有资深审计人员对此分析称:“刷单行为是电商公司为了获取流量的一种推广行为,在财务处理时,如果将刷单部分的收入、成本均列入报表,则可以判定为虚增收入,是一种财务造假行为;但如果报表中收入、成本不包含该部分刷单导致的‘虚’收入(一般会计处理不确认收入,刷单的资金流水通过往来进行核算),相关刷单的支出计入费用,可以不判断为财务造假,是业务操作上的不规范。一般情况下,在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可以结合库存的出入库情况,通过一些手段来判断刷单行为,如果存在刷单行为,一般都会做收入的扣除。”  例如醉清风,在“自爆”自己刷单后,同时强调了自己并未将刷单订单确认收入,不存在虚增公司业绩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过,尽管上述审计人员强调,刷单费用是公司的实际支出,算是一种促销费用,如果从财务角度讲,是实际列支了公司的支出,可以判断不属于财务造假。  但依旧有不同的观点对此发出质疑。  “刷单本身是虚假交易,和正常的促销并不相同。营销或促销的本质,是通过传递企业及商品的信息,说服或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而品牌刷单,影响了诸多指标,不少指标本身就影响了资本市场对一家公司未来成长性的判断。”某电商平台运营人士称,品牌刷单,粗一点来看,会影响线上电商平台渠道的销售额、订单数、用户数;细分一点的话就更多了,可以到细分类目、新老客户等等一堆的指标。  核心问题在于,刷单、或者说虚假交易,本质上和普通的营销、促销并不相同,深究的话,违法虚假交易发生的费用,被计入公司的正常支出费用是否合理?上述资深审计人士称,这样做不合理,但是客观存在。  “尤其是海外刷单,现在爆出来不少是寄空快递,如果长期寄空快递,这项支出的费用非常大,即使是外包给刷单公司,费用本身也会转移到企业。从本质来说,虚假交易产生的费用,总要有人出、总会影响到财务数据。这又是否算财务造假呢?”有券商人士对此指出。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责任编辑:何中夫 APP专享直播1/10热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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