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上写4至6周复查保险公司查病历可以查到多久的如何理赔?

疾病医疗险以及重疾险在实际理赔过程中,既往症拒付属于常见的一种拒付类型,在遇到此类保司作出拒付决定的情况下,作为被保人或者索赔方应该注意的点有哪些呢?(图片来源:pixabay)首先作为被保人或者索赔方我们必须知道的是作为拒付理由的既往症到底指的是什么,在大部分的保险合同中对于既往症有如下的解释: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前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患有的有关疾病或症状。1既往症的三种情况通常有以下情况,分别是:合同生效前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合同生效前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合同生效前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前发生,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图片来源:pixabay)简单来概括一下可以认为既往症指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身体上已经发生的疾病或是有健康上的异常。在知晓既往症的定义与解释之后,需要对照自己向保险公司递交的材料,确认自己所患疾病与保司作出拒付结论的既往疾病是否相关。此处的相关并不仅仅是指相同疾病,也可能是因此前的某种疾病引发的转移或者并发症等。但是在保险公司实际理赔过程中,对于此项的界定并非很清晰。在理赔审核时,在有明确诊断的情况下,在投保前已在医院确诊为某种疾病,后期因相同病因就诊,这样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但是保司以既往症拒付一定是合理的么?让我们接着往下看。2案例简介2018年5月2日,王女士投保了一份百万医疗保险,该保单载明一般医疗费用补偿为每人100万元,给付比例为100%,免赔额为10000元,保险期限为2018年5月3日至2019年5月2日。2018年7月13日,王女士突发疾病,被送往沁县中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诊断为:中风急性期,脑垂体微腺瘤。(图片来源:pixabay)在中医院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的既往史记录:1年前在某医院确诊为脑垂体微腺瘤。但在该病历的CT检查报告单中,CT意见为:头颅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在沁县中医院花费医疗费2800.58元。原告因在沁县中医院未能治疗康复,遂于2018年7月24日被送往山西大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诊断为分离(转化)性障碍,垂体微腺瘤,肝功能异常,高尿酸症,在山西医科大学医院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的现病史记录:患者于2015年初无明显诱因出现头晕,行核磁检查提示垂体微腺瘤;既往史记录:2017年12月行胆囊、阑尾解除术,2015年曾行核磁提示垂体微腺瘤,住院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3日。(图片来源:pixabay)此次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8951.51元,医保报销17772.3元,剩余21179.21元。王女士在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申请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在审核后,告知根据病历王女士此次所治疗疾病为既往已患疾病,为既往症故属于保单当中的免除范围,以此作为拒付依据,向王女士出具了拒付通知书。王女士在接到此拒付通知书后,前往1年前就诊的医院以及山西医科大学医院分别获取相关住院记录以及检查单,在调取到材料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19年6月18日当地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一审。3法院判决1、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图片来源:pixabay)原告投保了被告的百万医疗保险,被告应在保险期限内对原告投保事项进行保险。原告在保险期限内因病住院治疗,并向被告提供了相关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被告应依约定对原告医疗费用进行保险理赔,而被告未进行保险理赔,属于违约,原告的诉求合理合法,依法予以支持。对于被告辩称原告为本次所患病脑垂体微腺瘤为既往症,属于免赔事由的意见,首先原告虽然经沁县中医院、山西医科大学医院诊断为脑垂体微腺瘤,但并未治疗好转,经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诊断为躯体化障碍,治疗后身体康复,可推知原告病情并非脑垂体微腺瘤。(图片来源:pixabay)其次原告虽然在沁县中医院、山西医科大学医院诊断为脑垂体微腺瘤,但在沁县中医院、山西大医院的CT、MRI检查中并未显示脑部有明显异常,也可说明原告在本次治疗前并未患有脑垂体微腺瘤,故被告的主张与事实不符,不予支持。对于原告理赔金额11179.21元,原告提供了其住院收据等证据予以证明,证据确实充分,予以支持。4慧培哥思考通过以上案例,相信大家能直观的对既往症有一个了解,有明确诊断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拒付也不一定就是完全合理,需要结合被保人的实际就诊情况和检查结果来进行支撑,才能作为合理的拒付理由,否则单凭病例记载的某一句话,是无法进行合理拒付的。另外在有些实际案例中,被保人出现某些症状,也被保险公司以既往症给付,但是实际上这些症状不能作为既往症的判定标准,因此在遇到此类理赔纠纷时,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实际要求赔付的疾病与过往疾病的关系。同时也提醒大家,在投保时,需要看清健康告知,做到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的正常投保,才能真正意义上避免此类纠纷哦!注释:以上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个月遇到个前同事亲戚的理赔案例,由于医生手误,病历写错导致理赔有写波折,特别典型,分享给你,希望引以为戒。2019年7月买了保险,2020年12月发生了卵巢癌,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由于买保险不到2年,保险公司调查得很严格,发现了在2016年的时候在户籍所在地的医院有过一次流产的住院记录。流产不重要,重要的是病历上有写”高血压病10年……“保险公司以高血压病不符合健康告知为由拒赔。客户不同意理赔结果,说自己从来就没有高血压,病历上写的不对……病历首页有写高血压病,入院记录里前面写“高血压10年”,后面又写“否认有高血压”,入院的时候测量了血压,也是正常值。究竟客户本人是不是有高血压?保险公司也没有其他证据。但是现在病历这点对客户十分不利,尤其是写在了病案首页上。我和客户一起到了保险公司,和负责理赔的老师沟通了一下。保险公司的老师也是很配合的,也希望能够尽快结案。只是提出了要求,如果按照客户的要求赔付,需要让医院的医生开证明,证明医生当时把病历写错了。客户也去了医院,估计是沟通方式不恰当,医生拒绝给出这种证明。现在客户是走投无路,所以再来保险公司说明一下情况,看看保险公司能不能通融赔付了。保险公司还是那个要求,如果想要赔,找医生开证明,客户在保险公司的大厅都哭了。临走,我帮她梳理了接下来要做的3件事:1.先把上次申请的理赔做撤案处理。客户本人还有第二次住院病历还没有出来,资料不齐没有提交申请,而之前第一次提交过的,保险公司着急结案。所以首先要先把上次的撤案,赢得更多的时间。2.真诚地找医生及医务科再说明一下情况。病历是要归档封存的。一旦提交,后期就改不了了,所以想要修改,十分困难。保险公司想要的证明是“XXX在住院的时候没有高血压病,病历书写错误”,而医院又不愿意开这样的证明。在客户的一再请求下,医院给开了如下证明这个证明,我看了都觉得不行,理由有3:1.盖的章是病历复印专用章,这个章容易盖,效力不高。2.医生写的,应该是医生手写签名的,打印上的名字算啥?更何况盖章的地方还是空白处,容易引起核赔老师联想。3.还是没有把保险公司想要的东西给开出来。写的不够准确和恰当。果然,提交给保险公司,还是不可以,不接受。客户后来找到了医院医务科的领导,说明了一下当下的情况,以及这件事情的重要性。赖在医院的办公室不走,领导才不情愿地给开了这个情况说明,虽然这个好像没有说证明什么,也只能硬着头皮给保险公司提交过去。3.尽快把最近一次手术病历等资料收集齐,和之前的一并提交。理赔资料一次性提交会比较方便。说说最终的结果:保险公司直接赔了,医疗险和重疾险都按合同履行,医疗险赔付后继续有效,重疾险由于是多次赔付的,赔付了基本保额后,豁免保费,其他的重疾保障还继续有效,这是最好的结果了。通过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发是:1.如果买的有保险,住院的话务必在住院后2天内核对住院病历的书写情况。由于医生工作繁忙,病历书写有时会存在误差的地方。病历相当于是自己制造的理赔的证据,对于后期的理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务必保证准确无误。2.如果没有保险要买保险,务必把自己的病历复印出来,如实告知,提交给保险核保。有些人会嫌麻烦,那么你喜欢前期简单,后面理赔的时候麻烦?还是喜欢前期麻烦,后面理赔的时候简单?保险公司是很在意客户在投保的时候是否做了如实告知。所以前期哪怕麻烦点,后期一旦理赔急需用钱的时候,就知道哪样更好了……关注我,一个保险从业11年,《从理赔视角谈如何办理保险》的资深保险经纪人,希望帮助更多的保险消费者清清楚楚了解保险,明明白白购买保险,踏踏实实享受生活。也希望影响更多的高学历,高素质,高学习力的人才一道加入自由、自律、成长无上限、收入无上限、终身不用考虑换行业换工作的保险经纪人的行业,推动保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让每个家庭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保险经纪人,13949091972。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今天上午,我院将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顺义法院在交通事故审理方面的创新举措,并为计划进行自驾游的群众带来安全行车方面的提示。
该新闻通报会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我院新浪官方微博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也将对本次新闻发布会进行关注。
出席通报会的有:我院民三庭庭长李建、我院民三庭副庭长李永芝,本次通报会由我院研究室主任张夫贵主持。等媒体记者来到了通报会现场,同时中国保险报、新京报、法制晚报、北京日报、北京晨报、顺义电视台、北青社区报顺义版等多家媒体对通报会予以关注。 [10:36:22][张夫贵]: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自驾游也随之兴起,这种可以随走随停,充分享受旅行快乐的旅行方式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更是受到无数人的追捧。可与自驾游一同出现的不仅有快乐,还有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近20万人死于车祸。今天,借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之际,顺义区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旨在计划在十一黄金周期间进行自驾游的司机朋友们注意行车安全。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参加通报会的同志。区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建同志、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永芝同志。
下面请顺义区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建通报自驾游交通事故案件的特点以及安全提示。 [10:39:29][李建]: 各位媒体朋友:
下面,我通报一下自驾游交通事故的有关情况。
一、自驾游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
1.多为全家出行,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十一黄金周”自驾游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家庭型旅游,往往是利用假期带上老人、孩子一起享受旅游带来的快乐。家庭型旅游乘车人数往往较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2.驾驶员缺乏长途驾驶经验,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机动车单方交通事故是指不涉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短期自驾游易发生单方事故,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1)新手驾驶。新手驾驶员拿到驾照后,急于享受自驾游带来的乐趣,但是由于驾驶技术不过关,驾驶经验不足,遇到突发情况或危险时往往采取措施不力,从而引发单方交通事故。(2)疲劳驾驶。假期自驾游出游行程一般较远,如未保证充足的睡眠或服用带有安眠作用的感冒药后驾驶车辆,易导致交通事故。(3)不当的驾驶行为。有些驾驶员在开车期间有接听电话、观看车载电影、观看路边风景等行为,易造成交通事故。我国《交强险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自驾车旅游中驾驶人员与乘车人多为同一家庭的家庭成员,单方交通事故发生后不能向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索赔,受害人维权困难。
3.自驾游交通事故多发生在外地,取证困难,维权成本高。许多驾驶员对自己所在地区的路况较为熟悉,而到了陌生地域,对路况不熟悉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不是自己的经常居住地,往往面临着诉讼不便,取证困难和高昂的维权成本。
4.驾驶员通过网络异地租车,出租方运营资质和车辆状况难以保证。有些游客选择“飞机+自驾”或“高铁+自驾”的模式,此类模式既可以享受自驾游的乐趣,又可以避免长途驾驶带来的疲劳。但是通过网络异地租车,驾驶人员容往往忽略检查车辆出租方是否有运营资质,车辆状况及车辆保险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
5.对儿童缺乏有效的保护。通过总结我院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我们发现在交通事故中儿童的伤亡率非常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儿童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很多家长有这样的误区:认为用手抱着孩子是最安全的。但是事实上,抱着孩子乘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曾有这样一个实验:车速为100公里/小时的汽车上一个9公斤重的儿童模型,当汽车发生撞击时,该儿童模型会瞬间产生275公斤左右的冲击力,这是常人无法控制的。因此,当车祸真的发生时家长根本不可能抱得住孩子,更不可能给孩子任何有效的保护。 [10:46:48][李建]: 二、自驾游交通事故的处理要点
自驾游途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务必要保持镇定。正确的处理方式可以减少额外的伤害和损失。
1.迅速转移
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刻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车上所有人应该迅速离开主干道,转移至安全地带,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认安全后尽快拨打交警及救援电话122,打完电话后尽量不要破坏也不要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2.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一般来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大部分都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能理赔的情况往往是缺乏保险理赔知识造成的。自驾游途中异地出险时,很多车主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事故现场,导致后期理赔困难。因此事故发生后务必及时通知自己车辆参保的保险公司。如果是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会委托当地的分支机构到现场勘验。在一些偏远地区,保险公司在当地没有分支机构但一般会委托给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即公估机构。如果没有公估机构,就要按照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提示进行操作,并保存好事故照片。如果是双方或多方事故,要报警处理,并保存好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能的话,还要将对方的行驶证、驾驶证、保单进行拍照保存,认真核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对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以便能够顺利理赔。
3.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要保存好医疗票据
如果有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一定要保持镇静,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等待医务人员。在此期间尽量不要挪动受伤者,以免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在送受伤者就医的过程中要保存好住院病历、详细的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门诊手册以及送医的交通费发票等。 [10:47:45][李建]: 三、理赔不顺利,可以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和保险公司理赔不顺利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起诉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的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2.起诉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应准备民事诉讼状和证据材料。起诉书的份数要按照每名被告1份、并留给法院1份的数量准备。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人身伤害和车辆维修两大类。人身伤害的证据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病历、详细的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门诊手册等。车辆维修费的证据材料包括事故车辆现场照片、维修照片、拖车费发票、维修费发票、车辆进入和驶离修理厂的时间证明、维修清单等。
3.哪些情况下需要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结果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主张残疾赔偿金的依据,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残情况进行评定。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严重。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向鉴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光片、CT光片及诊断报告。伤残鉴定需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在立案的同时一并向法院立案庭提交鉴定申请书,由法院组织鉴定。选择鉴定机构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一家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通过摇号来确定鉴定机构。
4.人身及财产损失的范围
(1)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确定,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聘请护工的,按照护工的劳务报酬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北京为100元/天。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误工期鉴定的时间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误工费标准以向法院提交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收入减少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据来综合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2)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重置费、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费、非营运车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支出费用。
在租车自驾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时,会涉及到车辆的停运损失费问题。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费应该由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向法院主张,根据车辆维修机构出具的进出场时间证明、修理工时证明,结合车辆的运营成本、运营能力、近期平均利润等综合确定具体数额。
5.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达到伤残等级标准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金可以要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优先赔偿。 [10:47:56][李建]: 四、判决后如何迅速拿到赔偿款
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一般会写明,保险公司等赔偿主体在多长时间之内支付赔偿款。但有一些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这时,受害者可以拿着生效判决来法院申请执行。
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让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我院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建立保险“直赔制”。对于涉及人数较少的调解案件和一审判决生效案件,要求涉案保险公司按照裁判确定的履行期间直接将理赔款汇至获赔方账户。推行该机制以来,在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95%的调解案件和70%的判决案件实现了直接赔付。主要做法是:(1)引导当事人提供“直赔”信息。为确保涉案保险公司理赔款汇付工作顺利进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预先告知获赔方提交以本人名义开户的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并要求提交人对个人账户信息进行核实,签署确认书,保证信息准确无误。(2)创设条件方便“直赔”实施。对于北京地区的保险公司,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将获赔方的银行账户、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附在裁判文书之后转交保险公司,便利保险公司直接向获赔方理赔。对于外省市的保险公司,我院在文书中直接写明获赔方的银行账号,方便保险公司依据文书直接向获赔方汇付案款,省去从法院领取案款的复杂程序。 [10:48:34][张夫贵]: 下面请顺义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永芝介绍相关案例。 [10:48:56][李永芝]: 案例一:高速路上被撞身亡家属起诉索要赔偿
2016年10月15日,秦某在高速公路上下车走进行车道后,与行驶中的货车相撞死亡。故秦某的亲属郑某、秦甲将货车所属的某物流公司以及货车投保的三家保险公司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家属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25万余元。请求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超出保险赔偿范围部分由被告按照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适当,法院不持异议。刁某、秦某在此事故中具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秦某违反规定违规下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应当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刁某系某物流公司职工,某物流公司应对刁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乙、保险公司丙作为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对二原告的损失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郑某、秦某的上述各项合理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丙在交强险限额内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乙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按照20%的比例根据保险合同以及保险限额的比例予以赔偿,由保险公司丙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按照20%的比例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最终判决保险公司甲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共计30万余元;保险公司乙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共计1万余元;保险公司丙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共计32万余元。
要点提示:
1.自驾游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可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下车走动。
2.当对方驾驶人员是单位员工或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或劳务行为时发生交通事故,需追加对方单位或雇主,作为被告。 [10:49:23][李永芝]: 案例二:路面损坏导致交通事故亲属索赔偿获部分支持
2016年10月6日,王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侯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已对各项损失予以赔偿。王某家属认为本次事故主要由事发路段没有中心分界线,没有警告标示,路面有散落石子、坑洼不平,道路严重破损变形等原因造成,故王某家属马某等三原告将公路局和养护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路段存在积水、有沙土堆且未设置警示标志的事实。事发路段的沙土堆、积水客观上影响了王某正常行驶。被告公路局、养护中心应对原告合理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路局将自己应尽工作发包给养护中心,属于管理方式问题,并不能免除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原告的合理损失公路局与养护中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路局、养护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要点提示:
因道路或路面损坏导致的交通事故,受害方收集相关证据后,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10:50:08][李永芝]: 案例三:车行道上看“热闹”被撞身亡,法院判决死者自担部分责任
张某驾车时看见路边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下车站在公路隔离墩上看热闹。此时,迎面开来的小货车将其当场撞死。故张某亲属诉至法院,要求小货车司机崔某、保险公司及崔某工作的商贸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崔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违反交规行驶,张某违反交规在车行道内停留,双方对于本次事故均有过错。对于超出交强险赔付部分,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对于损害后果发生原因力大小等因素酌定由被告商贸公司按照60%的比例对其职员崔某履行职务期间造成的原告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商贸公司所有的涉诉车辆在保险公司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故应由商贸公司负担的部分,首先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部分,由商贸公司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89297.20元。
要点提示: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上所有人员应该迅速离开主干道,转移至安全地带,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其他车辆驾驶员不要围观交通事故现场,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10:52:19][李永芝]: 案例四:“阴沟”翻车乘客受伤不属三者险部分诉求被驳回
2016年9月19日,在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与火寺路交叉口西侧,原告石某乘坐的被告李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侧翻,与路边的树木相撞,滚入路沟内,造成原告石某受伤。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经查,李某所驾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原告石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保险公司和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石某在北京市顺义区医院门诊治疗,其伤情被诊断为软组织损伤、皮肤擦伤、肩胛骨骨折,医嘱建议休息并由一人护理。后石某亦在该院进行了复查,其伤情被诊断为肩损伤、盂唇损伤、肩胛骨骨折,医嘱建议住院手术。故石某在该院住院治疗,其伤情被诊断为右侧肩胛盂骨折、盂唇损伤、左胸壁软组织损伤。出院医嘱建议石某休息一个月,加强营养,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一个月需一人护理。原告石某称其在工地从事手脚架安装并因本次事故误工60日产生误工费9000元,但未就其工作及收入情况提交相关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石某系被告某保险公司承保车辆的本车人员,不属于该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故原告石某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未予支持。关于原告石某请求的医疗费,法院根据其提交的相关票据予以核算。石某请求的营养费、护理费数额偏高,法院根据医嘱及原告伤情予以酌情支持。石某请求的交通费属于就医必然支出,但其要求数额偏高,具体数额法院根据原告就医情况予以酌定。关于石某请求的误工费,原告虽未就其工作及收入情况提交相关证据,但考虑到其年龄尚属有劳动能力人群,故本院根据休息医嘱并结合原告年龄等因素予以酌情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79992元。
要点提示:
1.车上人员不属于该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自驾游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购买交通意外保险。
2.原告请求误工费时,应提交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纳税证明、工资扣发证明等证据充分证实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资减少情况。 [10:54:40][李永芝]: 案例五:农村人收入来源为城镇 被汽车撞伤后按城镇标准获赔
2016年10月10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北京现代汽车技术中心路口,李某驾驶小轿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原告相撞,造成原告邰某受伤,两车损坏。此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经查,李某所驾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邰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保险公司分别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先行赔偿原告损失,赔付不足部分,由被告李某予以赔偿。
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涉诉车辆在该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同意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医疗费需提交病历、诊断证明及票据,外购药无医嘱不认可,复印费不认可;住院伙食补助费认可1100元;营养费认可鉴定结论,原告请求数额过高;护理费原告未提交护理人员收入减少证明,不认可计算标准;残疾赔偿金要求按照户籍性质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过高,不认可;误工费未提交收入减少证明及劳动合同,不认可;财产损失无证据,不认可;鉴定费和诉讼费不认可。
法院经审理认为:邰某请求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理合法,本院均予以支持。邰某请求的营养费数额偏高,本院结合鉴定意见及当地生活水平予以酌情支持。邰某请求的交通费属于就医必然支出,本院结合原告就医情况予以酌情支持。邰某请求的护理费数额偏高,本院结合鉴定意见及原告伤情予以酌情支持。关于邰某请求的误工费,邰某未就其工作、收入情况提交相关证据,其主张按照3500元/月缺乏依据。原告户籍性质虽为农业,但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考虑到原告年龄,法院参照北京市最低职工工资并结合鉴定意见酌情支持误工费至定残前一日。邰某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偏高,法院根据损害后果、侵权行为、过错等因素予以酌定。关于邰某请求的电动自行车损失费,考虑到原告车辆在本次事故中确有损坏,本院综合案情予以酌情支持。最终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4837元。
要点提示:
户籍性质为农业家庭户的的伤者,如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后以城镇标准主张其伤残赔偿金。 [10:57:34][李永芝]: 案例六:
十一期间租车旅游全家遭遇交通事故
2015年10月1日,田某租用冯某的汽车带着全家人外出旅游,在北京六环与丁某驾驶的车辆相撞。田某因此事故造成脑外伤后神经性反应,多发软组织损伤;田某的奶奶脑外伤后神经性反应;田某的父亲背部受伤;田某的母亲多根肋骨骨折,头部受伤;田某的姑姑肋骨骨折、双侧胸腔积液、脑外伤后神经反应、眼部皮裂伤等;田某的妻子多处软组织损伤。经交警认定,本次事故,丁某负主要责任,田某负次要责任。于是田某及其家属将丁某、冯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车辆所有人冯某对于本案没有责任,涉案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但田某及其家属均是涉案车辆的乘客,不属于商业三者险中的第三者故冯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最终判令丁某驾驶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相应的损失,不足的部分丁某个人按照责任比例赔偿。田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向其他原告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要点提示:
假期租车自驾游租车时应选择有营运资质的租车公司,并根据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 [11:05:55][张夫贵]: 本次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若大家还有疑问,可在会后与在座人员进一步交流,谢谢!十一长假即将到来,在此,顺义法院也预祝大家享受一个快乐、安全的十一黄金周! [11:06:53][主持人]: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1: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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