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佣金开票税率销售佣金税前扣除的标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3-06-11
52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306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本科目主要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下列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2)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3)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4)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5)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6)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立即咨询3599位用户正在咨询推荐律师:无锡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
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能“随意”
引用法条:
[1]《国家税务局系统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地产佣金开票税率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