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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镇江府丹阳城。沈府护院丁念平在厨房偷吃了半个肘子后,慢悠悠的向着前门走去。刚穿过前厅,丁念平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他轻吸了两下鼻子,嗅到一丝独特的香气,便知道身后来的是沈家大小姐沈梦菲。丁念平转身行礼,刚要说话,大小姐已经行色匆匆的从他身边跑过,看都没看他一眼。丁念平站直身子看着她窈窕的背影消失在大门口,有些纳闷。整个沈府都知道,大小姐性子野、贪玩,喜欢到处逛,但出门连丫鬟都不带还真是少见。毕竟大小姐自己身上不可能挂着沉甸甸的银子,买了东西她也不可能自己提着啊。“念平,小姐要出门,你去跟一下。”护院总管冯鸿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音调有些急促。丁念平答应一声,立即加快脚步走向大门。出门转弯的时候丁念平扭头瞥了一眼,总管冯鸿云站在离大门口五十步左右的地方,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紧锁的眉头中隐约露出一丝担忧。当然,这和丁念平无关,大人物的事情他没心思掺和,只要每月的工钱不少了他的就行。大小姐沈梦菲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丁念平一路跟着她身上的味道前行,一会儿工夫就看到了那道窈窕婀娜的身影。丁念平的鼻子很不一般,能够闻到旁人闻不到的味道,也能记住任何一种他曾经闻到过,留给他深刻印象的味道。当初在军队当斥候的时候,丁念平就是依靠着这个能力,数次死里逃生。大小姐显然是跑累了,速度逐渐慢了下来。丁念平跟在她身后,保持着十几步的距离,肆无忌惮的欣赏着这位名满丹阳城的美女的身姿。在丹阳,百姓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县令叫什么,但绝对不会没听过沈家大小姐的名头。沈家乃是丹阳首富,沈老爷子娶了十几房小妾,折腾三十多年,就生下来沈梦菲这么一个女儿。虽是妾室所生,却是沈家唯一的继承人,沈家那庞大到令人眼红的财产将来都是这位大小姐的。女性继承家业本就容易引起百姓们的议论,更何况这个女人还很不一般。沈梦菲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名满丹阳了,不过不是什么好名声,而是艳名远扬。这两年来,沈大小姐换过的情郎没有二三十,也得有十五六。每当某个幸运的家伙成为了沈大小姐的入幕之宾,都能让整个丹阳城的百姓谈论很久。没错,能够受到沈大小姐的青睐绝对是一件幸运的事儿,且不说沈家的万贯家财,仅凭沈梦菲完美的身材和脸蛋,就足够让全丹阳的男性患上相思病。走了不到一刻钟,沈梦菲快步进入一家酒楼。丁念平抬眼看了一下招牌,不出所料是“沈记酒楼”,沈家自己的产业。丁念平嘴角露出一丝暧昧的笑意,难怪这沈大小姐行色匆匆的,原来是想情郎了。轻车熟路地走进酒楼,丁念平和小二打了个招呼,来到二层最东边的包间,包间的窗对着街道,门则对着一个房间。小二热情送来了一壶酒和一大盘卤牛肉,这是丁念平平时最喜欢的。丁念平指着包间对着的房间,小声笑着问小二:“大小姐进去了?”小二笑得仿佛桃花绽放,“在里面呢!”不用问小二,丁念平也知道沈梦菲在房间里,她身上的味道就是最好的指路明灯。沈记酒店二层东侧的房间是沈大小姐的私人领地,整个房间花费重金改造过,极为奢华。沈大小姐每次来这里,都是为了私会情郎。小二走后,丁念平刚吃了两片牛肉,楼下就上来一个白面书生,直奔沈梦菲的房间而来。丁念平一看,起身离开座位,一边伸胳膊拦住来者,一边敲了敲房间门,说道:“大小姐,赵公子来了。”赵公子名为赵钧,穷酸秀才一个,无钱无势,卖画为生,只因长得好看,被沈大小姐看中,成为她的情郎之一。房间内沉默许久,丁念平又敲了敲门,还没说话,房间内沈梦菲的声音传来,“让他进来吧。”丁念平闻言放下拦着赵钧的胳膊,坐回到包间中。赵钧趾高气扬地撇了一眼丁念平,整理一下衣服,推门迈进房间。丁念平不以为意,喝着酒、吃着肉、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倒也颇为惬意。一个多时辰过去,丁念平慢悠悠的将卤牛肉和酒吃完喝完。刚准备开口喊小二,小二就未卜先知一般端着酒和小菜送了过来。丁念平喜笑颜开,接过酒瓶说道:“田小四啊,以你这个机灵劲儿,将来早晚能当掌柜!”田小四笑出一脸褶子,“承您吉言……今日大小姐会的可是那穷酸秀才?”“可不就是他嘛!”二人心照不宣,看向房间的目光中既有嘲弄,也有嫉妒。既看不起那“卖身”的穷酸秀才,又羡慕他能够被沈大小姐青睐。丁念平小口抿着酒,等待着大小姐“完事”,微醺的目光打量着街道上的行人,一个消瘦的人影进入他的视线。那人没有任何犹豫,快步踏进酒楼。竟然是他?这家伙竟然还敢来,还嫌受辱不够吗?丁念平看到的人姓李名益字景同,是丹阳李家唯一的子嗣。李家和沈家都是以经商为生,但规模和实力不可同日而语。沈家在丹阳城稳坐第一把交椅,而李家连前十都排不进去。沈李两家乃是世交,沈家对李家多有帮扶,两家还订了娃娃亲,沈家早早地把大小姐沈梦菲许配给了李景同。两年前,沈梦菲到了适婚年纪,沈家找李家商量两个孩子的婚事,却没想到被李家一口拒绝,说是要退婚。沈家老爷子尴尬无比,后来打听到,李家一个关系非常密切的同族在京城做了大官,李家正计划着举家前往京城,自然是瞧不上沈家。从那以后,沈李两家不再往来。沈老爷子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不再安于现状,重新燃起了雄心壮志,以五十多岁的高龄走南闯北、结交达官贵人,势要让沈家的生意再上一层楼。与此同时,沈家大小姐沈梦菲也发生了难以想象的转变。老爹常年不回家,没了人看管,一向乖巧伶俐的沈梦菲立即就压制不住自己的本性,每天在外面疯玩。光是玩闹还不够,沈梦菲还到处挑选情郎,宛若皇帝选妃一般,闹得整个丹阳城妇孺皆知。丹阳百姓都说李家小人得志,坑了沈家,将来会遭报应。没想到一语成谶,半年前李家同族那位京官因病去世,李家在京城没了依靠,又灰溜溜的回到丹阳。若仅是如此,只能说李家时运不济。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是,李家竟然还想和沈家“重修旧好,再续前缘”!无耻到如此程度,实在令人震惊。当时沈老爷子不在,沈家由沈夫人做主。沈夫人虽是女流之辈,却也咽不下这口气,将上门提亲的李老爷子和李景同狠狠羞辱了一番。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却不想李景同越挫越勇、意志顽强,三番五次的前来骚扰沈梦菲,这一次更是在这种“关键时刻”找上门来!李公子早就知道沈记酒楼的秘密,进来之后毫不耽误,直奔二层最东边而来。丁念平掷出匕首,匕首插在李景同脚前的木板上,把他吓了一跳。“李公子,请回吧,小姐今天并没有邀请你。”丁念平拿出另一把匕首,插了一块牛肉吃下,看上去野蛮而狰狞。李景同看了看匕首,又看了看丁念平,脸色铁青,身体微微颤抖,眼珠子转来转去不知道在想什么。丁念平“哼”了一声,喝了口酒,脸上蔑视的神情毫不掩饰。李景同呆立片刻,突然一脚踢飞匕首,喘着粗气坐到丁念平对面,恶狠狠的瞪着他。丁念平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瘦弱的公子哥还有这勇气。“怎么着,还想和我比划比划?”丁念平捏了捏拳头,两条粗壮的胳膊肌肉隆起,仿佛要把衣衫涨破。李景同尽管在努力克制,但身体还是止不住地颤抖,他哆哆嗦嗦的说道:“别、别拦着我,你、你付不起、付不起代价!”丁念平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伸着懒腰,“那就来试试吧,我让你三招。”“我、我不和你打架,我告诉你,我会下蛊!”说道下蛊,李景同脸色变得红润起来,仿佛一下子就有了自信。丁念平的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他没见过蛊术,却听过太多与之相关的传说,得罪一个会下蛊的人,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但如果李公子仅仅是在虚张声势呢?恐怕这个可能更大一些。想到这丁念平嘿嘿一笑,“那你倒是把蛊虫拿出来看看,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蛊虫啥样呢。”李公子的身体又开始颤抖起来,声音也变得尖锐:“我和你无冤无仇,我不想杀你,我是来杀沈梦菲的,你不要拦着我!要不是因为这个贱人,我爹就不会受辱!我爹忍受不了这种屈辱,回家后就一病不起,就在前天晚上病逝了。你说,我应不应该找沈梦菲给我爹报仇?”李老爷子竟然死了?这倒是出人意料,以李老爷子脸皮的厚度,会因为羞愧、屈辱而死吗?丁念平叹了口气,“凡事有因必有果,你就不想想李老爷子为什么会受辱吗?”李景同激动的一挥手,“别和我讲这些乱七八糟的,总之,沈梦菲今天必须死!你要是拦着我,你也得死!”看来这人已经疯了,和疯子讲道理是讲不通的。丁念平正准备动手把李景同绑上,让他冷静冷静,突然间脑袋一阵强烈的眩晕,还没站直的丁念平立即摔进椅子里,两条粗壮的胳膊按在桌子上,差点将桌子掀翻。眩晕越来越强烈,丁念平用力晃了晃脑袋,看到桌子对面的李景同脸上露出阴森的笑意,耳中他的声音变得模模糊糊、断断续续。“看到……厉害了吧,中了蛊……死定了……”这家伙竟然真的会蛊术?!丁念平脑海中闪过最后一个念头,随后整个人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2丁念平是被水淋醒的,他还没有睁开眼睛,就察觉到自己双手被反绑着,耳边嗡嗡的声音中,一个听上去很熟悉的声音尤为突出:“大胆淫贼,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做出如此禽兽行径!沈家待你不薄,如此伤天害理,你就不怕下地狱吗?”这个声音好熟悉,好像不久之前听到过……是了,是那店小二田小四的声音。他说什么淫贼、什么兽行是怎么回事?难不成那李景同硬闯大小姐房间之后,还来了个霸王硬上弓不成?丁念平感觉眼皮仿佛有千斤重,耗尽全身力气终于睁开双眼,模糊的视线中首先看到的就是义愤填膺的田小四,那咬牙切齿的模样仿佛看到了杀父仇人。站在田小四旁边的,是身着公服、长身鹤立、剑眉星目、冷若冰霜、被誉为丹阳城第一美男子的丹阳总捕展云飞,正目光冰冷地看着他,宛若在看一个死囚。这……丁念平有点回不过神来,忽觉身上有些凉,低头一看,不禁吃了一惊,原来自己此时竟然不着片缕!再转头看向旁边,惊得差点魂飞魄散。昏迷前丁念平清楚的记得他在包间里喝酒,而此时的他却躺在大小姐沈梦菲的闺床之上!要命的是,沈梦菲就躺在他旁边,身上同样没有衣服!以丁念平从军多年的经验,只一眼就能看出,似乎在沉睡的沈梦菲已经死了,就死在他身边,而且没穿衣服!涔涔冷汗让丁念平立即清醒过来,很显然,大小姐沈梦菲被人杀害了。凶手有可能是和她共赴巫山云雨、此时却踪影不见的穷酸秀才赵钧,也有可能是信誓旦旦要杀沈梦菲的落魄公子李景同。丁念平很清楚他自己不是凶手,但问题是,展总捕显然已经认定他是凶手。如今丁念平双手被缚,闺房门口站着丹阳总捕,两个捕快分列秀床两侧虎视眈眈,一副你不老实交代,就把你大卸八块的凶恶模样。田小四依旧在义愤填膺:“大人明察,一定是这恶徒杀了我家大小姐!大小姐午时三刻来到店里这房间,过了一个多时辰也没出来。我担心大小姐出事情,就进入房间查看,没想到却看见大小姐被这恶徒淫污致死!沈家不幸,养了这么一只白眼狼,求大人为沈家做主,为大小姐报仇雪恨!”丁念平深知官府手段,他在现场被抓了个现行,押送监牢之后少不得要严刑逼供,最终不是签字画押、开刀问斩,就是被活活打死。只要官府抓不到凶手,那他就是凶手。丁念平眼珠一转,趁着田小四口沫横飞吸引了众人目光的时机,他双手在身后交叉反转,轻巧的卸掉了绑住双手的绳子,随后拽住床单一角,双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凌空向后飞起,“哗啦”一声撞破窗子,从二层掉了下去。两个捕快吃了一惊,跳上床顺着窗子向外望去,看见丁念平身上裹着撕破的半张床单,玩命儿般飞奔进巷子里,转眼间便已踪影不见。两个捕快吼了一声,毫不犹豫地从窗口一跃而下。总捕展云飞倒是没有跳下去,他拿起床榻上脱落的绳索翻看两遍,目光凝重,若有所思……3“听说了吗,沈家大小姐,就是咱们丹阳城第一美人,死啦!”“啊,什么时候的事儿啊?”“就在今天下午啊,我二舅的表哥的小叔子有一个朋友是捕快,那个捕快亲眼所见啊,沈梦菲一丝不挂地死在了沈记酒楼!”“嗷!快快,快仔细说说!”“我觉得沈大小姐应该是因病暴毙,毕竟和她有关系的男人太多了,得病也是难免的嘛!”“得病也是慢性病,怎么可能就突然间暴毙了呢?我估计是被人给害了!”“哎,听说沈大小姐最近和一个穷酸秀才打得火热?”“对对对,那人我认识,叫赵钧,刚刚我还见过他呢。他在刘老六那儿买了一匹白马,从东门出城了。”沈梦菲死亡的消息几乎在瞬间传遍整个丹阳城,不知真凶是谁的百姓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谈论的热火朝天,猜得不着边际。丁念平穿着一身宽大的衣服,坐在茶馆角落里,一边喝茶一边凝神细听客人们的交谈。丁念平对沈梦菲的案子毫无兴趣,凶手究竟是何人他也完全不关心,至于抓到凶手为自己洗脱嫌疑,那更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被官府通缉?没什么好怕的,换个地方、换个身份就好,这种事儿又不是没干过,早就驾轻就熟了。丁念平真正关心的是,丹阳城是否已经全面戒严,全城搜捕他。虽然丁念平精通易容之术,自信普通捕快绝对无法认出他,但他对于丹阳总捕展云飞颇为忌惮,在沈记酒楼那匆匆的一次对视,丁念平感觉自己完全被他看穿了,那种仿佛能够洞悉一切的目光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一壶茶喝完,丁念平差不多已经心中有数,官府并没有满城贴告示、全城戒严大张旗鼓的抓捕他,甚至没有放出他丁念平就是凶手的消息。丁念平眉头紧锁,有些纳闷。事出反常必有妖!丁念平反复告诫自己不可大意,这有可能是个圈套,但身体却不由自主的离开茶馆,向着城门的方向走去。无论如何,丹阳城是不能待了,必须尽快离开,以免夜长梦多。现在的丁念平脑袋大了一圈,脸上油光闪闪,一身肌肉藏在宽大的衣衫之下,肚子上垫了两层棉花,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富家老爷。丁念平捧着肚子,慢悠悠的踱向城门,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警惕的观察着周围。城门已经近在咫尺,门口只有一个老兵在无聊地打着哈欠,风平浪静的好像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过。越是接近城门丁念平心中的警惕就越强烈,好几次他都想掉头往回跑,却硬生生克制住,若无其事的一步步接近城门口。“丁念平,这就想要走了吗?像之前那样再一次做逃兵吗?”丹阳总捕展云飞在城门后慢慢显出身形,目光直视着大腹便便的“富家老爷”。丁念平心头“咯噔”一声,剧烈跳动一阵之后慢慢平静下来,他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不过既然展云飞没有大张旗鼓的抓他,说明他还有一线生机,只不过这一线生机怕是不好抓住……4丁念平沿着城外宽敞的管道快步而行,边走边仔细查看道路上的痕迹,在军中三年的斥候经历让他能够发现很多常人无法发现的细微痕迹。从地上捡起一缕白色毛发,丁念平轻嗅着上面的味道,沿着微薄到几乎散尽的气味前行。如果茶馆中的闲聊者所言非虚的话,秀才赵钧不久前刚刚从东门出城,骑的是白马。沈梦菲刚死,赵钧就迫不及待地出城,他的嫌疑显然要比李景同更大。想要更快地远离丹阳城,赵钧一定会不断的抽打马匹,那么路上掉落的白色毛发,就极有可能是赵钧所骑的那匹马身上的。顺着这条线查,就会查到赵钧去了哪里。找到了赵钧,也就找到了案子的突破口。当然,也仅仅是可能而已。毕竟赵钧是骑马逃亡,丁念平是步行,一边走一边找线索,只要赵钧那边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两个人的距离应该是越来越远的。明知如此,丁念平还是得查下去,毕竟沈梦菲被杀的案子线索不多,任何一条都不能放过。至于为什么不去查更好找的李景同,而是先查赵钧,唯一的原因就是赵钧在城外,而李景同在城内。若是感觉案子陷入了死局,身在城外查案丁念平可以随时逃亡。要是在城内,怕是直接就会被展云飞按住。不过,就算是在城外逃亡了,真的就能逃得掉吗?丁念平想起展云飞在城门口和他说的话:我知道杀沈梦菲的凶手不是你,没有人会蠢到在杀人现场睡觉。我也知道你从过军,摆脱绳索束缚的那一招是军中斥候常用的手段。看你现在的状况,应该是当了逃兵吧。按律,逃兵当斩!我给你个机会,把这个案子破了,我保证你以后会有一个正式的身份,从此不会再有人查你。当然,如果你跑了,我会发海捕文书,不管这个案子是不是你做的,你都要背这个黑锅。再加上你逃兵的身份,后果你是知道的。别以为你能够靠易容术蒙混过关,你的举手投足、乃至于走路的姿态,都留有太多的军中痕迹,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识破。另外,你现在的身份还是嫌犯,我不能公开用嫌犯查案,所以你得不到官府任何帮助。很快,你的头像就会贴满丹阳城,不知内情的捕快们会全力追捕你,至于如何摆脱捕快的追捕,那就要看你本事了。丁念平的处境很糟糕,但他没得选择。和展云飞合作,他还有一线生机,拒绝的话,当场就会被擒下。虽然没交过手,但丁念平有一种直觉,他打不过这位和他年龄相仿、看上去却年轻得多的丹阳总捕。路上的气味越来越淡了,丁念平得庆幸今天是个无风无雨的大晴天,若是大风大雨的话,这会儿他就得考虑逃亡的问题了。又过了半个时辰,天色渐暗,丁念平的心越来越沉,这个案子怕是破不了了。如果赵钧这条线索断了,就准备逃亡吧,丹阳城是回不去了。正考虑去哪个荒山野岭避避风头的时候,丁念平嗅到一丝淡淡的血腥味。他本不想多管闲事,也没有管闲事的心情,但现在也找不到什么线索,就去看看吧,有危险立即跑。丁念平距离宽敞的官道越来越远,周围尽是一些参天大树,繁茂的枝叶将本就不多的光线遮挡得严严实实,林地间几乎是漆黑一片。血腥味渐渐浓郁,丁念平脚步轻快,落地无声,宛若夜色中的一只幽灵。一具无头尸体出现在丁念平眼前,尸体被绑在树上,衣衫凌乱。丁念平记得这件衣服,不久前赵钧前往沈记酒楼,穿的就是这件衣服。翻过尸体的手掌,手掌没有茧子,手指纤细,关节间有长期握笔留下的痕迹,此人是赵钧无疑了。丁念平面色凝重,仔细检查了周围,既没有埋伏也没有陷阱,看来杀人者早已离开了。在赵钧身上搜查一番,他的随身物品全都不见了,那匹不久前刚买的白马也不知所踪。难不成是遇到了山贼?丁念平坐在草地上,有些灰心。追查了这么长时间,最终却查到一具尸体,这条线索算是彻底断了。不管赵钧是不是真凶,他拿一具尸体回去交差,肯定是过不了展云飞那一关。丁念平鼻头抽动两下,他在微凉的空气中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他站起身来,顺着味道前行。片刻,丁念平停在一片空地前,拿出匕首,开始挖掘那片空地。旁人也许看不出来,对于斥候出身的丁念平来说,他一眼就看出这块地就在不久前被挖开过,回填的泥土的味道实在是太明显了。不多时,埋在土里的东西统统被他挖了出来:一把染血的刀,一件沾了血的衣服,一个华丽的包裹。把包裹打开,里面是金银细软和一整套女性的衣裤鞋袜。这套衣服和其中的几件首饰丁念平很熟悉,是沈家大小姐沈梦菲的。案件到此似乎逐渐清晰起来:赵钧和沈梦菲幽会,趁机杀了沈梦菲,拿着沈梦菲的金银首饰和衣服逃之夭夭,半路上又被山贼截杀,然后山贼将杀人的刀和衣服、以及金银细软统统埋在了这里。要是带着这样的推论回去,丁念平非常肯定展云飞绝对会赏他一巴掌,破绽实在是太多了。沈梦菲为什么会随身带着这么多的金银细软?她出门的时候丁念平看得清清楚楚,是空手走的。如果赵钧是山贼杀的,山贼为什么把财物挖个坑埋了?还顺道把自己的衣服和凶器都埋了?还有一个一直被忽略的疑点,赵钧是怎么离开沈记酒楼的?丁念平一直守在沈梦菲门外,他晕倒之后旁边还坐着李景同,楼下还有小二和掌柜等人,李景同是如何无声无息的离开的,为什么没有人看到他?丁念平拿起染血的刀,嗅了嗅刀柄上的味道,那股熟悉的味道已经浓郁的有些呛人了。丁念平将目光投向丹阳城的方向,他非常确定这把刀的主人就是那个人。问题是,他为什么要杀赵钧呢?是为了掩盖什么,还是仅仅是为了这些钱财?5丹阳城,李府。在城门口睡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城门刚开,丁念平就匆匆入城。此时他的画像已经贴满了丹阳城大街小巷,好在无论是城门口守城的老兵,还是满大街时不时就会遇到的捕快,都没能识破他的易容术。丁念平直奔李景同的住宅,李府大门紧闭,不见缟素,也不见前来吊唁的人。看来这李景同也是个不靠谱的人,自己老爹逝世,他既不请风水先生批书,又不发讣告,倒是急匆匆的去找沈梦菲。估计除了李府中人,还没有人知道李老爷子已经死了吧。丁念平没有敲门,走到院墙侧面的隐蔽角落,悄无声息地翻墙而入。在厅堂前匆匆扫一眼,没有灵堂、没有棺椁、没有长明灯,李老爷子的遗体怕是还躺在卧室之中。丁念平不禁连连摇头,一会儿找到李景同,无论他是不是杀沈梦菲的凶手,都要狠狠揍他一顿。本朝重孝道,不孝乃是重罪,揍他一顿算是轻的了。“你这个香炉怎么卖?”“五两银子。”“太贵了,便宜点。”“我可告诉你,我只卖这一天,明天我就要发讣告,请李家族人来置办老爷和少爷的葬礼,到时候家产被瓜分一空,你可就买不到这么便宜的好货了。”“五两是吧,成交……你这个红木椅子怎么卖?”丁念平偷偷摸摸地走到内宅,在窗外听到了这样一段对话,顿时心凉了半截——李景同,竟然也死了?!那个私自贩卖李家家产的人,丁念平不用看就知道,那一身草药味不久前他还闻到过,前几天李老爷子前往沈府要重修旧好,随身就带着他的这个药罐子管家。丁念平发呆的这么一会儿工夫,买家已经拎着大包小包满载而归。屋内的管家正在灯下仔细地摆弄着银子满眼含笑,丁念平冷不丁破窗而入,一脚将管家踢翻,顺带着桌子也一起翻倒,十几块白银在灯光下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滚得满地都是。“哎呦……”管家一身惨叫,摔在地上半天起不来。丁念平擦了擦脸,露出本来容貌,蹲在管家身边,寒声说道:“你可认得我是谁?”管家眯着眼哆哆嗦嗦的细看,突然惊叫一声:“你……你是那杀害沈家大小姐的逃犯?!”丁念平的头像如今贴得到处都是,几乎全城的百姓都知道了这个沈家护院就是凶手。沈家在丹阳的势力和威望极盛,即便沈老爷子没在家,官府也绝不敢在沈梦菲的案子上怠慢。想来,展云飞也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案子一天不破,他就要被焦头烂额的县令多唠叨一天,要是换一个急于立功,又没什么底线和道义的总捕,怕是直接就把他丁念平打入大牢了!丁念平咧开大嘴,笑得一脸狰狞:“没错,就是我。我杀一个人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我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要是有一句谎话,我就扭断你的脖子!”“不敢不敢,好汉饶命……”6依旧是翻墙离开,丁念平蹲在李府墙下发呆,眉头紧锁,神情苦闷,思索着管家的话,试图从中找出一些线索。这段日子从风光无限到潦倒落魄,再到沈府受辱、李老爷子逝世,李景同原本就不算坚强的意志立即崩溃,变得神神叨叨、疯疯癫癫的,把自己如今这种窘境全部归因于沈梦菲,一门心思想要报仇雪恨,并幻想自己会什么蛊术。昨天李景同跑出门去说是要报仇,管家拦不住,只得由得他去了。本以为李景同出去闹一圈就会回来,却没想到等了一天也不见李景同的踪影。管家无奈只好出门寻找,一开李府大门,就看见一个乞丐背着李景同回来了。管家去接,乞丐把李景同扔在地上,说他已经死了,是被人害死的,死前说了两句话,如果给他五十两银子,乞丐就告诉他李公子死在了哪里,死前说了什么话。管家只当乞丐是疯子,把他赶走了。将李景同拖回李府之后,管家心思顿时活络起来。李家人丁稀少,多数远在他乡,相互间往来不多,若是偷偷卖一些李家的东西,应该不会被人发现的,结果就被丁念平撞个正着。“你……是李府的人吗?”丁念平思绪万千,竟没注意到有人靠近。扭头一看,是一个瘦小的乞丐,神情中有着一丝警惕、一丝害怕,还有一丝期望。丁念平站起身来,高大的身材极具压迫性,小乞丐眼中的警惕更浓了,后退了一步,看样子是想要转身就跑,却又心有不甘。想到管家的话,丁念平一把揪住小乞丐,笑道:“告诉我李景同是怎么死的,他在死前说了什么,我就给你五十两银子。你要是敢骗我的话……看清我的长相,官府正在全城通缉我,我不在乎多杀个人。”看到眼前这人竟然是胆大包天“杀害”沈大小姐的凶手,小乞丐差点吓尿,哆哆嗦嗦说:“我说我说,我不要银子了,我不会给官府通风报信的,你别……别杀我……”昨日午后,小乞丐在城南丰安街一处废弃的荒宅里晒太阳,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听到院中的枯井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小乞丐吓了一跳,以为是闹鬼。但一想到白天鬼不敢胡来,就跑到一旁偷偷的观察着井里的动静。很快,半个脑袋从井口探了出来,后脑勺对着小乞丐,似乎在打量着周围。然后,那人从井里爬了出来,动作迅捷,在荒宅院里院外转了一圈后,又跳进井里。小乞丐躲在角落里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被人发现。小乞丐本能的感觉到这个神神秘秘、鬼鬼祟祟的家伙很危险,要是被发现,他就没命了。半晌,那人又从井里出来,还拖着一个人。被拖出来的人一动不动,仿佛已经死了。那人将“尸体”一路拖到荒宅外面,不一会儿一个人回来,进入到枯井中消失不见。小乞丐胆战心惊地躲了将近半个时辰,没见到枯井再有动静,才小心翼翼的出来,飞快地跑出荒宅。小乞丐专挑隐蔽的地方跑,没跑几步竟然意外地看到了那具从枯井中被拖出来的“尸体”!小乞丐本想拔腿就跑的,但看那“尸体”的衣着不俗,估摸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随身没准儿带着些许钱财。就算没有钱财,随身的玉佩、荷包也是很值钱的。壮着胆子把那趴在地上的“尸体”翻过来,一看之下小乞丐立即认出了他,这不是李家公子李益李景同嘛!李景同爱出风头,两年前李家举家前往京城,风光无限,他大张旗鼓的游街三天,半个丹阳城都认识他,小乞丐自然不会认错。在李景同身上没摸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小乞丐正丧气呢,李景同的“尸体”却突然间说话了。小乞丐听到他断断续续的说:“救……梦菲……好美……”片刻之后,李景同就真的死了,没有了呼吸心跳。小乞丐眼睛转了几圈,觉得这李公子死得蹊跷,而他听到了李公子的“遗言”!以李家的财力,用这句“遗言”换个百八十两白银不过分吧?虽说李家没落了,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想到的是,李府管家把李景同的尸体抢走了,却没有给小乞丐一个铜板!7来到小乞丐所说的荒宅,丁念平一眼就看到了院子中的枯井。在枯井的边缘打量片刻,丁念平直接跳了进去。枯井中,丁念平如同壁虎一样趴在墙上,用手扣住错落凸起的石块,一点一点向下摸索着。很快,井壁上一个狭小的洞口出现在他眼前。找到了!丁念平心下一喜,不出所料,这里果然有个密道。这种密道他当年从军的时候见到过,所以当小乞丐说枯井中钻出人来,丁念平立即就知道,这里有个密道。顺着狭小的洞口进入密道,里面阴暗潮湿,看得出来这个密道打造得比较粗糙,最多再撑个一年左右就得坍塌。从密道内的各种痕迹判断,丁念平觉得这个密道也就是这一两年间修建的。一个粗制滥造的临时密道,制作这个密道的人显然不是为了长远考虑,而是为一两年内就可能会发生的某些事情做准备。这个密道的主人是谁呢?这个密道又是通向何处呢?丁念平越来越好奇了。当密道坡度逐渐变陡,前方近乎垂直的墙上出现梯子的时候,丁念平知道这里就是密道的入口了。小心翼翼的爬上梯子,没有发出一丝响动。头顶是一块木板,这里应该会有机关。丁念平在军中学过一些机关解锁的手段,但如果是比较复杂的机关,他就无能为力了。想到这个密道的粗制滥造,想必机关也不会多么高级吧?丁念平暗暗安慰着自己,但摸上头顶木板的手指已经有些颤抖,他知道自己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而能否揭开这个真相的关键点,就在于头顶的这道机关。手指微微发力,头顶的木板颤动了一下。趴在梯子上的丁念平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竟然没有机关!双手轻轻发力,木板逐渐被抬起,朦朦胧胧的光线照射进来,并不刺眼。顺着被掀开的木板的缝隙向外望去,丁念平看到的是一床被子。显然,这密道的入口被设计在床的下面。富千金在密闭包间被害,凶手却凭空消失,松动的床板有玄机丁念平用力将木板向一旁完全掀开,连同被子全都被堆在了一边。头上再无阻碍,丁念平迅速从密道中蹦了出来,脚步轻盈,落地无声。这是一间女性的闺房,丁念平只在一瞬间就判断出,这里就是沈大小姐在沈记酒店二层的“寝宫”。昨天他还在这张床上躺着,床上沈梦菲那浓郁到散不去的香味,让这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又是痴迷,又是惋惜。一边打量着这个全丹阳的男人都心心念念的房间,一边在心中暗暗思索,将已有线索串联在一起。事情追查至此,真相仿佛已经触手可及,可其中却丢失了最为关键的一环。如果杀沈梦菲的人真的是他,那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那个传闻是真的?丁念平绕过屏风,透过窗子上细小的镂空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外面。房间对面的包间中,两个衣着普通的男子正坐在丁念平常坐的位置喝茶,年纪略大的那个有些瘦小,看上去已经四十多岁了。对面坐着的年轻人则长得高大威武,二十岁出头的样子。这两人看着很面熟,丁念平略一思索,就想起昨天自己被堵在这里的时候,展云飞带来的那两个捕快,就是这二人。丁念平将耳朵贴在窗上凝神细听二人的谈话。年轻人说:“你说那田小四明明已经招了,展总捕为什么就非要节外生枝呢?让咱们在这里枯守着这案发之地,难不成凶手还能从那房间里自己跳出来?”年长的说:“哎,你在公门也一年有余了,还不了解展总捕吗?案子有问题,那田小四是出来顶罪的,我都能看出来,展总捕岂能看不出来?没有找到真凶,展总捕是不会罢手的。”“那真凶会是谁呢?是沈家那个护院丁念平吗?”听捕快提到自己的名字,丁念平的心跳顿时快了起来。年长的摇摇头,“不是,如果那人是真凶,展总捕昨天就把他擒住了。昨天那人跳窗而逃,展总捕若是追上去,那人逃不了。但展总捕没追,就说明展总捕已经判断出那人不是凶手。”“那这满城的告示……”“哎,总得做点什么让县令安心,提前找个背黑锅的……毕竟这个案子太大了,万一破不了案……那沈家岂是好惹的?”“哦……”年轻捕快恍悟,压低声音笑道:“那沈大小姐可真好看啊,那皮肤、那身段……昨天我差点就把持不住了,你说沈大小姐的身体送到张仵作那里,那张仵作会不会……”年长的矮个子低声喝到:“别胡说,小心张仵作给你开膛破肚!”“不过……”矮个子声音更低了,还带有一丝猥琐的笑意:“那张仵作查得倒真是细致,我看了张仵作给展总捕的便函,那上面写着,沈大小姐啊,还是处子呢!”听闻此言,丁念平脑海中轰然炸响,片刻间便想明白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所有的线索都完美无缺地串联起来,真凶已经昭然若揭!丁念平一把推开房门,对两个惊愕的捕快说道:“我要见你们展总捕,越快越好,我知道真凶是谁!”8“念平,你这个时候约我出来,殊为不智啊。”丁念平向展云飞汇报了自己查案的进展后,立即托人给冯鸿云送信,约他在城南丰安街荒宅见面,也就是密道的出口。冯鸿云很谨慎,来到荒宅并没有立即现身,观察了一刻钟左右,确定荒宅中只有丁念平一人,才缓缓从隐形中走出。平日里威风凛凛的护院总管冯鸿云,此刻竟显得有些苍老,鬓角也多了一丝花白的痕迹,眼神中更满是警惕,皱着眉头打量着荒宅,仿佛在疑惑丁念平为什么会约他在这个地方见面。“冯总管,我也是迫不得已啊。如今我被人陷害,急需洗清嫌疑,不得不请您来帮忙。”丁念平倒是显得云淡风轻,轻巧的语气没有任何紧迫的感觉。“哦?你说你是被冤枉的,何以为证啊?官府的公告上画的可是你的头像,若是官府没有足够的证据,岂能胡乱抓人?”冯鸿云被丁念平的话所吸引,注意力集中在丁念平身上,并没有注意到墙角处一闪即逝的黑影。“冯总管有所不知,官府此举正是为了麻痹真凶。但若是官府抓不到真凶,就会拿我顶罪。为了自保,我只能一边躲着官府,一边调查真凶。”冯鸿云有些不耐烦,声音不觉提高了一些:“你说这些,与我何干?”“素闻冯总管才智过人,小弟在查案的过程中有一些不解之事,特要求教于您。”冯鸿云挥挥手:“有话快说,若是被官府看到,岂不将我当成是你的同伙?”“那就从昨天大小姐匆匆出门说起吧……大小姐出门之后没有停留,直奔沈记酒楼。大小姐在酒楼二层东侧有个专属房间,这个冯总管您是知道的。”冯鸿云冷哼一声,“这件事差不多整个丹阳城都知道。”丁念平继续说道:“就在大小姐进入房间后不久,赵钧那穷酸秀才也到了。我请示大小姐是否放他进去,大小姐犹豫了一下,让他进去了。接下来发生的事儿就很奇怪了,赵钧明明进入了大小姐的房间,又为何会出现在城外呢?而且还变成了一具无头尸?”冯鸿云闻言眼角一跳,“我既不是捕快,也不是赵钧,更不是大小姐,我怎会知道赵钧是如何离开房间的?”丁念平嘿嘿一笑,“您要是不知道,我来告诉您。赵钧是从密道离开的……”听到这里,冯鸿云的目光不由瞥向一旁的枯井,虽然动作很隐蔽,但却瞒不住有心观察的人。“大小姐两年前就开始改造二层东侧的那个房间,她雇人在房间中挖了密道,还藏了不少金银首饰,她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用到那条密道和金银。“昨天,大小姐无意间经历了一些事情,知道那个她一直忌惮的人要对她下手了,于是她就打算利用那条密道逃出丹阳城。那秀才赵钧心怀不轨,一直等在沈记酒楼附近,看到大小姐进入酒楼,就立即跟了上来。“大小姐想要逃亡,本不打算见赵钧。但又觉得自己一个人走过于危险,不如就带上赵钧,好歹能保护她。所以大小姐犹豫一下之后,让我放赵钧进屋。“大小姐本就算不得精明,慌乱之下将自己的打算向赵钧和盘托出,却不料赵钧那厮见财起意,直接用迷药迷晕了大小姐,自己带着金银细软从密道离开,买了匹白马,迅速出城。”“简直荒谬!”冯鸿云高声打断丁念平:“沈家乃丹阳首富,大小姐是沈家唯一的继承人,为何要暗修密道、随时准备逃亡?这丹阳城除了你这种内贼,又有何人能够威胁到大小姐的安全?”丁念平拍手笑道:“您还真说对了,就是内贼!大小姐感觉有个人早晚会杀了她,这个人不在外面,而在家里。让我做出这个判断的,是我无意间听到两个捕快聊天,他们说根据仵作的检查,大小姐直至死前,依旧是完璧之身!”冯鸿云眉头一皱,“这又能说明什么?”丁念平摇摇头,“您还真是够迟钝的。您想想,大小姐从两年前开始,艳名逐渐传遍丹阳城,全城男子无不想做她的入幕之宾。大小姐不惜自污名誉,所为何事呢?两年前又发生过什么呢?”冯鸿云皱眉思索,“两年前……两年前老爷和李家商谈大小姐的婚事,被拒绝了。然后李家入京,老爷离家……”“没错!这就是答案!”丁念平大声说道:“大小姐之所以会做出那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沈老爷子不要再东奔西走,而是在家里好好的教训她、看管她。因为只有沈老爷子在家,家里某些不怀好意的人才不敢轻举妄动,才不敢加害于她!那么,沈家那个能够让大小姐感到忌惮、感到危险的人,是谁呢?”冯鸿云闻言脸色剧变,张着的嘴颤抖了两下,却一个字都没说出来。丁念平继续说道:“大小姐一死,获利最大的人就是大夫人。老爷年事已高,又没有子嗣。而大夫人却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大夫人怎么说都不会死在老爷前面吧?但大夫人性子软,没有决断,让她动手杀大小姐,即便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她也做不来这种事情……”冯鸿云又是一声冷哼:“你一会儿说是家里人要杀大小姐,一会儿又说大夫人不会做这种事,岂不是自相矛盾?”丁念平眯起眼睛,缓声说道:“大夫人是不敢杀人,但如果她身边有一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心腹呢?如果这个心腹和大夫人自幼相识、青梅竹马,即便大夫人已经嫁入沈家,二人依旧藕断丝连呢?”黑暗中,冯鸿云的身体轻微晃动了两下,声音变得慌乱:“你……你……胡说八道!如此污蔑夫人清誉,你……该当何罪!”丁念平轻笑两声,“沈家几十号人,这二人的所作所为瞒得了一时,又岂能瞒一世?不说旁人,大夫人的贴身丫鬟必然是知道那两人关系的,你觉得那丫鬟能否熬得住严刑拷打?”冯鸿云的身体再次晃动,仿佛随时可能摔倒。丁念平更加从容,“大小姐和老爷死后,那人凭借和大夫人的亲密关系控制住大夫人,沈家那庞大的家产,自然而然就落到了那人手中。大小姐虽然算不得精明,却也看穿了那人的狼子野心,自知那人早晚会动手,所以一直在做着准备。“就在昨天,大小姐或许是意外发现夫人和她那心腹白昼宣淫,也有可能是发现一些别的什么事儿,引起了那人的杀机,所以匆忙出门,准备利用密道甩掉那人,逃出城外。“赵钧此人心怀叵测,旁人只道他每次和大小姐在房间中潇洒快活,他自己却知道,他只有眼馋的份儿,从未得手过。于是他昨天备好了迷药,准备迷晕了大小姐后行那苟且之事。“当赵钧发现大小姐的金银丝软之后,改变了主意。他迷晕了大小姐,拿着金银细软从密道跑了。为了防止大小姐醒来派人捉他,他还脱光了大小姐的衣服,连同衣服一起带走了。“赵钧从密道出来后立即去买了匹马,出了城。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想要杀大小姐的人一直跟在大小姐身后,早已知晓他在大小姐房内,并派人密切注意周围一切不同寻常的动静。“很快,那人接到手下的汇报,说赵钧骑着一匹白马出城了。那人万分诧异,他明明看到赵钧进了沈记酒楼,怎么就突然出城了呢?他从哪出去的?“为了搞清楚这件事,他亲自追了上去。赵钧只是一个秀才,不会骑马,很快就被那人追上。不需要严刑逼供,那人把赵钧绑在树上,问了两句立即就把想知道的事情都问出来了。“那人砍了赵钧脑袋,把赵钧带出来的金银细软和自己杀人的刀和染血的衣服都埋了起来。一来是他还要回丹阳城,不方便带这些东西;二来是将来他在丹阳城事发,有了这些金银细软也让他有条退路。“回到沈记酒楼后,他让田小四送了一瓶下了迷药的酒给我,打算动手杀大小姐,并嫁祸给我。恰在此时李景同来了,我在和李景同纠缠的时候药效发作晕了过去,而那幕后黑手听李景同要找大小姐报仇,便心生一计,把李景同推进房间,让李景同去杀大小姐!“却不料李景同这厮看到没穿衣服的大小姐,顿时色迷心窍,不但不杀大小姐,还要仗着蛊术英雄救美。结果自然是步了赵钧的后尘。“那人杀了李景同后,顺着密道将他抛尸在城南丰安街荒宅。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小乞丐看得一清二楚,小乞丐还听到了李景同在弥留之际说的两句话,足以还原案发时的场景。“那人顺着密道回到房间,杀死大小姐,还把我的衣服脱光,让我躺在大小姐身边。随后田小四迅速报案,带着捕快把我堵在房间,抓了个正着。”丁念平边说边观察冯鸿云,他的脸色急遽地变化了数次,呼吸急促,眼珠子不断的转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逃跑后,总捕展云飞扣押了报案的田小四,顺藤摸瓜查到了一些真凶的线索。那真凶对田小四有救命之恩,田小四感觉形势不对,立即招供,把所有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这环环相扣的谋略实在厉害,要是换个办案的总捕,怕是早就拿住替死鬼结案了。很可惜,那真凶遇到了展云飞。更可惜的是,那真凶竟然想用我当替死鬼,真是瞎了他的狗眼!”丁念平恶狠狠的盯着冯鸿云,冯鸿云强做镇静,面色狰狞的说道:“你的猜测很精彩,但也仅仅是猜测。你说的这一大堆东西,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那真凶究竟是谁!”丁念平哈哈笑道:“冯鸿云,有一件事你不知道,我的鼻子和常人不一样,我能闻到别人闻不到的味道,能记住我想记住的任何味道。你患有消渴病,这件事沈府大部分人都知道。“患有消渴病的人身体会散发出一股酸腐的苹果味,无论是大小姐在二层的闺房,还是李景同的身上,都有你的味道。你埋在城外的刀和衣服,味道则更加明显。只要稍一检查,就知道那是你用过穿过的!“别忘了,你的脚印还留在密林里呢,那里人迹罕至,现场不会被破坏。更何况,你杀李景同抛尸的时候,被一个小乞丐看了个清清楚楚,让那个小乞丐来指认你,我想并不是什么难事。”听闻此言,冯鸿云平静下来,打量一下四周,声音平缓却暗藏杀机,“真没想到,如此天衣无缝的计划,竟然被一个连死者死因都看不出来、查案只靠两个鼻孔的门外汉看穿了,我还真是小看了你。“不过你可能是忘了一件事,以你那点微末的野路子功夫,我想杀你,你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念平啊,就像我一开始所说,你这个时候约我出来,殊为不智!”话音刚落,冯鸿云手腕一抖,一道寒光直射丁念平咽喉,快若闪电!丁念平想躲的时候,那道寒光已到眼前!耳边传来“当”的一声响,黑夜中爆出几点火花。一把飞刀从斜刺里激射而出,速度比冯鸿云的暗器更快上几分,于间不容发之际将冯鸿云的暗器击飞,救了丁念平一命!死里逃生的丁念平吓出一身冷汗,迅速后退两步,躲在一块断裂的墙垣后面。冯鸿云一击不中,目光警惕的盯着飞刀射来的方向,全身弓紧,如同猎豹一般。很显然,藏在黑暗中那人给了他极大的压力。“何人鬼鬼祟祟的藏在哪里?给我滚出来!”随着冯鸿云的声音,展云飞从一堵墙后一跃而出,眼睛紧盯着冯鸿云,就像是苍鹰盯住了猎物。“冯鸿云,若是我想杀你,你觉得你有逃跑的机会吗?”看到展云飞的那一刻,冯鸿云的身体剧烈颤抖,脸上满是恐惧和绝望。二人早年间曾有过一次交手,那时他的消渴病还没有现在这么严重,武功正值巅峰,却连十招都没撑过去!现在冯鸿云武功不及当年七成,而年纪轻轻的展云飞却在突飞猛进,此消彼长,再次交手的话怕是三招就得败!他知道刚刚的对话都被这位丹阳总捕听到了,自己彻底输了,输给了一个自己从未正眼看过的人。丁念平在墙后露出个头,对展云飞笑道:“展总捕,你要我做的事儿我做完了,你答应我的事儿可不能食言啊。”“放心,我早已给你安排好了一个合适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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