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老赖的工资卡的钱会被银行全扣除吗卡钱够了怎么申请划扣?

@执行员老付
这是显然的,无可避免的。
被执行人,失信人,99%会使用父母甚至朋友的银行卡手机卡。以逃避法院对其名下财产的查封。
法院有义务去查清。
问题在于,哪里有那么多人手?
2021年,全国在表失信人633万,新数据我也不知道。这633万人的资料,全国法院能有多少执行法官按月查询?
所以,大约每半年法官会查一下。
可是,如果要查被执行人更多资料,是否使用其他人信用卡电话卡,估计查询量更加庞大,谁做呢?
其实很多失信人都是使用着别人的手机号,别人的银行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因为在法院失信被执行黑名单之内,如果并处限制消费的措施,其实出行办事已经不太方便了。如果更进一步,法院认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是不予履行,那么采取冻结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等措施,那么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日常生活都会造成影响。
但其实这就是法院想要达到的结果,假如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是有履行能力的,但是没有如实汇报自己的财产情况,也没有想尽办法去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冻结银行卡,限制出行等等措施,就是逼着被执行人主动找寻法院,进行协商了结诉讼。我们知道法院的执行能力也是有限的,所以此时被执行人就会采取一些变通措施,方便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使用他人的身份办理了储蓄卡和信用卡,但是日常都在归自己使用,这是一个较为常见的事情。但是可以严肃的说,这是违反法院相关规定的违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都构成了违法行为。如果未来被法院察觉或者被人举报,查证属实之后,有可能法院会给予罚款、拘留的处罚措施,乃至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起诉的风险。
法院能查到失信人的这些违规行为吗?其实如果法院真的用心查,一定能查到的,现在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证据确凿谁都抹不掉。但是法院人员有限,资源有限,所以很少会主动去查。但如果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社会民众发觉后,向法院举报,以及提供线索,法院还是会很快去查的。而且查明之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会处罚,对于出借账户的人会进行训诫。
现在法院还是没有那么先进的系统,可以查明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资产,所有的银行卡信息,所有的财产情况。但是随着我国信息的互联互通,早晚有一天法院可以一键查明。同样现在央行利用反洗钱系统,针对出借账户的账户人也开展精准打击,一旦发现也会进行处罚的,所以账户借给他人是有风险的。
其实德先生建议失信被执行人,要正面面对自己的法院判决生效后的债务履行问题。可以同法院保持积极沟通,主动去说明情况,如果没有财产的展示出来。对于法院来说,更希望是双方协商达成还款方案,只要债权人同意,法院也会帮忙做工作,打折债权或者达成一致意见的。耍小聪明一般都有可能给自己招来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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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有可能用别人身份办理手机号银行卡法院能查到吗?
对于失信人来说,需要弄清楚一点,既然已经失信,是日常所说的“老赖”,谁还愿意把身份证给你输手机号、银行卡啊。这是一。
第二,银行卡也好,手机号也罢,都是实行实名制,你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去办手机号和银行卡,根本就不可能办下来。银行也好,通信企业也罢,都会要求你把身份证的主人找来。不然,没有用的。而如果身份证主人来了,他也愿意给你办理手机号和银行卡,像你这样的失信人,谁也无法预料,会在不久的将来,你会把他拉下水,使他需要为你承担法律责任、赔偿责任等。显然,银行不会输,身份证的主人去输,就要面临承担法律风险的责任。
至于法院能不能查到,一旦法院通过调查,了解到是某人为你办的手机号和信用卡,就会立即采取措施,对帮助你办理信用卡和手机号的人,实施账户冻结,让其品尝违规使用证件的滋味。
第一、绝大多数失信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追查,都是找亲友开信用卡和手机卡自己使用。例如我们案子当中的老赖武鑫,就是使用别人的身份证,有别人开的手机卡和银行卡。这样做能暂时逃避追查,但是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资金存在他人名下的银行卡上,主人随时可以注销旧卡补办新卡,卡上的资金就成了别人的了,遇到这种情况,自己是老赖,实在是哑巴吃黄连。
第二、法院如果查,应该能查得到,但是一来这样查需要费很多精力,二来现在多数法官压根就不想查,所以依靠法院查,基本上没什么希望。
第三、申请人,也就是老赖的受害者,不要等着法院给你查,这样永远也查不清,如果可能不如自己查。老赖要生存他就需要有收入,可以通过网上悬赏,查找老赖的行踪,只要知道他在哪里,就有办法知道他的收入,然后找到证据,制服老赖就有希望了。
众所周知,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会冻结其名下的个人银行卡账户以及相关资产,目的是为了限制被执行人逃避债务,那么被执行人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号及银行卡,法院能查询的到吗?
先说答案:法院无法查询到!
其实手机号码并不在执行范围之内,所以说手机号码不需要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号,有人会说,不使用他人的名下的手机号码,通话记录会不会被监听,这只能说是杞人忧天,先不说公民个人的隐私会到保护,就算真的监听,全国超1500万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有那么多工作人员进行监听吗?
其次银行卡,使用他人(非被执行人)的银行卡,法院是无法查到的,法院的查询信息是以被执行人的个人身份正号下去查询的,所以说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不会受到牵连,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老赖会在被起诉前转移资产的原因,这点上除非申请执行人能够举证,否则对老赖无可奈何,但举证又谈何容易。
虽然理论上而言,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使用,涉嫌违反身份信息管理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甚至构成刑事违法犯罪。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根本难以杜绝,特别是至亲之间(比如母亲给孩子,丈夫给妻子等等),这也是为什么老赖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因素。
不是有可能,是肯定,几乎每个失信人都是用别人的卡别人的手机号。总有父母吧?有老婆或女朋友吧?乞丐还有三个朋友呢,何况失信人大把人都不缺钱。他们只是不还钱,只是自己的卡里没有钱。钱在他们最亲近的人名下。法院案子太多不太可能有精力和时间去查,真要查应该能查到,毕竟是大数据时代。可查到又如何呢?要证明那钱是失信人的就是个复杂的过程。办案人员也清楚,像我的那个老赖,30多岁的深圳青年,天天去高档茶楼喝早茶,买单的卡可是女朋友的。人家有人包养不行吗!何止银行卡,车子在小姨名下,房子在前妻名下,钱在女朋友名下。儿女双全,钞票过亿,人生赢家啊!代价就是做个老赖,坐不了飞机而已,深圳本地人本来就哪儿也不去。法院执行案关于他的快上百个了,最后都是终本。其奈他何?社会终究不是老实人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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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笑话!还有法院查不到的吗?不是查不到,而是不能查!就算查到又如何?在任何债务面前,生存权都是第一位的!就算是法院,也要保障债务人的正常生活!
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很常见。但是楼依楼主的意思,要查到被执行人使用的他人的银行账户,然后冻结或者取证。我觉的,这是杀鸡取暖,饮鸩止渴的做法。
这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是双重伤害。
我们知道,如果债务人如果未能履行法院已经裁定生效的法律文书,那么申请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实现强制执行这个流程,就必须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其他不动产。这其中冻结银行账户,这是必须的程序。
但是,作为债务人一方,一旦被冻结银行账户,账户只能进,不能出。也就是说能往账户里转钱,不能往外转出,取现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严重影响到债务人的生存问题。
比如你的工资收入,到账后被冻结,你无法使用;比如经营周转,周转金被冻结无法正常经营等等。那这么办,不能等死吧?
所以,被执行人就只能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
这对于债务人来说,也是无奈之举,对于债权人和法院来说,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
债务人只要活着,就必须创造收入,有收入就会有交易。
如果被执行人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也不能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那除非就是在家里等死,就算是当农民,同样需要资金交易,购置生活用品。
如果法院查询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那肯定是用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或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或使用现金交易。
毫无疑问,法院在必要的情况下,肯定可以查。但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不会去查。
第一,民间借贷,不等同于刑事案件。
第二,查询此类案件,取证相当困难。
第三,就算查到,法院也不能断了债务人的生路。在任何债务面前,人的生存权才是第一位的。不能为了讨回你的债,让债务人失去生存的机会。
所以法院不是查不到,而是不能查!
这个查不到。
法院在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时候,是以被执行人作为查找对象。其他人或案外人并非法院判决书中要求履行判决义务的当事人,也不是被执行人,所以法院不能对他人进行执行。被执行人用他人的银行卡消费,这个完全有可能。毕竟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执行,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其他人名下是十分常见的情况。谁的银行卡上的钱,原则上就是属于谁所有。现在银行卡是他人的,那银行卡上的钱自然也是他人。其他人将自己的钱给被执行人使用,这个也不是我们法律禁止的行为。还有,这方面的调查取证难度较大。法院基本不会主动去收集这类证据,最后还是要依靠当事人自己来实现。当然,如果这些都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但通过这种方式来规避执行,那就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再说,法院执行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并不解决实体方面的事情。举个例子,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低价或无偿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我们法院也无法直接执行被转让的财产。因为这个财产转让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撤销,这个属于实体问题。法院执行阶段是不会直接处理这个事情。当事人只能另行提起诉讼,撤销被执行人的财产转让行为。撤销之后,我们法院才能对财产进行执行。
谢谢邀请。
楼主的问题描述其实是不准确的,根据司法实践案例中遇到的情况,应该是第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以后借给失信人员使用。这种行为法院一般是查不到的,如果查获以后核实,失信人员和借给他电话卡、银行卡使用的人都可能构成刑事违法犯罪。
首先,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借给或租给他人使用,违反身份信息管理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刑事违法犯罪。比如说明知对方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还把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借给或租给对方使用,有可能构成洗钱罪、诈骗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隐瞒掩饰非法所得罪的共犯。
第三人将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借给或租给失信人员使用,导致失信人员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罪,第三人应当列为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当中,法院要查实第三人用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给失信人员使用很难。公安机关也很少会为这样的事情立案侦查,通常要利害关系人自己调查取证以后向法院或公安机关报警反映,相关的司法机关才会去调查处理。举个小例子,某失信人员因为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进行限高限飞联合惩戒。该失信人员的母亲,将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交给其使用,导致其收入法院查询不到,自然也就无法执行。债权人通过多方打听,并且现场调查取证,将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法院执行局提交,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线索,锁定了失信人员工作情况,并且领取合法收入的证据,责令相关单位人员配合法院执行,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但是,像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都不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导致违法人员有持无恐。
楼主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聘请律师代为调查取证,获得相关证据资料以后,向法院执行局或公安机关提交,一是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刑事责任,二是便于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前几年创业五六年后失败把车房资产全卖了还负债将近两百万!后来离婚了!我独自抚养两个孩子!之后的一两年我也努力去赚钱还了一部分!去年开始被多家法院起诉执行冻结划扣限高!现在由于卡被冻结工作找不到,摆地摊做个小买卖没本钱!想我这么多年不管是负债前还是破产后也是做过中高层管理!本科学历!也有不少想法和创业经验!可是现在只能沦落到去工地打日结工!赚点现金生活费!下个月马上房租到期,两个孩子要开学!真是压力山大,寸步难行啊!!我也想还债!可是我现在生活都困难重重!
哪怕我可以用我家人的卡,可是有什么用呢?我找到工作,公司会把工资打入家人的卡吗?现在我用我妈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卡!微信手机号还是用的自己的!其实用别人的卡微信也起不了太多作用!只是在生活中稍微的便利了一点。
我曾经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这个经历我太熟悉了,我来告诉你我都是怎样熬过来的。
我在2020年10月14号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导致我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竟是因为我的信用卡逾期了,那张卡片的额度仅仅只有8000元,我从来没有想过银行会对我进行起诉。
我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之前,我完全不知道,节假日的前几天,我准备提前高铁票回家,选择一等票的时候,上面却显示我是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买一等票。
那一刻我彻底懵了,我完全不知道我是什么原因导致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而且我也没有过类似的经验,我看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感觉我的人生完蛋了。
然后我查询我微信的余额,上面在显示在冻结,而且我的银行卡短信上也有在划扣的信息,我银行卡上面的几千块钱无缘无故就被扣掉了,看到这样的情况,我赶紧联系银行。
在打电话之前,我本来还抱有一丝的希望,觉得应该不是我被起诉了,而是银行搞错了,当电话沟通的时候,我彻底崩溃了,因为银行的客服告诉我,我的钱被有权机关单位给划扣了。
银行客服叫我问一下其他途径能否查到是什么原因,因为他说根本看不到是哪个单位是执行的,上面显示有权机关单位,客服建议我网上面去查一下。
当我看到的时候,我彻底懵了,因为在网上我搜索了我的名字,上面显示了一堆有关于银行起诉我的信息,仔细查看,原来在几个月前银行就对我进行了起诉,而且因为我没有去应诉,法院判决我败诉,要求我还本金及利息。
就因为我变更了联系方式,变更了住宅地址,没想到银行在没有通知到我的情况下,还是对我进行了起诉。
而且在下达通知书的时候,有可能传达到我这里,但我以为是催收的信函,所以我没有签收,导致了我被起诉了都不知道,甚至也被列入失信名单了,还蒙在鼓里。
微信余额用不了,工资卡一有钱就被划扣!无奈只能用家里人办的卡。
我的微信还能正常地使用,只不过是被冻结的金额无法使用而已,但是我的银行卡一旦有钱了,就会被自动划扣走。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只能选择叫家里人帮我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因为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连一个微信号都没有,连一个微信支付都无法完成,走在外面是非常丢人的一件事情。
现在外边基本上都没有什么人在使用现金支付了,几乎都是使用电子产品去支付,一个正常的年轻人在使用现金,非常的让人怀疑他为什么无法使用手机去支付。
而在我还没被起诉之前,我已经更换了电话号码,因为我的电话在我逾期的时候就不断地遭到催收的拨打。
非常影响我的生活,影响我的工作,每回接到催收的电话,都直接能影响我一天的心情,本来看是非常平静的一天,但催收的电话一来整个人就无法淡定的工作。
我曾经也尝试过换过好几回的电话号码,但是叫我名下的电话几乎催收都能查询得到,只要电话号码更换,没有半个月就能收到很多催收的短信。
最终在无奈的情况下为了保存生活,我只能叫我的侄子给我办了一张电话卡,而且这样的事情我也不愿给别人知道,因为别人知道了,影响特别的不好。
自从用了侄子的电话卡之后,我的电话就没有再遭到催收了,我也能够正常地工作,正常的生活,但是这也是无奈之举,主要就是为了保证自己能够正常的活下去,如果每天用自己的电话卡去面对催收,我都不知道如何的继续顶下去。
因为厂里面发工资是打到卡里面的,而且必须是本人的银行卡,因为我的银行卡已经被执行了,如果不去更改,我每个月的工作将会是白做,就连起码的生活费都没有。
因为银行在划扣我的钱的时候,那些一毛钱都没留下来,把账户里面的3000多块钱全部都划扣走了,我当时看到这种情况非常的伤心,本来还以为他能留个生活费,然而网上那些都是骗人的,别说连最起码的生活费连个早餐费都不留下来。
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只能找到厂里的财务部进行协商,希望他能通过发工资发现金的形式,对我进行发放。
因为欠银行的钱,我不可能是马上就能还得清,我只能一点一滴地慢慢去存钱还掉,而在这个前提下,我还得要生存,连自己都无法保证自己的生活,还谈什么还债呢?
而现金还是必须要有一张卡存起来,最后我还是叫侄子给我办了一张,当然我只是拿来储存我的现金而已,并没有做违法的使用。
在用侄子的电话卡和银行卡之后,无论是银行和法院他都无法查询得到,因为这些都不是在自己名下的。
欠钱始终是要归还的,而且还是被列入失信名单,还限制了高消费,肯定是优先的去处理这样的问题。
当我的生活得到一点点的缓解,我就开始着主动的去联系银行,因为在银行还没起诉我之前,我已经主动的去联系了好几回,可是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办法协商也没有减免这说法。
当我去联系银行的客服的那个时候已经是被起诉差不多一年了,在这一年时间里面,我没有再用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卡,所以银行和法院根本就没办法对我进行下一步的进行,我的案子也被终结了。
当我主动地去联系银行和法院的时候,银行的客服把我转到了法务部(贷后管理催收部),当那个人联系我的时候,感觉到非常的震惊,因为他觉得我都已经逃避了这么久,怎么还会主动的联系他们,而且他们也查找不到我在有任何的财产情况。
经过了和对方的了解和分析,我最后才知道为什么导致我仅仅8000块钱就交到银行的起诉,并不是因为我的还款不积极以及我的还款的态度问题。
而是因为银行刚调查到我有固定的工作,每个月也有固定的收入,还有固定的缴纳社保,经过了这些东西总结合起来,就能确定我是一个有稳定收入的人。
当我的银行卡每个月钱到账了之后就被转走,银行就认定我是一个恶意逃避债务的人,故意不还。
所以对我进行了起诉,本想着通过这样的方式能使我尽快地还掉债务,可是没想到竟然还拖了一年多的时间。
当我和他说,我现在是有一点想要处理债务的时候,对方的态度非常的强硬,还是要求我一次性还清所有的债务。
我表示我最多只能还每个月1500块钱,再多的话就超出我的范围之内了,经过了几天的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
而银行应该是查询到我负债的比例过高,担心我还款突然中断,在我连续还了三个月后,他突然跟我说:叫我把剩余的本金一次性还清就可以结清了,不需要再还多余的利息,现在如果能够一次性结清剩余的本金6000块钱,那你的信用卡将会直接注销,同时也向法院帮你解除失信名单和高消费。
经过了这一系列的操作之后,最终我完成了处理我失信名单的案子,和我的这些联系方式,因此也曝光了,我总结出了一个道理,这些催收和这些所谓的法务他们都是息息相关的,有一种连锁反应,只要你负债了,你的信息几乎在整个业内都是公开的,所以无论你是更换电话号码还是找亲戚帮你办理,终究是瞒不了多久,只能暂时的保证生活。
总结:用别人的身份办电话卡和银行卡来使用法院是查不到的,但是对于现在的局势来说,非常的不适合,而且别人给你办卡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因为现在断卡行动正在紧张的进行中,使用这样的方式始终无法长久。
最正确的方式还是尽快地想办法还清这些债务,只要把债务解决了,一切的源头自然就会得到处理,这也不必要担心,总的来说无债一身轻。
准确来说无论是否是失信人,用别人的身份证来办理手机号、或是银行卡都是不可行的,现在办理手机号需要对本人的身份验证,还有面部的识别以及手机短信。
第一,像用别人的身份证来办理银行卡那是更不可行的,因为现在去银行需要好几个证明身份的证件,一是身份证,二是工作证明,三是居住证明,四是社保证明。
而且用工作证明和身份证来办理银行卡的,银行工作人员都会进行电话核查的,言简意赅,就是会打电话到你的工作单位去查实你是否在这个公司上班,得到确认后,才会给你填表办卡,而且在办理的过程中也是需要本人的手机短信验证码的。
还得打电话核查你提供的电话号码是否是本人的。总之吧,现在办理手机号和银行卡都不容易,何况是用别人的身份证来办理。
第二,若是别人办理了一个手机卡或银行卡我们否可以用?用了后法院是否能查到。
像失信人已经被限制高消费了,纳入了失信名单中,如果你想通过别人的银行卡来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只会说连累了好心借卡给你的人。因为这是共犯,若被查出有大量资金的洗钱行为,也会被法院一直起诉。
但是如若是用于平常生活中的一些开支行为,这种小金额的流水,法院也不可能去查,银行也不可能去管控。毕竟法院的执行部门也不是万能的。
第三,如若假用别人的手机号,法院是查不出来,但是对你个人很麻烦。
现在一张手机实名卡,邦定了千千万个社交账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QQ,甚至是今日头条这种自媒体账号,如若遗失,再要补办,将会流失掉很多对你重要的数据。
现在社会环境失业率高,赚钱难,失信被执行人也水涨船高。但在纠纷过后拿到判决书时,我们更多的是应该想尽一切办法把案子了结,努力赚钱还清债务,而不是想尽一切办法去逃避执行,或是躲避执行,这不是成年人的做事方式方法。
成为失信人也不是一件光荣光荣的事情,如果能规避这道风险,还是跟家里人商量,取得家里人的帮助,先帮你把眼前的困难解决过去,因为逃避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化,还会错失了生活中上进的机会。俗说话:早还清早解脱,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原创文章,作者:niubibi,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xindahao.com/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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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分析: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人被称为失信人。行为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恶意抗拒执行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的喔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30失信人可以存钱让法院扣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失信人可以存钱让法院扣的喔失信人依然可以办理储蓄卡,往里面存钱,只不过向这张卡中存钱,就会被银行冻结,然后银行会根据法院对于失信人的判决对卡中的冻结资金进行划扣来还债务的呢法律分析: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人被称为失信人。行为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恶意抗拒执行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的喔已赞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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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银行卡冻结流程主要是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由银行直接冻结或者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然后到银行办理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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