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有关新环保法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什么原则和治理的条例吗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11月24日在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赖淑芳各位代表:  我受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并对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查。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市七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我市如期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人大贡献。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依法行权,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乐山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新成效。在五年一次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市委作为全省加强领导和改进人大工作优秀典型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地方立法从无到有,立法水平日益精进。共制定实体性地方法规6部,其中,《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选作“小切口、真管用”立法典型案例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交流经验。  ——五年来,我们始终聚焦增强监督实效这个目标,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拓宽监督方式,持续跟踪问效,监督质量不断提高。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6个,对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3次,对10个市级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开展专题调研23项。其中,对我市民族地区依法治理情况的调研成果被全国人大《民族法制通讯》刊载交流。  ——五年来,我们始终严格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69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3人次,顺利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  ——五年来,我们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畅通和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共建成标准化“人大代表之家”686个,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在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顺利实施,扎实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一系列活动,人大代表作用更加凸显。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新使命,着力增强学习本领,着力规范制度建设,着力建设过硬队伍,着力持续改进作风,自身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助力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后半篇”文章,推动乡镇人大副主席配备实现“全覆盖”,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五年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勠力同心、奋发有为,扎实做好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  (一)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122件,均第一时间按市委要求抓好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在我市落地落实。全面对标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历次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制定“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一要点三计划”,以“挂图作战”的方式全力推进,确保市委的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理论武装持续加强。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集中学习37次,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1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41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等,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为更好履职尽责奠定坚实思想理论基础。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推动乐山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调研报告等24项学习教育课题研究成果,供市委决策参考。  (三)服务中心有力有效。围绕市委部署的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挂图作战”、河(湖)长责任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助推复工复产、“8·18”特大洪灾灾后恢复建设等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班子全体成员迅速行动、深入一线,大力开展指导、督导和帮扶,助推全市21.2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5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嘉州绿心公园、成乐高速扩容等一批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峨眉河、临江河等水体水质不断改善提升,受疫情和洪灾影响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扎实开展。听取和审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调研新冠肺炎疫情和非洲猪瘟疫情对全市经济发展、畜牧业发展、粮食安全带来的问题挑战,以及防汛能力建设提升等,形成一系列调研成果,进一步助力筑牢疫情防控的“防火墙”和防汛抗洪的“防洪堤”,稳定了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积极落实市委交办任务,深入开展农村闲置房屋利用情况、三江流域岸线保护等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成果为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提供了有效参考和有力支撑。  二、正确行使地方立法权,促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乐山  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立法工作部署精准选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量,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乐山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构建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形成立法工作整体合力。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重要事项11项。出台《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配套制定立法选题、论证、听证等7项制度。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吸收政府行政管理实践经验,确保法规草案起草质量。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聘任22名立法咨询专家,建立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各类立法座谈会200余场次,广泛征求意见,凝聚社会共识。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在全国设区的市中率先对世界双遗产保护立法,制定《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助力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和成渝“后花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不断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网”。针对城市管理中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进一步促进城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指导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为民族地区发展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其中,《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作为民族立法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狠抓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全市人大系统《宪法》专题学习会,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切实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水平;积极推进“七五”普法,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教育宣传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全市加快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被全国普法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将“一府一委两院”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497件,纠正规范性文件3件,实现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全覆盖。  三、围绕中心加强监督,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充分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对重大工作重点监督、对难点工作跟踪监督、对涉及面广的工作联动监督,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重点监督产业扶贫、医疗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热点难点工作,督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进度缓慢、贫困户收入不稳定易返贫等24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听取和审议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报告,连续五年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东西部扶贫协作和茶产业、竹产业、中药材产业、农村电子商务等发展情况,助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专题调研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情况,督促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开展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世界遗产保护利用等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供市委决策参考,助力文旅产业加快发展。听取和审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市场主体创造更优发展环境。对市发改委、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和原市经信委、原市农业局、原市旅体委开展工作评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改进工作、高效作为,更好服务经济发展。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连续5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环境保护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督促解决固废回收、病死畜禽处理等13个方面问题,促进全市农村面源污染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相继开展《水土保持法》《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方面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有力助推全市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四)促进财政规范运行。坚持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自主研发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发点球”督促整改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此项工作走在全省人大系统前列。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报告和系列专项报告,实现国有资产人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机制,依法推动市人民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探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促进财政资金效益提升。强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推动审计监督更好发挥作用。  (五)助力公共服务提升。重点关注“就业难”“上学难”“就医难”“养老难”“舌尖上的安全”等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工作评议,促进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保障“最大民生”。对市教育局开展工作评议,督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对原市卫计局、市医保局开展工作评议,促进进一步做好深化医改、疾病防控、医保报销等重点工作,确保更多更好医疗卫生资源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稳步前行、共同提高。开展养老服务业专题调研,督促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听取和审议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专题调研,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监督。听取和审议公安便民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和审议民族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全市民族地区依法治理工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居民享受更好公共服务。听取和审议宗教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实现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工作情况报告4次,对市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助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服务质量提升。听取和审议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听取和审议预防未成年人涉毒违法犯罪、化解执行难等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社会救助等工作,切实加强司法保障。依法依规抓好信访工作,收到群众来信328件,接待群众来访599人次,均及时按程序办理。  四、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着力提升依法履职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一)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严格遵循中央、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市人民政府需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程序,确保决定权在制度框架下规范运行。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和调整、“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要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每年根据审议情况作出关于批准市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决议,全市重大事项得到科学民主决策。  (二)依法做好人事任免。不断规范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颁发任命书、就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流程,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依法按程序决定任命117人次、决定免职74人次,任命113人次、免职115人次,批准任命26人次、批准免职18人次;接受辞职60人次;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08人次,组织宪法宣誓167人次。  (三)依法抓好换届选举。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精心谋划2021年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以市委名义转发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采取“清单制”压实责任,狠抓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换届选举纪律和规矩,强化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依法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10016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保障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圆满成功,切实让人大换届选举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五、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促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主战场”,当好人民群众“代言人”,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  (一)代表依法履职路径持续拓宽。制定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工作联系。高标准、全覆盖搭建“人大代表之家”履职平台,全市组织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1万余次,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各类帮扶和志愿活动3.8万余次。广泛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双走访”等系列活动,有力号召全市1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洪救灾等重大工作中积极作为、担当出力,累计走访企业5700余户、群众33.9万余人次,解决各类问题24万余个,捐款捐物6000余万元。  (二)代表依法履职得到全面保障。制定落实人大代表五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代表参加国家级培训120人次、省级培训400余人次、市级培训900余人次。组织代表旁听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规委会、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参加“嘉廉话·阳光问廉”等重大活动,在代表中举荐“营商环境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脱贫攻坚评审委员”56名,充分保障了代表知情知政权利。每年组织在乐山的全国、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生态环境保护、文旅产业发展、交通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指导4个试点县探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自2019年启动以来,累计票决民生实事项目143个,助推政府决策和人民群众意愿深度融合,努力把民生实事项目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三)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工作,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614件建议逐一进行梳理、集中分类交办,每年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涉及面广的重点建议意见10件,所有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75.9%,代表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常年保持在99%以上。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联合督办,对加强茫溪河流域治理、公交线路优化等重点建议“发点球”跟踪问效,一大批代表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坚持不懈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以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以制度建设夯实履职基础。结合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对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机关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完善了公文处理、人事管理、保密规定等20余项制度规定,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修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议事效率和水平。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增强人大监督针对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县级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指导,提出规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事项报市委同意后实施,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  (二)以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质效。立足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坚持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县级人大主任学习会5次,着力提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人大讲堂”“联系‘人大代表之家’四个一”等活动,人大机关干部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持续提升。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改版升级乐山人大官网,创办《乐山人大》工作交流季刊,创建“乐山人大”微信公众号,形成“一网一刊一公众号”人大宣传工作格局。  (三)以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巩固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机关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提高视察调研精准度,切实减轻基层和部门负担。加大对口帮扶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九龙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力度,协调资金近2000万元,促进全村高质量脱贫,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被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来乐山巡视为契机,扎实抓好问题自查自纠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五年工作的体会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只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最重要的就是在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开展工作,把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履职的重点,推进人大工作不断进步和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围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积极作为、为民履职,才能更好担负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责任。  ——坚持依法履职行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使命。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都必须在法定权限内进行。只有坚持依法行使各项权力,才能不断推动法治乐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保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坚持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基础。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人大工作的活力在代表、动力在代表、潜力在代表。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着力创新工作机制,才能有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人大工作才能更具活力、更富成效。  ——坚持抓好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障。新时代背景下,党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人大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期盼也更加殷切。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方位提升理论水平和能力素养,才能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保障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人大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同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立法质量还需提高;二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实效还需增强;三是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密切,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还需强化;四是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还需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六个必须”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市委确立的“345”工作思路,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  在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将开篇之际,我们建议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彰显人大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明的方向道路和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谋划人大工作。要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对党忠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主动融入市委和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重点聚焦到推动乐山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人大工作成效体现到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上来。要进一步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在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细化举措、真抓实干,努力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更大作用。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行使法定职权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要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人大实际,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履职尽责,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接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要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委立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并落实第二个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确保立一件成一件,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围绕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打造成渝“后花园”、高质量发展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促进共同富裕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突出监督重点、丰富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促进我市“三大任务、四区布局、五个提升”加快实现;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促进“一府一委两院”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科学决定重大事项,针对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大事要事,及时、准确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依法履行任免职权,确保党委推荐提名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为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统一意志、凝聚力量。  三、坚持为代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人民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要进一步强化代表主体作用和服务代表意识,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加强代表能力建设,大力组织开展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代表履职渠道建设,管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深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加快建立代表数据库,将代表工作信息化纳入智慧人大建设,搭建完善“线上+线下”的代表履职平台。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效果。要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与指导,进一步推动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深入指导基层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动这项接地气、汇民心、聚民力的制度实践取得扎实成效。  四、坚持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自古业成靠自强,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进一步强化人大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担当进取、恪尽职守,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着力提升服务大局、调查研究和督促落实的能力水平。要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让爱的力量在代表中传递,温暖广大人民群众。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初心使命,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注 释  1.“六个必须”: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全过程人民民主: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全面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内涵,揭示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本质特征,指明了在新征程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方向。  3.“345”工作思路:2021年11月10日,市委书记马波在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乐山未来五年发展“聚焦三大任务、优化四区布局、实现五个提升”工作思路。“3”即三大任务,加快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中国绿色硅谷”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这既是省委、省政府赋予乐山的重大使命,也是乐山在新发展阶段的关键性战略取向;“4”即四区布局,加快建设文旅经济核心区、先进制造集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经济先行区,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增长极,这是乐山在新发展格局下产业架构的重点摆布和路径选择;“5”即五个提升,加快实现发展质效、产业能级、城乡面貌、交通优势和幸福指数显著提升,让经济繁荣、自然生态、多彩人文、乐山乐水、灵秀博雅的幸福美丽嘉州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卓然崛起,这是乐山未来五年发展的实现形态和实践追求。  4.“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全市干部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夯实乐山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思想基础,从2021年7月开始,在全市广泛践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乐山、爱自然、爱家庭、爱学习、爱劳动、爱健康、爱人生”,让道德之光闪耀嘉州大地。  5.“双走访”:2020年5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走访企业、群众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大代表从2020年6月起,用3个月的时间,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研走访,聚焦在疫情持续影响下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经营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和人民群众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实际情况,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渡过难关。  6.“人大代表之家”:专门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建立的履职活动场所,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组织学习、增强素质的“课堂”,是联系选民、反映民意的“渠道”,是开展活动、履职尽责的“载体”,是接受监督、相互促进的“平台”。  7.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地方政府拟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本级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8.“一要点三计划”:即《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9.“联系‘人大代表之家’四个一”活动:市人大常委会11个办事工作机构各联系1个县(市、区)的“人大代表之家”。每年在所联系的“人大代表之家”召开一次座谈会,参加一次代表接访选民活动,帮助协调解决一件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一条合理化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议。  10.“人大讲堂”:自2017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设“人大讲堂”,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轮流讲的形式,加强对人大干部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责任编辑:杨田甜)
图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样,除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这样便于从立法的角度及时回答和解决宪法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准确实施。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由它行使这一职权,便于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这对于保障宪法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国家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这一职权包括: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除上述职权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执行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并组织他们视察,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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