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缴后能马上用吗有两个跨省参保地怎么办?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有效解决转接信息交换不及时、政策不精准、参保中断、保障不连续等问题,保证参保人员医保关系接续顺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要求,祥云县医疗保障局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行统一规范、跨省通办。

(一)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二)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医保信息平台)直接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一)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二)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问: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移?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合并、医保合并?

答:一、询问转移目的地,区内转移还是自治区内转到自治区外。

二、自治区内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合并。可通过无纸化办理转移, 具体流程如下: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登录—个人用户(须先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普通登录—个人办事—区内医疗转移申请。

三、自治区外跨省转移、医保合并。参保人员打印参保凭证、转出地提出申请、,寄到转入地医保机构即可。

/web/hallEnter/#/Index——个人办事——转移接续业务——医疗参保缴费凭证打印。②自助机打印。凭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自助机打印。③现场办理。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代办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在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2)部分外省经办机构要求红章,在网上打印的可以彩打,或在大厅盖红章。

(3)参保凭证一般由参保人自行提交至新参保地经办机构。

/web/hallEnter/#/Index——个人办事——转移接续业务——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转入申请。②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web/hallEnter/#/Index——个人办事——转移接续业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②邮政寄递。由新参保地将联系函邮寄至原参保地。③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web/hallEnter/#/Index——个人办事——转移接续业务——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转入。②邮政寄递。由原参保地将信息表邮寄至新参保地。③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另说明:医保经办机构间业务流程:转入地医保机构发出联系函-寄到转出地,转出地打印转移表(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转移信息变更表)并转移个人账户基金-寄至转入地医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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