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项目中标采购合同贷款可以在银行贷款吗?

央企密集部署 能源保供形势稳定

  近日,寒潮来袭,多地气温骤降。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华电、、中国华能等多家央企密集部署能源资源保供稳价,确保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同时,中央发电企业能源保供特别债加快发行,为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政策接续发力 推动转型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期从“第一支箭”银行信贷支持,到“第二支箭”债券融资帮扶,再到“第三支箭”股权融资重启,接续发力、层层递进,形成立体式的金融支持“组合拳”,将加快行业风险缓释,推动行业转型发展,更快稳定房地产市场,从而更好稳定经济大盘。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加大对煤电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近期,国家发改委运行局会同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冬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大对煤电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采取有力举措纾解企业实际困难。充分利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为煤电企业购买电煤保供提供低成本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提升煤电企业顶峰发电能力,全力保障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供应安全。

工业大省再挑担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

  大力发展高技术制造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优质中小企业精准服务……近日,工业大省纷纷采取行动,争分夺秒,抢抓机遇,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为明年一季度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1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8.0%,比上月下降1.2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制造业生产经营景气水平较上月有所下降。11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6.7%,比上月下降2.0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非制造业景气水平有所回落。

财政部:1-10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36196.9亿元 同比下降3.3%

  1-10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总收入同比保持增长,利润总额降幅较1-9月有所扩大。1-10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亿元,同比增长8.9%。1-10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36196.9亿元,同比下降3.3%。1-10月,国有企业应交税费49487.4亿元,同比增长11.1%。10月末,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64.5%,上升0.2个百分点。

银保监会修订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

  银保监会修订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有效优化了评估机制。银保监会根据评估结果,差异化配置评估资源,原则上银行保险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估,但对评估结果为B级(良好)及以上的机构,可适当降低评估频率。监管评估采取非现场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评估应每3年实现全覆盖。

工信部:推动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进

  工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江平表示,面向数字时代深刻把握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特点,坚持开放合作,支持创新突破,促进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产业规划,推动资源要素集聚和整合,引导重点区域合理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进。

MSCI半年度指数调整盘后正式生效 多只股竞价异动

  MSCI半年度指数调整将于11月30日(周三)收盘后正式生效,本次调整中,MSCI中国指数新纳入36只中国股票,其中28只为A股标的,包括、、、、燕京啤酒等;剔除34只股票,包括生活服务、、等。MSCI中国A股在岸指数成份股名单也有所调整,增加成份股69只;剔除7只标的,分别为、、、、、、。

首套房贷利率累计下调140个BP 全国“最低价”降至3.7%

  数据显示,2022年11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4.17%,比全国房贷利率下限高7BP;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4.95%,比全国房贷利率下限高5BP.从降幅来看,首套房利率今年累计降幅140BP,二套房贷利率累计降幅90BP。

11月离岸人民币升值超2% 岁末结汇需求上升或支撑人民币回稳

  11月以来,截至目前,离岸人民币相较美元升值超2%。某股份行外汇交易员表示,近期美元的涨跌与人民币汇率走势有一定背离,人民币汇率贬值压力有一定放缓,离岸各期限资金成本保持相对稳定,外汇市场流动性整体充裕。

  展望12月人民币汇率走势,市场人士指出,人民币短期波动性与稳定性共存,预计12月将重回常态化的双向波动态势,同时基于国内经济基本面持续复苏、北向资金稳定流入等积极因素,人民币具备逐步回调并企稳的潜力。

传车购税减征、补贴政策将延续 业内:没有消息 11月上险量现端倪

  一则“燃油车购置税减征政策2023年或将延期,新能源汽车补贴延续原来50%”传闻的突然出现,令汽车赛道热度重回。记者在向包括行业协会、多家主流主机厂高层求证上述传闻时,受访者均表示“不知情”、“没有消息”。

高盛:2023年A股估值将明显回升 优质国企股有望提供更高回报

  高盛首席中国经济学家闪辉表示,预计2023年中国GDP增速将回升至4.5%,中国经济将重启增长模式。预计未来3个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走弱,但未来12个月人民币汇率将走强。从长期看,预计到2025年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升至6.50元一线。

  关于A股,高盛首席中国股票策略师刘劲津表示,高盛股票策略团队看好境内外上市的中国股票表现,MSCI中国指数和指数未来12个月的总体回报率约为16%,2023年两大指数每股盈利增长分别为8%、13%。预期2023年北向资金将净流入约300亿美元,海外投资者持有中国股票大概在1万亿美元。

蓝筹股加速上扬 一线私募激辩“能走多远”

  多家一线私募机构表示,近期多个行业的蓝筹品种加速上涨,在政策面、消息面均有重要驱动因素,短期有望继续维持强势。对于蓝筹股本轮行情“能走多远”,私募业内分歧较明显。就应对策略而言,精细挖掘结构性机会,是受访私募较一致的选择。

价格走高 光伏玻璃供需关系趋紧

  记者近期调研发现,受下游产业链预期向好等因素影响,玻璃行业基本面或迎来拐点。建筑用玻璃方面,地产行业预期向好,建筑用玻璃需求有望改善;光伏玻璃方面,随着光伏装机量提升,近期光伏玻璃价格走高。

股份行城商行接力大行签约房企 积极提供意向性融资授信

  分析人士认为,各家银行通过加大对企业意向性授信,加快“保交楼”配套融资资金投放,推动相关项目复工复建和尽快交付。这些措施有助于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汇率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 人民币国际化“遍地开花”

  人民币国际化成果持续巩固并深化。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近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0月,在基于金额统计的全球支付货币排名中,人民币维持全球第五大活跃货币。而此前8月1日,人民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中的权重,由10.92%上调12.28%。

看好中长期布局机会 头部私募“组团”发行频频自购

  面对近期震荡反复的市场环境,多家头部私募选择积极布局。渠道人士透露,明星私募宁泉资产近期在渠道开启新一轮募资。与此同时,黑翼资产、涌津投资等多家头部私募也在渠道发行新产品,部分百亿级私募还通过自购表达对后市的信心。

外资项目纷纷签约落地 外企持续看好在华投资前景

  最近一段时间,一批外资项目纷纷签约落地。在业界看来,这传递出外资企业持续看好中国市场的信号。数据显示,前10个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89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4%,折合1683.4亿美元,同比增长17.4%。

险资年内主动举牌仅2次 明年有望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

  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险资运用余额达24.5万亿元,其中对“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配置规模为2.9万亿元,占比11.84%,该比例仍是2019年以来的最低点,距离监管规定的配置上限仍有较大空间。

AMC多种模式参与房企纾困 与晒出成绩单

  自房企出现流动性风险后,AMC(资产管理公司)在政策指引下纷纷开始参与房企纾困。记者梳理发现,其主要是运用“债权+股权”等特色金融工具箱,通过风险隔离、重组纾困、资源整合、并购出清等方式来盘活地产项目。

年内可转债发行规模达2030.68亿元 新规实施后月度规模持续保持高位

  自可转债新规8月1日实施以来,转债发行持续活跃,上市公司参与热情高涨,募资规模保持高位。数据显示,以发行公告日为基准,截至11月29日,年内A股市场共发行134只转债,同比增加28.8%;发行规模2030.68亿元,同比有所减少。  

车购税减征、补贴政策或将延续

  一则“燃油车购置税减征政策2023年或将延期,新能源汽车补贴延续原来50%”传闻的突然出现,令汽车赛道热度重回。截至11月30日收盘,、、等涨停,、、、等涨超5%。港股方面,、涨逾10%,其他整车个股亦有不同幅度上涨。

  利好板块:新能源汽车概念股

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加大对煤电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近期,国家发改委运行局会同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冬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大对煤电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采取有力举措纾解企业实际困难。充分利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为煤电企业购买电煤保供提供低成本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提升煤电企业顶峰发电能力,全力保障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供应安全。

  利好板块:煤炭板块

11月美元兑离岸人民币升值超2%

  30日人民币汇率延续升值反弹,美元兑离岸人民币汇率盘中涨破7.08关口,日内涨幅超900点;在岸人民币16时30分收盘报7.1419,较昨日上涨244点。11月以来,截至目前,离岸人民币相较美元升值超2%。据统计,共有三个交易日(11月4日、11月10日、11月29日)收涨破千点,其中,11月收盘价最低为11月14日,报7.0405。

  利好板块:人民币升值概念股

马斯克再炫脑机接口 “意念打字”将亮相

tell”的字母逐个打出。多家媒体指出,这或许暗示着在“意念打字”方面,Neuralink已取得进展。近期,国内脑机接口相关利好消息频出。我国首个脑机接口综合性开源软件平台MetaBCI正式发布。该平台不仅填补了我国通用脑机接口领域面向开源生态自

  利好板块:脑机接口概念股

钠电池产业化加速,关注原材料端需求

  钠离子电池产业正加速发展。光大证券指出,近期,纷纷表示布局钠离子电池,彰显了头部电池厂对这一技术路线的重视。宁德时代通过AB电池搭配使用,将进一步拓宽钠离子电池的应用空间。同时头部电池厂的号召也有望在行业内形成共识,提升钠离子电池迭代速度,引导各环节公司加速布局钠电原材料,投入研发与产线。而其在钠离子电池量产上的加码,也将提升钠离子电池产业链降本的速度。

  利好板块:钠电概念股

锂矿股估值大幅回落 13股机构预测市盈率低至个位数

  近期锂盐价格持续回落。数据显示,昨日部分锂电材料报价下跌,电池级碳酸锂跌1500元/吨,均价报58.25万元/吨,较前期高点已下跌0.75万元/吨。在近期召开的高工锂电年会上,高工锂电董事长张小飞预计,2023年上半年,碳酸锂供需紧张的情况仍将持续,碳酸锂价格大概率维持在52万元以上;下半年开始供需关系缓解,预计维持45万元以上;到了2024年,碳酸锂价格有望降至40万元以下。

  利好板块:锂矿概念股

百度展示无人驾驶关键技术 相关产业链或受关注

  据报道,百度自动驾驶专家团队29日在Apollo Day技术开放日活动上,展示了自动驾驶系统感知、预测决策、规划控制,以及数据闭环、地图、算力等全链条技术方案。百度称,百度自主创新的文心大模型落地应用于自动驾驶、自主研发的AI芯片、新一代Apollo自动驾驶地图等在内的前沿探索,正在助力中国自动驾驶实现全链条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

  利好板块:无人驾驶概念股

  广州番禺、荔湾等区发布最新通告:解除全部临时管控区;近日,广州、北京、郑州等地相继宣布调整核酸检测政策,优化核酸检测对象范围,包括长期居家老人、每日网课学生、居家办公者在内的无社会面活动人员,按规定均可不参加每日核酸检测。

  利好板块:零售概念股

我国即将发布实施行动计划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据媒体报道,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杨龙近日在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举办的环境茶座上表示,中国生态环境部部常务会日前审议并通过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实施。这是全面落实《噪声法》、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的具体行动。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报告显示,2021年,声环境质量整体向好,但群众噪声投诉举报量持续居高。今年是噪声污染防治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今年6月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统计,近五年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行业年均产值在130亿元以上,预计2022年国内总投入治理经费约150亿元,整个行业的市场规模可能在350亿元以上。

两大能源巨头携手发力重卡换电赛道 行业腾飞在即

据报道,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中油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工商信息显示,中油绿电由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其中,、启源芯动力作为大股东,各持股47.5%,玖行能源持股5%。从经营范围来看,中油绿电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等。此前,中石油曾表示,到“十四五”末期,公司将建设充换电站1000座以上。

早在2021年2月,就与国家电投在等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从此次国家电投参与合作的两家子主营业务均为换电重卡及相关领域业务。其中,玖行能源第200座重卡换电站已于本月正式下线,在换电重卡市场占据80%的市场份额。分析认为,中油绿电的成立,将是三方发力重卡换电的一次有力推动。

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换电重卡销量激增,截至今年9月底,换电重卡市场销量已突破1万辆,份额占到重卡总销量的一半。目前国内重卡的保有量约800-1,000万辆,每年新增数量在100-150万辆左右,而换电重卡发展至今,市场渗透率不过2%。在干线运输上极具成本优势的换电重卡将会迎来高速增长期,市场前景广阔。预测,2025年重卡换电站市场规模或达343.1亿。

应用新场景 数字人民币缴税业务全渠道落地

据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已在广州成功完成首笔通过电子税务局渠道的数字人民币缴税业务,逐步建成多渠道支持任意运营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税费款的应用场景。

这也是广东税务部门推动数字人民币在税费缴纳场景上取得的又一创新突破。自今年4月,广州获批成为国家第三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以来,数字人民币已在广州逐步“点亮”个人所得税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缴纳、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等应用场景,形成全渠道数字人民币缴税服务新模式。

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进程,尽早完成修改,更好保障专利法实施,助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保证专利法有效实施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是对专利法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

知识产权是人才创新智力成果最科学、最完整、最核心的体现。随着知识驱动逐步主导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无形财产权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才能更好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关键作用,推动实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

填补空白 我国科研团队成功研发计算光刻EDA软件

据报道,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刘世元教授团队成功研发出我国首款完全自主可控的OPC软件,并已在相关企业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填补了国内空白。

OPC是芯片设计工具EDA工业软件的一种,没有这种软件,即使有光刻机,也造不出芯片。目前,全球OPC工具软件市场完全由Synopsys、Mentor、ASML-Brion等三家美国公司占领。

A股相关概念股主要有(301269)、(301095)等。

广州多个区调整防疫政策 在线旅游平台搜索量骤增

平台显示,截至11月30日下午15时,广州出港机票搜索量为前日同一时段的4倍,机票订单量较前日时段增长126%平台上,“广州”关键词的搜索量骤增300%以上,广州一地的门票、周边游业务入口的浏览量分别增长255%和156%。当天下午,广州市番禺区、荔湾区、白云区等多个区宣布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首创证券于那表示随着科学精准防疫的政策在各地逐步落实,整个旅游行业有望进入复苏周期,利好跨省游市场回暖、酒店景区客流恢复,有效提振出行需求和消费信心。

CCER重启信号频现、项目储备公司盈利弹性可期

近期与CCER重启相关的信息频频出现。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691号提案回复中提到,上海将在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推动CCER市场尽快重启,配合做好CCER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在10月27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开展配套制度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包括项目开发指南、审定与核查规则、注册登记和交易规则、方法学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研究,也正在组织开展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北京绿色交易所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相关工作已接近尾声。

从国内看,按照目前我国碳市场45亿吨配额规模测算,每年CCER需求量最大为2.25亿吨。与此需求量相比,当前市场上剩余CCER数量已严重不足,未来碳市场扩容,叠加市场需求,CCER会更紧缺,这也是CCER重启呼声特别高的原因。

CCER重启将为拥有丰富项目储备的公司带来盈利弹性。

甲烷减排目标下、煤层气产业有望“再次激活

中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求加大甲烷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且国家层面甲烷减排战略计划也已编制完成。中美巴厘岛会晤创造更好甲烷减排合作氛围,CCER重启将利好甲烷利用项目。

煤层气作为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非常规天然气,是世界各国争相开发利用的新兴清洁能源和战略资源。我国浅层煤层气资源约36.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具有形成煤层气大产业的资源条件。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新一轮的能源革命将为煤层气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国家及地方已经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煤层气产业的发展,大力推动规模化开发利用,实现煤层气快速增储上产。另据了解,煤炭大省山西今年1至10月累计抽采煤层气78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同期煤层气产量的83.24%。山西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山西煤层气勘探开发进度明显加快,生产供应能力持续提升。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强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攻关,将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技术创新攻关纳入国家科技计划总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加强对煤层气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的支持。相关上市公司受益。

印度将局部试行数字卢比、跨境支付再引关注

据央视新闻,印度储备银行(央行)拟于12月1日开始在4座城市的零售领域试行数字货币。据印度媒体报道,零售领域数字卢比试用期第一阶段将有4家银行参与,后期将有另外4家银行参与。声明说,数字卢比的面值与现行纸钞和硬币相同。展望未来,基于试点的经验,其他批发交易和跨境支付将成为未来试点的重点。

今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发布题为《用于跨境支付的央行数字货币》的报告,强调CBDC在提升跨境支付效率、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提高跨境支付透明度等方面具有潜力。当前,全球跨境联通拐点已显。在全球范围内经贸更快融为一体的前提下,区域之间互联互通正在成为一种趋势,数字货币为代表的新技术和新模式正在被逐渐应用。

我国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已落地,结算金额超1.5亿元。2021年2月,香港金管局、泰国中央银行、阿联酋中央银行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宣布联合发起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研究项目(m-CBDCBridge),旨在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2022年8月15日至9月23日期间,在“货币桥”平台上首次成功完成了基于4个国家或地区央行数字货币的真实交易试点测试。来自4地的20家商业银行基于货币桥平台为其客户完成以跨境贸易为主的多场景支付结算业务。

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有望加速,相关上市公司迎来发展机遇期。

全球风电大型化速度加快、关注产业链机会

近日,国内主流的海上风电整机企业中国海装将重磅推出单机容量高达18MW的海上风电机组H260-18.0MW,该机组将于2022年12月对外发布并正式下线,这标志着全球已下线的单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记录再次被刷新。

近两年,全球风电大型化速度加快,采用“大容量、轻量化、高可靠”的海上风机已经成为降低成本的有效方式之一,国内外主流风电整机商陆续推出了10MW及以上风机产品。根据三峡能源日前发布《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显示,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规划场址位于漳浦六鳌半岛东南侧外海海域,项目场址西距漳浦六鳌岸线30.3~36.7km,中心距离岸线32.8km,理论水深26~40m,项目拟布置单机容量10MW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00MW。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进入四季度以来,我国各地风电项目招投标整体处于提速状态,多家A股风电设备上市公司中标。三一重能副总经理廖旭东透露,“10月份公司获取的(中标)订单是1300兆瓦。去年10月份是650兆瓦,今年10月份正好是去年的两倍。”一般来说,招投标的提速预示着风电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行业龙头有望受益,建议关注明阳智能(601615)、大金重工(002487)等。

铜价大幅反弹 机构关注低库存现状和需求改善预期

11月30日A股收盘后,外盘原油、有色金属离岸人民币汇率全线拉升,其中伦铜涨逾2%。

中金公司认为,当前铜的海内外显性库存仍处近五年低位,对铜价形成支撑。另外需求端也有望转暖: 1至10月国内房屋竣工面积降幅缩窄,国常会发布稳定经济16项具体举措,从供需两端全面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网投资与新能源车产销热度不减。

Wind统计显示,沪深两市主力资金周三净流出151.53亿元。其中,创业板主力资金净流出26.19亿元,沪深300成分股主力资金净流出10.17亿元,科创板主力资金净流出4.97亿元。

从行业板块来看,周三有6个行业板块主力资金呈现净流入,其中,汽车行业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入最多,净流入金额为46.87亿元;行业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入居前的还有农林牧渔、通信,净流入金额分别为5.89亿元、5.83亿元。22个行业板块主力资金呈现净流出,其中,医药生物行业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最多,净流出金额为51.18亿元;行业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靠前的还有房地产、非银金融、计算机、交通运输、建筑装饰,净流出金额分别为35.53亿元、15.44亿元、14.61亿元、12.32亿元、10.31亿元。

个股来看,周三有1888只个股获主力资金净流入,其中,36股获主力资金净流入超1亿元。

此外,2977只个股被主力资金净卖出,其中,61股被主力资金净卖出超1亿元。

北向资金11月累计成交21845.9亿元,成交净买入600.95亿元。其中,沪股通合计净买入374.56亿元,深股通合计净买入226.39亿元。

从单日看,北向资金周三成交额为1333.2亿元,成交净买入49.17亿元,连续2个交易日净买入。其中,沪股通净买入36.7亿元,深股通净买入12.47亿元。

3.龙虎榜机构资金动向

盘后龙虎榜数据显示,周三机构席位资金合计净卖出约8.34亿元。其中,净买入的个股8只,净卖出的个股13只。机构净买入最多的股票是特一药业,净买入金额约4645.66万元;机构净买入居前的还有泰林生物、三木集团、长安汽车等股。机构净卖出最多的股票是保利发展,净卖出金额约4.52亿元;机构净卖出居前的还有首开股份、中远海能、中油资本等股。

特一药业今天涨停。盘后数据显示,3个机构出现在龙虎榜单上,合计净买入4645.66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大街证券营业部买入3.14万元,同时卖出5308.04万元;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证券营业部买入1567.33万元,同时卖出4369.7万元。

截至收盘,沪深两市合计1863只个股上涨,2813只个股下跌,平盘个股200只,停牌的个股1只。不含当日上市新股,共有76只个股涨停,5只个股跌停。连续涨停天数看,ST大集已连收12个涨停板,连续涨停板数量最多。

涨停股中,从收盘涨停板封单量来看,中华企业最受追捧,收盘涨停板封单有20331.87万股;其次是ST大集、天桥起重,涨停板封单分别有13027.55万股、8684.53万股。以封单金额计算,中华企业、中交地产、长安汽车等涨停板封单资金较多,分别有7.62亿元、7.4亿元、5.71亿元。

行业板块、概念方面看,行业板块涨多跌少,其中,汽车、煤炭、农林牧渔、通信、商贸零售、电气设备、有色金属、燃气等行业板块涨幅靠前;供销社、汽车一体化压铸、粮食概念、在线旅游、无人驾驶、固态电池、天然气、抗菌面料等概念走势活跃。建筑材料、房地产、建筑装饰、轻工制造、医药生物、银行等行业板块跌幅居前;CRO、盲盒经济、租售同权、复合集流体、培育钻石、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概念走弱。涨停个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汽车、商贸零售、公用事业、医药生物等行业。

粤电力A:拟129.17亿元投建广东能源莎车县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

  粤电力A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粤电莎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广东能源莎车县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建设规模2000MW;储能建设规模500MW/2000MWh),项目总投资129.17亿元。

金圆股份:与万德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投资设立锂业研究院

  金圆股份晚间公告,公司与万德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设立锂业研究院的合作协议,重点在盐湖提锂及油气田采出水提锂领域开展合作,拟与万德斯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联合开展盐湖提锂吸附+膜法系统解决方案与油气田采出水提锂技术的研发、装备制造、推广与应用工作。

瑞丰高材: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PBAT项目被认定为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瑞丰高材(月30日晚间公告,近日,山东省工信厅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PBAT项目被认定为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天力锂能:签署2.29亿元生产线总包合同

  天力锂能(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力与湖南荣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天力锂能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及智能

自动化控制生产线总包合同》、《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及智能自动化化控制生产线总包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01亿元、1.28亿元。

腾达建设:中标4574.5万元项目

  腾达建设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为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产业园区配套工程(一期)—东海第七大道及东海第八大道”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价4574.50万元。

华光环能:中标1.64亿元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炉岛设备项目

  华光环能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招标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中标《华电望亭发电厂二期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炉岛设备》项目,中标金额为1.64亿元。

隆基绿能:签订重大采购合同 预估合同总金额约671.56亿

  隆基绿能晚间公告,为保障公司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及其9家子公司与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多晶硅料长单采购协议,根据协议,双方自2023年5月至2027年12月期间多晶硅料交易数量为25.128万吨。预估合同总金额约671.56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

大全能源:与某客户签订《多晶硅购销框架协议》 预计采购金额约83亿

  大全能源晚间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日与某客户(以下称“买方”)签订了《多晶硅购销框架协议》,合同约定2023年1月至2027年12月买方预计共向卖方采购2.76万吨原生多晶硅料,预计采购金额约为83.35亿元(含税,本测算价格不构成价格承诺)。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月度订单为准。

龙源技术:与灵武公司签订新建银川供热应急热源及调峰项目BOT项目合同

  龙源技术晚间公告,公司拟与灵武公司签订《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新建银川供热应急热源及调峰项目BOT项目合同》,为灵武公司提供调峰辅助服务,该日常经营合同总金额不超过1.8亿元。

浦东建设:子公司中标多项重大项目 中标金额总计14.86亿元

  浦东建设晚间公告,近日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多项重大项目,中标金额总计为14.86亿元。

福龙马:11月预中标4个环卫服务项目合同总金额3.23亿元

  福龙马晚间公告,公司2022年11月预中标了安徽省六安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福建省龙岩市等地的4个环卫服务项目,合计首年服务费金额为9589.7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8%),合同总金额为3.23亿元。

星帅尔:富乐新能源签署《储能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星帅尔(月30日晚间公告,子公司黄山富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新能源”)与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智能”)签署《储能业务战略合作协议》。富乐新能源在协议期内向长风智能采购储能设备。双方开展储能设备采购的战略合作,标志着公司开始跨入储能新赛道,强力打造一体两翼“以家电板块为基础、以新能源板块为先导”的发展模式,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ST围海:联合预中标8.79亿元施工项目

  ST围海晚间公告,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预中标“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施工”项目,项目投标报价为8.79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34.06%。

江河集团:全资子公司中标7109.73万元光伏建筑项目

  江河集团(月30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成都五粮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I-5#地块幕墙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人民币7109.73万元。

建研院:股东拟减持不超1.26%股份

  建研院晚间公告,持股5.12%的股东吴其超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不超1.26%的公司股份。

鹏欣资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3%股份

  鹏欣资源晚间公告,持股18.79%的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持股17.49%的鹏欣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1%的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2%的公司股份,即合计减持不超3%的公司股份。

日照港:山东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

  日照港晚间公告,山东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淄矿集团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敏芯股份:高管张辰良拟减持不超0.29%股份

  敏芯股份(月30日晚间公告,持股1.15%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0.29%的公司股份。

*ST尤夫:实控人将变更为陕西省国资委

  *ST尤夫晚间公告,湖州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普利制药: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获得乌克兰卫生部上市许可

  普利制药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乌克兰卫生部签发的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500mg和1g的上市许可。盐酸万古霉素用于治疗由耐甲氧西林(β-内酰胺)葡萄球菌敏感菌株引起的严重感染。

华润双鹤:CX2101A获准开展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华润双鹤(月30日晚公告,全资孙公司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了国家药监局颁发的CX2101A《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该药品开展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试验。CX2101A是作用于新冠病毒RdRp(RNA依赖性RNA聚合酶)的小分子化合物,使用了最新一代前药技术BEPro.前期研究发现该技术能够有效改善药物口服利用度和药代动力学特性,未来可以此为核心技术进一步开发新的抗病毒和抗肿瘤产品。

永鼎股份:全资孙公司获得整车线束业务项目定点通知书

  永鼎股份(月30日晚间公告,全资孙公司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内某主流汽车公司的整车线束业务定点通知书。本次项目全生命周期销售额约为25亿元,该项目主要提供整车低压线束产品,预计将于2024年第一季度量产供货,对本年度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奥美医疗:公司与新冠相关产品主要为感染防护类产品

  奥美医疗11月30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不生产新冠检测与治疗的产品。在检测方面,公司现有与明德生物合作推出的双品牌产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在预防方面,公司与之相关产品主要为感染防护类产品,目前公司生产的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因其通气阻力低、透气性好、面料柔软舒适等突出优点广受消费者、医护人员喜爱。

秦安股份:收到理想新晨上缸体毛坯项目定点意向书 预计于2023年一季度实现量产

  秦安股份(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期收到了四川理想新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理想新晨”)的定点意向书,选择公司成为其发动机上缸体毛坯的供应商。公司已于近日进行理想新晨上缸体毛坯的试生产,预计于2023年一季度实现量产。

悦康药业:YKYY017雾化吸入剂取得临床试验批件

  悦康药业(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公司YKYY017雾化吸入剂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YKYY017雾化吸入剂申请适应症为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是公司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合作开发的最新一代广谱、高效的冠状病毒膜融合抑制剂,公司拥有YKYY017全球独占权益。

不受限制,招标服务费可下浮不限制,最低为0元,够优惠吧,不过最有希望中标的企业就不一定中标了,总得找点费用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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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优惠政策,都是业主和招标代理人根据不同项目协商确定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003年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年4月2日公布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和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水利枢纽、引(供)水、滩涂治理、排涝、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及排放、垃圾处理、排水、地下管道、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市政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项目;
  7.供水、供电、供气、集中供热等项目;
  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项目;
  9.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项目;
  10.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微利房项目;
  11.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的建设项目;
  2.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三)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以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采购和使用国有资金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货物采购项目。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项目。
  (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国有资金投资效益的服务项目。
  (七)国家垄断或者控制产品的经营权出让项目。
  (八)选择社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九)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
  (十)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为: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1.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批量货物价值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单项货物价值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使用国有资金采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货物,货物价值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药品采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研究开发项目政府资助费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国有或者国有控股项目贷款额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向商业银行贷款的;
  5.使用财政性投资二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1.总投资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向社会选择投资主体的;
  2.出让年经营额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共交通、特定贸易经营场所的经营权的;
  3.出让年经营额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道路、供水、电力的经营权的。
  第十条 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下列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一)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购置设备的项目;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管理等服务项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要求复杂,或者有特殊的专业要求的;
  (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市、县管项目经上一级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广州、深圳市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省管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重点建设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经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四条 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取得了批准:
  1.建设工程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2.货物及设备采购清单已经项目审批部门认可;
  3.勘察、设计、咨询、劳务等服务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经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开始实施所要求的资金:
  1.建设工程必须满足新开工审批要求的到位资金比例,全部资金来源已明确;
  2.货物采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或者提供能保证资金来源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3.短期服务项目,必须出具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资金证明,一年以上的服务项目,需落实逐年资金来源方案。
  (三)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上述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楚载明。
  第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一)发展计划部门对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投资主体选择)项目进行核准;
  (二)经济贸易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三)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准;
  (四)其他项目由相应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核准部门要将上述核准情况抄送发展计划部门。
  第十六条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进行核准,包括:
  (一) 项目是否进行招标,是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二)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三)同一项目中,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拟招标的范围。建设工程及设备货物购置招标的主要单项或者标段和投资额;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特许经营项目主要特许条件和相关责任。
  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核准;不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可行性报告送审之前必须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单独核准。
  招标人对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的,应当到项目原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的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材料。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项目。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或者强制其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另行制订。
  第十九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不得实行地区和行业歧视。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
  (二)主要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三)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者期限;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有效投标的期限;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六)评标依据和标准、定标原则,主要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八)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九)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
  (十)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范围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还应当设立最高报价值。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以下内容:
  (一)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者管理、服务者;
  (二)对潜在投标人含有预定倾向或者歧视;
  (三)与已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所确定的原则不同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组织项目相关单位介绍情况: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二)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三)与相关项目、单位关系复杂的。
  第二十四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一般不设标底,其他招标项目是否设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标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截标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查标底。
  第二十五条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按照下列方式发布:
  (一)国家审批的本省项目和省审批的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二)市、县审批的项目,除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可在所在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文件。
  指定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体,应当自招标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科研、管理、咨询、设计等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的个人适用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在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自主编制投标文件;
  (二)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向招标人询问并获得不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明确答复;
  (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被确定为废标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投诉;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条 开标、评标和中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自主进行。
  第三十一条 开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应当公开进行。
  第三十二条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二)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四)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开标时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废标不得参与评标。
  第三十三条 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评标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确定。一般项目应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也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评标项目预先告知专家。
  项目主管部门人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以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专家库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建立。
  省级专家库由工业、水利、交通、农业、建筑、文化、教育、卫生医药、科技、信息、环保等行业专家组成,各行业专家人员不少于五十人。所有专家应当具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的经历,并具备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专家资格由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认定。
  第三十五条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规则:
  (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二)对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澄清或者说明必须符合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实质性内容。
  (三)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四)对内容存在下列重大偏差,实质上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确定为废标:
  1.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期限;
  2.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服务、特许经营项目或者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工程等,采用综合评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一般性建设工程、货物采购采用最低投标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评标结果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及评标委员会的排序推荐,确定中标人。对需要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的项目,依次谈判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有不公正行为的,可以提出质疑,并立即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证实的,招标人可以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第四十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五人,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二)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三)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四十三条 设有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
  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项目不依法进行招标的。
  (二)招标投标活动不按法定程序和规则进行的:
  1.招标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人不按照核准方式和原则开展招标工作;
  3.招标文件内容不合法;
  4.招标、评标过程不公正、不公平;
  5.中标人的确定不合法。
  (三)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
  1.合同签订与招标结果不一致的;
  2.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3.实施过程中概算控制情况与合同确定不一致的;
  4.履行质量、进度等情况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的。
  第四十七条 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检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单位、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
  第四十八条 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实施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不得随意增加招标投标审批、核准事项;不得干涉或者利用审批权侵犯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编制标底、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事项的自主权。
  第四十九条 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十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取消投标资格处罚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处以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七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七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参加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三)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七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七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参加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经核准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未经核准擅自实施的,或者招标活动未按核准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实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擅自扩大财政性投资项目规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行政职务,禁止其三年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不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信息的,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五十四条 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随意增加招标投标审批、核准事项,干涉或者利用审批权侵犯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编制标底、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事项的自主权,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本省过去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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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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