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店根据销售计划五月份计划用五种油各20吨,每吨售价30

第1篇:五年级综合应用题

应用题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训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五年级综合应用题,欢迎参考阅读!

1、一个蓄水池长6米,宽4米,深3米,它的占地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最多容纳水多少升?如果在四周和底部抹上水泥,则抹水泥的面积是多少平方米?

2、一个兵乓球台的台面是一块长方形的木板,长274cm,宽cm,厚2.5cm,若这种木材每立方分米中0.4千克,那么兵乓球台面的重量约多少千克?(得数保留一位小数)

3、一个游泳池长60米,宽35米,深2米,现贴规格为40cm×40cm的瓷砖,需多少块?若每平米瓷砖85元,需多少钱?

4、某仓库粉刷墙壁,仓库长为50米,宽40米,高5米,门窗面积约为50平方米,这个仓库需粉刷的墙壁面积约为多少?在无损耗的情况下,每平方米用涂料0.8升,在实际粉刷时有1/8的损耗,粉刷仓库实际需要多少升?

5、卫生间长3米,宽2.5米,高2.8米,窗高1米,宽1.4米,门高2米,宽0.8米,四周贴瓷砖,地面铺地砖,需买多少平米瓷砖和地砖?

6、粉刷80平方米墙面,要刷2次,在无损耗的情况下,每平米需涂料0.6升,第2次粉刷用了第1次粉刷的5/8,在实际粉刷中损耗约5升涂料,共需多少升?

7、在一个长50厘米,宽40厘米的长方体玻璃缸中,放入一块棱长为10厘米的正方体铁块,这是水深

第2篇:五年级数学《应用题综合练习课》教案

第3篇:小学五年级数学下册应用专项综合能力训练题

1.一个机器厂原计划每天生产40台机器,20天完成任务,如果要16天完成,每天要完成原计划日产量的百分之几?

2.一项工程,*独做用15天完成,结果提前5天完成了任务,*的工作效率提高了百分之几?

3.*数是80,比乙数少40,少百分之几?

4.*夏令营举行*击比赛,有50人参加,每人3发子*,命中105发,算算这次比赛的命中率。

5.3800千克的甜菜可以榨糖418千克,求出糖率。

6.花生仁的出油率是42%,有1600千克花生仁,可榨油多少千克?

7.小麦的出粉率是85%,要磨出170千克面粉,需多少千克小麦?

8.一块小麦实验田,去年产小麦24.5吨,今年增产了二成。这块实验田今年

第4篇:五年级数学家《一般应用题综合练习》教案设计

教学要求:使学生熟练掌握一般应用题的解题方法,学会用分析法来分析应用题。

1·根据问题列出算式。

学校买回2·4千克食盐,已经吃了8天,每天吃0·15千克。

(1)问题:剩下的食盐有多少千克?

(2)问题:剩下的食盐每天吃0·3千克,还可以吃多少天?

(3)问题:剩下的食盐10天吃完,平均每天吃食盐多少千克?

2·把下面思路补充完整。

1.(1)某工厂六月份计划用煤54吨,前半月平均每天烧煤1·6吨,剩下的煤如果每天烧1·5吨,还可以烧多少天?

(2)某工厂六月份计划用煤54吨,前半月平均每天烧煤1·6,剩下的煤要烧20天,平均每天烧多少吨?

(3)某工厂六月份计划用煤54吨,前半月平均每天烧煤1·6吨,剩下的煤每天节约0·1吨,还可以烧几天?

2·根据问题列出算式。

王村修一条14·4千米的水渠,前6天平均每天修0·72千米。照这样计算,剩下的需要多少天才能完工?

解法一:(1)前6天修了多少千米?

(3)剩下的需要多少天才能完工?

解法二:(1)修这条水渠一共要多少天?

(2)剩下的需要修多少天才能完工?

3·小明看一本故事书,前4天每天看23页,后3天每天看27页,正好把这本书看

第5篇:一年级奥数应用题综合训练题

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或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简称奥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年级奥数应用题综合训练题,欢迎同学们测试!

一年级奥数应用题综合训练题一

1.刚刚有9本书,爸爸又给他买了5本,小明借去2本,刚刚还有几本书?

2.一队小学生,李平前面有8个学生比他高竺嬗?个学生比他矮,这队小学生共有多少人?

3.小林吃了8块饼干后,小林现在有4块饼干,小林原来有多少块饼干?

4.哥哥送给弟弟5支铅笔后,还剩6支,哥哥原来有几支铅笔?

5.第二中队有8名男同学,女同学的人数跟男同学同样多,第二中队共有多少名同学?

6.大华和小刚每人有10张画片,大华给小刚2张后,小刚比大华多几张?

7.猫妈妈给小白5条鱼,给小花4条鱼,小白和小花共吃了6条,它们还有几条?

8.同学们到体育馆借球,一班借了9只,二班借了6只。体育馆的球共减少了几只?

一年级奥数应用题综合训练题二

1.哥哥4个苹果,姐姐有3个苹果,弟弟有8个苹果,哥哥给弟弟1个后,弟弟吃了3个,这时谁的苹果多?

2.小明今年6岁,小强今年4岁,2年后,小明比小强大几岁?

3.同学们排队做*,小明前面有4个人,后面有4个人,这一队一共有多少人?

4.有一本书,小华第一天看了2页,以后每一天都比前一天多看2页,第4天看了多少页?

5.同学们排队做*,从前面数,小明排第4,从后面数,小明

第6篇:六年级数学应用题综合测试题目

1、*、乙两地相距350千米,有两辆汽车分别从两地相对开出,经过3.5小时两车相遇,一辆汽车每小时行45千米,另一辆汽车每小时行多少千米和?如设另一辆汽车每小时行x千米,则方程可列为______________。

2、长方形的周长为30米,高为x米,长是宽的2倍,方程是_____。

3、老张x岁,小王(x-18)岁,再过x年后他们相差______

4、学校添置教学设备,今年开支16450元,比去年的1.5倍还少275元,去年开支多少元?

5、一把椅子x元,一张桌子的售价比一把椅子售价的3倍多10元,一套桌椅的售价是___元。

6、爸爸的年龄是小明的3.2倍,妈妈的年龄是小明的2.6倍,已知爸爸比妈妈大9岁,小明今年_____岁。

7、老李今年a岁,小李今年(a-12)岁,再过a年后,他们两人相差___岁。

8、一个正方形,边长x厘米,如果把它的边长增加2厘米后,所得到的大正方形比原正方形的面积增加_____平方厘米。

9、冬季练长跑,小明今年跑100千米,比去年的2倍还多8千米,去年小明跑了多少千米?方程是______。

第7篇:小学六年级奥数应用题综合练习题

根据下面的条件列出比例,并且解比例

1.96和X的比等于16和5的比。

2.45和X的比等于25和8的比。

3.两个外项是24和18,两个内项是X和36。

1、一对互相咬合的齿轮,主动轮有20个齿,每分钟转60转,如果要使从动轮每分钟转40转,从动轮的齿数应是多少?

2、把3米长的竹竿直立在地面上,测得影长1.2米,同时测得一根旗杆的影长为4.8米,求旗杆的高是多少米?

3、李师傅计划生产450个零件,工作8小时后还差330个零件没有完成,照这样速度,共要几小时完成任务?

4、用一批纸装订同样的练习本,如果每本30页,可以装订80本。如果每本页数减少20%,这批纸可以装订多少本?

5、某印刷厂计划四月份印刷课本20000本,结果8天就印刷了5600本,照这样速度,四月份能印多少本?

1.一项工程,*队40天可以完成,乙队50天可以完成。*乙两队的工作效率比是4:5。()

2.圆柱体与圆锥体的体积比是3:1,则圆柱体与圆锥体一定等底等高。()

3.*数与乙数的比是3:4,*数就是乙数的。()

4.比的前项和后项同时乘以同一个数,比值不变。()

5.总价一定,单价和数量成反比例。()

6.实际距离一定,图上距离与比例尺成正比例。()

7.正方体体积一定,底面积和高成反比例。()

8.订阅《今日泰兴》的总钱数和

第8篇:六年级综合训练应用题练习

1.*数除以乙数,乙数除以*数,商相等,余数都是2,*、乙两数之和是478。那么*、乙*三数之和是几?

*数=乙数×商+2;乙数=*数×商+2

*、乙、*三个数都是整数,还有*数大于2。

商是大于0的整数,如果商是0,那么*数和乙数都是2,就不符合要求。

所以,必然存在,*数>乙数>*数,由于*数>2,所以乙数大于商的2倍。

因为*数+乙数=乙数×(商+1)+2=478

当商=1时,*数是240,乙数是238,*数是236,和就是714

当商=3时,*数是359,乙数是119,*数是39,和就是517

当商=6时,*数是410,乙数是68,*数是11,和就是489

当商=13时,*数是444,乙数是34,*数是32/11,不符合要求

当商=16时,*数是450,乙数是28,*数是26/16,不符合要求

所以,符合要求的结果是。714、517、489三组。

2.一辆车从*地开往乙地。如果把车速减少10%,那么要比原定时间迟1小时到达,如果以原速行驶180千米,再把车速提高20%,那么可比原定时间早1小时到达。*、乙两地之间的距离是多少千米?

这个问题很难理解,仔细看看哦。

第9篇:六年级数学综合测试应用题

1.瓶中装有浓度为15%的酒精溶液1000克.现在又分别倒入100克和400克的a,b两种酒精溶液,瓶里的浓度变成了14%.已知a种酒精溶液是b种酒精溶液浓度的2倍.那么a种酒精溶液的浓度是多少?

三种混合后溶液重=1500克,含酒精14%×克,原来含酒精15%×克,说明ab两种溶液共含酒精210-150=60克。

由于a的浓度是b的2倍,因此400克b溶液的酒精含量相当于400÷2=200克a溶液酒精的含量。所以a溶液的浓度是60÷(100+200)=20%。

2.某商店分别花同样多的钱,购进*、乙、*三种不同的糖果.已知*、乙、*三种糖果每千克的价格分别是9.60元、16元、18元.如果把这三种糖果混合成什锦糖,按20%的利润来定价,那么这种什锦糖每千克定价是多少元?

3.*地到乙地都是坡路,有上坡也有下坡.某人骑自行车往返*、乙两地共用4.5小时,若已知此人上坡时速度为12千米/小时,下坡速度为18千米/小时,那么*、乙两地全长多少?

去是上坡返回就是下破,因此往返36千米共需要36÷12+36÷18=5小时,所以1小时可以往返36÷5=7.2千米。4.5小时可以往

第10篇:小学六年级奥数应用题综合练习

1.96和X的比等于16和5的比。

2.45和X的比等于25和8的比。

3.一种微型零件的长5毫米,画在图纸上长20厘米,这幅图的比例尺是()。

4.判断下列各题中两种量是否成比例?成什么比例?

(1)路程一定,车轮的周长和车轮滚动的圈数。()(2)长方形的长一定,宽和面积。()

(3)大米的总量一定,吃掉的质量和剩下的质量。()(4)圆的半径和周长。()

(5)分数的分子一定,分数值和分母。()(6)铺地面积一定,方砖的边长和所需块数。()

(7)铺地面积一定,方砖面积和所需块数。()(8)除数一定,被除数和商。()

5.A、B、C三种量的关系是:A×B=C

(1)如果A一定,那么B和C成()比例;(2)如果B一定,那么A和C成()比例;

(3)如果C一定,那么A和B成()比例.

6.4X=Y,X和Y成()比例。4÷X=Y,X和Y成()比例。

8.因为X=2Y,所以X:Y=():(),X和Y成()比例。

9.一个长方形的长比宽多20%,这个长方形的长和宽的最简整数比是()。4.向阳小学三年级与四年级人数比是3:4,三年级人数比四年级少()%

四年级比三年级多()%

10.*乙两个正方形的边长比是2:3,*乙两个正方形的周长比是(),*乙两个正方形的面积比是(

文章摘要:如今生物安全成为人们越发关注的焦点话题,需要通过研究与思考生物安全问题,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关于生物安全的个人认识见解推荐吧。 个人对生物安全的认识一 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把生物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体系……

如今生物安全成为人们越发关注的焦点话题,需要通过研究与思考生物安全问题,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关于生物安全的个人认识见解推荐吧。

个人对生物安全的认识一

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把生物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体系,就是把新冠肺炎疫情这一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上升到生物安全、国家安全的高度,把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与应用生物技术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生物恐怖袭击、防御生物武器威胁等安全内容融合为有机整体,提升国家安全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系统提出“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国家安全体系不是封闭的,2015年新的《国家安全法》又提及金融安全、粮食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外层空间安全、国际海底区域安全和极地安全等安全种类。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意味着生物安全将成为国家安全体系的新成员,国家安全体系将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阻击战,必将推动对中国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进一步反思和改进,特别是要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领导指挥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等方面主动作为,逐步构建生物安全领导决策体系、生物安全组织协调体系、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生物安全监督体系和生物安全法治体系等,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构建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频发的严重“生物事件”,使传统国防已经突破陆、海、空、天、电的疆界,拓展至生物范畴。生物安全是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柱。许多国家都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建立以军队相关机构为主的生物防御体系,并从国防和军事角度积极抢占战略制高点。美国先后制定颁布了生物盾牌计划、生物监测计划和生物传感计划,并围绕这三个计划部署了一系列明显具有国防和军事意图的项目任务,在生物反恐和疫情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德国将传染病定性为国家安全威胁;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分别把安全、国防等部门纳入公共卫生体系,这些都足以证明生物安全在国家战略部署中的重要地位。

当前,我国正值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更需从总体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球生物安全形势,充分借鉴先进生物安全管理经验,构建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为实现富国强军目标保驾护航。一方面,要建立权威高效的防御组织管理体系。打通条块分割的生物安全管理格局,在各级政府建立权威的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实施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强化军队在国家生物威胁防御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以军队相关专业力量为主体,构建平战一体衔接、军地融合发展的国家生物威胁防御体系和应急反应网络。另一方面,要建立军地互补的防御科技支撑体系。按照“军地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系统论证科技需求,前瞻部署国家和军队生物威胁防御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基础研究等方面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安全管控方面加强对策研究。特别要注重把生物安全知识纳入国防教育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包括广大青少年的生物安全意识。

搭建覆盖社区及乡村的生物安全网络

从非典到新冠肺炎,两次疫情的暴发警示我们,生物安全的篱笆不扎好,疫情“黑天鹅”就会阻滞中国梦的实现。将生物安全提档升级,纳入到总体国家安全体系,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战略安排,凸显了国家对生物安全的高度重视。当然,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更需要将高度的重视、包括深刻的教训转化为覆盖到基层社区的执行力。

要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打破社会综合治理各部门的信息壁垒,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管理。抗疫实践表明,细化到基层社区的联防联控和严防死守等举措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推进生物安全落地生根,必须重视基层治理,必须搭建覆盖到社区和乡村的生物安全网络。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尽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是面对来之不易的局面,我们必须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运用到抗疫斗争的全过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切实维护国家战略安全。

个人对生物安全的认识二

迄今,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在全世界蔓延,包括中国在内,全球位于六大洲的 41 个国家和地区出现了疫情。可以说,新冠疫情已经成为世界大流行病。上一次发生这样席卷全球的大流行病还是上世纪的西班牙大流感。在此背景下,以前核生化安全防疫检疫一直在国门低调严格把控,只是这次疫情发生之后,及时提出了国家“生物安全”概念。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高瞻远瞩,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快速健全与完善,更是在贸易战、科技战、金融战、信息战基础上,防止基因战、生物战、细菌战等生化战争的发生,完善国家军事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评估有的国家的重视程度,发现他们有动机、有技术、有能力制造生物武器,并可以联想到731当年的历史知识产权,补齐自身的短板,以战止战的准备,提高维度,就可以为以后降维打击满足充分必要条件。

一、“生物安全”基于国家安全的需求快速反应、系统布局

除了调动一切资源快速驰援武汉,应对眼前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控事件外,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和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适时提出了“生物安全”概念。

2020年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文章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文章指出,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 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必须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为此,国家把“生物安全”已经提到国家安全管控的高度与维度,在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之下,除了有机生物有关的物种以及无机品进入国门时,生物安全专员及机构素要按流程管控以外,更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于农业,于卫生,于军事等各个维度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二、对“生物安全”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之下的理解

“生物安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生物安全”,是指人的生命和健康、生物的正常生存以及生态系统的正常结构和功能不受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应用活动侵害的状态。广义的“生物安全”,是指人与自然的生态系统正常状态、各生物之间的正常生存以及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致病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生物以及现代生物技术及其应用侵害的状态。在这里,更重要的是国家生物安全的生态系统建设遇到的典型问题思考。

看新冠肺炎疫情,理解目前的重大生物安全事故。2020年1月23日武汉封城始,全国各地先后按了暂停键,国家至少要牺牲一个季度的数亿的经济损失。2月20日之后,随着疫情在世界各地的迅速蔓延。美国是疫情罪魁祸首的说法开始提调。来自媒体的公开消息,俄、日、伊朗、印、英、德,包括中国的台湾以及法中社都认为源头在美国。意大利的“1号病人”已经明确,是一个38岁的人,经排查,他跟中国没有关系。2月15日,日本名古屋的一对夫妻去夏威夷度假后感染新冠,和中国也没有关系。夏威夷旅游就能中招,许多前往夏威夷急诊室进行流感治疗的患者,都担心会感染新冠。同日,日本和歌山有5个人中招,也和中国没有关系。还有,伊朗最大的发病地区库姆最早的3个人,也完全和我们无关,病人连库姆省都没出过就中招了。此外,韩国也有“天降新冠”的消息传来。

2月24日,首次看到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首次使用“切勿前往美国旅游”的语句。与其说是安全提醒,还不如说是禁区警示——美国已经成为中国游客的禁区,切莫擅自闯入,否则后果严重。无疑是从美国的安全和疫情这两个方面的形势分析中得出的结论,国家部委级别的通告,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2月27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广州医科大学举办疫情防控专场新闻通气会,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钟南山称:“对疫情的预测,我们首先考虑中国,没考虑国外,现在国外出现一些情况,疫情首先出现在中国,不一定是发源在中国。”还强调:如何在很短时间内鉴别新冠病毒和流感,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大家症状相似,ct大同小异,这种过程很像。流感造成的肺炎每年有很多,搞不好把它都混在新冠肺炎中,先生的话耐人寻味。

目前病毒早已跨越国界,越来越多的医学专家从病理、传染性、感染症状等医学层面分析得出“人类将会与新冠病毒长期共存”的结论。寄希望于疫苗的人们也许会失望,有专家表示,新冠疫苗上市至少还需一年时间。我们要做好与新冠病毒长期斗争的准备。who更把公共卫生事件级别从“高”调到了“非常高”。新冠肺炎正在全球肆虐,其蔓延速度和破坏力度均超出想象。除金融市场遭受重创外,美国纽交所与纳斯达克最近有“七上八下”之调侃,说股市涨上去用了七年时间,八天就回到了解放前。全球其他资本市场一样,新冠肺炎的伤害正在嵌入世界经济结构的深层。

新中国成立以来,事实已经证明任何敌人都不可能用武力征服我们。然而,那种杀人不见血的生物武器和意识形态渗透等则有可能使我们丧失警惕。美国军方曾提出“新型生物战剂可以作为战略武器针对敌国平民人口长期施用并达到使目标人口绝育、致癌、健康退化的后果”。转基因作物恰恰有可能成为这种武器。巧合的是,如今向中国大肆推销转基因农产品的孟山都公司正是当年生产投向越南战场的橙剂生产商。当年西方对中国倾销鸦 片,弄得“国无可用之兵,库无可用之银”。转基因作物如果不幸成为一种战略武器, 带来的后果将远远超过鸦 片战争,它毒害的不只是一两代人,而是种族灭绝之祸。

公开待求证消息说,2011年,此计划拨款达612亿美元。早在很多年前西方转基因大国就精心制订了“生物国防”的战略计划。在严酷的国际环境中我们决不能过于天真。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这个战,不仅是导弹核武器,更为危险的是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的没有硝烟的生物、生化、基因、细菌战争等。我们的国防内涵应当进一步拓展,及时启动中国自己的“生物安全”战略,此其时矣。

三、应对个人已知领域“生物安全”的一点思考

一些“国人魂灵"中存在妄自尊大、欺弱怕强、麻木健忘、崇洋媚 外等阿q精神胜利法。本次疫情之下,虽然全世界都在欣赏与羡慕中国的高度动员能力,同时也把国际、国内涉及民生的利益集团自私自利的一面暴露在阳光之下。但更清楚地,用实践与时间,证明了国家治理体系在关键领域不能私有化、民营化,涉及国家安全与公民生命安全的领域,国家资本的控制权至关重要。下面就笔者比较熟悉的领域,就国家“生物安全”的具体应对措施,有一些自己的思考,有的观点已经形成多年,供参考:

(一)关于食物主 权领域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关乎食物主 权。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仍虽然具备商品的基本属性,但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有机结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和适度进口,牢牢地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上,始终把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动权为第一要务。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国际粮食战争的必须准备,远远超出“芯片战”的重要性,处理不好,直接要死人的。

3.1.1 对粮食安全的思考

有人把湖南农学老师吴辉参照李文亮,说是中国粮食安全“吹哨人”,吹的哨声震天响,他说他发现了五个可疑的异兆,这五个异兆可能是中国不久将出现粮食危机的信号,认为这五个异兆是有人在故意做局,在抄我们的后路,将把中国拖入粮食短缺、通货膨胀的泥潭。他讲的这些,没有站在国家高度思考,不局气,对国家粮食产业政策的实质,二元结构,对国家的城市化不可逆的进程没有真正理解。农民工进城,和老百姓吃饭本质上不是一回事情。

公开资料显示,有37个国家需要外部粮食援助,超过1亿人受到粮食严重不安全的威胁;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2030年前消灭饥饿的发展目标。中国用全球10%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生产的粮食,养活了近20%的人口。中国人吃饭问题不可能交给外国人控制应该是全面共识。除了少数买办、汉奸的不同声音,国家连续17年的1号文件就证明了党和国家的理性与居安思危。作为14亿人口的大国,依靠进口保吃饭,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从粮食贸易形势看,虽然全球谷物市场供给较宽松的趋势有望延续,但贸易量不到我国粮食消费量的一半。饭碗里必须主要装我们自己生产的粮食。

思考:国家动员,积极开展粮食安全国际合作,合理利用国外资源来调剂国内供求。

(1)区块链与大数据等云端资源的运用,引导有实力的粮食企业跨界合作,培植中国自己的国际大粮商。现在我国粮食集团太多了,还各自为战,需要国家统筹,进一步大合并,突出各自的差异化优势。通过国家资本的力量,比对abcd四大粮商更高级别,必须拥有国际粮食定价权。

(2)统筹用好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口粮食就是进口土地,在保障18亿红线及生态修复的基础上,基于特朗普“美国优先”的影响,我们不能把篮子放在美国这一只盆子里,因为粮食贸易交易量美国占比忒大,失去了安全感。

(3)我们拥有一路向西的资源整合优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正在构建起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全球化”向“半球化”过渡及中美“脱钩”正在进行的当下,粮食贸易遵循3:3:3原则(美国:美洲及大洋洲:俄罗斯、中亚及非盟等)。

3.1.2对转基因油的替代方式

中国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该首推转基因农作物。转基因工程作为一种新兴生物技术,由于其打破千万年来形成的物种纵向遗传,强行实行基因跨物种横向转移,这里既可能蕴含新的机遇,也很可能潜藏着巨大的安全、生态、社会乃至道德风险。科学界普遍认为,转基因农作物的安全性远未得到确认,转基因对人体健康潜在的巨大危害。世界各国对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无不严加限制,欧盟甚至实行“零容忍”的情况下,唯独中国是少有的对西方转基因农产品不设防的国家。

我们不笼统反对转基因研究,但反对的是盲目引进、扩散转基因,特别是强烈反对主粮、主油转基因化。比如大豆就是一个公开的、典型的例子,作为大豆原产地的中国,大豆自给自足已成历史。1995年以前,中国一直是大豆净出口国。此后美国靠巨额财政补贴生产的大豆进入中国市场,2000年,中国大豆年进口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全世界60%多的转基因大豆涌向中国。美国对中国出口转基因大豆,1996年111万吨,2019年包括巴西已高达近9000万吨。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大豆油已占据中国80%以上的市场。在老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基因大豆油已悄悄统治了全中国千家万户的餐桌,一系列疾病悄然而至。

(1)俄罗斯的大豆不是转基因产品,基于我们与俄罗斯的地缘地理优势,加大对东北、西北地区与俄罗斯的边境贸易,大量用火车进口俄罗斯毛油,再到国内精炼,培育自己的品牌,优先满足三个湾区及中产阶级的需求,再逐步替代、减少其他转基因产品。有机大豆油的及时上市,社会效益明显,属于大众、刚需产品,不仅为国人提供健康安全的食用油,还能满足工业2025,提升自己的生物提炼技术;

(2)鼓励国家队组队建立新型农民工人军团,参照建设兵团,大集体管理,开辟国际大农场。我国单体中小企业与abcd大财阀较量,体量太弱,正如当年“九三油脂”一样孤掌难鸣。必须具有超强国家意志与国家资本,维护粮食安全,要充分利用本次疫情机会,在远东地区中长期租地或合作分红经营,建立利益共同体,在俄罗斯、中亚国家展开土地新模式开发,种植有机食材,大幅度降低国民对转基因食品一定的依存度。

3.1.3 种子危机的当务之急

2008年,挪威政府、全球农作物多样性信托基金及北欧遗传资源中心建立了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种子库——斯瓦尔巴全球种子库(svalbard global seed vault),该种子库位于挪威北极圈内的斯匹兹卑尔根岛,从世界各地收集了近百万粒种子,以防战争、污染、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种灭绝、种子危机。早在2012年国外有学者对该种子库进行了研究发现,其声称的宗旨是为了挽救世界种子资源。而种子库的赞助者包括了比尔盖茨基金会、先正达和先锋公司。研究就拓展到了种子库和那些慈善资本家们,又延伸到全球农业垄断的历史,并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的绿色革命。这个历史现在还在继续,今天的农业产业被几家巨头所垄断。这个历史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同时也是对大自然进行没有限度地控制和剥夺的历史。这是一个灾难史,是凶手利用灾难的发生来形成新的需求和生产力的过程。

自古以来,中国农民便自留稻蔬种子。而对外开放的40年,为了高产,发明了非自留种和转基因,于是农户逐渐抛弃了自留种。由于自留种,每种稻蔬有上千的品类,而采用非自留种后,现在就只剩下十来种。为了获得高收益,一味地追求高产,放弃了对稻蔬口味的追求,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稻蔬普遍没有以前可口的味道的原因之一。目前,在专业化种植区域,中国几千年的稻蔬老种子几乎已经绝迹,只有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一些农户家还自留了一些老种子。现在,即便你要自己开展有机种植,都必须到种子商店去买种子。错过了种植时节,所有的种子都会被退回给培养“高产种子”种子公司。种子已经是一个隐藏的大危机。这是一个关乎国家“生物安全”的大问题。相较于蔬菜种子,主粮、主油问题更严重。比如,中国水稻种子99%采用的是种子市场化后由种子公司生产的“绝育种”。这种“绝育种”,种出的粮食无法选种,农民第二年被迫再次买种。有些地方甚至用上了争议极大的转基因种子。时下中国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如果种子都“不中国”,谁来为中国人看好盘中餐。

(1)中国化工集团收购全球第三大转基因种子公司先正达,应该独立出来,纳入军工管控,至少军民融合管理,可以充分利用科创板的资本市场优势进一步壮大实力。我们也就有实力、有技术防止基因战、细菌战、生化战的发生对这一领域的“生物安全”管控可以做到与世界一流水平同步,更是军事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

(2)有资料显示,中国转基因集团的积极推动者们不少有美国资金和机构培养的背景,这不仅存在一个利益链,更是违反从政道德,违反《公务员法》,为党纪国法所不容许。民间大都也知道,从业者还在掩耳盗铃。期待国家利用疫情机会,梳理这个区块链——已知的种子几乎都是转基因的。有人说,一个物种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一个基因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盛。更有人说,谁控制了种子,就控制了粮食,控制了粮食,就控制了全世界。种子,不仅关乎口粮安全,更关乎国家安全,关乎人类安全。

(3)优化生物物种,建立自己的种子库。各个维度带生物种群示范区,生态、自然、科学管护。比如,北纬23.5°热带种群示范区,北纬31°多生物种群带,北纬41°黄金高粱、玉米带等等,国家空间规划与治理不仅要服从适合人类居住的呼唤涌现,还要尊重老祖宗、大自然给我们自南中国海到漠河的不同自然资源禀赋,按照生态文明理念,人工规模化集群相结合。

(二)生物质能源概念的燃料乙醇产业陷阱规避

我自己在东北做了超过20年的酒精实业,一直致力于产业转型与升级,在一线,有发言权的。95%°的乙醇(酒精),脱水到99%°就是燃料乙醇,是一个传统产业,100年来科技成果提升空间有限,属于小众产品,就是疫情期间的消毒酒精、医药酒精,也只是含量75%°左右的酒精,市场空间逼仄。一直有观点说,燃料乙醇项目是美国给中国布局的一个大陷阱。美国利用粮食提炼乙醇仅能满足3%的汽车动力需要,即使把美国出产的全部粮食都用来制造乙醇,提供的燃料也仅能满足美国18%的需要。尽管乙醇生产是赔本生意且实际上无法满足其能源自足的目标,但美国政府仍然全力推动乙醇生产。用粮食提炼乙醇必然导致世界范围内粮食紧缺,是美国阴险的损人利己做法。发展燃料乙醇新能源实际是美国的粮食战争阴谋,目的是引导发展中国家多种植转基因玉米,转化成燃料乙醇又能大幅度提高粮食价格,属于粮食安全的战役之一,也属于生物安全的一部分。

20世纪90年代,因为我国东北地区“卖粮难”,国家选择了四家公司开始燃料乙醇企业的试点,局部市场封闭运作。已经20年时间过去了,高层意见一直不统一,正反两派意见一直在攻防。实战中的结果并不如人意,比如,吉林燃料乙醇公司当年在有国家补贴状态下赚的钵满盆满,但随着国家补贴的取消,2019年在当地的纳税额只有2018年以前的零头;就是吉林省组建的超百万吨的酒精集团也是亏的一塌糊涂,最后还是打包卖给了国家队,市场赚钱的几率很小,除非国家战略需要。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农产品价格的定价权不在自己手上,直接控制权在美国人手中,在abcd四大粮商与芝加哥期货市场上。在中美贸易战第一轮谈判期间,从美国进口的酒精到中国辽宁的港口价格,还低于国内酒精企业的出厂价格。长期这样,我们的酒精工业产业不升级,不革自己的命,结果与中国的制糖工业一样,都是一地鸡毛。黑龙江、吉林尤甚。

以e10掺混比例估算,2020年我国汽油消费量1.3亿吨,燃料乙醇需求将超过1300万吨,年消耗玉米3900万吨。尽管现在当期燃料乙醇主要消耗的是陈粮,我国每年产生的超期超标等粮食可以支撑一定规模的生物燃料乙醇生产,但要拿上亿吨玉米消耗做燃料乙醇,那是痴人说梦。长远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国内玉米生产潜能,支撑生物燃料乙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秸秆纤维素酒精由于生物技术不过关,酶制剂与细菌成本居高不下,产业化还是一个遥远的梦,内行都知道,讲故事而已。

(1)给2025年前增长1000万吨的新建或扩建燃料乙醇方案先按一个暂停键,直接全部进口美国燃料乙醇成品满足市场供给。这等于直接进口3000万吨以上的玉米,相当于进口了一个多吉林省的可耕地。这样,既满足中国市场对石油的补充,减少初级酒精产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又能够自己少种植转基因玉米并平衡中美贸易。

(2)腾出来至少一个吉林省以上的土地来布局其他有机农作物,比如加大有机水稻、中药材面积的耕种。若将掺混比提高至15%~30%,燃料乙醇消费量可提升至3900万吨,玉米的消耗量将达1亿吨量级,相当于近四个吉林省可耕地全部种植玉米来满足车用需求。

(三)满足“生物安全”载体的农村土地及生态问题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土地改革史。井田制、均田制、大泽乡起义、黄巾起义、太平天国运动、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等等,这片土地上,发生了太多的悲欢离合,承载了所有朝代的起承转合。

新中国成立之初,靠无数革命者的流血牺牲得到的“革命红利”----以革命的名义没收帝国主义列强的殖民化资本,和旧政权密切结合着的买办集团、官僚集团资本,构造出以“全民所有制”作为基本所有权属性的“国家资本”,作为新政权建立经济和金融主 权的“压船石”。正是靠了国家资本和农村的土改天衣无缝的对接,才完成了对控制中国经济的帝国主义列强的彻底“解殖”。

1949年的土改,是“启”,化解国初危机;1979年的土改,是“承”,第二次救中国;21世纪初的土改,是“转”。

新世纪的第二个二十年,开局篇就遇到了大疫情,内生的社会变化波诡云谲,全球的危机与挑战如约而至。2020年在全球大疫情,输入型危机的挑战下,提出了国家的“生物安全”理念,是国家生态文明转型战略的发展,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实现方式就是“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进一步实现“生态资本深化”,资源变资本的“在地化”,实现板外融资。当亿万农民多样化生存直接与自然资源多样化性密切结合被纳入新时代的“生态资源价值化”,其所保有的巨大货币化和资本化空间,就有可能第三次救中国,尤其是在目前的疫情大危机背景下,多了一个重要选择。

思考:2019年我国进口粮食总量1.05万亿吨,相当于进口了8万亿土地,甚至可以再增加2万亿亩进口土地规模,基本国策不变,但要调整结构。

(1)大幅度降低美国转基因大豆进口,逐步增加国内有机大豆的种植,同步大幅度增加对“一带一路”国家有机大豆及初加工毛油的采购量;

(1)对美国加大燃料乙醇采购量,通过进产成品,大幅度降低我国对转基因玉米的需求量;我国的燃料乙醇公司的作用仅限于国储中的成化粮消化和丰产年份粮价的调节;

(2)计划增加2-3万亿亩土地休耕,主要是南方的月牙田,被40年来农药、化肥污染的土地执行休耕、大幅度提高退耕还湖、还林、还草规模,鼓励就地小城镇化,充分做好土地整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土地农场化,实施大规模作业条件,商品粮实施区块链管理,数据化、标准化,小田小户鼓励中草药基地建设。

(3)土地承包到户的历史使命早已结束,农村早已多半空心化,目前的延续不变的政策必须严肃面对,没有出路。各个省、市、区组建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平台,系统、规范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人是股东,户户是合伙人”,物权金融下乡,化解二元矛盾结构,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走自下而上的“人民公社”路径,真正的社会主义内涵才体现出来了,还是初级阶段。

(四)疫情之下,检讨“生物安全”的防控措施与对策

武汉发生疫情以来,公立医院的逆行者、生命守护者比比皆是,但改革比较彻底的武汉民营医院负面消息层出不穷。2月14日,第一家方舱医院的横空出世,给世界与国民不小的惊喜。基于它是公益性,就决定了舱内和睦的医患关系的基础性原因。

实验证明,严厉打击并不是医患矛盾的答案,公益性才是医患矛盾的答案。医患矛盾仅仅是现象,本质是资本把医生和患者都当成了自身增值的工具。而一旦医生和患者双双摆脱被资本奴役的状态,医患关系就回到其最初的起点:帮助与被帮助,拯救与被拯救。公益性使病人对医生的信任感大大增强,怀着一种感激的心情,尽量自己克服困难,努力不给医护人员添麻烦;医护人员由于病人的信任、尊重与友好,使自己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大大增强,所以会更加友善、耐心地对待病人。此外,方舱医院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主义。这里没有特需病房,也没有高干病房,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床位,吃一样的伙食,食品、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分配原则,则是按需分配,身份、财富的差距,在方舱内部被暂时弭平了。

武汉方舱医院形成了几个小小的社会主义大家庭试验区,相对于舱外高度竞争的、沙化的市场社会,这些试验区默默地提示我们,另一个世界是可能。再次证明毛泽东主席的伟大与英明,当年他在听取卫生部副部长贺诚等汇报工作时指示:“党必须领导一切,领导我们的各种工作。……卫生工作一定要受党的领导,绝不能离开党的领导搞独立王国。”

中国工程院院士、副院长王辰在访问了方舱医院后欣慰地说:“有医生感慨,感觉二十年前那样的医患关系又回来了。”。实际上,这种良好的医患关系至少应该是三十年前的,也就是医疗改革全面铺开以前的。

思考:充分利用这次疫情机会,与世界医改接轨,推全民免费医疗,朝鲜都走在我们前面了。医院收归国有统一支配,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可以市场化有偿个性化服务。

这些年来,我们执行“拿来主义”,把美国曾奏效的救世良方挨个儿用了一遍,包括: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刺激需求;2马歇尔计划的一带一路;克林顿的互联网加万众创新;弗里德曼的货币供给理论;里根的供给侧改革,外加熔断制等等。目前,平价购买力(ppp)已经是全球第一,但我们已经没有参照物了,必须走出自己的路子。通过疫情,国家之间的众生相暴露无遗,再次证明国家之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疫情之下,“生物安全”战略除了国家立法以外,具体管控也已提到议事日程。我们的安全,我们的饭碗,我们的生命只能掌握在我们国人自己手中,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个人对生物安全的认识三

生物安全一般是指由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所能造成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威胁,及对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

生物恐怖是恐怖分子利用传染病病原体或其产生的毒素的致病作用实施的反社会、反人类的活动,它不但可以达到使目标人群死亡或失能的目的,还可以在心理上造成人群和社会的恐慌,从而实现其不可告人的丑恶的目的。生物恐怖与生物战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们使用的都是生物武器,只是使用的场合不同和使用的目的有所差异而已,在战场上使用就称生物战,而在恐怖活动中使用就称生物恐怖。

炭疽杆菌、产气荚膜梭菌、霍乱弧菌、野兔热杆菌、伤寒杆菌、天花病毒、黄热病毒、汉坦病毒、东方马脑炎病毒、西方马脑炎病毒、班疹伤寒立克次体、肉毒杆菌毒素等,都可为生物武器 。

个人对生物安全的认识四

bio-safety)一词何时引入养猪业似无从考稽,被业内人士视为时髦用语广为谈用。毋庸置疑,“生物安全”的概念在业内已经深入人心,场场知晓。在“生物安全”理念的支配下,人们纷纷将猪场迁徙到偏地僻壤,进场必须紫外线照射杀菌或喷雾消毒杀菌,进生产区必须沐浴更衣。这些看来比人医进手术室还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术者进手术室没有紫外线照射,也没有沐浴)防止了疫病的发生吗?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并没有成功防止疫病在猪场流行丁。

我国猪病肆虐的事实不得不令著者反复反省三思:“生物安全”到底给中国养猪业带来了什么?到底给养猪人的思维带来了什十么?是“生物安全”本身的问题?还是什么其他的问题?

一、还原“生物安全”的本来面目

“生物安全”一词的概念通俗讲是指防范由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主要指转基因技术)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即对又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及及人类健康可能构成的危险或潜在风险。

而专业的讲述有两种定义。其一是安全转移、处理和使用那些现代生术而获得的遗传修饰生物体,避免对生物多样性和人类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涉及学科是生态学与保护生态学);其二是指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以及转基因生物的跨国越境转移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嚎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涉及学科是资源科学与资源生态学)。

后来人们将这一概念广为引用泛化,从而引申出广义的“生物安全”,即各种生物因素对社会、经济、人类健康及生态系统所产生的危害或潜在风险无论是狭义的概念还是广义的概念,其内涵均表明生物安全所受到的威胁来自外界。首先是人和动植物的各种致病有害生物;二是外来生物入侵;三是转基因生物(严格讲是外来生物)对人类健康、农业生物和环境生物的威胁四是威胁“生物安全”的因素是生物

二、中国养猪业从“生物安全”内 涵中接受了什么

著者接触过业内众多人土,上至相关科学家、教授,下至普通的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猪场老板、饲养员,一致认为“生物安全”极为重要。中国猪病猖獗的根本原因就是“生物安全”未做好,是传染病未防控好,威胁就来自各种各样的病原微生物,并且这些生物的威胁都来自场外。这样,在猪场就出现了本书开篇中叙述的现象。

遗憾的是猪病并未因此面消停,反倒愈演愈烈,每年周而复始。特别是2010年至今,许多“生物安全”良好的知名大型养猪公司也未逃脱高死亡 不难看出中国养猪业从“生物安全”内涵中接受了两个理念:第一,中国猪病之所以猖獗,威胁来自生物性因素;第二,这些生物性因子皆来自外界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人们不遗余力地去做两件事情:第一,科研人员奋力研制各种疫苗,品种越来越全,接种剂量越来越大;而养猪人恨不得能接种现有的所有疫苗,以期用疫苗来终结疫病的流行;抗菌药越用越新,用量越来越大,。第二,制订了极其严厉的防止疫病从场外传入的措施,包括将猪场建在不食人间烟火的穷乡解壤

遗憾的是猪病并未因此而消停,反倒愈演愈烈,每年周而复始。特别是2010年至今,许多“生物安全”良好的知名大型养猪公司也未逃脱高死亡率奶猪腹泻与口蹄疫的肆虐,这是为什么?

三、对“生物安全”概念在猪的“生物安全”

外延中的特殊性缺乏认知

同世间万物与现象一样,概念作为客观存在的思维现象的一种形式也存在矛盾的属性,即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矛盾,具体讲是内涵与外延的矛盾。人类认识事物均从个别开始的,从众多个别事物中经过粗象到概括,将那些个别的,各自的,特殊的属性摒弃,保留下一般的,共同的属性构成了概念的内涵。所以内涵是一定对象的共同本质属性的总和,而外延不仅有其本质属性,还具有外延具体对象特殊的属性。

所谓特殊性,是指概念内所包括的一切具体的对象各自的属性,如“生物安全”中包括人、动物、植物、实验室等的“生物安全”。但是在概念的形成过程中,虽是从个别对象认识开始,却要经历从个别到普遍,从特殊向一般抽象、概括的升华,并且只有抛弃各自的特殊的属性,才能形成具有一般属性的概念。列宁曾说:“就是七十个马克思也不能把一切局部的细节包罗净尽”特殊性是一事物区别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当把一般概念引人具体事物时必须注意这一事物的特殊性,否则就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

例如“侵袭性疾病”这一概念是所有生物引发的流行性疾病的总称。它包括所有的动物、植物侵袭性疾病,其内涵狭窄,但是外延具体到某一种动物或某一植物的侵袭性疾病其内涵就复杂多了。因为众多侵袭性疾病具有繁杂的各自的特点,这正是康德揭示的外延与内涵的反比律。

同样,“生物安全”这一概念的内涵比外延狭窄得多。追索“生物安全”一词的来源应源自转基因工程,其诞生的转基因生物是一新的物种。要防范它的负面影响比较容易,例如在生产过程中或实验室只要防止同类但有基因差异物种的基因重组,还可以通过立法的手段限制其生产与应用等;同样,在微生物实验室,在疫苗生产车间,“生物安全”也是比较容易控制的,例如猪瘟疫苗生产中要防范bvdv与bdv的污染可用猪的传代细胞系生产,并避免所用血清不被污染,而不用牛睾丸细胞或它的传代细胞;而未来的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病毒活载体疫苗都无疑可以防范bvdv,bdv的生物入侵,由此可以生产好疫苗。“生物安全”有保障就等于产品质量有第一保障。在这些系统中

但是“生物安全”一旦引入养猪生产,其控制就变得异常困难。因为概念组成因子较单纯,环境条件容易控制。

但是“生物安全”一旦引入养猪生产,其控制就变得异常困难。因为概念外延比内涵丰富得多,其特殊性使得如果只控制“生物安全”并不能保障猪群健康安全。

(二)养猪生产系统的特殊性

养猪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该系统结构有两大层次,首先是基本层次,即猪的栖息环境,也就是非生物性因子的总合,其次才是猪所处栖息环境中的生物自然集合体,即“群落”这一层次。养猪生产中的“生物安全”与狭义的或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没有可比性的道理就在于狭义的或实验室的狭小的单一的环境与群落容易控制,而养猪生产的环境与群落较难以控制,其控制空间大得多,环境要素复杂得多。栖息环境决定与猪相关的群落的存在与否。月球上为什么没有动物?为什么不能养猪?栖息环境既然能决定生物群落的存在与否,那么,同样栖息环境是影响猪体健康的第一因素。不良的栖息环境形成的四维的应激使猪群的免疫力下降,在亚健康的基础上甚至病体基础上诱发众多的传染病流是当今我国猪病肆虐的根本原因。遗憾的是,人们只看到扮演终结者角色的传染病与病原,没有看到扮演原发角色的非生物性因子的致病作用与深远危害。

(三)养猪生产中威胁“生物安全”的来源

养猪生产中威胁“生物安全”的来源比原概念的内涵复杂而广泛

威胁来自外界。例如引种,随种猪群的引入也就引入了原本可能没有的病原微生物,这是威胁“生物安全”的最主要的途径,其次是啮齿类动物、飞禽、野鸟,最后是人携带病原微生物入侵。

威胁来自猪群自身。我国种猪群普遍带毒带菌,在封圭闭或连续生产的猪场,威胁“生物安全”的第一因素就是那些种猪,它们是猪场新生易感个体发生疫病最主要来源地。这是交叉感染的一种类型,不妨谓之“场源性感染”。威胁来自发病个体自身。许多条件性病源微生物,如s.s、pmc、 prrsv已是猪群常驻群落的成员,当个体免疫力下降时,体内优势病原微生物可以致病,这种感染谓之“内源性感染”。

无论是场源性感染还是内源性感染引起的疾病流行均是地方性流行,在场内缠绵不断

由此可见,仅仅就威胁“生物安全”的来源而言,当概念外延到猪的“生物安全”时其内容远比原概念内涵中的威胁“生物安全”的来源复杂得多。

四、养猪生产的“生物安全”不能视为健康猪群的代名词

生物安全”与健康猪群个完全不间的概念,但是遗憾的是业内盛行只要搞好“生物安全”猪群就健康的观念。将两者等同的观念给养猪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一)漠视获得健康猪群的首要条件是栖息环境

栖息环境中的非生物性因素是决定猪能否生存的首要条件,不适宜的非生因子会形成多种的四维应激,特别是复合性霉菌毒素不仅抑制免疫反应的多个环节,还能通过实质脏器的广泛进行性损伤造成免疫原材料匮乏,多系统的功能衰竭。这类猪群即使没有发生传染病,处于“生物安全”中,可它们是健康猪群吗?显然不是,这些被无数临床实践证明、却被漠视的事实正是中国猪病猖獗不衰的根本所在。

(二)用处理单因子事物的方式去解决多因子互作的复杂事物的思维成为业内控制疫病的凤凰涅

在这种思维的指导下,科研工作者只在疫苗、菌苗上下功夫,猪瘟疫苗的接种量由750个兔感染单位上升到7500个,st传代苗达到15000个乃至30000个,可是效果如何呢?不少猪场换成高接种量疫苗后抗体滴度的整齐度依旧不好。似乎每一种传染病都必须要用疫苗去解决,众多疫苗充斥市场,同质化疫苗令人眼花缭乱,养猪人更是将接种疫苗视为达到猪群健康的黄金手段。

这是一种典型的用处理单因子事物方式去解决多因子互作的复杂事物的经验主义思维,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就成功用疫苗消灭了牛瘟,但是为什么同样用疫苗却控制不了猪瘟?因为猪群现在所处的生态系比当年牛所处的生态系复杂得多,决非单因子处理可以解决的。至于猪的其他疫病何尝不是如此!经验主义的思维阻碍了人们从系统的高度审视自身的行为,找不到问题的症结,抛洒了巨大的社会财富。必须抛弃这种一厢情愿的风凰涅

  危废鉴别、危废管理、危废处置……100条危废热点问答奉上!

  问:如何判断某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

  答:判断某种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一是通过查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和生产环节描述,判断是否属于名录内的危险废物。二是若名录中没有相应的废物代码或者与产生环节描述不一致,要根据其表现出现的危害特性(如毒性、反应性、腐蚀性、易燃性等),对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及相关鉴别标准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定工作。

  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分为哪几类?

In)。危险废物名录清单中的英文缩写即为对应的危险特性。在实际检查过程当中,应关注企业仓库张贴的危废周知卡、危废标签上的危险特性选择是否正确。

  问:医疗废弃物是危险废物吗?

  答:医疗废弃物包括:医疗机构生活垃圾、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废水处理污泥。

  (1)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监管要求与城镇生活垃圾一致。

  (2)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由商务部门指定的回收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不再简单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而是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表中列出医疗废物有关种类,且规定“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4)医疗废水及废水处理污泥需消毒处理,消毒处理后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有什么区别?

  答: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系和药物性废物,属于HW01大类,而医药废物主要来自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制剂、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属于HW02大类,废药物、药品指的是来自非特定行业销售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比如药房的过期药物,属于HW03大类。

  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答: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

  问:符合什么条件时固体废物无须通过采样、检测判断不属于危险废物?

  ①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② 根据其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工艺就可以排除其具有危险特性,则可以不开展危险特性检测工作或辅助性检测工作,直接作出该固体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属性认定,避免了危险废物鉴别过程的过度检测。

  问:污泥是不是危废?

  答:第一类情况,单纯用于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公共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通常情况下不具有危险特性,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第二类情况,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第三类情况,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要功能的公共污水处理厂,若接收、处理工业废水,且该工业废水在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共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可按照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管理。但是,在工业废水排放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按照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第四类情况,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工业废水的,出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属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第五类情况,1998年出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规定,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包含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医院临床废物HW01)。2005年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4.3.1款扩大化规定,“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该标准将化粪池粪便等作为危险废物,明显不合常理。因此,2008年修订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发改委令第1号),已将98版《名录》中的“医疗机构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删除。之后2016年版和2021年版,都没有再提及医疗机构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不纳入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管理。

  问:导热油是否是危险废物?对应的危险废物代码类型是多少?

  答:导热油炉更换的热媒油是危险废物,对应的是危险废物名录里的”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900-249-08 )。

  问:双酚A型固态环氧树脂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双酚A型环氧树脂,因其具有毒性,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范畴。

  问:企业空压机干燥用的氧化铝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氧化铝可以用作干燥剂、吸附剂等用途,要结合其吸附、干燥的具体工艺及物质进行鉴别。

  问:请问油罐油泥、隔油池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矿物油油罐油泥、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油泥属危险废物。矿物油油罐油泥具体代码为900-221-08,含油水分离设施的含油浮渣、污泥、浮油具体代码为900-210-08。

  问:清理机台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以及使用完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是否属危险废物?

  答:清理机台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属于危险废物。拉伸油、拉伸膏使用完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进行代码判断归类,属于900-249-08类废物)。

  问:不饱和聚脂树脂揉团成型材料经注塑成型后产生的废边角料属于危废吗?

  答:不饱和聚脂树脂揉团成型材料经注塑成型机(温度约100摄氏度)热固化后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属于危废 。

  问:废旧保温棉是否属于危废?保温棉材质为硅酸铝和玻璃棉是否属于危废?如果属于废物代码那么属于哪类分类?

  答:废旧保温棉如果是石棉,就是属于危废“含有隔膜、热绝缘体等石棉材料的设施保养拆换及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900-032-36 )” 。保温棉材质为硅酸铝和玻璃棉的,应根据纤维的细度和毒性进行危险废物鉴别。

  问:活性炭中含有千分之一的离子交换树脂,属于普通废物还是危险废物?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39-49;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15-13。

  问:请问镍氢电池是否属于危废?如果属于,在危险废物名录里的编码是多少?

  答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镍氢电池暂未列入。

  问:含切削液的废铜线、废刨丝属危险废弃物吗?废弃类别是多少?

  答:废切削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HW09,危险特性为毒性。混入切削液的废铜线、废刨丝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见豁免清单序号9)。

  问:油墨桶带有油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99-12,危险特性为毒性。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问:企业所产生的含油抹布是否属于危废物?

  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的含油抹布的豁免条件为未分类收集,豁免内容为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不改变其危险废物的属性。且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固废管理要求,不得故意将此类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问:未拆解的整块废旧电路板是否属于国家危废名录?如属于归属哪类废物代码?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及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CPU、显卡、声卡、内存、含电解液的电容器、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5-49。

  问:根据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水性漆渣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

  答:“不包括水性漆”是指水性漆渣不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危险废物,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等予以判定。

  问:废弃铅酸蓄电池中的酸液按照废酸还是含铅废物管理?

  答:HW31含铅废物中明确了非特定行业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属于HW31(具体代码900-052031)。

  问:大修渣湿法处理设施使用的循环水和循环水池的污泥是否属于772-006-49类废物?

  答:应首先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判断循环水是否属于固体废物,若不属于固体废物,则不属于危险废物。大修渣湿法处理设施使用的循环水池的污泥属于772-006-49类废物。

  问:900-047-49是否包括企业的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物。

  问:336-100-21和336-100-17均包含“使用铬酸进行阳极氧化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是按照产生源和物质组成混合分类,分类体系不统一。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将其归在HW17项下,实行产生源归类。但考虑到此类废物产生源较多,为避免短期内出现大量因废物代码变化导致的废物转移处置不畅的问题,故作特殊过渡处理,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HW21中仍保留了该类废物。

  因此,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实施后,该类废物在管理过程归为两类皆可,具有336-100-21和336-100-17类利用处置资质的设施均可处理该类废物。

  问:不锈钢电炉炼钢除尘灰应纳入HW21还是HW23?

  答:不锈钢炼钢除尘灰中以含锌为主,因此应归为HW23。

  问: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含有或沾染腐蚀性、易燃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

  答:一般认为不是,但如果涉嫌“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按序号问题93处理。

  问:221-002-35“碱法制浆过程中蒸煮制浆产生的废碱液”指的是造纸黑液还是白液?

  答:碱法(烧碱法和硫酸盐法)蒸煮制浆产生的黑液和白液均属于废碱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221-002-35类废物。

  问:如何理解900-013-11“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不包括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加工过程)中精馏、蒸馏和热解工艺产生的高沸点釜底残余物”中的“高沸点”?

  答:精馏、蒸馏和热解过程中被提纯的物质及其所含杂质的沸点各不相同,有高有低,比要得到的物质沸点高的称为“高沸点杂质”。因此,精馏、蒸馏和热解工艺过程,被提纯后残留于釜底的均属于“高沸点残余物”。

  问:900-015-13类废物中的“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如何理解?工业企业锅炉软化水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是否属于该类废物?

  答:该条款中所称的工业废水特指工业企业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不包含工业企业锅炉软化水。因此,工业企业锅炉软化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该类废物。

  问:在线监控由第三方运营过程产生一定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吗?协议中由他处理废液可以吗?

  答:按照《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在线监控废液属于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确定。COD在线监测仪废液往往含强酸及汞、铬等重金属,实践中按危险废物管理,废物代码900-047-49。

  问:海上船舶产生的油污水是否要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答: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交通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因此,船舶的含油废水按规定交由码头相应的处理设施按照废水进行处理。码头相应处理设施处理污水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问:产品周转桶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答:清洗沾染微量产品的周转桶并重复使用是相关行业的通常做法,具备清洗能力是企业实现产品周转桶重复利用的必须条件。因此,在企业具备产品周转桶清洗能力的前提下,沾染了微量产品的周转桶可以认为是“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同时,产品生产企业应承担产品周转桶收集、贮存、运输、清洗等过程的污染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问:镀锡后产生的废锡渣是哪一类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答:危险废物名录对废物归类的确定应以废物特性为前提,线路板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渣建议按336-059-17进行处理。

  问: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主要产生哪些危险废物吗?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其他废物”中“900-047-49”废物的有关规定,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

  问:汽修行业的典型危险废物有哪些?

  问:医疗废物需要多久清运一次?

  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问: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如何管理?

  答: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 第6号),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防止危害人体健康,资源化利用单位不得倒卖农药包装废弃物。

  问:废包装桶是否可以厂家回收?

  答:《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第6部分明确提出,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当然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危险废物,可直接回收。但厂家需对废包装桶再进行加工处理后(包括清洗等)连同产品出售——此情况不能由厂家回收!

  问:废铅酸蓄电池能否给销售门店?

  答:参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试点单位的下设回收网点门店可以回收。具体试点单位由省生态环境厅公布。

  问:企业废酸能否排入厂内污水处置设施?

  答:企业前置条件为厂内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需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确保处理处置设施稳定达标排放。不得稀释排放!

  问:如何管理实验室废物?

  答:各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并按普通有机类、普通无机类、含重金属类、含汞等高危物质(除剧毒品外)类、剧毒废试剂类、易燃易爆类、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七分法进行分类存放,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

  问:笔记本废弃锂电池处理问题?

  答:未拆解的锂电池不是危险废物,应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理。

  问:在判定废物是否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危险废物及其类别时,是优先根据行业来源判断,还是废物描述优先?

  答:危险废物来源广泛,存在同一种废物来源于多个行业的现象。《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行业代码指的是该种废物的主要产生行业来源,不是唯一来源。因此,在判定废物是否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危险废物及其类别时,应该采取以废物描述为主,以行业来源为辅的原则,当两者发生矛盾或不一致时,应以废物描述作为主要判断依据。

  问: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需要做哪些衔接工作?

  答:本次《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修订新增减了部分危险废物以及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需要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实施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联单、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工作。例如:

  1)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排污许可证等信息。

  2)危险废物收集、综合许可证中相关危险废物种类和代码等发生变化的,持证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作出变更。

  3)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相关企业应对转移计划进行变更并重新提交转移申请。

  问: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什么区别?

  答:第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也就是说,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风险高于第I类工业固体废物。注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代码不等同于第I类、第II类的分类概念,分类代码的确定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问: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场所分别什么要求?

  答: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场所对场址选择、贮存场设计、运行管理和关闭封场四个方面均有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其中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的建设要求高于I类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尤其是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还应根据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构筑防渗层、渗滤液处理设施,并在贮存场周边至少应设置三口地下水质监控井。贮存场运行管理方面,I类和II类贮存场都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并且I类场禁止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场所具体要求详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首先,国家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对贮存场所提出了详细的建设要求;其次,现场检查时要重点关注仓库是否能隔离雨水进入,内部是否地下水渗出、地坪是否硬化、防渗到位,周边倒流沟和收集池是否建设到位;第三,仓库内是否设置了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其他具体的要求见上述标准。

  问:如何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出的有害垃圾?

  答:有害垃圾是生活垃圾四分法中危害性较大的生活垃圾,其中部分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统一贮存场所应当参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求建设,运输过程应采取密闭方式运输。日常应建立有害垃圾产生台账,并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问:什么是固体废物处置,典型的方式有哪几类?

  答:根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一般分为焚烧处置及填埋处置,高温熔融玻璃化、水泥窑(水煤浆)协同可认定为综合利用。稳定化、固化和水洗不属于处置,它们属于预处理的范畴。

  问:哪些危险废物不得填埋?

  答:根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6.1条款规定不得填埋的废物有:a) 医疗废物;b) 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c) 液态废物。

  问: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6.2条约定,水溶性盐总量小于10%的废物可以进入柔性填埋场。那么,能否通过将高盐度的废物与低盐度的废物进行混合至盐总量小于10%后入场填埋?

  答:不允许。首先,填埋场的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一般为固化稳定化,一般不会包括不同废物的混合过程(该过程容易出现二次污染问题和安全问题);其次,标准中虽然未特别明确水溶性盐总量小于10%的废物的具体指代对象,但是应从严理解为描述的是某具体批次的危险废物,而非几个批次危险废物的平均值。

  问:废弃生物质制备成燃料棒、燃料颗粒属于固体废物利用吗?

  答:属于,根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问: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的差异性?

  答:炉渣当然也有环境危害性,但是相对飞灰要小。

  前面说过飞灰在废气烟道中,本身就会富集气态中的污染物。同时,随着温度从炉膛中降低,烟气中二恶英存在再次合成的现象(尤其是250-400度这个温度区间)。而上述两个问题对炉渣而言是不存在的(炉渣直接排出且比表面小不会出现富集气体污染物的问题,同时炉渣产生环境是高温,二恶英会充分降解);

  可以不严谨的近似理解为:炉渣的形成环境有点像飞灰的一种无害化处置过程(高温熔融固化)。当然,两者的温度区间不同,但是在炉膛内800度左右的高温下,炉渣的环境稳定性一般要好于飞灰。

  问: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时,需要重点关注什么?

  答:1.飞灰经过预处理后才有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前提条件。2.飞灰处理后必须要同时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恶英(或等效毒性量)低于3μg/kg、HJ/T300浸出方法下的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表1限值。3.飞灰处理后的飞灰产物需要设置专区填埋。4.进入填埋区的飞灰处理产物应密封或者成型化。

  在检查过程中,飞灰处理和处置设施所有者应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飞灰处理和处置过程的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涉及飞灰填埋的填埋场应建立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每批飞灰的来源、数量、种类,处理处置方式、时间、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飞灰进料量、各种添加剂的使用量、监测结果、不合格飞灰处理产物的再次处理情况记录,飞灰处理产物流向、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信息,事故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等。

  需要重点关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是否设置了飞灰填埋专区、飞灰是否进行了预处理(查看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和药剂投加情况)、预处理效果是否有相应充足的检测支撑材料(比如浸出检出材料、预处理后二恶英含量检测材料)不同来源飞灰至少都要开展过此入场符合性检测。同时最后,飞灰处理产物中重金属浸出浓度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日 1 次,飞灰处理产物中二恶英类的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 6 个月1次。

  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能否直接投加到水泥熟料当中进行处置?

  答:不允许未经任何处理的飞灰直接投加到水泥熟料当中。只有经过处理后的飞灰处理产物,且同时满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6.2款所有条件时,才可将飞灰处理产物投到水泥熟料当中进行处置。最后,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有关要求开展熟料检测。

  问:固废或危险废物焚烧的热灼减率指标重要吗?相关企业需要多久检测一次?

  答:该指标非常重要,反映了高温焚烧过程对固体废物的焚毁、减量效果。当处置企业为了加大处置量和降低运行成本时,热灼减率就有可能超过5%。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热灼减率的监测应每周至少1次。现场检测人员应关注焚烧处置企业对该指标的检测情况。

  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对水泥窑产能的基本要求是?

  答:设计熟料生产规模≥2000 吨/天的新型干法水泥窑。

  问:哪些危险废物不允许从水泥窑的生料磨进料?

  答: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作为替代混合材向水泥磨投加的危险废物应为不含有机物(有机质含量小于0.5%,二恶英含量小于10ng TEQ/kg,其他特征有机物含量不大于水泥熟料中相应的有机物含量)和氰化物(CN-含量小于0.01 mg/kg)的固态废物,并确保水泥产品满足水泥相关质量标准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表1中规定的“单位质量水泥的重金 属最大允许投加量”限值。通俗的讲即含有机物、低熔点金属的废物不应在生料磨处投加。

  问:哪些危险废物不应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

  答:下列固体废物不应入窑进行协同处置:a) 放射性废物;b) 具有传染性、爆炸性及反应性废物;c) 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d) 含录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e) 有钙蜡烧工艺生产铭盐过程中产生的错渣;f) 石棉类废物;g) 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固体废物。

  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水泥熟料需要进行哪些关键检测?

  答:分为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mg/kg)和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两大方面指标(mg/L),检测的重金属指标为砷、铅、镉、铬、铜、镍、锌、锰。具体的含量限值和可浸出含量限值见《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问:废塑料桶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管理核心关注点有哪些?

  答:1.废桶残液贮存场所及建设条件是否满足危废贮存标准,残液倒出过程是否配备了废气收集装置;2.废桶泄露物料是否有贮存容器、应急池;3.废桶仓库整体设计是否达到“三防”要求;4.仓库无组织废气是否有效收集,废气处置工艺是否满足环评要求;5.清洗废水的产生污泥是否参照危废管理;6.清洗液使用方式和消耗量的合理性;7.设备产生的残渣是否参照危废管理;8.干化破碎设备应有粉尘收集环节,粉尘应参照危废管理;9.废桶处理后的产物是否达到了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其最终去向的环境风险是否可控(比如送往进行钢铁冶炼、塑料粒子在厂内制备成了工程下水管)。

  问:公司拟自行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措施?要办什么手续?

  答: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新增设施或新建项目的,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问:母公司可否使用全资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外承接业务?

  答:根据固废法相关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问:关于危废管理计划红线是什么?

  答:不制定危废管理计划,最高罚100万元。新固废法第78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首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其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如果没有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就要按照新固废法第112条对产生危废的单位进行处罚,即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100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问:关于危废管理台账红线是什么?

  答:不建立危废管理台账,最高罚100万元。新固废法第78条规定,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如果没有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就要按照新固废法第112条第(二)项对产生危废的单位进行处罚,即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100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问:将危废提供或委托给无证者是什么违法行为?

  答:将危废提供或委托给无证者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新固废法第80条规定,产生危废的单位,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如果将危废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就要按照新固废法第112条第(四)项进行处罚,即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产生危废的单位处以所需处置费用3倍——5倍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

  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还要按照新固废法第120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15日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日的拘留。

  无危险废物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根据“两高”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按照《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根据“两高”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以共同犯罪论处。

  问:擅自倾倒或堆放危废是什么违法行为?

  答:擅自倾倒或堆放危废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刑期7年。新固废法第79条规定,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如果擅自倾倒、堆放危废的,就要按照新固废法第112条第(三)项进行处罚,即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产生危废的单位处以所需处置费用3倍——5倍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还要按照新固废法第120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15日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日的拘留。

  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达到三吨(含三吨)以上的,则已经构成犯罪,按照《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要注意的是,根据“两高”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废的,或者二年内曾因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废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再犯的,都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即要按照《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未按规定填写转移联单是什么违法行为?

  答:未按规定填写转移联单最高罚100万元,擅自转移危废要行政拘留。新固废法第82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如果是跨省转移危废的,要向危废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商经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如果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将按照新固废法第112条第(五)项进行处罚,即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100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还要按照新固废法第120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15日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日的拘留。

  问:哪些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可以豁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答:具体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豁免环节为“运输”或“全部环节”。社会源危险废物、固态危险废物及5吨以下密闭容器包装的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在县域内收集至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运点的,可采用防扬散、防溢漏的普通货运车辆运输。

  问: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应急制度检查要点有哪些?

  答:1.环境应急预案是否在3年有效期内,是否有备案证明;2.企业是否按照每半年进行1次真实演练,演练内容与危险废物环境事故相关(非消防演练);3.企业提供了每次演练活动的演练计划、演练参与人员签到材料、演练过程照片以及演练总结材料。

  问:省固废信息平台日常填报有什么要求?

  答:各地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涉危废企业上线注册,并督促各企业及时填报产处信息,原则上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每日填报、10吨以上的每周填报、10吨以下的每月填报、1吨以下每季填报。填报的信息应及时、真实、准确。

  问:危险废物标签的检查要点是什么?

  答:1.包装物上的标签每一项信息必须全部填写;2.根据产生时间信息判断是否超期贮存;3.危废代码是否填写错误;4.企业应对废物重量进行称量,并准确填写、记录台账。

  问:常见的危险废物仓库有哪些问题?

  答:1.仓库有大量人员可翻入的玻璃窗户,应建设小型观察口;2.仓库内的应急沟和收集池内有废液,未及时收集;3. 危废仓库有多道门,门外无监控系统;4.危废仓库面积不足、地坪开裂、地坪坡度错误等。

  问:产废企业签订处置协议时应注意什么?

  答:首先,产废单位应当对处置单位的“业务员”的真实性,可与处置单位进行核实并通过征信app查询人员是否为失信人员;第二,可通过网络搜索该处置单位是否有环境违法历史以及日常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情况;第三,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下载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查看产生的废物是否在对方的处置类型范畴。

  问:新《固废法》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

  答:关于过度包装治理。一是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二是明确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强调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四是要求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包装物进行回收。五是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六是明确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关于塑料污染治理。一是明确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按照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三是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此外,固废法还对旅游、住宿等行业按照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处罚等作了规定。

  问:新《固废法》对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

  答:建筑垃圾产生量大、消纳任务重,固废法加大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力度,增加以下规定:

  一是要求政府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是明确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要求政府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三是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四是要求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备案。明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五是规定建筑垃圾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的处罚等内容。

  问: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是否使用于新《固废法》?

  答: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于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其中,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船舶含油污水按照废水实施管理)

  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已经明确,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换言之,本法虽然使用了“固体废物”的概念,但并非只有“固态”的废物,才属于法律定义范围的“固体废物”。除了“固态”废物外,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等,也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的范畴。

  根据本条规定,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原则上也适用本法。以危险废物为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相当一部分液态废物,是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比如,废矿物油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大种类。又如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中,硝基苯生产苯胺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也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因此,判断某种物品是否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范畴,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属于“固态”来判断。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适用本法。

  问: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是否使用于新《固废法》?

  问: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是否使用于新《固废法》?

  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是什么意思?是否有前提条件?

  答: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包括8种情形,各自含义如下:一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三是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四是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五是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六是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七是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八是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仅是豁免了某种危险废物在满足豁免条件的情形下,在特定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进行管理,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该危险废物仍然具有危险特性,在其他环节以及不满足豁免条件情形下的全过程仍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问: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

  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运输环节豁免的废物是否不需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全过程环节豁免的废物是否不需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答:需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仅豁免运输过程可不按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执行豁免条件规定的要求。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均豁免,各管理环节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定,不要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问:本次修订删除的废物,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用括号注明的“不包括…”的废物,是不是意味着其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答:根据危险废物的法律定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也属于危险废物。

  本次修订删除的废物,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用括号注明的“不包括…”的废物,均属于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废物。对于这些废物,可通过环评、核查、鉴别鉴定等手段判定属性。

  问:对于满足利用或处置豁免的危险废物,如在利用或处置前,交由另外一家企业进行预处理,预处理环节是否豁免?另外,豁免的处置环节产生的废物是否适用衍生原则?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第三条规定“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预处理环节不在所列的豁免环节,因此,该环节不能豁免。

  另外,《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不是豁免其危险废物属性。因此,豁免的处置环节产生的废物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等确定其危险废物属性。

  问:对于一般工厂中照明用的同样家庭型的“废荧光灯管”如果未分类收集的话,是否属于豁免,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未分类收集,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汞废荧光灯管豁免内容未包括“一般工厂”。不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且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其他光源,不建议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问: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中900-249-08“废铁质油桶,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是否可以理解为废油桶倒置没有油流出即可?另外,铁质废油漆桶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答:废油桶倒置没有油流出可视为满足“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的条件,但是对其“金属冶炼”利用过程实施豁免还应满足“经打包压块后”这一条件。铁质废油漆桶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范围内。

  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321-024-48、321-026-48类废物中的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是否可以理解为铝灰渣和铝灰可以外售其他企业提炼铝?

  答:从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的企业无需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但除此以外该类废物的其他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

  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中900-249-08“废铁质油桶(不包括900-041-49类)”是否包含盛装废矿物油的铁质废油桶?

  答:盛装废矿物油的废铁质油桶属于900-041-49类废物,盛装矿物油的废铁质油桶属于900-249-08类废物。两类废物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盛装废矿物油,后者是盛装矿物油。本条款豁免的是900-249-08类废物,而900-041-49类废物由于其所盛装的废矿物油组分复杂,利用过程环境风险较大,因此未被纳入豁免管理,故不在该条豁免范围内。

  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规定,HW34类废物中仅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的废酸,作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中和剂利用,且满足一定条件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何理解该条款中所称“工业污水处理厂”?另外,豁免清单中HW35类废物对应条款中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如何理解?

  答:“工业污水处理厂”不仅仅指专门从事工业污水处理的处理厂,还包含工业废水产生企业车间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工业废水产生企业自有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问:“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是出于何种考虑?如何操作实施?

  答:中《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特别提出“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治理2021年工作计划》对“点对点”的开展有具体指导说明。

  问:大修渣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如果作为原料做砖或铺路,铝灰作为其他企业的原料生产铝酸钙,是否可以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进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该情形下,利用企业是否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

  答: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相应豁免条件,并确保风险可控情况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进行定向利用时,企业可以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

  问: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 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需重点关注的是,不得主观故意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废。

  问: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否还属于危险废物?

  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9),针对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的判定规则,即“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期间、鉴别后应当如何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

  答:固体废物在属性鉴别期间,可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的要求进行管理;固体废物在鉴别后,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应类别的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鉴别后属于危险废物的,建议在鉴别结论中明确,此类废物和名录中哪一类废物的危险特性和有害成分指标基本一致,并明确参照名录中哪一类代码,便于后续利用处置。

  问:如果危废鉴别出现了一个样品超标,那它可以判定为危险废物吗?

  答:不一定,危废鉴别检测结果判断需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中第7章节“检测结果判断”要求。如果确定的鉴定方案中采样数量为5个,那么一个样品一个指标超标即可以判定鉴定对象为危险废物;如果采样的数量超过5个,则超标样品数量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表3的限值样品数量进行判断。

  问: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时能否只检测部分关键指标?

  答:分为两种情况。情况一:如果选择检测的部分指标结果已经证实了该废物具有危险特性时且检测结果满足判断该鉴定对象的类别时,则可以不再检测其他指标。情况二:如果已经优先检测的指标未证实该废物具有危险特性,则通过前期分析认为有必要检测的其他指标仍需要继续检测。

  问:如何区分副产物与危险废物的关系?

  答:具有产品质量标准的物质具有产品属性,产品不属于废物的范畴,因此不属于固体废物,更不属于危险废物了。副产物属于生产企业有意生产的物质,具有产品属性,具有质量标准,具有商品属性,因此不具备废物属性。

  副产品未在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明确列出、未在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列出、副产品质量标准未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原则上都应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畴,其属性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进行判别,或者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鉴定。

  如果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较早,与现有国家管理要求或者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最新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上存在异议的,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鉴定。

  问:副产物和副产品的区别?

  答:《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明确:目标产物(通俗可理解为产品)在工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希望获得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包括副产品。副产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伴随目标产物产生的物质。副产品是确定的,在环评阶段就明确的,应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完善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烟气污染物的排放要求,现有设施如何与新标准进行衔接?

  答:自2021年7月1日起,新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全面执行新标准规定的污染控制要求;现有焚烧设施除烟气污染物以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噪声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执行新标准中相关要求。

  对现有焚烧设施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予以一定的过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执行GB 表3规定的限值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焚烧设施全面执行新标准中规定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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