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客户Y女士, 1998年3月至2012年12月先后投保了国寿99鸿福终身保险(97版)、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等多份保险。2019年10月,Y女士因胃癌在家中身故。接到家属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积极开展理赔服务,快速向客户家人给付保险金536万元。
【启示】目前,胃癌己成为发病率、死亡率都居高不下的重大疾病之一。我们感慨于疾病的不期而至,也庆幸还有保险能给生活披上一件防护衣,撑起一把保护伞。
案例七:客户L先生,当地知名私营企业家,具有较强的保险及理财观念,在2010年至2017年间,先后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等多份保险。2019年7月, L先生突发心梗经抢救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人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给付保险金524万元。
【启示】有关医学资料显示,心血管疾病是当今世界上威胁人类最严重的疾病之一。L先生作为成功人士,不仅体现在工作事业上,更是体现在他对家人生活的稳健规划上,通过保险转移风险,正是L先生的保险规划为他家人未来的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
案例八:客户L先生,是一位非常有保险意识的人。2010年,L先生投保国寿鸿泰两全保险(2003版分红型)。2013年4月,L先生因病身故。2019年客户家属偶然发现被保险人购买的保险并向中国人寿申请理赔。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人给付身故保险金522万元。
【启示】足额的身故保障,可以在被保险人不幸离世后给家人足够的保障,让整个家庭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离世而面临经济困境,从而维护家庭的稳定。
案例九:客户Z女士,在家里是贤内助,在外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生活美满幸福。1998年至2018年,Z女士先后投保了国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97版)、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99版)、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保险。2019年6月,Z女士不幸因疾病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人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人给付保险金522万元。
【启示】辛勤工作的同时,更需珍重健康。选择保险转移人生风险,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就能多一份保障,少一分遗憾。
案例十:客户C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高管。2010年,C先生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同时C先生所在单位为其投保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2019年1月,C先生因病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计505万元。
【启示】一旦亲人离开,伤心悲恸后生活还得继续。心灵的伤痕难以抹平,生活中的苦难却可以通过保险来减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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