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武汉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1、职工的《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结算清单》、《武汉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武汉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综上所述,国家建立大病制度无疑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一种有效补充,武汉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大病医保也有缴费比例、基数,报销流程及材料等。其中缴纳比例是职工1%,单位6%,都是建立在职工基本基础之上。这就是小编关于武汉大病医保新政方面的一些解读。


大家都知道,大病医疗保险是十分重要的,一旦家里有人发生重大疾病

那对家庭来说是一种重大的负担,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您可以申请武汉市政府提供的大病医疗救助,那你知道如何申请吗?

它的主要救助对象是哪些,小编精心整理如下相关资料,欢迎参阅!

1、低收入困难对象。指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65周岁)、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2、因病致贫救助对象。主要指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

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上年度收入的2倍

家庭财产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

3、低收入困难对象。指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65周岁)、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1.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

3.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

4.因病致贫救助对象;

5.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社会救助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等);

3、出院小结、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票据、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审批表等。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治疗终结后,由救助对象本人或者其亲属或者其委托

居(村)民委员会向其居住满1年以上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并提供身份证、社会救助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等)

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票据、门诊重症(慢性)审批表等资料,填写《武汉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低收入困难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和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还需提供户口簿、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材料

填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授权书。

2、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对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

在救助对象所在居(村)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对有异议且经核查不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批。区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1、符合规定的12种重大疾病的救助对象,且当年个人实际负工口住院医疗费用

(扣除各种报销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按规定撤销的费用)可凭定点医院诊断证明

对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

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患高血压Ⅲ期、糖尿病、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严重烧伤

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患急性脑中风、瘫痪,重度精神疾病、全年最高救助金额小超过2000元。

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享受120元基本医疗补助。

2、患高血压Ⅲ期、糖尿病、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严重烧伤、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

患急性脑中风、瘫痪,重度精神疾病、全年最高救助金额小超过2000元。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享受120元基本医疗补助。

3、重症结核病(在指定医院就医的)符合救助条件的,习当年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种报销及补助部分)

超过起付线部分,全年累计最高救勋金额在4000元范围内确定。

【温馨提示】①、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

区民政部门应当停止对其实施的医疗救助,依法追回其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②、对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

可以通过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捐助、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

1、武汉市民如何申领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

【答】带上低保证明 居民医保的复印件 户口 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医院报销。

2、武汉重症医保和大病统筹的区别,分别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提供什么材料?

【答】①重症医保是武汉市医疗保险中的一个附属险,分为十个病种

分别是:高血压3期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帕金森及帕金森综合种、系统性红斑狼藏、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办理需带相关资料到各自辖区社保处审核;

②大病统筹是民政部门的一种社会救助。办理地点在居委会。

3、武汉有没有精神病患者的补贴?

【答】①重症精神病纳入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范围,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50%给予补助;

②对有精神病患者的低保家庭,持低保证、精神残疾人证

到社区申请获得批准后,每月可申领100元药费补助。

此外,根据精神残疾的等级划分,患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具体为,城镇低保家庭重度精神残疾患者每月可享受180元生活补助

轻度可每月享受60元生活补助。农村困难家庭重度精神残疾患者为80元/月,轻度为50元/月。

武汉市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年度基金Z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3万元(含参保居民住院、重症门诊治疗、普通门诊医保基金累计数额)。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即400元);10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重症病种:高血压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儿童孤独症、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

报销比例:乙类先出10%,余下部分基金和个人各承担50%。

1、起付线:800元(三级),同一年度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2、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居民和基金按比例分担;

3、乙类个人先自付10%,余下部分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先行基础上提高2%);

4、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基金支付35%,个人自付65%。

四、经门诊急救收治入院的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

五、转市外(含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转往市外医院治疗,个人先自付10%,审批手续同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即总计报销400元。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Z高按700元/次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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