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储蓄卡转账需要短信验证是不是本人操作的,是风控的前兆吗?

一直以来,大概有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卡友们都会觉得交通银行的风控是非常的严,很多人在收到到交通银行风控短信之后都担心自己会被降额或者是封卡。别慌,接下来小编会告诉你收到交行风控短信怎么办。

  一般来讲,交行风控是有级别的,如果你收到的是银行的提醒短信,那么是不用太担心的,因为这种短信只是交通银行对你的用卡行为有所怀疑,只要你以后规范用卡,那么是不会被降额或者是封卡的。
  但是如果你收到的短信是降额通知或者是被暂停使用的话,那么就是比较严重的情况了。一般在你收到这两种短信的时候就会被降额或者是封卡。

那么收到交行风控短信怎么办?
  1、你可以拨打交通银行的服务热线,询问一下相关的情况,还有就是你可以了解一下你的这张信用卡是不是已经被降额或者是停用了;
  2、在你每次进行消费的时候,要尽可能的保留当时的交易凭证,然后在收到短信之后带着这些凭证到银行去找相关的工作人员解决。注意一定要尽可能的多收集一些交易凭证。
  3、如果你被解除怀疑了,那么你也不能够掉以轻心,因为你仍然是交通银行的重点监控对象,所以你以后在用卡的时候一定要规范用卡,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信用卡被风控的原因有哪些?
  1、常见的原因就是你的刷卡时间不符合规范,比如说你在凌晨刷卡,一般来讲,这个时间大多数人都会在家里睡觉,很少有人出来营业。
  2、刷卡的地点不正常,跨度比较大,就比如说你在短时间内在距离比较远的省份刷卡。
  3、如果刷卡的数额比较大,而且刷卡的数额是整数,那么银行就会怀疑你有套现的嫌疑。
  4、如果你在全额还款之后立即就刷出,那么这种情况是很危险的,一般这样干了一次就会被银行风控。
  当你收到交行风控短信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别慌,先仔细找好原因才是关键!

被莫名开立Ⅱ、Ⅲ类户,恐怕不是“不规范操作”这么简单!


近日,一则“1400名学生被莫名开立Ⅱ、Ⅲ类户”的新闻引起了行业的注意,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1400名学生被莫名开户,回应“不规范操作所致”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广西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下称“崇左幼专”)多名毕业生反映,自己名下莫名被开了银行电子账户,有人名下的账户多达10余个,这些账户的开户行均为中国农业银行崇左江州支行。

被开户的学生表示,自己从未到该银行网点办理过开电子账户服务,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10日晚,崇左幼专发布声明称,学校没有通过任何渠道泄露学生的身份信息,没有代理学生开设银行账户或办理Ⅰ类、Ⅱ类、Ⅲ类卡账户的业务。

11日早上,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微信公众号发布说明称,此事确系农行辖属江州支行营业室未与客户充分沟通,内部审核把关不严、不规范操作所致。此说明承诺,将尽快与相关学生逐一取得联系,销掉多开立的账户。同时,将加强内部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Ⅱ、Ⅲ类户开户的“五要素”验证

此事件中有两个关键问题,学生的个人信息是否被泄露?Ⅱ、Ⅲ类户又是如何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立的?

对于个人信息是否被泄露,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对于被莫名开立的Ⅱ、Ⅲ类账户,显然不是“不规范操作”这么简单。

众所周知,自2015年底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文启动账户管理制度改革,包括2015年发布的392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2016年发布的26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302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2018年发布的16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前前后后将银行账户的分类和管理作了各种细致入微的要求。

其中,对于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开立Ⅱ、Ⅲ类户有着明确的要求,即“5要素”和“4要素”。

其中,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Ⅱ类户时,需要验证的信息至少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等5个要素。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Ⅲ类户时,需要验证的信息至少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等4个要素。

除此之外,两者还有一个共同的验证要求,即开立的Ⅱ、Ⅲ类户需要与绑定的账户为同一人开立。而且登记人的验证手机号码都需要保持一致。

另外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对于非法开立Ⅱ、Ⅲ类户的漏洞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也曾针对其作出过比较细致的开立要求,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

从澎湃新闻报道信息可知,被开立的农行账户每个可用余额都为0.01元。实际上,此举即是银行为了Ⅱ、Ⅲ类户开立成功而增设的一个条件,需要用户通过绑定账户操作一笔1分钱的转账,以此来判定绑定账户的真实性,也是上图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第二点规定的体现。

但是,这0.01元是如何在未经过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就转入到开立账户的?开立的账户是否又真正落实了绑定账户为同一人的要求?

另外,规定曾明确表示,同一家银行通过线上为同一个人只能开立一个允许非绑定账户入金的Ⅲ类户,同时,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人开立Ⅱ、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个。而此事件中部分学生的Ⅱ、Ⅲ类户总数甚至超过了10个。这一点而言显然已经不符合监管的要求。

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已经出台许久,各银行在相关开户流程上应该有着相当完善的开户流程以及验证要求,这个“不规范操作”是否为个人所为?是否涉嫌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都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对此业内人士甚至认为,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对此事的处理反应迅速,态度诚恳,也有担当,但其声明仍有“避重就轻”之嫌。这件事显然不是一个“不规范操作”就可以解释的。无论是获取客户信息的途径,还是未经客户同意就批量开户的决策,直至开户时的具体操作,可能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彻查。

Ⅱ、Ⅲ类户创新发展的“风险”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以及Ⅱ、Ⅲ类户出现,原本是数字经济时代格局下,银行业线上创新业务发展的一个缩影。但是Ⅱ、Ⅲ类户出现一方面给予了金融行业一些创新的业务模式,另一方面却也滋生了一些违法犯罪的风险。

2019年3月,平顶山银行落实账户管理机制不严格,未对持卡人开立Ⅱ类账户数量进行限制,造成某犯罪嫌疑人实名开立了11个Ⅱ类账户。由于银行系统版本更新导致系统缺陷,在执行Ⅰ类账户向Ⅱ类账户转账业务逻辑时,并未对资金转出账户进行余额验证和扣款,转账即可成功,且在交易过程中银行风控系统的可疑交易监测并未及时触发。最终导致该犯罪嫌疑人反复执行转账操作166次,从没有余额的Ⅰ类户向其Ⅱ类户累计转账元。

2019年12月底,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披露9人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获刑。以薛某、黄某夫为首的9人团伙,利用他人身份信息非法开设银行Ⅱ、Ⅲ类户出售谋取暴利。判决文书显示,一个月的时间,薛某聚集7人的工作室开设银行账户,黄某夫负责远程教授非法开卡技术,工作室其它人具体实施“代跳”工作,即利用华润银行、温州民商银行、金华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App漏洞和使用抓包软件,修改数据,利用薛某购买的公民信息,开设10000余个银行账户。

2019年10月,只有初中文化的00后田某被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采用的便是同样的套路。田某在2019年1月5日至1月15日期间,通过软件抓包、PS身份证等非法手段,在厦门银行手机银行App内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银行Ⅱ、Ⅲ类户,非法销售获利。

这些案例几乎都是一个套路,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得的个人信息(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和手机卡等“四件套”),通过银行的漏洞进行非法开立Ⅱ、Ⅲ类账户,然后进行兜售。

对此,2019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加强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风险防范有关事项的通知》(55号文),对于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个人Ⅱ、Ⅲ类户异常开户风险事件,突出表现为不法分子利用手机银行或直销银行系统漏洞,非法开立虚假Ⅱ类账户,并以此作为鉴权源,跨行开立大量虚假Ⅲ类账户,造成账户风险交叉传染,蔓延扩大。此类风险事件反映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业务系统安全隐患、未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账户验证应用不规范、风险监测机制缺失等问题。

于是“55号文”特别强调了,“5要素”的合规要求以及相关开户鉴权通道、接口应用的自检升级等等,要求各银行尽快上线和有效应用网络反欺诈的相关措施,完善风险监测系统。

II、III类账户的创新发展给银行展业提供了诸多便利,但是也带来了诸多风险。

此前,更多的是由于银行在II、III类户的开设上有一些系统漏洞,而且没有按照规定的“5要素”去验证账户真实性,导致虚假账户开设。如今,在相关监管和流程相对完善的前提下,为何还会出现类似的问题,这一点需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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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常见问题系列,之前已经相继出过如何出招商银行小黑屋/大黑屋、他行总授信过高、曲线提额、综合评分不足等问题。

今天我们聊一下近期很多卡友咨询的问题——收到银行通知,要求提供消费/分期/信用贷的和,怎么办?

先上两个案例,以下截图来源于群友咨询既明提供,敏感信息已经处理。

收到类似短信的读者,还不少。

  • 案例1平安:信用卡刷卡不规范被风控;
  • 案例2汇丰:信用卡消费被风控
  • 案例3中信:查现金分期资金流向

第一种情况相信大家遇到的最多,比如此前浦发银行周周刷,如果无法,就按商品市场参考价,直接从信用卡扣除对应金额。

曾经有一个新版本的浦发信用卡APP浦大喜奔,甚至直接上线了消费凭据上传功能。

这种情况大家都是老司机,原因什么的我也不用多讲,平时就应该多注意规范用卡,防范于未然

万一出现这种问题已经被银行盯上,甚至冻结积分兑换权益,已经比较严重了,既明建议处理方案:

1、规范用卡,切勿违规。

规范用卡才是重点,及时养鸡养卡,也要把数据做的真实一些才行。

2、按要求提供发票、小票。

如果是真实消费,有相关发票和单据,按要求提供即可。这是句废话,大家心知肚明,如果有还导出问人、找攻略路子干嘛。

补打小票,一般大的能出票的P.O.S机都能完成;如果没发票也可以补开,比如XXX地铁口,点到为止。

因为既明粗心大意,发票/小票弄丢了。

5、消费习惯和实际情况不给发票

因为大部分消费,都是消费的时候不要发票有优惠,所以我就没要发票。

理由就是,银行并未尽到事前告知需要保留发票的义务。

用户持卡消费后,需要保留消费凭证、发票待查。这一点,多数银行没有做到提前告知义务。

大家去翻翻各家银行的信用卡领卡协议、用卡章程,看看有没有这种醒目提示:让用户每次消费后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部分银行会对现金分期、预借现金,提醒用户需要保留消费凭证、发票等信息,但没有注明需要保留多久。

更进一步,各行刷卡后的短信、微信通知是即时的,但所有银行的消费短信提醒/微信公号消费提醒,都没有提醒既明需要索要、保留消费凭证,更没有对保留时间做出提醒。

有的全是活动广告、分期广告、办卡广告。

既然银行没有尽到提前告知义务,那用户就有弄丢凭证的可能。

如果上面的方法不行,或者下面这种情况有发票都救不了你,那就要采取另外的方式了。

是啊,同一天在成都和昆明消费,金额还那么不科学,坐飞机赶过去也不太好解释呢。

这种情况,这张卡是救不了啦。

趁还在提交消费凭证区间,卡片状态还没被封,赶紧再重新申请一张该行其他卡种吧

出事的那张卡,就销了吧;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自2017年以来,消费类信用贷款一直处于严管之下。伴随房价暴涨,中国居民杠杆率问题上升比较快,各种“首付贷”层出不穷,也有很多消费贷、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流入楼市。

因此,监管加强了对消费信贷的调查,对贷款人资质、贷款用途进行重点监管,打击既明挪用消费贷款、违规透支信用卡等行为。

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而个人综合消费贷最高额度不准超过10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去杠杆严查是好事,看看房价都被炒成什么样了!

真实消费贷,请按上面的内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哪怕收据也行。但也要提醒大家,切莫被误伤。

分享一个案例,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深圳一朋友去年11月在浦发银行申请了一笔26万的浦发万用金现金分期,用于老家房屋装修,每个月还款9000元左右,分3年还清。

结果浦发银行信用卡部称因在今年年初监测到该用户的个人征信里出现了房贷记录,故要求用户提供相关消费凭证对其资金的用途进行审核。

因在老家装修房屋时并未开具发票,只有收据,于是将相关收据提交给了银行。结果银行根据既明提交的凭证最后审核并未通过,于是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要求将剩余23万多元一次性付清,并要收取3个点的违约金。

很多卡片都有免费律师咨询服务,咨询律师:“消费凭证”是一个语义宽泛的日常用语,其内涵并不精确。除非在贷款合同中给予专门的定义,否则,任何足以证明贷款人消费的材料都可以视为消费凭证,比如发票、小票、合同、信用卡签购单、送货单等等。

在农村,惯常的大量交易不会涉及发票,更多以收据、甚至是手写的收据替代。但不能据此就推定为没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最后,经过客户、律师、银行卡部多方沟通,浦发银行信用卡部表示,经紧急与客户沟通、与相关机构核实,该用户提供的证明经证实为既明个人消费用途,故该用户可继续正常按月分期还款。

再次提醒,规范用卡,信用卡和消费贷仅限消费用途,请勿用于炒房、炒股、生产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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