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这样属于企业辞退你的证据 吗?

员工上夜班酒后上岗,并且迟到2.5小时,有监控记录及值班人员手机视频为证,还有同部门夜班员工、门卫证词。因为1年前因为该员工夜班旷工,导致他手下将公司财物拿出公司,在保安发现制止时,他手下开车擦碰保安,当时公司有报警,并且警察给了处理通知书。因为他不是直接当事人,警察当时只是找他做笔录,公司内部给的是记过,这次公司想以二次记过辞退,公司手册有明确规定。有该员工职工手册学习记录,本人签字。
      因为当时事情不是我处理的,所以这次该员工没有写悔过书,公司也没有出记过证明,只是开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2解除。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两倍经济赔偿金。前几天我去人社局了解情况,仲裁员说我们辞退没有通知工会,取得工会同意,一些流程问题最好找律师,但是公司觉得自己证据充足,无需律师。
我看了视频资料,可以看出迟到2.5小时,还有值班同事一直问他是不是喝酒,但是该员工一直否认。前几天半夜酒后去领导家里撒酒疯,也有出警记录及和解书。还有一个情况是当时那个仲裁员说他去人社局两三次都是喝酒去的,我自己感觉仲裁员比较认可酒后上岗,但是我们规定里面没有明确说酒后上岗可以记过,只说在工作场所饮酒或者类似行为,还有就是酒后闹事引起骚乱,在安全行为准则中提到过。安全行为准则车间办公楼多处有张贴。
     我是觉得证据不太足,并且记过中没有一条完全符合

  • 今天拿到了裁决书,我们赢了。之前我一直纠结对方不承认喝酒,没有直接证据。人家律师看了视频,抓住一句话就赢了,他视频中说我不干了,你们辞退我吧。律师意思是这句显示对方存心索要赔偿,故意的。

    @lx求知若渴:案例很好,多谢分享,不过这个其实也警醒了我们啊,要形成足够多有效的证据啊,我不干了,你们辞退我这个说法也是个一锤定音。关键还是让仲裁员和律师认可你们是对的。

  •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个律师事务所以前和我们合作过,总之闹得不太愉快。七八年前,那个时候我还没来,我不知道。当时我做了报价表给领导看了啊,名字费用联系方式啥的都有,你不仔细看,我和你汇报你嫌烦,说让他们来谈谈。谈价格本来人家一单基础费加提成有10000左右,让我给砍到3000,能砍这么多的律师还要求他多负责啊。领导真难伺候,你早不和我说不用这个律师事务所的人,协议签了,你才表现出来不满意。直接用给我们打合同纠纷的律师就好了,你嫌贵不用,非得让我找个小律所。周五仲裁,周三下午四点多你让我找律师,又便宜又快又周五有时间的律师。这是律师,不是产品,加个急就能生产的。

  • 其实如果他酒后去公司领导那闹事能够够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话,根据劳动法,也可以算一个有力证据。其实,仲裁员估计是被他这个酒后过去搞的有点胆战心惊。

    @幽冥铁骑:问题是警察给和解了啊,反正找了律师,他也想给和解了

    @lx求知若渴:这就是委婉的告诉你们,证据不足。至少不利于公司。

  • 我也是醉了,周五仲裁了,刚才领导说让我找律师咨询费用。问了几个有经验的,说案子金额太小,不接,给指派个年轻的。

  • 谢谢大家给的意见,我已经根据这些又去找了些资料啥的,只能司马当活马了

  • 一、仔细研究公司的规定、安全行为准则等相关制度是否有关于酒后上班详细的说明,判断的依据等。
    二、给员工的相关培训记录里是否有这方面的说明和规定。
    三、书面的原始证据和视频都很重要,但是否喝酒到了仲裁或法庭不是由公司说了算,员工的证词对公司没有任何的作用,建议配置一个酒精测量仪。
    四、以此为契机加快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
    五、从目前的情况看,公司处于比较不利的位置,建议找专业的律师处理。
    六、说白了这个仲裁,就是公司要证明公司是合法的解除合同,证明不了就败诉。

    @西钓南台:我也烦死了,和领导说了很多次了,规章制度太模糊了,但是领导说他也没办法,总部要求这样的。
    还有领导们都是老外,他们咨询的律师也是在中国很多年的外国人,他们可能想法和我们不太一样吧。很多事情都和他们说不通,比如说补正通知工会,只要工会签字同意就行,但是领导说咨询律师,规章制度没写可以不用。。。。。。无语了

  • 我从相反的角度说一下意见,仅供参考,即如果我是员工的代理律师,我会从以下几点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1.第一次记过未通知员工,员工不清楚自己被记过,也不认可属于违纪行为;
    2.不承认酒后上班,迟到2.5小时需要公司举证,员工手册是否已经把迟到规定成违纪?即使规定,将因故迟到视为违纪不具有合理性;
    3.第二次记过本人也未知晓,未通知本人,本人未收到记过书面文件,不认可属于应当记过行为,记过不具有合理性;
    4.员工手册未经过民主程序,不具有合法性;
    5.解除前未征求工会意见,程序违法;
    6.其他酒后耍无赖行为与公司无关,也不属于公司管辖范围。
    以上1-5条,只要有1条,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就属于违法解除。
    另外,目前属于疫情期间,刚刚看到了上海高院的意见,疫情期间,很难支持公司合法解除。
    所以,建议你们和解,或者找个律师吧,公司认为的证据充分,目前看,真的未必充分。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这个呢,
    (1)迟到2.5小时有公司监控,员工手册迟到为违纪,不过是轻微
    (2)第一次记过员工本人有签字,也有记过通知,还有本人手写情况说明书,;第二次确实没有
    (3)员工手册民主程序有,都有照片,然后员工手册培训有签到表,还有做的试题,本人签字员工手册学习确认单
    (4)通知工会呢,我查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四第十二天,这个呢属于程序问题,只要开庭前补正就可以,已经和领导反馈,但是领导坚持公司规定没有可以不用。
    找律师,领导觉得打官司在找也不迟,我也无奈

    @lx求知若渴:做了自己能做的和该做的就可以,毕竟决定权不再你这,经过工会是法定程序,不是公司规定的问题,有工会,但是没有工会程序的,败诉风险非常大,但是开庭时提供就可以(除非有举证时效要求),找律师确实不着急,提前1-2周就行,但是也需要给律师一定的取证和整理证据时间。

  • 只说在工作场所饮酒或者类似行为,还有就是酒后闹事引起骚乱,再从此类方面去举证吧

    @司马缸砸锅:这个举证也有难度,监控看该员工走路和其他人交流都没问题,只是值班员工手机录的视频一直问他是否喝酒,他一直没有承认。

  •      现在发生了仲裁,直接应诉吧。 迟到2.5小时, 酒后上班,本来是可以口头警告,或者公司在完善自己内部制度,比如考勤管理制度中是否有规定 迟到到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上班前喝酒按行政处罚。 若超过多少次就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用支付赔偿金。

    1年前他无故旷工跟下属偷东西是两件事情吧, 刚好这两件事情在同一时间发生而已。既然小偷已经受到处罚,那当时就应该完善制度,比如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该怎么划分责任。 1年前未追究该员工的处罚,某些程度上表示公司已经谅解了这种行为。 现在拿出来判定责任,是你,你也不会认吧。 法律上有一种行为就事后默认。 
     个人愚见,所以主张积极应诉。

    @范睢47468:我们肯定应诉啊问题就是我们公司规章制度看似有很多条很多细则,但是细究每一条都很模棱两可,比如旷工,直说旷工原则上是无薪的,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才能辞退,像这种迟到2.5小时只能算一次迟到,一个月内累计3次才警告。我跟领导提过很多太模糊了,领导意思是就是这样,太明确反而不好。我也是醉了

    @范睢47468:我也觉得证据不足,所以找到他以前所有的处罚警告记录,只是想证明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争取仲裁员的印象分而已。

    @lx求知若渴:最坏的结果就是赔偿吧,你认清楚现状,尽量多的取证,将最坏的结果告知老板, 之后再能通过跟员工沟通争取达成一致,

    @范睢47468:以前这种情况,领导都是给钱,双方协商走人,不知道这次怎么了。你说领导本来觉得胜诉机会很大,结果不如他意,他还不得骂死我啊。这个事情是值班同事,和我一起负责,我们一个部门,结果我同事给我发微信说,他不做公司代理人,因为他怕那天忍不住骂人,影响公司形象。。。。。。输了我一个人背锅,我真是背锅侠
    这个同事说白了就是想管食堂,所以隔三差五就找食堂的毛病,证明现在管食堂的同事能力不行,不如他。领导心理知道,但就是不让他管,随便他折腾,每年都得因为他折腾辞退一批食堂员工,去年三个,前年两个,今年到目前为止一个,之前那些确实证据确凿,报警立案了,不需要收拾烂摊子。

  • 从你的表述来看,个人觉得证据不足。
    公司未明确规定酒后上岗属于严重违纪,所以39条第2款辞退,根本无从说起。
    可以看看,酒后上岗是否给公司带来什么重大经济损失。

    @兔子兔子123:问题是没有啥经济损失,他经常酒后上岗,或者旷工,就是打卡之后去办私事,从打卡记录看也看不出旷工那种。所以他们部门都习惯了,他是厨师,不来其他人会把他的工作给做了,这次也没造成是实质损失。
    我仔细研究了员工手册,他符合和多条,但是又不是完全符合。好头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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