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骨折,诊断书开的是扭伤,保险公司能报销吗?

赔偿不是员工提出多少就是多少,这个需要先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得到相应工伤赔付金额。

如果你的骨折经过工伤认定后,不构成伤残等级,可以获得工伤职工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赔偿,不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如果能构成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将会支付给你下面这些项目的赔偿↓↓↓

通常来说,认定工伤后能员工能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本人工资一般指员工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

2、一到六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3、五到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每个省份不同,具体赔偿金额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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