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起诉后如何调整股权结构避免风险?

第一部分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内涵和影响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体系

第四部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第五部分董、监、高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第六部分上市公司若干重大行为规范

第七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内涵和影响

案例:一枚小商标打倒大公司

(二)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内部或外部原因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而可能:(1)导致公司形态变化(如:退市)(2)或利益受到损害(3)或高管行为受到惩罚(如:市场禁入)的危险。

(三)法律风险:是指在公司内外部事务中,可通过法律专业人员的勤勉、审慎工作继而可以预防、控制的敞口风险。

(四)法律风险包括:(1)民事风险、行政风险、刑事风险(2)公司风险、高管人员风险、股东风险

二、上市公司特有法律风险来源

8、上市公司控制权风险

9、收购、并购、股权置换风险

11、股票股份回购风险

(一)研究各自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点(风险评估报告)

(二)完善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

(三)构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方式)

(四)推动上市公司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发法律风险的技术和方法

(五)加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信息的沟通(经验交流)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1、《公司法》、《证券法》是证券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核心。

2、《刑法》、《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七)》、《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其他相关法律。

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

1、《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

2、《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2005年10月19日)

3、正在制订《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

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证券监管机构制定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1月30日证监会令第40号)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3月16日证监发[2006]21号)

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2006年3月16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

4、《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5月6日证监会令第30号)

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8月27日证监会令第56号)

6、《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年8月28日证监会、国资委证监发[2003]56号)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禁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7、《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年11月14日证监会、银监会证监发[号)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3)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4)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注意:同时还得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8、《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12月31日证监公司字[号)

三个股权激励备忘录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2)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

(3)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百分之十。

(4)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5)股权激励计划中不得设置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锁的条款。

9、《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07年4月5日证监公司字[2007]56号)

10、《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1月7日证监会、经贸委证监发[2002]1号)

11、《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2007年2月28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

四、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五、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09年7月1日)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

一、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模式

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走上上市公司治理的舞台。治理结构从二元制走向混合制。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1、一股独大:大股东控制

2、股权分散:容易治理混乱(如双董事会现象)

三、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股东侵害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

3、受托者(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1、股东大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五、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面临的挑战

1、股权高度集中与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下的国有股“一股独大”。

2、股权分置的问题,导致流通股股东利益未受到有效保护。

3、国有企业改制形成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随着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而逐步得以暴露。

1、解决大股东占用问题和对外担保问题

2、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责任

3、推动上市公司激励机制的改革

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

2、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上市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授权代为行使其他权利的,应当合法、合规。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忠实义务:不谋取私利,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勤勉义务:勤勉尽职,对公司事务尽到必要的注意、谨慎

(1)5至1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

问题:董事会成员是否必须单数?

(2)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大会召集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权;

高管人事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

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权

7、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过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传真或专人通知;通知时限不少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前二日。

(4)董事会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

(6)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问题:1、董事长有无两票表决权?2、董事长有无具体决策权限?

8、董事会的决策方式-----------集体决策

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4、独立董事就特定事项向交易所报告权:

5、对独立董事工作时间的要求

6、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权及其行为规范

(1)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3)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四部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重大信息”)

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二、重大信息及应披露的交易

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三)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四)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前,知悉该信息的任何人员(包括打字员、司机)都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透露,或者自行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四、上市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重大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监事,上市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知悉重大信息的,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及时了解核实情况,确定该信息是否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并向董事长报告。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包括:

(四)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

(五)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当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六)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七)上市公司应当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八)上市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应当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承诺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九)上市公司应当谨慎对待与证券分析师的沟通。

(十)上市公司应当谨慎对待与媒体的沟通。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其提名人、兼职的股东或其他单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十二)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在向特定个人或机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当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为了吸引认购而向其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十三)上市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申请银行贷款等业务活动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交易对手方、中介机构、其他机构及相关人员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否则不得提供相关信息。

(十四)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十五)上市公司与对手方进行商谈,如果商谈涉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事项(如重组、重大业务合作、签订重大合同等),而公司认为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的,即使商谈未完成、协议未签署、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也应当立即报告交易所并作出公告,披露商谈内容和进展情况,并在公告中充分提示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十六)证券监管机构、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等第三方针对上市公司发出的公告、通知等可能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立即披露有关信息及其影响。

第五部分董、监、高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一、上市公司董、监、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二、上市公司董、监、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并提示相关风险。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

四、董、监、高在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数据资料,对其身份证件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五、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监和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交易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六、董、监和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在合并账户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本指引的规定对每个账户分别做锁定、解锁等相关处理。

七、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对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八、上市公司董、监和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当解除限售的条件满足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委托公司向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动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可转让股份剩余额度内的股份进行解锁,其余股份自动锁定。

九、在锁定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依法享有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十、上市公司董、监和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到期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二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交易所申报,并在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本次股份变动的交易日期、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本次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等。

十二、上市公司董、监和高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下列内容:

十三、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十四、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监、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转让条件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申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交易所确定的锁定比例锁定股份。

十五、上市公司董、监和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第六部分上市公司若干重大行为规范

(一)实行股权激励的消极条件

1、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2、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四)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一)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三)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6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从而直接杜绝上市公司为母公司或股东提供担保所引发的风险。

(一)对外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存在的问题和特点

1、为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现象远未根除。

2、担保金额巨大,担保风险超出了正常的承受能力

3、公司所担保的债权期限过长或者所承诺的担保期间过长

(三)对外担保法律规制

1、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2、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3、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7、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8、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9、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七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何防范职务风险

一、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

(一)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不得通过下列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不得通过下列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下列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和机构独立,不得通过下列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资产完整和机构独立:

(一)大股东占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解决大股东欠款的途径及比较

5、股份回购注销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负面影响: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回购其股份解决资金占用是一种套现行为

三、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

(一)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般义务

4、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5、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义务

6、不得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义务

(二)作为董事会秘书的特殊义务

1、新《公司法》第124条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2)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

(3)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2、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办理公告;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所有问询;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本所报告;

(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接受培训的义务

四、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管理层的民事责任公司

(1)归入责任。(2)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3)对股东的损害赔偿责任。(4)对债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公司管理层的行政责任

(三)公司管理层的刑事责任

1、《刑法》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2、刑法第169条第一款“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3、刑法第180条第1款“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4、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案例:“股神”操纵证券市场案

(四)上市公司管理层法律责任的免除

2、运用经营判断规则免责

3、购买管理层责任保险。

做一个“真实的公司”,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做一个“发展的公司”,专注于主业和“百年老店”目标

做一个“负责的公司”,良心、诚信回报股东,使命、责任回馈社会

做一个“有竞争力的公司”,不断创新确保持续拥有核心竞争力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根源剖析及对策研究风险,对策,措施,原因分析,及对策分析,授信客户,分析原因,集团客户,风险分析及,分析及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股份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各发起人共同委托_________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人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全名为_________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峰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双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__%;乙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嘉达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一退伙,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_______%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_______%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法人代表出资承担。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____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企业法人。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甲方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的使用,既能使项目部工作正常开展,又要维护项目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现授权区域公司或者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甲方)与项目部(乙方)签订以下使用协议:

  一、甲方区域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刻制、管理项目部印章的责任人,有权对印章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乙方需领用项目部印章时,应经甲方批准并签订本协议后方可领用。同时,应严格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使用项目部印章,待工程竣工结束时归还乙方备存。

  三、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经济往来事项。仅用于与业主、监理单位工程上的联系、工程技术资料、下发施工班组的通知和任务下达,对分公司和集团公司上报报告、资料、对外非经济、物资往来的工作联系。

  四、项目部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或违反印章使用规定,按集团公司《印信管理办法》和集团有关纪律规定接受处理。

  五、项目部印章押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公司名称: 项目部名称:

  甲方签名: 乙方(承包人)签字:

  1、甲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正在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据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认购甲方股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进行增资扩股时,乙方有意向向

  甲方认购股份,并在此预先认购。

  第二条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认购股份,意向认购股份股,预先支付购股款项人民币万元,待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多退少补补齐购股款项。

  第三条 乙方预先认购股份的款项在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存至甲方如下指定账户:

  第四条 待甲方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乙方不同意认购价格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权要求甲方退款,甲方将乙方预付款项无息退换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预付款项以及将来补交的款项来源完全合法正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尚未确定每股认购价格之前要求甲方退款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本意向书确定的预付款项5%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除乙方不同意认购价格要求取消认购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认购权,若甲方剥夺乙方优先认购权的,应

  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本协议书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意向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在公司成立后,甲方将拿出的股份,作为公司奖励型股份,持续放入公司,奖励给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

  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两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②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②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③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⑧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⑤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⑥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①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②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⑤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②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③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或公证员)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甲、乙、丙三方同意组成承销团,依据上述的承销协议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为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本承销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1.1 股票的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_________股。

  1.3 股票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___元。

  1.4 发行总金额:本次发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元(即发行总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即在承销期届满之时仍未完全售出所有股票的,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比例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认购。

  4.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5.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在本次承销期届满30日内,甲方负责将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此处的全部股票款项,包括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所得的股款,也包括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而被甲、乙、丙三方以发行价购入的股款。

  6.承销缴款的公式和日期

  6.1 甲、乙、丙三方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所得股款应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2 如果本次承销的股票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则乙、丙两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7.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公式和日期

  7.1 承销费用的计算

  7.1.1 甲方与发行人签署的承销协议已确定本次承销费用为_________元。

  7.1.2 对于承销费用,应先扣除制作、印刷、散发、刊登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费用就其他相关费用。

  7.1.3 甲方作为主承销商,还应提取主承销商协调费,即______元,在提取主承销商协调费后剩余的部分在甲、乙、丙三者分派 7.1.4 在三者之间的分派:承销费用在扣除以上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包销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可获得____元,(即剩余部分×____%);乙方可获得_______元(即剩余部分×____%);丙方可获得_______元,(即剩余部分×_____%)

承销费用支付方式和日期:甲方作为主承销商应在乙、丙两方将其包销的余股款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见第6条)后5天内将乙、丙两方应得的承销费用划入其各自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户名:_________证券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分行;银行帐号:_________。丙方户名:_________证券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银行帐号:_________。

  8.甲方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8.1.1 甲方在组织协调本次股票承销过程中,有权要求乙、丙双方给予积极配合。

  8.1.2 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在本次承销未将全部股票向社会公众售完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的规定将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划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8.2 甲方的义务

  8.2.1 甲方应负责制订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并组织、协商各承销商实施本次股票发行事宜。

  8.2.2 甲方应负责股票发行的广告和宣传工作。

  8.2.3 甲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除向公众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可以影响本次股票承销的信息向承销团成员以外的人泄露。

  9.乙、丙两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丙两方的`权利

  9.1.1 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其应得的承销费划入其分别指定的银行帐户。

  9.1.2 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包括发行人提供的所有与本次承销有关的资料文件。

  9.2 乙、丙两方的义务

  9.2.1 乙、丙两方应根据本协议尽职、勤勉地进行承销股票。

  9.2.2 乙、丙两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除向社会公众披露的招股说明文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承销的信息向承销团成员以外的人泄露。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构成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三方或两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11.1 任何对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产生争议的,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11.2 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仍未达成一致的,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编号:139725

  上述当事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依法自愿组成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挥股份制经济的优势,发展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搞活企业。现就成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是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制企业,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而创立的新型企业。公司以发展生产,满足社会需求,搞好四化建设为宗旨。

  2.公司是一个军民结合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开发、生产经销军工产品、汽油机系列产品、摩托车系列产品为主,为装备部队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公司在横向经济联合基础上,形成以公司为主体,与科研、生产、商业、外贸、金融相结合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性的股份制企业集团。

  3.公司股份由国有股、公有企业股、企业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组成。

  4.公司实行筹额股份,每股面值_________元,股份总额为_________元。

  6.公司成立的费用数额_________元,由四个发起单位平均分摊。

  7.关于发起人对设立公司的连带责任。公司发行的股份未能缴足时发起人负连带认缴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甲方:(出让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受让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市签署。鉴于:

  1、甲方_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甲方: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_____,住址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_____,住址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甲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3.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担任法人代表 。

  4.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企业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协议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 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四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

  甲乙双方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 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协议。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 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 本协议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盖章) (盖章)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以购买甲方在 公司的 万元股份。

  3、甲方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万元股份的权利,亦不承担其义务,由乙方享有其股份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签名:

  受让方(乙方)签名:

  注:1、转让双方是自然人的签名,是单位的盖公章;

  2、该协议书范本仅作参考,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协议。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 。公司住所地拟设在:。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企业法人股东 公司,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联系电话: 。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住所地为 ,联系电话: 。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 ,住所地

  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联系电话: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乙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丙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份公司股东协议书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

  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总经理,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3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戊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戌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三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3.1 发起人的权利

  3.1.1 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3.1.2 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 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 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 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3.1.7 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 发起人的义务

  3.2.1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3.2.2 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 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2.4 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 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4.2 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五章 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 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 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 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 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6.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6.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6.2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

  8.1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2 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9.1 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9.2 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1、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_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____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________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乙方以其持有的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____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 (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公司发起人,而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XX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乙方经甲方同意以郑政东出XX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作价XX元出资入股甲方,出资期限为XX年。在XX年XX月至XX年XX月期间,由于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台新政策,不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用会议纪要的形式,限制乙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土地用途等事项。因此,乙方取得的郑政东出XX号宗地一直未能过户至甲方名下。XX年XX月XX日,经甲方股东大会决议,收回并注销签发给乙方的股权证,同时减少没有落实到位的XX注册资本数额。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退出在甲方出资的所有股份。

  二、因政府政策原因致使乙方退股,双方都没有违约行为,故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乙方入股甲方期间,双方没有产生过任何收益分配事项,也未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因此,甲乙双方均承诺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六、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河南XX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股份协议书15篇】相关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