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哪些步骤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院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预申报的通知》要求,在学院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学生们的踊跃参与下,经专家评审,共评出12组优秀项目报送至校本部参评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在公示期间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请于12月22日16: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创业学院。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作者:学生处(团委)  来源:学生处(团委)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各学院推荐和专家评审,拟推荐罗晓琴《直用烟气烘干脱脂后冷轧板技术的研究》等11个项目参加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评审,现予公示。

直用烟气烘干脱脂后冷轧板技术的研究

电器触头冲压模具表面激光强化工艺与性能的研究

温州共享托盘联营系统研究

防范交叉感染:一款智能消毒锁具产品研发

以朋辈互助公众号为载体的高职生心理健康平台的开发与推广

关于劳动教育对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影响的研究

共同富裕背景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水平提升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数字经济背景下高职学生职业素养与跨境电商岗位匹配度调查与研究

新冠疫情下浙江省高职院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与升学意愿调查及对策研究

绿色金融背景下金融创新对碳排放影响因素研究---以温州为例

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团委反映。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4

责任编辑:廖文献 最后编辑: 15:39:20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自主申报,依据学院专家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含推荐顺序)。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6)、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见附件7)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1)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学院将配合校团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专家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四)2022年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9、10):所有参与院级评审的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其中需师生签字、学院盖章的页面请完成签字盖章后,将该页面扫描成图片插入表格相应位置,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申报书文件以“学院名称+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国际教育学院001+项目名称”,请与申报汇总表推荐顺序保持一致

2、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1月416:00前送至3-225吴老师处

3、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院内评审,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推荐至学校,具体将会以补充通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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