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信息提醒说银行卡不要借给他人?

如果有人找你做类似的工作

“兄弟,给你介绍个赚钱的路子,我朋友公司需要转账,走一下流水,一张银行卡借去用几天,就可以赚500块。”

“会不会把我的钱骗走”

“你先把钱转出来就好了,卡里不需要有钱”

“断卡”行动断的是手机卡银行卡

手机卡:平时所用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账户等。

在收取和转移诈骗赃款的时候

一般不会用自己的名下的账户

买来或者租来的他人账户

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风险

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小邓想着妈妈快过生日了

想给妈妈转账1000元

小邓慌忙致电银行客服询问

“您好,根据监管要求,我们银行已对您的账户进行了管控,你的账户已经无法使用非柜面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机刷卡、微信、支付宝等,请问您是否曾将银行卡出租或者出租给他人使用?”

“我上次借给朋友使用过,那我是否可以重新办一张卡?”

对不起,您五年内都不能办理银行卡!

请不要出租、出借、出售

或支付宝、微信等支付账户

身份证、电话卡或银行卡

一定要去银行和通讯运营商

如您发现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 菏泽市反诈骗中心

你这属于出租、出借个人账户,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bai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包括手机卡和银行卡。

公安部强调:要强化信用惩戒,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要制定出台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的惩戒措施,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人员。

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帮助伪造信用卡,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

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户人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5年内暂停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

此案中,一开始王某只是为了贪图小利,用自己的银行卡、U盾、密码换取了所谓的“报酬”,但就是为了这点小利,王某最终沦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面对金钱的诱惑,王某也没有把持住自己,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不仅要面临法律的惩罚,银行业务、支付业务、个人征信最终也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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