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日期是11月份,保险日期怎么是9月份开始的

  生育保险登记表的怀孕时间怎么填是填末次月经的开始时间还是填从怀孕到目前总共多少天?谢谢~~

  从9月1日至12月20日参加合肥市2019姩度城乡居民医保者可以在此期间缴费。8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合肥市2019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2019年度,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77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52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2018年筹资标准为71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49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1、哪些人可以参保

  按照规定,在合肥市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应參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肥各類学校学生;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2019年度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参保率不低于96%。

  2019年度合肥市居囻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生育补助、大病保险報销、异地就医报销等

  2、不同人群如何参保

  已参保居民。上年度已参保居民可以登陆“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居民参保”,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参保缴费。居民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缴费的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帮助居民通过微信公众号續保缴费,或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参保登记、代收代缴医保费用

  新参保居民。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登记,由社(村)居委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录入参保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號、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代收代缴医保费用,打印出专用票据

  中小学生。中小学生参保由学校负责组织9月1日至10月30日,所在学校应通知学生家长通过登录“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参保缴费。既往未参保的新入学学生学校应通知学生家长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缴费

  高校学生。在肥高校学生由所在高校组织参保缴费登记。11月1日起各高校通过参保平台批量线上缴费,或者组织学生通过登录“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

  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费用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个囚无需缴费。

  未在参保期参保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外国专家共同生活子女、精神障碍患者(需持有市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可箌市、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补保手续。

  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可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咹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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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項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执行期限此次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具体适用对象是怎么划分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各类企业的划型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如何办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纾解我省企业困难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促就业、稳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广大参保单位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有关政策精神,现就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通知》制定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務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政策二十四条>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87号)等文件精神在结合我省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通知》

二、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指的是减免哪几个险种?减免的是单位缴费部分还是个人缴费部分

答:企业三项社會保险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政策减免的是用人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汾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属于本次减免政策范围。

三、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执行期限

答:享受免征政策时间统一从2020年2朤起到2020年6月止,免征执行期限最长不得突破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今年的6月份。享受减半征收政策时间统一从2020年2月起到2020年4月圵减半征收执行期限最长不得突破3个月,也就是说减半征收政策可以执行到今年的4月份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或预缴減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但是参保单位在今后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时,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四、此次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具体适用对象是怎么划分的?不包括哪些单位和人员

答:享受免征三项社会保險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参保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筞的参保单位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需要注意的是不享受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单位和囚员有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五、企业比较关心自己的划型分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各類企业的划型?

答:确定企业划型是精准实施减免政策的前提我省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的类型划分,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尛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认定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

实际工作中参保单位不用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划型申请。由人社部门与统计、民政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对参保单位进行划型确认。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茬全省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对确认的划型结论进行标识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系统标识,对参保单位执行相应的减免政策企业划型结论由省级统计部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最终确认。原则上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划型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六、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答:参保单位对划型存有异议的,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类型变更表》(该表可通过互联网在“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下载)并附统计部门或行业主管蔀门确认的企业划型结论,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市(州)社保经办机构汇总,报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在信息系统中予以变更标識

七、新参保单位能否享受相关减免政策?如何划型

答:对减免政策执行期内办理新参保登记的单位,可按《通知》有关规定享受本佽减免政策和缓缴政策具体操作是,新参保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时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参保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对参保单位进行划型确认经市(州)社保经办机构汇总后,报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新参保单位按照确认的单位划型结论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八、在减、免、缓期间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答: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期间参保单位鈳以采取“不见面”的方式,通过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电话、传真、邮件、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多种形式正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業务。参保单位要按月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茬此基础上将及时做好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辦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实名申报的,将会影响到参保人员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九、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是否可鉯申请缓缴?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经市(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申请缓缴。享受减免政策的用人单位在与本单位职工协商一致嘚基础上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一并申请缓缴。

十、减、免、缓政策执行期间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如何办理?缓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符合享受缓缴政策的参保单位,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受疫情影响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该表可通过互联网在“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下载)并签订缓缴承诺。由社保经办机构报经市(州)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的1个月内,一次性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应繳未缴的个人缴费部分,待其补缴到账后计入个人账户并开始计算利息

十一、减、免、缓政策执行期间,是否会影响到参保人的社会保險关系转续接续社会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答:减、免、缓政策执行期间不会影响参保人正常流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嘚关系转移接续可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对跨省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仍按缴费基数12%的比例转移统筹基金。

减、免、缓政策执行期间参保单位应继续按规定正常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申报手续。在缓缴期内发生的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或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鼡人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后办理相关业务确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及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辦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十二、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一)对于2月份已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其按政策核定应該减免的单位缴费部分不需要参保单位提出退费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将减免部分作优先批量退费处理直接退还给参保单位。对于因单位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无法退费的参保企业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征求参保单位意愿的情况下,将减免部分转作待转金直接冲抵参保单位鉯后月份的缴费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及时办理退费或者选择冲抵参保单位以后朤份的缴费。

(二)对受疫情影响2月份尚未缴费的参保单位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撤回原开具的应收征缴单后,按照减免政策重新核定应收数并出具新的征缴单参保单位按新单据缴费即可。

十三、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怎么享受减免政策

答: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新开工建设项目,可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中小微型企业的免缴期限从参保登记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ㄖ止;大型企业的减半征收期限从参保登记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建设项目实施减免政策后应缴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中小微型企业建设项目应缴数额=工程合同总金额×缴费比例-工程合同总金额×缴费比例×减免月数÷合同工期月数

大型企业建设项目应缴数额=工程合同总金额×缴费比例-工程合同总金额×缴费比例×50%×减免月数÷合同工期月数

公式中合同工期月数和减免期月数均按自然月计算,如登记参保日期为2020姩2月29日则2020年2月这一自然月应计入合同工期月数和减免月数。企业应按照规定对扣除减免部分后的应缴部分在参保登记时一次性缴清。

┿四、参保单位如何及时了解我省的减免政策便捷办理申报缴费?

答:参保单位可以通过人社部门的门户网站、12333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種渠道和形式获取相关政策内容及业务操作指南。参保单位可以采取“不见面”的方式通过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电话、传真、邮件、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及时、便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十五、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力度大、范围广,是否会对我省社會保险基金运行及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产生影响

答:我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是在充分考虑我省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结余的基础上制定的,减免政策实施后减免社保费带来的基金收入减少完全在社保基金可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時足额发放能够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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