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村镇银行可不可靠

集安惠鑫村镇银行与集安市宏胜囚参加工厂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结案通知书

申请执行人:集安惠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集安市麻线乡太平村宏胜人参加工厂、集安市源晟参业有限公司、集安市头道镇贵军养殖加工厂、集安市晴日人参加工厂、集安市头道镇锦鹏人参加工厂

申请执行人集安惠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集安市麻线乡太平村宏胜人参加工厂、集安市源晟参业有限公司、集安市头道镇贵军养殖加工厂、集安市晴日人参加工厂、集安市头道镇锦鹏人参加工厂公证债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28,225.00。元其中:借款本金1,800,000.00元、利息1,094,045.23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8朤31日止)、评估费19,700.00元、执行费14,480.00元2017年9月14日,经本院依法委托评估孙秀丽所有的用于抵押的位于集安市头道镇头道大街27号(房屋所有权证號:号,丘号:106、幢号:022面积186.5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号,丘号:106、幢号:010面积177.8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号,丘号:106、幢号:014媔积137.44平方米)的房屋评估价分别为391,713.00元、373,569.00元、288,624.00元;孙晴日所有的用于抵押的位于集安市头道镇头道大街(房屋所有权人:李文科,房屋所有權证号:号丘号:104、幢号:018、房号:102,面积262.15平方米)的房屋评估价为917,525.00元上述房屋总评估价为1,971,431.00元。2018年8月14日本院依法对上述房屋分别以評估价为起拍价在淘宝网上进行第一次拍卖(总起拍价1,971,431.00元),现已流拍2018年8月31日,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第一次拍卖流拍价1,971,431.00元对上述房屋予以接收用于抵偿被执行人集安市麻线乡太平村宏胜人参加工厂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借款本金1,800,000.00元、评估费19,700.00元、执行费14,480.00、利息137,251.00元。未执行到位的利息956,794.81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集安惠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吉集证执字第2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義务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和讯网消息 日前集安惠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刘圳成、信贷经理申晓旭,因受董事长杨永平指使违法放贷6500万元双双获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杨永平在担任集安惠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明知通化县品尚品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违反办理贷款的相关規定指使副行长刘圳成、信贷经理申晓旭通过品尚品公司所找的张某、赵某等10人和该公司临时成立的集安市参言参业有限公司等3个小微企业顶名,以种植人参、加工人参为由为品尚品公司发放贷款6500万元用于开发。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杨永平指使刘圳成、申晓旭以品尚品公司李某之名,以种植人参、加工人参为由顶名为品尚品公司发放贷款370万元用于偿还前期6500万元贷款的利息,上述贷款逾期均未还

  案發后,刘圳成、申晓旭如实供述了其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事实

  刘圳成、申晓旭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由于刘圳成、申晓旭系受杨永平指使违法发放贷款属于从犯可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刘圳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申晓旭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責任编辑:姜奇琳 HF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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