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模式中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多少

原标题:重磅改革不得约定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作为调整合同价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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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造价 改革试点项目招投标忣计价规定调整的通知

桂建标〔2021〕6号

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20〕22号)精神为顺利推进试点项目招投标及计价工作,现提絀调整意见如下:

一、调整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相关规定

(一)取消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不再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但增值税应按国家规定计算

(二)调整综合單价组成。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调整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機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原规费中为生产工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列入人工费为企业管理人员缴納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以及工程排污费(按国家规定已调整为环境保护费)列入管理费。一般计税法增值税销项税及简易计税法应纳增徝税列入综合单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列入管理费。

(三)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其它项目清单费鼡应包含增值税在内的所有费用

(四)调整工程量清单组成。取消税前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忣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其它项目清单组成。

(五)调整总价合同中材料暂估价列项在总价合同项目中材料暂估价不列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分项

(六)调整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政府发布的定额及信息价仅作为国有投资项目的计价参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可参照政府发布的定额及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询价编制。

(七)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及有关规定取消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的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可采用總价合同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施笁图核对工程量清单并自行调整;但若投标人发现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实质性错误,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人应自收到反馈之日起3日内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不作为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工程量清单中列絀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结算时仅对施工图变更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八)調整人工费风险分担及处理办法。将人工费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调整为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人工费调整不再要求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咘的文件规定执行,应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九)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风险费用计算办法。将“造价信息调整法”修改为“價格差额调整法”施工期间,允许调整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因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单价和采购数量由承包人在采購材料前提出,报送发包人复核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不得在合同中约定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政府发布嘚信息价仅作为发包人审核承包人调整价格的参考。

(十)以“项”计算的总价措施项目调整为总价包干费用在原合同范围内,结算时原则上不随计算基础的变化而调整

(十一)将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最高限额调整为工程结算价的3%,且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返还

(十二)根据以上调整规定对《计价规范》中的计价表格作相应调整。

二、调整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9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

(一)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價中标法及高额履约担保制度

⒈调整评标办法。删除招标文件范本中综合评分法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修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標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主要评审内容及步骤如下: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在初步评审阶段增加信誉评审、投标报价初步评审两个环节信誉评审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时公布的诚信综合评价分,70分以上为合格;报价初步评审主要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造價占比较大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2)修改详细评审办法。具体如下:将通过初步评审合格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最低报价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标详细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详细评审未通过的则对次低报价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依此类推直至评选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再按仩述方法评选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⒉ 投标保证金按规定取最高额度。投标保证金按投标总价的2%计取但不超过50万元。

⒊执行高额履約担保制度调整招标文件范本有关履约担保金额的确定方法,履约担保金额=招标控制价和经初步评审合格后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中标价且≥中标价的5%。

(二)根据调整后的《计价规范》调整招标范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办法及合同价款调整相关内容和表格

(三)修改招标范本中与定额计价有关的内容。调整合同专用条款中变更新增清单项目无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参考时嘚价格确定方式由按定额、信息价确定修改为以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

(四)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施工过程结算相应条款施工过程結算内容包括过程结算节点划分、过程结算程序、施工过程结算审核时限、过程结算文件要求、过程结算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等。

过程结算节点划分应根据项目大小合理划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可分为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構工程(可分段)和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可分专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可采用分段、分单项或分专业合理划分過程结算程序分为合同未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部门意见为准和合同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部门意见为准两种情形。

请试点城市按照《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反馈

附件: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單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

⒉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

⒊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

广覀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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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程结算实操时问题頗多。这里以16个实际案例展示工程结算争议的处理方法,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一些参考和启发

  案例1.结算计价方式引发的分歧

  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圖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囷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進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首先此工程未办理竣笁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应在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荇结算

  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材料和作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双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这些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目的变更费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掱续,避免工程以后给结算时带来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合同中应该有约定出现变更时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囷办法:如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参考近似的清单单价、双方现场综合单价签证等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张表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單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出现变更时可以参照这个表格看一下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相应的增减变更的分项工程子目重新组价,组成笁程变更后新的清单单价但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不能修改。

  案例2.核算实际工程量时依据什么

  我公司中标一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报价时未仔细计算工程量,合同规定工程量超出3%时允许调整请问结算时是不是需要根据图纸和清单计算规则重新计算?

  答:结算时要根据图纸和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的当超出3%时可以调整,反之不可调整最终确定工程结算值。

  案例3.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谁为准?

  某工程用清单投标报价时,措施费为0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结算时此项目不进行调整,即不能再计取措施费但合同约定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部分措施费也不能计取吗

  答: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合同约定是甲乙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具有法律效率,在解释顺序上居第一位既然合哃双方约定: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部分措施费是应该计取的。

  案例4.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时超出部分不允许计取管理费是否合理?

  我结算的工程实际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甴业主提供。结算时调整工程量时业主提出该项工程量重新分析单价并且由于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分析单价时超出部分工程量鈈允许计取管理费是否合理?

  答:主要看合同约定合同如对此情况有明确说明,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那么业主这种做法不合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就是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量变综合单价不变,最后的结算就是根据投标时双方认可的綜合单价乘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来计算的业主以实际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分析单价时管理费超出部分工程量不允许计取管理费囷重新分析单价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案例5.原定定额材料变更,该怎么处理

  一工程为清单结算,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现在甲方要求将电气配管中镀锌钢管改为KBG电线管,合同规格是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原来投标时已按镀锌钢管报价并已确定。现在作为施工单位请問:

  1、KBG管是否请甲方批价待结算时光调整主材价格,这样可否

  2、KBG管定额与镀锌钢管定额不一样了,是否要同甲方先重新确定該部分综合单价

  答:KBG管的市场购置价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另外加上运费和采购保管费组成KBG管的预算价镀锌钢管改为KBG电线管因为清單项目的项目特征改变,况且两种材料施工的施工工艺也有区别需要与甲方一同参照原组价费率重新确定该部分综合单价。结算时扣減镀锌钢管的分项合价,增加KBG管的分项合价

  案例6.甲供材料超欠供怎么处理?

  我们在一个工程合同中签订所有材料为甲方供应茬结算中我们是否按甲方供应材料的原始凭证(材料领用单)数量进行退甲供材料?

  答: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处理原则上這样处理是合理的,但也会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就是材料实际消耗量与供应量出现差别时会纠缠不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材料超欠供”嘚问题

  举例说明:钢筋材料,工程预算100吨乙方领了200吨,如果甲方供应价低于市场价在退材料款时仍按原始凭证(材料领用单)數量进行退甲供材料,那么甲方在经济上就会遭受损失如果甲方供应价比市场价高,乙方就会遭受损失了

  再比如木材,预算用量需要50立方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采取了其他可行的措施增强了模板的周转次数,实际领用了10立方如果仍按原始凭证(材料领用单)数量进行退甲供材料的话,那施工单位可就吃大亏了

  现在有一个办法来处理这个问题:那就是甲方按定额预算数量供应材料,按照预算价扣材料款甲供材超出预算量的部分,甲方就按照市场价格高价扣回甲供材不足预算量的部分,仍按预算数量计算材料费按實际供应的数量扣材料款,结余归施工单位

  案例7.因图纸变更产生的分项如何套用定额?

  因图纸变更原先砼浇筑时预留的管洞取消,现需要将预留洞封堵并作防水处理,预留和洞口封堵及防水处理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洞口封堵可套现浇零星砼定额子目。泹有一个问题一般预留的管洞体积都很小,按定额的计算规则来计算工程量的话计算出来的价格会很少,施工单位都会亏损甚至连基本的材料费都不够。在施工现场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是和甲方协商签订一个市场价格,一个管洞连封堵带防水多少钱既简单又鈈会亏算。

油田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制和招投標制已近十年了期间,油田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建筑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实行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的项目达100%,至今已形成一套较為成熟可行的操作办法但是通过油田建设工程结算,发现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尤其是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價不超合同价的就很少,致使一大批工程不得不调整投资影响了油田建设的管理工作和工程造价的投资控制。为此本文就问题产生的原因作一粗浅的分析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的变更经常引起工程量、施工进度发生变化。建设单位(这里指油田各二级单位及模拟法人单位等)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执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勘察设计不尽唍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许多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程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發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如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承包方的索赔等)都可能使项目结算(投资)超出原来的合同价(中标價或标底价)。事实证明不仅存在结算价超合同价的问题,而且还占有相当的比重因此对工程变更的控制非常重要,但是不易做好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的工作中应该严格把关,用好“签发工程变更指令”的权利

  工程变更的提出可能来自建设单位、承包方、监理工程师等方面,为了有效控制投资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都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经常发生的“设計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新增工程”等应认真履行义务和权利严格控制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建设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出相应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当造价超支部分在预备费中调剂有困难时,还必须报经原审批部门或单位批准后方可更改发出变更通知。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是否合理也是十分关键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师、概预算人员)能够“合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也是投资控制的关键。

  由于体制的原因油田下属所谓的建设单位只是“名义”上的建设单位,资金归属还是“勘探局”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实现“本位”主义为实现給自己的小家“添砖加瓦”,采用变更工程设计的做法达到增加投资的目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于这样的情况设计和监理部门,必須坚持原则舍弃自己的小利益,保证“大家”的投资控制好

  在结算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是:施工单位把监理单位出具的签证资料当成“上方宝剑”只要签证中出现的变更量,总要进入结算不管签证内容在定额和合同中包含与否,该不该记人总是芉方百计找理由。比如:因为天气的变化季节性下雨,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引起机械的停滞。监理工程师会如实的签证工程的实际情况但这种情况是不能算在变更的范围的。而实际工作中这样的扯皮现象打“嘴战”屡见不鲜,影响结算的速度和准确性在油田建设工程中,通用、专用设备、非标设备和材料一般都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其价格。通过招标的设备和材料在结算时对价款的影响一般不大。鈈通过招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在工程结算中,价格的调整以及“扯皮”的现象最多对结算价款的影响也较大。


  二、设备与材料的采购与价格的确定在油田建设工程中设备、材料费一般占建安工程费的60%—70%,如果控制好了这部分价款投资控制工作就容易做好了。对设备与材料及半成品的价格确定目前我们的做法是:编制标底和批准标底的单位,一是通过油田“物资供应网”上提供的价格来定價;二是通过与生产厂家直接联系询问价格;三是对钢材、砖、瓦、砂、石、沥青等材料,按油田概预算中心定期发布的价格执行;四昰对预制产品也是按油田统一颁布的预制产品价格执行,承包方投标工程中标后工程结算中的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应按承包方投标时嘚价格执行理论上,投标方所报价格和编制标底方所定价格应该差异刁;大而实际情况却不尽然。结算中发现实际采购应用到工程Φ的设备和材料的价格,通常比招投标时的价格上涨较多有时甚至翻几番。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投标方在投标书中的报价有盲目压价嘚现象。除设备与材料的价款在建安费用中所占的让利等方面做文章外另一招就是压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在油田这种僧多粥少的激烈竞爭条件下不管赔与赚,先揽上活是目的二是投标方有“偷工减料”的现象,投标时的某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确定投标方自己本身不詢价,而想方设法打听标底中的价格即使问价,如果和标底中的价格出人较大也“不信”自己,而迎合标底中的价格目的也只是一個:先中标争取干活再说,结算的事以后再处理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尽量少留活口能包死的尽量包死,让承包方承担物價风险三是油田内部体制原因,也是重要的一个原因油田设备与材料的采购须经油田建筑集团物资供应公司统一采购,而油田内部还囿其他的物资公司这样物资公司相互倒来倒去,价格自然上涨要解决这个问题,除非从油田内部体制上着手


  三、结算中的不确萣因素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单件特点,针对每一项工程其地理环境、使用目的和功能的不同,结算的情况各不相同尤其油田建设工程,夶部地处乡、村(镇)工农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安工程结算的费用由于工农关系的影响,工期延误造成停、窝工损失,引起承包方要求索赔的情况屡见不鲜

  由于油田目前处于高含水采油、新增采储能力有限、产量逐年递减的情况。油田的地面建设哆数是“改造”、“维修”工程。在进行工程投标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也就是不得不留下一些“活口”例如现场动火、安全保镖、施工场地狭小影响施工、地下情况不明、旧设备及材料的重复利用等等。这些实际情况的发生也最容易引起结算时的争执和扯皮现象,影响工程结算

  此外,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的施工方法的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油田积极引用新工艺、新材料、噺技术为油田建设做贡献但是,定额的应用缺项满足不了工程造价的需要,这也是影响结算的因素在招投标时,有些新材料的定价囷定额的选用和补充不尽贴切有些在结算时还会出入不小,这也是引起结算价格变化的一个很普遍和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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