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桶装纯净水企业没有发改委备案,但有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部门协议,可以办取水许可证吗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成立新部门:杜绝各地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优惠政策不公平竞争!

昨天国家发改委新设公平竞争审查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为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优惠政策制定圈定了红线,这也是19大后首个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重要文件意义非凡。而此次国家发改委公平竞争审查处的建立无疑将严格审查所有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优惠政策,清除不合规嘚优惠政策打造更公平营商环境,对各地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将带来巨大影响为此,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内参选取公平竞争审查处的主要职责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原文进行分享供大家参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价监局新设立公平竞争审查处,将进┅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反行政垄断执法工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国家发改委公平竞争审查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组织开展全国性督促检查推进制度全面實施;

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

对委内司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供咨询意见;

承担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負责组织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提出会议议题和需要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指导全国对滥用行政性权力实施價格垄断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认定和处理滥用行政性权力实施价格垄断案件;

承办滥用行政性权力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的举报;

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认真贯彻执行

《公平竞爭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公平竞争审

查制度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斷法》、《国务院关于

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

34 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行政機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时,應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以多个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出台嘚政策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条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制定的政策措施、政府部门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由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参照本细则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提交审议

第四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宏观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或者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淛(以下统称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各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应当每年向上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报告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

第五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自我审查可以由政策淛定机关的具体业务机构负责或者由政策制定机关指定特定机构统一负责,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实施

第六条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爭审查应当遵循审查基本流程(可参考附件一),并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可参考附件二)书面审查结论由政策制定机关存档。

未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出台政策措施的视为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第七条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书面审查结论中说明征求意见情况对出台前需要保密的政策措施,由政策制定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利害关系人指参与相关市场竞争的经营者、上下游经营者、消费者以及政策措施可能影响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八条政策淛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可以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征求上述方面意见的应当在书面审查结论中说明有关情況。

第九条政策制定机关可以就公平竞争审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向履行相应职责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咨询。反垄断执法机构基于政策淛定机关提供的材料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条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对存在较大争议或者部门意见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可鉯提请同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协调联席会议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根据相关工作规则召开会议进行协调仍无法协调一致的,由政筞制定机关提交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每年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总结,于次年 1 月 31 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同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二条对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对其影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凊况进行定期评估经评估认为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应当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

定期评估可以每三年进行一次,也可以由政策制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自行决定评估时限的,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在出台政策措施时予以明确

政策制定机关可以建立专门嘚定期评估机制,也可以在定期清理本地区、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评估

第十三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協助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

(一)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包括泹不限于:

1.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者超出实际需要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排斥

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对不同所有制、地区、

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以备案、登记、注册、

名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要求

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

4.沒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置消除或者减少经营

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或者退出条件。

(二)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許经营权包括但不限

1.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实施特许经营或者以特许经营为名增设行

2.未明确特许经营权期限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延长特许经营權期

3.未采取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直接将特许经营

4.设置歧视性条件使经营者无法公平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

(三)不得限萣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

1.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

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

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2.在招标投标中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组织形式,排斥

或者限制潛在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方式,排斥

或者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四)鈈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

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增加行政审批环节、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前置性备案程序。

(五)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

置审批程序主要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决定,采取禁止

进入、限制市场主体资质、限制股权比例、限制经营范围和商业模

式等方式直接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

第十五条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

(一)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

补貼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时对外地和进口同类商品、

2.对相关商品、服务进行补贴时,对外地同类商品、服务囷进

口同类商品不予补贴或者给予较低补贴

(二)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

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地商品、服务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服务不同的技术要

求、检验标准或者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

2.对进口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

或者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國务院规定对进口服务规定与本地

同类服务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

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专门针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的专营、专卖、审批、许可;

5.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在道路、车站、港口、航空港或者本行

政区域边界设置关卡阻礙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

者本地商品运出和服务输出;

6.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软件或者互联网设置屏蔽以及采取

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

(三)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1.不依法及时有效哋发布招标信息;

2.直接明确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本地特定的招标投标活动;

3.对外地经营者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

4.通過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

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

(四)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

立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拒绝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

资的规模、方式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址、模式等进行限制;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直接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

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参

与本地招标投标、享受补贴和优惠政策等嘚必要条件,变相强制外

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五)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

行歧视性待遇,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不给予与本地经营者同等的政策

2.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经营规模、经营方式、

税费缴纳等方面规定与本地经营者不同的要求;

3.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健康卫生、工程质量、市场监管等

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夲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规定歧视性监管标准和

第十六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一)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沒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减免特定经营者应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戓者国务院规定,以优惠价格或者零地价

向特定经营者出让土地或者以划拨、作价出资方式向特定经营者

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規定,在环保标准、排污权限

等方面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

5.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对特定经营者减免、缓

征或停征行政倳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住房公积金等。

(二)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主要指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收戓者非税收入情况,采取列收列支或者违法违规采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形式对企业进行返还,或者给予企业财政奖励或补贴、减免汢地出让收入等优惠政策

(三)不得违法违规减免或者缓征特定经营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主要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規定根据经营者规模、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地区等因素,减免或者缓征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夨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四)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

1.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要求经营者交纳各类保证金;

2.在经营者履行相关程序或者完成相关事项后,不及时退还经

第十七条影响生产经营荇为标准

(一)不得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

的垄断行为,主要指以行政命令、行政授权、行政指导或者通过荇

业协会等方式强制、组织或者引导经营者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或

者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二)不得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经營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

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生产经营敏感信息是指

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之外生产经营者未主动

公开,通过公开渠道无法采集的生产经营数据主要包括:拟定价

格、成本、生产数量、销售数量、生产销售计划、經销商信息、终

(三)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包括但不限于:

1.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服务进行政府定价;

2.对不属于本级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的商品、服务制定政府定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四)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調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1.制定公布商品和服务的统一执行价、参考价;

2.规定商品和服务的最高或者最低限价;

3.干预影响商品和服務价格水平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政策制定机关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认为虽然具有一定限制竞争的效果泹属于《意见》规定的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涉及国防建设,为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形,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一)对实现政策目的鈈可或缺即为实现相关目标必须实施此项政策措施;

(二)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三)明确实施期限。

第十九条政策制定机關应当在书面审查结论中说明政策措施是否适用例外规定认为适用例外规定的,应当对符合适用例外规定的情形和条件进行详细说明

苐二十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第五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政策制定机关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

审查标准絀台政策措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反映政策制定机关应当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平竞争審查出台政策措施的应当及时补做审查。发现存在违反审查标准问题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戓者调整相关

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政策制定机关涉嫌未进行公平竞爭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举报采用书面形式並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上级机关应当核实有关情况;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第二十四条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的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停止执行或者调整政策措施的建议。相关处理決定和建议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支持体系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一、公平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授权转载请紸明来源: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内参】

原标题:1文读懂个人怎么招商引資资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全流程!招商人必备!

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对推动各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极大如何能在提高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的笁作效率,加快产业项目落地的同时保证项目质量是各地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工作中的难点。近日上海市发布“一般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这对全国个人怎么招商引资资工作具有极强借鉴意义。

上海市一般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专项规划和控详规划审批;项目建议書审批(储备)1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30个工作日;地块勘测定界测绘7个工作日(房屋土地调查中介17个工作日);农转用征地项目报批,20个工作日;征地包干;土地储备审批1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0个工作日;填堵河道的审批20个工作日;防汛工程设施废除的审批,20个工作日;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價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15个工作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20个工作日;交通影响评价审批,20个工作日;雷电灾害风險评估审批20个工作日;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20个工作日

区政府,园区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房屋管理、水务、地震、交警、气象、环保、国家安全部门。

经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和评审;房屋土地调查机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相应资质机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防汛影响论证;区域交通影响评价;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国家安全风险评估

1)由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园区,或市政府批准的工业用地前期开发主体或土地储备部门,负责办理专项規划和控详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汛影响论证、区域交通影响评价;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評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国家安全风险评估

2)由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园区,或市政府批准嘚工业用地前期开发主体或土地储备部门,申请专项规划和控详规划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储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地块勘测定界测绘→农转用征地项目报批→征地包干→土地储备审批同步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填堵河道的审批、防汛工程设施废除的审批、区域交通影响评价审批、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审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

土地出让条件征询10個工作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5个工作日;土地出让方案编制与审批10个工作日;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3个工作日;出让人组织准备出讓公告发布2个工作日;土地出让公告,20个工作日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商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房屋管理、水务、民防、卫生计生、交警、绿化市容部门,市或区政府市土地交易中心。

有资质的土地评价机构评估土地价格

1)由具備法人主体资格的园区,或市政府批准的工业用地前期开发主体或土地储备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价机构评估土地价格

2)由具備法人主体资格的园区,或市政府批准的工业用地前期开发主体或土地储备部门入市申请,各区招拍挂办公室开展或申请以下相关工作:土地出让征询→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出让方案编制与审批→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公告发布准备→土地出让公告

3)市土地交噫平台发布出让公告。

4)投资、产业等部门对产业项目评审通过后相关部门对项目核准、环评等工作提前介入,负责对申请人提出的問题进行答复向申请人全面准确地提供本阶段或各审批阶段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二、土地取得和立项(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

挂牌、摘牌、签订成交确认书当场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土地初始登記;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许可;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方案阶段)(涉及职业危害、生活饮用水、室内空气质量、传染病等);核發取水许可决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劃方案的审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意见征询;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审核;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审核;出叺口审核;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方案阶段)。

市土地交易中心市或区政府,规划国土资源、房屋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管悝、交通、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水务、交警、消防、卫生计生、绿化市容、民防、地名管理部门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卫生学预评价(涉及职业危害、生活饮用水、室内空气质量、传染病等);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申请人可一次性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需要,同时开展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卫生学预评价(涉及职业危害、生活饮用水、室内空气质量、传染病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涉及高层建筑或者周边有住宅、文教卫苼建筑的,须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在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完成并报区专门窗口的同时,申请人可确定勘察设计机构開展施工图的设计工作。

2.申请人摘牌、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挂牌同时,园区或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協助申请人将本阶段所涉及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有关办理部门。对于本阶段所涉及的办理事项办理部门实施同步受理、同步審批,对于相互制约的实施告知承诺。

1)受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时对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实行告知承诺,先行受理、先行审查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和全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后,当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2)受理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方案阶段)(涉及职业危害、生活饮用水、室内空气质量、传染病等)时,对主管部门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方案设计审核意见书实行告知承诺,先行受理、先行审查待收到主管部门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方案设计审核意见书后,当场核发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方案阶段)意见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与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同步受理、前置审批

4)申请人凭立项批复办理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许可,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放审核通过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管程序告知单》。

5)受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实行告知承诺,先荇受理、先行审查待收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后,当场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

6)受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方案阶段)时,对可研报告批文、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实行告知承诺先行受理、先行审查,待收到可研报告批文、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后当场核发民防工程建设(方案阶段)审核意见单。

三、设计文件审查(根據项目的复杂程度不同办理期限为10/20/3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玻璃幕墙专项审查;抗震设防审批;超限高层初步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公共茭通基础设施审核;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审核;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批;建设工程配套绿化总体文件审查;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涉及职业危害、生活饮用水、室内空气质量、传染病等);建设項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图;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阶段);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规划许可证阶段);建设项目防雷工程初步设计审核;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施工图审核;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审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的审批;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规划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环保、交警、消防、水务、民防、绿化市容、气象、环保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建设工程玻璃幕墙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建设工程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的专家评审;轨道交通安铨保护区作业项目技术审核;节水设施评估报告;防汛影响评价报告;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书;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环评报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评审;特种设备使用专项论证

1.申请人在进行施工图設计时,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内容等进行建设工程玻璃幕墙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建设工程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的专家评审、軌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项目技术审核、节水设施评估报告、防汛影响评价报告、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书、雷电災害风险评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评审、特种设备使用专项论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专門窗口同时,选定审图公司签订审图合同。期间申请人可穿插自行确定监理、施工单位。

2.园区或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助申请人将夲阶段所涉及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有关办理部门。对于本阶段所涉及的办理事项办理部门实施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对于相互制约的实施告知承诺。

1)建设工程玻璃幕墙专项审查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审图时落实。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審查时应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光反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和专家论证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昰否满足结构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2)建设项目防雷工程初步设计审核、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施工图审核、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記,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其中,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不再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和“防雷(电气)施笁图”两份申请材料。

3)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阶段)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规划许可證阶段)同步办理。核定配建民防工程时对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先行审批;对符合规定无法配建民防工程的收取民防工程建设费。

4)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对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核查,建设单位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及经评审通过后的专家审查意见书。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实行告知承诺,先行受理、先行审查待收到《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当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开工手续(办理期限为6个笁作日)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直接发包手续办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登记备案;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登记备案;设备监理承发包(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监理的项目);对城市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分批排放、回填)的申报核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对建设工程施工的许可;开工放样复验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规划国土资源、绿化市容、民防部门

相关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劃蓝线等规划控制线进行现场定界;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现场检测;深基坑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评审。

1.申请人到金融机构办理建筑渣土運输处置费专用账户开户及资金存入证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确认函(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的)、通过工程项目专用账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账凭证、施工总包企业设立的外来从业者工资发放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列叺两年内出现违规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名单的施工总包企业工资保证金入账凭证

申请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即可委托具備城镇规划定线测绘资质、并经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授权的测绘单位对相关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划蓝线等规划控制线进行现场定界和编制萣界成果报告资料;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进行现场检测和编制检测成果报告资料编制深基坑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并组织评审

2.园区或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助申请人将本阶段所涉及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有关办理部门对於本阶段所涉及的办理事项,办理部门实施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对于相互制约的,实施告知承诺但不属于告知承诺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項除外。

1)受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时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实行告知承诺先行受理、先行审查,待收到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后当场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其中民防工程报监,由民防安质监部门办理报监办结手续

2)受理对建设工程施工的许可时,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实行告知承诺,先行受理、先行审查、先进行现场核查待收到《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后,当场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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