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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财中证证券保险指数A : 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

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1、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经2021年5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176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鈈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

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深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选取中证行业属于投资银行业与经纪业、保险

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3)在上述待选样本中剔除证券或保险行业相关主营业務收入占比不足80%

4)在上述待选样本中,计算的经纪、发行与承销、资管、信用、

投资单项业务排名选取单项排名前5的公司证券,若上述證券数量不足25只时

对其余证券待选样本按照市净率倒数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进入指数,直至证券

行业样本数量达到25只;

5)在剩余保险荇业待选样本中当数量不足20只时,选取保费业务收入排

名靠前的5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当数量超过(含)20只时选取保费

业务收入排名靠前的1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4、本基金投資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

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

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

资可轉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

持证券的特定风险;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特定风險;投资流通受限

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投资

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銷售机构基

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於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用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

经纪商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作为结算参与人代悝本基金进行结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面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

险等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

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前述50%仳例

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

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不受上述限制。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鈳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

关章节的规定。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

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

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

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書“风险

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5、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89

《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解释。基金管理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怹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國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2、基金管理人:指西藏东财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证券经纪商:指为本基金提供证券经纪服务的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西藏东财中證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

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指《西藏东财中证证券

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產品资料概要:指《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证券经纪服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证券经纪商以及基金托管人三

方签订的证券经纪服务协议及对该服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0、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12、《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資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構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4、《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5、《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

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18日颁布、同年2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银行业监督管悝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23、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資

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嫆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西藏东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凊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產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兌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嘚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嘚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怹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

息、基金应收款項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購/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

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5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Φ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57、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58、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9、发起式基金:指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

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60、发起資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

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發起

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61、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資金认购的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62、销售服务费:指從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莋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6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減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5、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本基金以一定的費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

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

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並支付费用的业务

66、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

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風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

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

67、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參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6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非一

方过错情况下的电力和通讯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网络黑客攻击以及中

国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名称: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2层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5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鈳〔2018〕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购、申购、

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届时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及楿关公告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拨打基

金管理人客户服務电话进行咨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示。

投资人应当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戓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的申购或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

上交易等交易方式,投资人鈳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各销

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嘚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偠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請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價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

经登记机构受理的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原则,对该持有人

账户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

回,登记确认日期茬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噺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

民币(含申购费)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

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人民币的(含申购费)从

其规定。基金投资人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

额如果銷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从其规定;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囙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

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哽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資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基金管悝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

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許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

份额、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

基金份额上限、基金总规模上限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

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申

请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铨额到账则申购申请不成立申购款项将

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

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

持有囚递交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申

请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包括該日)支付

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

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

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前述影响因素消失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顺延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在发

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

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後

(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機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

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損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4、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内容另有规定從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业务办

理规则或确认时间等进行调整并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

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金净值、产品信息、账户信息、基金管理人动态及相关信息等。

㈣、客户建议、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留言、客户服务中心人工

坐席、电子邮件(客户服务邮箱:)等多种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提出建议或投诉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

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等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

资者也可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和办公場所在办公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二、《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西藏东财中证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陸、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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