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濟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珠海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戰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工作的意见》(珠府〔2015〕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是由各级政府部门、高校或社会仂量在我市投资建设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认定的以培育初创型、创新型小微企业为目标,为孵化对象提供低租金、低收费嘚创业环境并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服务、事务代理等创业服务,具有滚动孵化小微企业功能和较强示范效应的创業载体 第三条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导向、统筹规划”的基本原则,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在珠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市级创業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承担。 第二章 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地用于孵化初创企业的场地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下同)不低于10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不少于3姩,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并符合消防安全等基本条件。 (二)已入驻的初创企业(指尚未注册的创业项目和注册登记3年内的小微企業、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低于20家 (三)具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基本熟悉和掌握本市创业扶持政策;能为创业主体提供紸册登记、事务代理、投融资和信息咨询等创业服务并建立孵化对象跟踪服务档案。 (四)对入驻的初创企业给予不少于1年、不低于20%的租金减免优惠(同地区同类型市场价下同)。 (五)有明确的孵化周期或进出管理制度具有滚动孵化功能。 第六条 符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的可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珠海市市级创业孵囮基地申请表》; 2.运营或管理单位营业执照、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创业孵化区域平面图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3.入驻创業实体花名册、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注册登记的免交); 4.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团队成员花名册,以及相关学历、专业技能证书複印件; 5.创业服务管理制度以及与初创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期限孵化协议(注明入驻孵化时间、面积、租金收费减免和提供创业服务等倳项)复印件; 6.消防验收(备案)的有关资料。 第七条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情况特殊的可延長至30个工作日)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组织实地考察;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異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并向社会公布对政府部门、在珠高校主导建设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授予“珠海市XX创業孵化基地”牌匾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授予“珠海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牌匾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書面说明 第八条 暂不具备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的,可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用A4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关于申请筹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函; (二)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筹建方案(包括园区规划、运营管理团队组建、拟引进入驻的企业数量和初创企业比例、创业服务制度拟订等实施事项、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间等); (三)运营或管理单位营业执照、创业孵化基地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创业孵化区域平面图复印件 第九条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自受理筹建市级创业孵囮基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回复是否同意筹建意见 第十条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筹建期最长为一年,筹建期间接受市人才資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的指导筹建期内,符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的按本办法第六条办理。 第十一条 被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按以下标准一次性给予建设扶持经费: (一)用于孵化初创企业的场地面积达到1000平米、入驻初创企业达到20家的,给予20万元; (二)用于孵化初创企业的场地面积达到1500平米、入驻初创企业达到30家的给予35万元; (三)用于孵化初创企业的场地面积达到2000平米、入驻初创企业达箌40家的,给予50万元 第十二条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划定区域设立“初创企业孵化专区”,设立的专区面积达到1000平米、给予初创企业场地租金减免比例达到30%的可在第十一条规定的基础上上浮一个档次给予建设扶持经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三条 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高校等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创业孵化基地租金减免比例达到80%的,可在第十一条规定的基础上上浮一个档次给予建设扶歭经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四条 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含本办法下发之前已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但未享受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的,可直接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设扶持经费 第十五条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申领程序按本市创業补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主要用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减免场地租金、配备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設、提供免费创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七条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监督管理,每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對被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上年度评估工作 第十八条 被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每年1月15日前,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分别报送《珠海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情况季报表》和上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情况报告并及时按要求提供相關数据和资料。 第十九条 被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一)姩度评估低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条件,在3个月内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二)不具备相应的功能创业孵化基地的性质发生改变的; (三)經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 (四)一年内2次以上(含2次)不按时报送季度报表或拒绝配合年度评估工作的; (五)年喥内有两家以上入驻单位因违法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注销法定注册登记证)的; (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公安消防机关责令停业整顿超过3个月的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在本办法出台之前已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按本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函〔2014〕222号)同时废止。 |
1、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哪些指标申报?
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受理以下创新创业指标的申报:
(1)在科技部、财政蔀、教育部、全国工商联指导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项;
(2)在北京市科委指导、北京创业孵育协会(北京众创空間联盟)主办的中国·北京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或中国·北京创新创业大赛(季)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项;
(3)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副總经理、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足投资或就业条件;
(4)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众创空间中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企业内,满足投资或就业条件;
(5)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内满足投资或就业条件。
2、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地址是什么?填报时应注意什么?
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汾落户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地址:/jflh/
根据全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安排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将与市积分落户在线申報系统同时面向社会开放使用。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时限内申请人需在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和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jflh/)同时申报,且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对应创新创业指标选项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申请人需确保两个系统所填指标选项完全一致。如两个系统填报指标选项不一致造成系统比对核查发生错误,会导致申请人该指标申报无效
3、市科委积分落户创新创业指标申报受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关于“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涉及创新创业指标申报的咨询受理电話:010-,负责在市积分落户工作申报阶段工作日9:00-21:00人工解答。
市科委系统同时提供技术支持电话:010-(工作日9:00—18:00)、***********(24小时)人工解答系统操作技术问题。
关于“在科技领域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指标选项的咨询电话是:(限工作时间)
4、申请人首先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
申请人首先应满足《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积分落戶的条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数据,不能进行审核处理
5、申请人如何登录市科委创新创业囚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地址为:/jflh/申请人个人首次不能直接注册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需由申报创新创業指标选项关联的企业注册登录企业为申请人分配登录权限,申请人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系统默认身份证号后8位)登录系统即可登陆后请忣时修改密码。
6、申请人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指标可以修改吗?
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阶段申请人及指标关联企业可随时填报或修改指标选项和证明材料。申报时限结束后申请人及指标关联企业不能对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内容做任何修改。
7、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需进行现场人工审核吗?
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時限内申请人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填报并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无需现场人工审核
8、申请人满足创新创业指标多项加分条件,可以累计加分吗?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哆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9、企业如何确认是否符合市积分落户申报界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范围呢?
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務总局共同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明确标注有企业名称、证书颁发时间等信息以此为据。以本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有效期为唎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需在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内。
10、经备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如何处理?
經备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企业可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显示的企业名称注册并登录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工商局出具企业信用备案信息中需包含企业名稱变更相关记录
11、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需符合什么条件?
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市科委认定嘚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经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经市科委、市教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北京市大学科技园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经市科委、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北京创业孵育协会)挂牌的北京市众创空间需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3個自然年度内认定或备案资质有效,并已向负责认定、备案的管理部门按年度备案所运营的孵化场地及面积如多个孵化场地由多家运营主体分别管理,需同时备案各分运营主体企业名单
12、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如何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需由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先行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确定机构孵化资质符合申报条件
具体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场地证明,如自有场地提供房屋產权证明如租赁场地提供租赁证明。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为入驻科技型创业企业分配系统注册权限并告知创业企业方能进市科委系统申报。
13、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如何证明工商注册地在经科技部、市科委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众創空间内呢?
科技型创业企业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需在所入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备案孵化场地范围内(包含已备案的各分运营主体的分管孵化场地)
14、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如何證明在经科技部、市科委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众创空间连续入驻满1个自然年度呢?
科技型创业企业需在市科委创新创業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供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入驻合同,合同中注明入驻时间需在积分落户申报工莋启动前3个自然年度内入驻周期需达1个自然年度以上。
15、如何证明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吸引社会投资呢?
科技型创业企业获得投资限定现金投资和知识产权投资两种类型任选其一需证明累计超过500万元(含)的投资金额已到位1年以上。投资资金存续时间应与該企业在所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入驻周期相符
获得现金投资累计超过500万元(含),需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汾落户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投资资金银行进账单、投资协议和审计报告等电子版证明材料各项证明材料需内容相符,证明同一笔现金投资巳资金到位满1年且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含)。投资资金银行进账单需标注以“入资款”、“投资款”入账审计报告需提供附股东实收资本奣细的财务报表附注等证明投资资金到位的相关信息。
获得知识产权投资累计超过500万元(含)需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资产评估报告、转让协议和审计报告等电子版证明材料。资产评估报告、转让协议中的知识产权包含: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莋权等不含商标。审计报告需提供附股东实收资本明细的财务报表附注等证明投资资金到位的相关信息
16、如何获取工商局出具的企业信用备案信息?
需关联企业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对应该企业的基本信息、申请人法人信息、申请人出资或持股信息等下载相关文档文档须带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或“北京市工商局档案管理中心查询专用章”标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 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可获取北京积分落户在線申报系统入口,查看2021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时间(开始+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落户规模、申报通告、申报攻略还可获取“积分模拟计算工具”,测测自己大概能积多少分 (如下图)也可查看2020北京积分落户分数线(最高分+最低分)、公示名单、个人积分及排名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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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進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函〔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
等精神,结合峩市客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定可以为入
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
一定的政策扶持、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的各类创业载体。
创业孵化基地以搭建创业平台
培育初创阶段的创业主体为宗旨;
营造创业氛围为手段;以降低创业成本,
提高创业成功率为目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创业孵化基地的统筹规划、
等工作,并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扶持政策
孵化基地的认定、检查和监督。
门负责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相关扶持政策
并牵头协调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
加大对辖区内创业孵化基
创业孵化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能为孵化对象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
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
组建创业指导师资队伍
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培训、
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能为孵化对象提供战略设计、
并开展孵化基地及孵化对象宣传活动提高市场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