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西省费用定额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單价的动态管理
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厅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市场實际经测
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日之前颁布,目前尚在使用的建设工程定额:建築、
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
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
蝂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
工日;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执行现行定额的建设工程
日及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
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调整综合工日单价。
定額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分
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