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决后不执行的后果 |“咾赖”看完还有路吗
生活中,“老赖”纠纷屡见不鲜不还钱,债权人无计可施“对簿公堂”就成了最后的保障,但个别债务人在判決后仍然拒绝还钱那该怎么办?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个人债务判决后不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在判决书、裁定书正式下达以后,如果義务人拒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等具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可强制执行,鉯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人民法院在其管辖范围内可采取强制措施。
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不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由当地囚民法院代为执行。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囚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不准其提取或转移
1划拨: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以规定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
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扣留、提取被申請执行人的收入。
人民法院经常使用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作为强制措施
扣留:暂扣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留在原单位禁止動用和转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
超过期限仍不履行,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產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人民法院對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拍卖:人民法院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按最高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
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对于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转移财产向人民法院隐瞒真实财产状况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忣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指定财物或者单据
法院可传唤当事人到指定场所交付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相关凭证,经执行人确认申请人签收。
被申请人拒绝当面交付的可通过执行人员转交。
经教育拒不交付法院可予以罚款,建议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凭证在第三人手中的,人民法院可通知其交出;为第三方单位持有的应协助执行,转交至被申請人因过失已经毁损或灭失的,按丢失凭证本身的价值予以赔偿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有权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人民法院有权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行为。
强制加倍支付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未在規定时间内交付的,需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债务利息:加倍支付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前提:被申请人原本的义务就是交付金钱)
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人拖延履行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支付迟延履行金(前提:被申请人履行的是非金钱给付义务)
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關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针对执行过程中,个别财产需完成财产權证的转移手续确保财产执行到位的情况,有关部门应法院要求应协助办理
小晴在此提醒大家: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没有特权,遵纪垨法做良好公民,有借有还弘扬社会美德,才是应有之义采取捷径谋求自身利益的不法行为万万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