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哪些企业破产(企业清算、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口碑好的律师事务所


了找谁?这个问题一直是企业破产後面临的一大难题其实的人员并非公司的人员决定的而是在后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有法院和相关部门一起协定的。具体的内容律图的小編将会在下文中一一说明

一、公司破产了找谁清算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與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計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的企业由其或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一)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業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計,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屬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四)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

(十五)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一)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實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

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

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

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

其他应由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

律师如果作為清算组组长还承担以下工作:

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問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②)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權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做出肯定性结论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三)清算组内部评估师的工作评估师在个别情況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提供的关于财产的资料对该财产进行评估,作为清算组处理破产财产的底价

(四)清算组內部拍卖行的工作,拍卖行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的委托和所提供的关于破产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公開拍卖破产财产并协助竞得者办理过户手续。

五、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当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

(一)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二)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

(三)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

(四)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

(五)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一)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囚事档案的管理;

(二)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三)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產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四)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所以公司破产后不必着急找人清算,清算的程序在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另外清算组中各有分工,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果对公司破产了找谁清算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

  • 清算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

  • 1、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

  •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

具体包括以下四类债务:

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怹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凊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關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編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資、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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