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转住宅用地出让金变更为住宅用地,如果土地增值壹百万,土地和补偿金的比例各占多少

工业用地转住宅用地出让金进行住宅开发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徐西华

目前社会上很多企业用工业性质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公开进行銷售,这类性质的房地产开发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一.违法改变了土地用途,所建的住宅属非法建筑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國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標》第四条明确规定“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並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相关程序变更土地用途建设住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工业用地转住宅用地出让金上建设和销售的住宅属於违法建筑。

不交地税了土地金:(土地费)指汢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汢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價款。土地出让金(land-transferring fees) 是指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額),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權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税:以土地为课税对象,按照土地面积、等级、价格、收益或增徝等计征的货币或实物简称“地税”。包括对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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