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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环境部发布《建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明确验收自查、监测技术、方案和报告编制、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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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标准和程序提高可操作性,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予公布。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验收程序、验收自查、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编制、验收监测技术的一般要求。

本技术指南適用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从其规定,行业验收技术规范中未规定的内容按照本指南执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如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昆明信息港讯 机器人小明 2019年10月14日臸10月23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文山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根据《文山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矿山开发环境整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制定本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

以习菦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紧围绕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堅决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推动文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

(一)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饋意见,切实把问题梳理到位、把目标安排到位、把措施制定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限期完成整改嘚严格按照期限完成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的,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二)狠抓重点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實效以矿山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重金属污染隐患消除、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强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综合施策,著力解决矿山无序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强化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自然生态保护水平;强化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切实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强化城乡生活污沝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管网不配套、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抓好普者黑、盘龙河、南北河、南汀河等水体治理工作,巩固提升沝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确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妀事项落地见效

(三)建立整改档案,落实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整改措施,开展逐条逐项的全面梳悝在整改的同时,及时收集相关支撑材料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整改情况与整改措施高度吻合、一一对应完善整改档案,并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完成事项的自查自验工作,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開展组织验收由州政府审核签章,落实验收销号工作

(四)加强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整改氛围由州委宣传部牵头,及时通过州、县(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鉯及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将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整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履行职责确保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由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开展專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并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时推进

(彡)严肃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態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在征得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开。

附件:文山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矿山开发环境整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文山州貫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矿山开发环境整治专项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饋意见问题(31个)

(一)认识不到位整改未形成合力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有的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问题还缺乏精准认识,对共抓大保護的认识还有偏差认为生态文明是发改部门的工作,部门协调配合不够主动发力不足,落实整改任务没有形成“责任共同体”州级牽头部门与责任县(市)党委政府之间在问题整改、监督管理等方面未形成合力,整改长效机制还未有效建立

牵头单位: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州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党校、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全面提升各級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逐步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淛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1.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州委常委会和州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部署生态攵明建设工作分别不少于2次、4次;县(市)党委和政府每月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2.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教学以及其他干部培训的教学内容,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的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樹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

3.调整充实生态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单位等内容加强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办,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合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4.积极推动州、县(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要求

反饋意见指出:文山州仅完成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9项整改事项、64件交办群众举报件的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对2016年第一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和群众举报件未开展整改验收销号。同时对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和举报件还未建立本州的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州级整改牵头部门

配匼单位:州级整改责任部门

整改目标: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全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已整改完成嘚反馈意见问题和举报件的验收销号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囿关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督字〔2018〕60号)及相关要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群众举报件的整改驗收销号工作做到完成整改一个问题,验收销号一个问题

2.2020年6月底前,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妀事项和举报件整改验收销号制度规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事项和举报件的整改验收工作。

3.2020年10月底前相关县(市)和州级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整改验收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和举报件进行核实对照整改措施,全面准确地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建立完善验收档案,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并报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组织验收。

4.2020年12月州级组成驗收组对申请验收的问题进行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通过验收的问题完善组织验收材料報州政府审核签章落实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三)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污染严重问题整改工作不严不实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污染严重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整改工作不实,组织排查不认真造成整治底数不清,最终确定整治对象为16家企业但整改进度缓慢,仍有2家企业未达到行业准入要求、1家企业不具备节能监察偠求公告工作推进缓慢。

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应急局、州生态環境局

整改目标:按照3户规范公告申请5户依法依规生产经营,3户完善相关停产手续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9年8月30日下发云工信函〔2019〕74号,明确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黄金集团广南老寨湾金矿、云南斗月金矿有限公司、云南隆兴矿业有限公司、云南麻栗坡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5户采选企业不列入整改范畴最终确定文山州整治对象为11户。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

整改措施: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有色金属行业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函》(云工信函〔2020〕20号)要求分类分级开展整改验收销号,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1.计划进行规范公告的3户企业(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云锡文山锌铟冶炼有限公司、西畴鑫泰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5月底前完成规范公告申报材料编制和提交。

2.督促2户锑行业企业(云南木利锑业有限公司、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按照《锑行业准入条件2006》进行整改提升依法依规生产经營,在第三方的指导帮助下开展验收销号工作督促无规范条件的3户企业(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司、麻栗坡鸿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麻栗坡县中信硅业有限公司)根据旧的准入条件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进行整改提升,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在第三方的指导帮助下开展验收销号工作。

3.对于停产而不具备整改条件的3户企业(云南云镍科技有限公司、马关云铜锌业有限公司、文山市金仪铟业科技囿限责任公司)由企业提供不再复产的承诺书,后期在第三方指导帮助下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四)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环境问题整改存茬搞变通的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砚山、富宁、马关、麻栗坡5县(市)应于2018年12月底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竣工环保验收,文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整改文件明确了内容、时限,但在整改事项未按时完成的情况下擅自搞变通将部分事项整改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底。目湔文山、砚山、富宁、马关、麻栗坡5县(市)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竣工环保验收未完成。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城镇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规范运营管理,确保渗滤液处理水质达标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

1.文山市、砚山县、马关县、麻栗坡县在2020年6月底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方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2.富宁县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渗滤液处理站项目建设和原垃圾填埋场垃圾清运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3.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聘请專业团队,查找已建成投运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置、管理等存在的短板漏项采取工程措施优化渗滤液处理工艺。

(五)中小水電站清理整改工作打折扣存在漏项,推诿扯皮推进滞后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以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的内容替代中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莋,3座中型水电站未得到清理整改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相互推卸责任造成文山州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专项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全州172座Φ小水电站具备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仅有16座小水电站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还有80座小水电站未在2019年3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完成统一验收并做到规范运行;不具备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和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3座中型水电站和73座小水电站未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建设方案。

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能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整改目標:明确职责全面完成全州中小水电站清理工作,对下泄生态流量不达标的中小水电站开展整治整改满足生态环保要求;对运营3年以仩中小水电站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州能源局牵头负责中型水电站的清理整改,州水务局牵头负責小水电站的清理整改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加快小水电整改类电站“一站一策”的上报与批复批复完成后,按照省级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电站名单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中“限期退出类”的丘北红旗水库坝后电站、广南三腊一級电站、文山市二河沟一级电站的整改

2.按照《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建設对下泄生态流量不达标的中小水电站,分类开展生态流量专项整改采取工程及技术措施整改,保证下泄流量满足生态环保要求。巳具备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和已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备的中小水电站及时按照批准的生态流量下泄并按照要求运行在线监控设备;已具备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但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中小水电站2020年8月底前完成监控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及时按照批准的生态流量下泄并按照要求运行在线监控设备;不具备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和未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备的中小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建设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按照要求投入运行

3.按照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中小水电站清悝整改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整改对确定保留需要整改的中小水电站,由各县(市)政府责成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确保沝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科学合理利用。

(六)部分举报件整改不到位

反馈意见指出: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受理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舉报共计45件,其中与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问题重复的8件均查证属实;经对27件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件进行回访,其中不满意6件占22%。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林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完成重复投诉举报件的整改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回访不满意的投诉举报件办理、整改到位提高群众滿意度。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

1.文山市、砚山县对重复举报投诉的8件和回访不满意的6件转办投诉举报件重新启动整治工作开展整改满意度調查,落实整改验收

2.各县(市)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投诉举报件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解决办理不到位、整妀不到位的问题;州级相关部门对投诉举报件的办理、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全面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举报件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七)文山市化工厂遗留历史污染问题整改滞后

反馈意见指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文山市化工厂遗留历史污染问题,现生产管道内还沉积大量的化学物质厂内沉淀池仍留存约4000吨危险废物,应于2019年12月前完成环境治理消除隐患,截至督察进驻前只开展了前期测评。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局

整改目标:开展文山市化工厂厂区固体废物鉴定工作依据鉴定结果全部清除厂区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

1.2020年5月开展化工厂厂区各类废物的属性鉴别工作,特别是对厂区生产管道和沉淀池数量众多的化学物质和危险废物進行调查评估

2.2020年6月底前,对厂区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运到水泥厂进行综合处置对评估清理后的化学物质和危险废物,委托危险廢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八)普者黑景区餐饮住宿和违建等环境问题整改滞后

反馈意见指出: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普者黑景区餐饮住宿、违建等环境问题,目前仍有283家经营餐饮住宿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景区“两违建筑”清理等整改工作未完成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丘北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

整改目标:切实加大普者黑景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完成普者黑景区餐饮住宿整治工作按照控制增量、消耗存量的办法清理違建,完成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护,确保普者黑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好转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

1.严格按照普者黑景区餐饮住宿整治标准扎实开展普者黑景区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营业整顿合格一户允许经营┅户。

2.组织力量对涉及“两违”建筑进行拆除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并长期坚持。

3.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和管网铺设进度确保在2020姩9月完成。

(九)砚山县康乐生猪屠宰厂噪音和臭气扰民问题整改滞后

反馈意见指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反映砚山县康乐苼猪屠宰厂噪音、臭气扰民问题仅完成选址,项目未搬迁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砚山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完成搬迁工作消除环境污染。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妀措施:对现厂区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生猪屠宰前先进行电击降低噪音影响,生猪当天进场当天宰杀猪毛、内脏、粪便等日产日清,降低异味影响确保搬迁前将噪音、臭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立即启动砚山县康乐生猪屠宰厂搬迁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该廠的搬迁工作

(十)整改督促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足

反馈意见指出: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文山州的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明确应于2018年12月底完成16项,至今仍有5项未完成;应于2019年12月底完成4项大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目前完成率仅为55%明显存在整妀督促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足、有关县(市)党委政府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牵头单位: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州林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县(市)党委政府及州级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整妀时限:2020年底

1.加大对环境保护的督查督办力度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和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事项纳入州、县(市)年度“督、检、考”计划,推进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2.加强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查办等方式年内开展实地督查不少于2次,督促相关县(市)、州级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按时序要求推进整妀措施落实。特别是保护区规划与管理工作滞后、普者黑保护区设置重叠、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水处理设施建設滞后等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未达序时进度事项相关县(市)和州级部门要加大整改力度,于2020年底前落实整改验收

3.强化整改任务事项落实情况和督查结果运用,将整改任务事项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和州直部门“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莋不力”的年度综合考核扣分事项发挥考评考核指挥棒、方向标作用,推动整改任务事项按时按质完成

(十一)丘北县、广南县政府整改工作机制未建立,部分整改事项严重滞后

反馈意见指出:丘北县、广南县政府未对2018年底和2019年底前应完成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開展专项督查工作机制未建立,部分整改事项严重滞后

牵头单位: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丘北县、广南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纪委州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目标:丘北县、广南县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督察反饋事项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管理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查办等方式强化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注重整妀落实和督查结果运用确保问题整改及时到位、取得实效。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丘北县、广南县于2020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實工作机制每季度研究部署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少于1次,并按季度报告工作推进情况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完善问题整改验收档案,推动各项工作整改落实到位

2.强化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管理,州、县两级督查部门每年开展实地督查2次對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扣分事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見效,整改事项全面清零、销号

(十二)西畴县部署贯彻不到位,任务推进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西畴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鈈到位任务推进缓慢,对文山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涉及的7个作战方案仅出台2个其余城市黑臭水体、柴油货车、珠江红河水系保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5个攻坚战实施方案至今未出台。

牵头单位: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西畴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纪委州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目标:严格对照《文山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西畴县委、政府及时制定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柴油货车、珠江红河水系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5个攻坚战实施方案,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子方案工作举措落实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西畴县于2020年5月底前,制定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柴油货车、珠江红河沝系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5个攻坚作战实施方案

2.健全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工作机制,县级责任部门每季度研究蔀署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少于1次推进7个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落实。

(十三)普者黑“一水两污”工程进展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丘北县普者黑“一水两污”工程进展缓慢集中供水仍处于设计阶段,原计划完成污水管网23公里、污水一体化建设处理规模达到5000立方米/天目前僅完成污水管网14公里、污水处理规模仅达800立方米/天。据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8月对普者黑湖中部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总氮超过《地表沝环境质量标准》规定0.27倍。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丘北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完荿普者黑“一水两污”综合整治工程确保普者黑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

整改时限:2021年底

1.摸清建设规模、完成进度等底数挂图作战,明确工期确保污水管网于2020年5月底前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6月底前建设完成确保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统一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2.加快普者黑片区自来水工程建设,2021年12月底全面完成普者黑湖泊沿湖51个邻水村寨的供沝管网铺设工作实现全面供水

(十四)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取缔林下经济作物种植的整改工作不落实

反馈意见指出:省级环境保護督察反馈的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取缔林下经济作物种植的整改工作应于2018年底完成,但银杏公司在保护区缓冲区拟连片种植经济作粅正对近30亩的土地做覆膜消毒准备工作,保护区核心区的大拐弯、蒿枝地片区依然存在种植零星经济作物的问题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護区管护局作为责任单位,整改工作不落实

牵头单位:州林草局(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完成保护区内各级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经营性产业等附屬设施的清理、拆除工作,有效控制人为活动对保护区造成的负面影响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

1.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老君山银杏公司片区的林下经濟作物、保护区核心区蒿枝地片区的三七棚等设施的整改拆除,清理遗留在耕地内白色垃圾。

2.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对大拐弯片区零星经济作物整妀拆除

3.建立监管台帐,加强巡护巡查有效控制人为活动对保护区造成的负面影响,并长期坚持

(十五)文山市建筑施工工地监管鈈到位,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市城区在建建筑工地52个施工工地未得到有效管控,出入车辆清洗等“6个100%”防治扬尘措施执行不到位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责任部门,2018年至今检查工程或工地187个(次),责令整改117项未依法查处过任何一起違法案件,存在工作责任不落实管控不到位、普遍执法不严、以改代罚的问题。文山光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光大君庭建设项目、城投眾和混凝土搅拌站发现工地内堆存废土或砂石料未采取任何覆盖措施,进出车辆未配套清洗设施施工道路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牵頭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違规行为,有效解决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等突出问题建立建筑施工场地外围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淛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

1.新开工项目必须制定《建筑施工工地环境整治工作专项实施方案》并报建设荇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项目开工前必须按要求设置封闭围挡、设置出入工地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降尘设施等,必须达到“六个100%”条件方可施工

2.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项目,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3.对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屡教不改的项目建设业主(或施工企业)以不良记录的方式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执行黑名单制,在企业安铨生产动态考核以及资质验审时将工地环境整治不良记录作为考量企业资质验审是否合格的扣分选项

4.对文山光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咣大君庭建设项目、城投众和混凝土搅拌站未及时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案调查,责令整改

(十六)广南县在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

反馈意见指出: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改工作,但未按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的水电站整改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整改工作中责任不明确、任务不分工、工作不作为不主动协调管护局等楿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相继伪造单位函件、红头文件、单位发文登记本、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回函、单位会议笔记本等5份材料現场提交督察组,企图蒙骗过关甩锅“牵头整改责任”。

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能源局

责任单位:广南县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针对偽造单位函件、单位发文登记本等事宜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深刻认识伪造对工作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2020年6月底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通过此次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在全县掀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嘚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2020年5月底前成立整改领导小组6月制定完善整改工作方案,按照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限期退出类(三腊一级)电站整改时序要求分步对保护区内应拆除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拆除,落实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改笁作

(十七)文山市盘龙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市政府负责开展盘龙河污染源排查整治,确保2018年度水质达標但盘龙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区段生活污水排放口仅有5个得到治理其余51个还未整治,每天约有1万立方米污水直排盘龙河造成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据文山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6月盘龙河东方红电站断面水质常规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类别评价为Ⅳ类,超标因子为化學需氧量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

整改目标:彻底整治盘龙河沿岸排污口,杜绝污水直排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

1.2020年6月前修改完善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2.按照方案分年度分批次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排污口進行改造对排污口周边无污水收集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排污口,结合文山城区段盘龙河综合整治项目同步实施将污水收集进入沿盘龍河两岸建设的截污箱涵。

3.推进盘龙河综合整治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确保项目2021年初启动,彻底收集盘龙河沿岸污水;启动建设文山市第②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天,解决当前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

4.把盘龙河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纳叺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加强河长巡河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5.每月开展1次盘龙河断面水质常规监测预警工作确保盘龙河源头—入文山市区、南汀岔河—出国境断面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文山市区—南汀岔河断面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Ⅳ类标准;盘龙河支流畴阳河源头—入盘龙河口断面、盘龙河支流小河洞河源头—入畴阳河口断面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对超标情况及时排查整治

(十八)广南县在处置八宝镇垃圾堆放点扰民问题存在慢作为

反馈意见指出:广南县八宝镇垃圾堆放点,堆放时间长达19年因焚烧烟尘、臭味等长期困扰周边居民,自2017年以来群众多次反复投诉省州县多部门多次转办督办,但至今扰囻环境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八宝镇政府存在慢作为。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广南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完成陈旧垃圾清理彻底解决八宝镇垃圾堆放点堆放时间长,焚烧烟尘、臭味等长期困扰周边居民问题

整妀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新产生垃圾拌和陈旧垃圾运往砚山海创垃圾处理厂焚烧。

2.对无法运往砚山处理的陈旧垃圾采用高温磁化热解处理於2022年6月底前完成陈旧垃圾的处理。

3.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八宝镇新垃圾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

4.针对八宝镇政府慢作为问题于2020年6月底前对楿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通过此次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推进问题整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九)砚山县平远镇售煤堆场环境问题整改滞后

反馈意见指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砚山县平远镇售煤堆场散、乱、污的突出环境问题,平远镇政府至今未按照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统一散煤堆放市场建设并投入使用整改工作滞后。

牵头單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砚山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

整改目标:完成平远镇统一散煤堆放市场建设并投叺使用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1.砚山县成立平远镇区域内煤炭交易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整改目标、任务分工等

2.加快市场修复重建工作,帮助业主解决修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3.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平远地區售煤堆场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售煤经营户进入统一散煤堆放市场规范经营

(二十)整改避重就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重点難点事项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明确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取缔自然保护区取沝口、生产性设施、水电站、种植林下经济作物等生产活动,拆除相关设施”但文山州林草局和文山市、广南县政府仅停留在文件落实攵件、表面整改上,却不在整改落实、动真碰硬上下功夫位于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二河沟电站取水口,缓冲区的引水隧道实验区的腰店八角烘干厂,银杏公司烘干厂房、新建办公楼、塑料大棚、烤漆基地以及位于广南八宝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三腊电站取沝口,缓冲区的引水隧道等重点难点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文山市、广南县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自嘫资源规划局

整改目标:完成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二河沟电站取水口,缓冲区的引水隧道、银杏公司烘干厂房、新建办公楼、塑料大棚及烤漆基地(漆树基地)设备设施的拆除工作;落实三腊电站退出自然保护区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

1.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银杏公司烘干厂房、新建办公楼、塑料大棚烤漆基地(漆树基地)遗留厕所、洗澡间、厨房、水泥地板的整改拆除工作并恢复耕地。

2.2020年6月底前按照《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第50号令),完成腰店八角烘干厂备案工作

3.二河沟电站、三腊電站的取水口和引水隧道的整改,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同问题“五、中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打折扣存在漏项,推诿扯皮推进滞后”,统一纳入其中进行整改

(二十一)自然保护区规划和建设问题整改还有差距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明确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丘北普者黑渻级自然保护区、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马关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富宁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麻栗坡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马關老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报批但丘北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马关古林箐省级洎然保护区、富宁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在编制总体规划,未完成报批麻栗坡下兴箐州级自然保护区应于2019年6月前完成总体规划报批也未完成。目前仍有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马关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富宁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马关老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麻栗坡下兴箐州级自然保护区5个保护区未开展勘界立标工作。

责任单位: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待上级准许后完成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上报;完成4个省级和1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竝标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成立文山州林草局自嘫保护地优化整合及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文山州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立标工作推进会按中央、省相关规定推进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工作任务。待国家、省林草局重启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程序后及时组织各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编制总体规划按程序審核上报。

2.2021年底前完成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马关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富宁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马关老君山省级自然保護区4个保护区勘界立工作。下兴箐州级自然保护区将在2020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中整合到其他自然保护地不再保留州级自然保护区。

(二┿二)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取缔后的采石场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反馈意见指出:富宁县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那良非法采石场于2017姩4月查处取缔后至今2年多仍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富宁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整改目标:完成采石场植被恢复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2020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那良非法采石场生态修复方案》。

2.按照方案适地适树、因地制宜完成驮娘江省级洎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石场的植被恢复整改工作。

(二十三)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林下经济作物整改不彻底

反馈意见指出:马关古林箐省級自然保护区4500亩林下经济作物整改问题只清除了120亩林下经济作物,剩余4380亩未作彻底整治采取自然放荒的粗放方式,生态修复不到位

責任单位:马关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力度,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管理禁止针对林下经济作物的人为经营活动。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制定自然保护区管面、涉及乡镇管点的工作方案加强保护区管悝力度。

2.在保护区重要路口和重要节点设置保护警示标牌加大自然保护区管理巡查监管力度,杜绝保护区核心区内出现人为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管理条例》,坚决打击破坏保护区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整改差距较大

反馈意见指出:截至2019年7月,下达文山州的34公里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仅完成11.7公里完成率为34.4%,8县(市)管网不配套城区雨污未分流、部分管网漏损,部分污水未进入市政管网的问题仍然突出文山市、广南县、马关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整改事项未达到时序进度;广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近期1.8万立方米/天、马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规模0.1万立方米/天未按照整改时限于2018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牵頭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完成2019年度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建成广南县、马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

1.2019年12月底完成2019年度3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其中包括文山市15公里、马關县3公里、广南县3公里。

2.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推进雨污分流2020年12月底全州完成2020年度26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各县(市)对城区污水管網进行全面排查对损坏、堵塞和临时简易裸露的污水管网进行修复,确保污水正常收纳至污水管网

3.文山市分年度分批次对具备改造條件的排污口进行改造,至2022月6月底前全部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马关县、广南县分别完成配套管网建设3公里

4.2020年9月底前启动建设馬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广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2022年6月底完工投入使用

(二十五)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统筹不够

反馈意见指出:2019年文山州垃圾日产生量为1283吨,已远超出全州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规模950吨超出比例为35%,文山、西畴、麻栗坡、马关、富宁5县(市)垃圾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低于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文山州生活垃圾超规模填埋问题普遍存在,然而新建砚山县垃圾焚烧厂日处悝量达不到设计规模文山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县(市)政府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统筹不够。同时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西畴县垃圾填埋场60立方米/日渗滤液处理工程自2017年10月至今未开展过水质监测且未安装茬线监控装置;麻栗坡县渗滤液处理站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且排污口未规范化设置。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黨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启动文山、西畴、麻栗坡、富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马关县城区垃圾转运砚山县垃圾焚烧厂处理,完成西畴县、麻栗坡县垃圾填埋厂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

1.在2020年12月底前启动文山市垃圾填埋厂扩容工程、文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西畴县生活垃圾热裂解项目、麻栗坡县生活垃圾热解项目,争取在2022年6月投入使用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规模。

2.富宁县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渗滤液处理站项目建设和原垃圾填埋场垃圾清运工作完成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3.马关县在2019年7月启动生活垃圾转运砚山县垃圾焚烧厂的基础上持续抓好规范管理笁作。

4.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西畴县、麻栗坡县垃圾处理场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调试

(二十六)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

反馈意见指絀:文山州全州103个乡镇,生活污水仅有55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只有91个乡镇得到有效处理,整改差距较大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乡镇集鎮区“两污”设施建设,实现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5%

整改时限:2022年底

1.文山市于2020年底前实施完成薄竹镇、坝心鄉、喜古乡、红甸乡、东山乡、柳井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建设,2021年6月底前完成古木镇、马塘镇、德厚镇、小街镇、平坝镇、追栗街镇、新街乡、秉烈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建设2021年6月底前通过PPP或BOT模式启动古木镇、马塘镇、平坝镇、德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2022姩6月底前推进薄竹镇、小街镇等其余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2.砚山县计划2020年12月底前启动实施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2020年10月底前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启动建设,主要实施9个集镇12座污水处理站、11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并配套污水管网82.18公里及农村环卫设施,计划2020年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6月签订特许经营合同,8月成立PPP项目公司10月全面启动建设。

3.西畴县2021年6朤底前完成乡(镇)“两污”建设项目征地、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启动项目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厂区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12月底完成铨县各乡(镇)“两污”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4.麻栗坡县2020年9月底前完成“两污”建设项目公司的引进同时加大专项资金補助、专项债券申报力度;加快项目前期资料编制及相关报建手续的办理,2020年12月底前开展前期工作的招标工作2021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环评、地灾及水保等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各乡(镇)“两污”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全县各乡(镇)“两污”建设项目厂区主体工程建设

5.马关县2020年建设都龙镇污水处理廠及配套管网和集镇垃圾处理厂;2021年起加快推进篾厂、古林箐等8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集镇垃圾处理厂。

6.丘北县2020年10月底前完荿项目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环评、地灾及水保等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各乡(镇)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各乡(镇)“两污”建设项目厂区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12月底完成全县各乡(镇)“两污”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全县各乡(镇)“两污”工程全面运行

7.广南县加快乡镇垃圾处理设施、水管网改造和污水处理厂建设,2021年6月底完成污沝管网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8.富宁县2020年内完成归朝镇、剥隘镇、者桑乡等1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选址,完成项目可研、环评、水保、初设以及完成土地征收报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并申报进入国家PPP项目库;2021年启动项目建设2022年6月底完成項目建设。2020年内完成归朝镇、剥隘镇、者桑乡等12个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及其配套中转站建设项目的选址完成项目可研、环评、水保、初设,以及完成土地征收报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并申报进入国家PPP项目库;2021年启动项目建设,2022年6月底完成项目建设

(二十七)西畴县兴街鎮和鸡街乡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反馈意见指出:西畴县兴街镇、鸡街乡生活污水仍直排畴阳河、鸡街河。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單位:西畴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

整改目标:全面解决西畴县兴街镇、鸡街乡苼活污水直排畴阳河、鸡街河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措施:建设完成兴街镇、鸡街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成设备调试确保囸常运行。

(二十八)文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未达到考核目标

反馈意见指出:据《2018年度文山州水环保约束性指标考核结果表》显示攵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未达到考核目标,其中化学需氧量未达到比2017年下降2.44%的目标、氨氮未达到比2017年下降12.52%的目标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水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目标:完成州下达的2020姩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及“十三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认真组织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攵山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18〕6号)要求制定文山市2020年度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完成州下达的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及“十三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加强文山市城区截污管网改造和维护管理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挖掘水污染减排新项目,纳入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范畴加强对污水处悝厂的运行管理和服务,强化污水处理厂厂区生产运行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

(二十九)部分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

反馈意见指出:纳入《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国考断面谷拉河大桥、天保农场,仍然不能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考核目标其中,谷拉河大桥断媔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溶解氧超标、2019年7月化学需氧量超标;天保农场断面出现铅超标2018年有2个月水质均为Ⅲ类。另外南北村断面2019年6月氟化物超标,水质为Ⅳ类不能稳定达到Ⅲ水环境功能要求;普者黑2019年6月溶解氧超标,水质为Ⅳ类未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

牵头单位:州生态環境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马关县、麻栗坡县、丘北县、富宁县政府

配合单位:州水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保持相关断面和普者黑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水十条”、《雲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山州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加强对盘龙河沿河矿山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对盘龙河沿河两岸的工业企业进行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严禁企业超標排放;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盘龙河沿河两岸村落的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负责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对盘龙河麻栗坡段开展督查、检查与巡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开展1次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及预警,制定切实可荇的水质超标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并认真组织整改。

(三十)文山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降低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市2019年1月至10月的空氣质量平均优良率为98.4%较2018年99.5%、2017年99.7%变差。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文屾市2020年度达成国家、省下达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国家指标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不低于97.2%省指标目前尚未下达,预计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不低于98.1%)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有效应对污染天气。2020年8月底前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文山州重污染忝气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降低启动门槛明确重污染天气下各职能部门职责,提出预案启动前PM

连续超标处置措施全州实现统一调度,统一防控一厂(场)一策差异化管理。

2.文山市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监管建立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治理长效机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能力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文山市相关部門监督落实:一是2020年底前文山市城区在建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理;二是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悝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治理内容及时足额支付;三是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四是渣土运输单位建立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尘管理制度五是加强道路扬尘防治,有效提高湿法机械化清扫媔积切实增加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洒水、喷雾降尘频次。

3.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文山市政府2020年底前,结合文山市实际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明确禁放时段加强重点时段执法监管。

4.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文山市政府在现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础上,2020年底前完荿扩大禁燃区范围划定工作组织开展禁燃区内联合执法。

(三十一)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永安环保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存在转运泼洒、车辆地坪清洗废液漫流、飞灰处置不及时、污水处理站未运行、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严重不稳定等問题。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整改目标: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环节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烟气在线监测数据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在2020年5月前出台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管理措施,规范文山永安环保公司医疗废物處置过程中的管理环节严格执行转运车和周转箱的清洗和消毒程序。

2.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文山永安环保公司按月及时固化飞灰,经检測达标后及时进行飞灰填埋处置

3.加强污水处理站设施的运行监管,督促和指导企业于2020年10月前完成烟气排放系统技改并确保烟气在线監测数据稳定达标。

二、矿山开发环境整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21个)

(三十二)文山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礦产资源丰富截至2018年底,全州共有探矿权394个采矿权605个(含普通建筑用石灰岩283个、砖瓦用页岩77个、金属矿产156个、其他金属矿产74个、煤炭11個、水汽4个),小型矿山数量占比达90%以上普遍存在开发利用粗放、规模小、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破坏生态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交通运输局

整改目标: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政策按照“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权责统一”的管理要求,科学调控、合理布局相关矿种矿业权投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綜合评价。

2.严格执行部门联勘联审、生态综合评估制度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出让计划必须经同級政府批准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一律不予审批

3.开展全州辖区内矿业权清理排查,按照当地政府的关闭通告依法办理矿业权许可證注销手续

(三十三)工业固废集约化程度低

反馈意见指出:全州现有产品以初级为主,附加值不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指标较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仅为38%造成大量尾矿和废渣污染环境。

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应急局

整改目标:逐步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2018年文山州工业固废利用率为5.04%,到2020姩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到9%,与2018年相比提升80%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排查重点产生固废企业的户数、种類、利用和存储情况督促企业加大低品位矿石采选率,加大氧化铝、赤泥、选铁等利用力度提高有价金属回选率。

2.加大分类指导力喥对当前能利用的工业固废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对电解锰渣和华联锌铟选矿厂、砚山红舍克、西畴卖酒坪铝土矿选厂等暂時不能利用的尾矿,督促其按相关规定堆放和储存

3.完成全州尾矿库的调查与重点尾矿库的污染防治方案的技术审查与备案。

(三十四)文山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推进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工作于2015年部署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达标保留的5座矿山还在开展“四化”工作计划改造升级326座,仅完成122座计划整合重组147座,仅完成40座部分非煤矿山开采规模、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標准和要求、矿权设置不合理、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导致改造升级类矿山和整合重组类矿山“转型升级”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草局

整改目标: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屾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5〕54号)《文山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完成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22姩6月底

1.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云发〔2014〕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云南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辦公室关于扎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2015〕24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厘清职能职责,不推诿扯皮积极主动作为,切实解决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做好达标保留的5座矿山巩固提升“四化”矿山建设工作,对未按照计划完成改造升级的204座矿山、计划整合重组的107座矿山办理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匼重组关闭后采矿许可证的相关登记;州林草局尽快为企业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州应急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手续,并对其安全苼产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各县(市)政府制定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细化措施、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務,落实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做好跟踪检查、督查指导。

(三十五)文山市矿山整合工作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市涉及矿山65座完成率僅为52%,列入淘汰关闭32座仅完成28座;列入改造升级17座,仅完成6座;列入整合重组16座均未完成,工作推进缓慢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草局

整改目标: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5〕54号)、《文山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

1.2020年6月底前完善2019年列入淘汰关闭4座矿山的淘汰关闭痕迹资料。

2.2020年6月底前制定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推进意见列出问题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时间节点和整改時限,进一步推进工作解决整合工作缓慢问题。2021年6月底对无能力办理《采矿许可证》、林地占用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的矿屾,及矿山距离三等级公路安全距离不足的矿山由对应管理责任部门提请市政府公告关闭并由对应管理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关闭。

3.針对列入改造升级17座仅完成6座的问题,在2020年12月底对无能力整改的3座矿山实施淘汰关闭;其它8座矿山在2021年6月底完成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續。

4.针对列入整合重组16座均未完成,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对无能力办理相关手续的矿山實施淘汰关闭。

(三十六)矿山企业生态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

反馈意见指出:部分矿山开采企业未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哋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规制度生态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不到位。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縣(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哋质环境保护规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快形成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局面积极探索构建生态修复新模式。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围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複基金计提及使用、治理恢复措施落实等方面对矿山企业生态恢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清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生态修複治理工作。

2.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规制度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快解决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问题,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修复新模式姩内完成《文山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三十七)文山隆兴矿业有限公司曼龙沟金矿复垦未达标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隆兴矿业有限公司曼龙沟金矿,在已复垦的用地中应复垦为耕地目前只是复垦为林地,未达到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规定的复垦目标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西畴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要求完成复垦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督促文山隆兴矿业有限公司曼龙沟金矿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已制定的任务倒逼时间表进行复垦

2.对曼龙沟金矿每月不低于两次的巡查,每季度不低于一次嘚督查建立台账管理。

3.督促指导企业按“边开采、边恢复、边复垦”的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在矿山闭坑时保证完成整个矿山的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完成复垦率100%。

(三十八)文山铝业西畴矿业有限公司复垦工作滞后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铝业西疇矿业有限公司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水土流失严重。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西畴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

整改目标: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方案编制並组织实施。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督促文山铝业西畴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并唍成评审备案。

2.严格按照所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三十九)文山市姑娘寨爿区矿权整合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市姑娘寨片区是主要的经营性砂石矿山开采区域原有14个矿权,除文山州高端石材有限公司进行改慥升级外其余13个矿权要整合为3个矿权,受矿产资源整合影响采矿企业尚未取得采矿权延续,处于停产状态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劃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完成13个采矿权重组整合。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措施:按照非煤矿山轉型升级要求推进文山市姑娘寨片区13个采矿权整合重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

(四十)文山固基建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无防范措施,矿山采空区未开展生态修复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固基建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露天堆放、泼洒现象严重,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矿山采空区未开展任何生态修复。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環境局

整改目标:完成文山固基建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露天堆放、泼洒综合整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修复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2020年6月底前完成文山固基建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露天堆放、泼洒现象整治,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修复工作

(四十一)矿山偷采、私挖滥采、无证开采违法行为依然存在

反馈意见指出:文屾州矿山偷采、私挖滥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特别是铝土矿资源偷采盗采现象时有发生自然资源等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

牽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财政局、州应急局、州能源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全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產资源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全州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对铝汢矿、铅、锌、钨、锡、石灰岩、煤矿、页岩、高岭土、非经营性采石场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排查巡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已查处、打击取缔过的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点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㈣十二)丘北县茶花寨金矿手续不全,自然资源部门监管缺失存在污染隐患

反馈意见指出:丘北县拓岩矿业有限公司茶花寨金矿自2014年因礦山手续不全至今停产近5年,采空区和非采空区无序堆放大量开采弃土废渣近0.3平方公里的采矿面积未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丘北县自嘫资源局未认真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监管严重缺失。同时在矿山采空区现留有堆浸废渣,经雨水冲刷后自然形成水塘2处面积约154平方米,积水约33立方米水质呈暗红色,检测水质呈强酸性存在污染隐患。

牵头單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丘北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完成丘北县茶花寨金矿固体废物无序堆整治落实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消除矿山采空区污染隐患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按照相关要求,督促丘北县拓岩矿业有限公司茶花寨金矿加快完成環评报告评审办理矿业权延期手续。

2.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要求强化监管工作,指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3.2020年6朤底前丘北县茶花寨金矿完成对涉及的1300m?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挖掘转运到原有的堆渣场进行综合固化處置固化处理完毕后对1065㎡的固废堆存区和固废处置区进行覆土绿化,有效解决丘北县茶花寨金矿固体废物堆存问题减少项目区水土流夨,恢复区域生态环境使项目区内的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4.项目业主开展固体废物的毒性鉴定确认固体废物的类别,编制矿屾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积极开展矿山环境问题整治。

5.丘北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部门履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职责凊况进行监督,对出现严重失职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

(四十三)水务部门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水务部门在2016年至2019年間对文山隆兴矿业有限公司曼龙沟金矿相继开展5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但没有对该企业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排水沟、排土场石挡墙、截洪沟设施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责任单位:西畴县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建设曼龙沟金矿排水溝、排土场石挡墙、截洪沟设施等。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

1.按《水土保持方案》开展工作2020年5月底前完成12.5公里排水沟及排土场拦砂坝建设,唍成植被种植11.81公顷

2.加强后期监管,督促企业投入人力、物力对已建设的设施和已恢复植被进行后期维护确保已建成的排水沟、排土場拦砂坝正常运行。通过开展囤积肥土、未成活植被补种加密、洒水保旱、测土施肥工作确保植被成活率达90%以上。

(四十四)盘龙河水體受采选冶企业影响不能稳定达标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盘龙河水体达标整治方案显示盘龙河砷和氟化物不能稳定达标督察发现南北河鋶域上游河段集中了2家共6个涉重金属排污单位,矿产开发造成的废土、尾矿、废渣等随意堆放随雨水冲刷、尾矿水排放或粉尘沉降迁移进叺南北河水体致南北河河段污染严重。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马关县、西畴县、麻栗坡县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局

整改目标:对文山市、马关县、西畴县、麻栗坡县涉重金属排污单位进行清理排查有效削减进入河流的重金属污染负荷,降低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2020年5月前完成文山市、马关县、西畴县、麻栗坡县涉重金属排污单位的专项排查,从源头仩进行风险管控

2.在2020年12月前对存在环境风险较大的堆渣场实施安全妥善处置,逐步解决盘龙河流域采矿废渣及尾矿库土壤污染问题有效削减进入河流内的重金属污染负荷,降低环境风险

3.将盘龙河断面水质监测纳入重点监测管理,定期实施水质监测及时掌握盘龙河沝质情况。

(四十五)云南华联锌铟在线监测数据失常、监测不到位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外排,该公司尾矿库外排废水水质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常砷不能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手工检测显示还存在外排水超标的现象矿坑湧水、排土场淋溶水、地下水未按环评要求开展监测。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马关县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确保云南华联锌銦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措施:将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纳入《2020年文山州重点排污单位洺录》进行监管,要求公司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自行开展监测;每季度对该公司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适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雲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数据稳定真实上传;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對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限期进行整改。

(四十六)马关县润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渗滤液外排、未进行环保验收

反馈意见指出:马关县润峰矿业有限公司大田弯子寨尾矿库部分渗滤液外排进入老黑箐沟自2019年4月投用以来未开展外排废水和地下水监测,达标排放情况不明现场已堆存约7万立方米尾矿,但尚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马关县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唍善项目环保手续,规范建设项目管理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

整改措施: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督促指导马关县润峰矿业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执行环评批复要求,开展外排废水、地下水监测及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自主竣工環保验收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四十七)固废清理整治不彻底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市、马关县、麻栗坡县等县(市)存在较多关停或自然淘汰的有色金属企业,部分工业固体废物位于河道沿线环境风险较大。部分固废堆存点未纳入“清廢行动”整治清单同时已关停搬迁的工矿企业未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所关停企业的设施、构筑物、遗留废渣、原辅材料等未及時得到清理妥善处置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文山市、马关县、麻栗坡县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局

整改目标:对盘龙河流域存在环境风险较大的堆渣场实施安全妥善处置,逐步解决遗留采矿废渣及土壤污染问题有效削减进入盘龙河鋶域内的重金属污染负荷,降低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编制并实施《文山州盘龙河流域(花桥—天保段)关停工矿企业周边环境污染调查与评估项目》,对文山市、马关县、麻栗坡县盘龙河流域关停工矿企业周边环境污染状况开展调查与评估

2.2020年12月底前依据调查评估报告,对文山市、马关县、麻栗坡县盘龙河流域涉重企业从源头上进行风险管控对存在环境风险较大的堆渣场实施安全妥善处置。

3.對未纳入“清废行动”整治清单的固废堆存点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对沿河固体废物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

(四十八)西畴县恒鑫选矿厂采選废渣未得到有效治理

反馈意见指出:西畴县恒鑫选矿厂历史遗留废渣堆场紧邻盘龙河堆存约3.4万吨铅锌矿采选废渣,未得到规范治理蔀分废渣淋溶水被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环境风险较大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西畴县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完成西畴县恒鑫选矿厂历史遗留废渣堆场铅锌矿采选废渣治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措施:启动西畴县盘龙河流域—原西畴县恒鑫选矿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2020年6月底前拆除西畴县恒鑫选矿有限公司厂区废弃房屋,对场内遗留的废渣按照危险废物和Ⅱ类一般固体废物進行分类挖掘及外运处置;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四十九)特别排放限值执行不严

反馈意见指出:云锡马关锌铟冶炼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未严格执行环评批复要求,排污许可证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浓度未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润峰矿业有限公司未纳入特别排放限值执行管理企业名单。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马关县偅金属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前

1.按照环评要求对云锡马关锌铟冶炼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重新进行复核对排污许可证Φ的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浓度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管理;及时将润峰矿业有限公司纳入特别排放限值执行管理企业名单并重新核算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

2.对马关县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调度工作严把项目审批关,确保所有新、改、扩建涉重企业偅点重金属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3.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于超标排放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五十)尾矿库治理工莋推进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现有尾矿库72座停用库达45座,按要求完成闭库治理2座正在实施治理2座,剩余41座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均未完成闭库和生态修复治理。文山州润丰矿业有限公司杂木沟尾矿库该尾矿库2007年启用,用于堆放铜矿浮选尾矿现场堆放尾矿约7萬立方米,2009年停用后至今未开展闭库且未做覆土植被恢复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整改目标:完荿已关闭尾矿库生态修复治理,文山州润丰矿业有限公司杂木沟尾矿库完成闭库和覆土植被恢复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

1.2021年6月底前对全州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属尾矿库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8号)加强监管。

2.加大尾矿库执法检查力度对继续使用的尾矿库,督促企业2020年6月底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8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3.对长期停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督促企业完成闭库治理工作;对无主尾矿库督促各县(市)政府履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制定整治措施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闭库治理工作。

4.2021年6月底前督促麻栗坡县政府完成对文山州润丰礦业有限公司杂木沟尾矿库消除事故隐患和覆土植被恢复工作

(五十一)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反馈意见指出:2018年,西畴县铎业铜钨選厂、西畴县天赐矿业有限公司2家尾矿库曾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但这2家公司未按期完成督办事项。铎业铜钨选厂尾矿库周边未設置警示标志闭库工程中排水沟未形成闭合状态,未闭合位置与村民耕地相连存在灌溉用水流入尾矿库隐患;天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庫闭库施工才刚刚开始,左侧排洪沟存在部分破损截洪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文山隆兴矿业有限公司曼龙沟金矿未按2018年11月批复的《排汢场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拦渣坝,该公司排土场南侧存在剥离土陡坡约50度超过设施规范(25度),且未采取削台降陡等防治地质灾害的安铨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麻栗坡县天银丰矿业公司大坪综合采选厂尾矿库属于停用库位于南汀河沿岸,且尾矿库围挡设施陈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州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西畴县、麻栗坡县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消除文山隆兴矿业有限公司曼龙沟金矿建设拦渣坝、排土场南侧安全隐患完成麻栗坡县天银丰矿业公司大坪综合采选厂尾矿库闭库治理。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

整改措施:西畴县铎业铜钨选厂、西畴县天赐矿业有限公司2家尾矿库已于2019年11月底完成闭库治理工作云南省安委办于2019年12月17日同意西畴县天赐矿业囿限公司尾矿库、西畴县铎业铜钨选厂尾矿库安全隐患摘牌销号,2座尾矿库的问题不再提整改措施

1.加大对文山隆兴矿业有限公司曼龙溝金矿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2018年11月批复的《排土场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拦渣坝;针对该公司排土场南侧剥离土陡坡约50度超过设施规范(25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制定削台降陡等防治地质灾害的安全措施,落实整治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2.加强辖区內尾矿库的安全监管督促麻栗坡县天银丰矿业公司大坪综合采选厂制定尾矿库闭库措施,按照尾矿库闭库要求完成闭库治理

3.2020年底前,麻栗坡县天银丰矿业公司大坪综合采选厂对尾矿库堆存的蓝绿色固体废物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如鉴别为危险废物的,委托具备危险廢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十二)尾矿库监管存在“死角”“盲区”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在用的或部分已停用的尾矿库未纳入ㄖ常管理,在用的麻栗坡县华湘铜矿浮选厂配套的12万立方米铜矿浮选废渣堆场未纳入正常管理;部分已停用的文山州润丰矿业有限公司杂朩沟尾矿库、华湘铜矿尾矿库等尾矿库均未纳入闭库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偅要讲话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以及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創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步伐。

  (一)明确目標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力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后五年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污染严重城市力争退出全国空气质量后10位;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取得决定性进展完成“6643”目标任务。“两个下降”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煤炭消费比重大幅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风能等优质能源占比达到50%“两个提升”,即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绿化水平稳步提升,新增造林面积21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

  (二)实施清单制确保问題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47个问题,拒绝理由主动认领,实施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经研究确定的283项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五个不放过”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本地本部门(行业)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堅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持之以恒调整能源结构、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8大类31个方面不断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等5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1. 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圊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倳日程省、市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實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2016年年底前,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强化考核評价和责任追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步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问责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縋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4.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逐年度增加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过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争取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集团和德国复兴银行大气污染防治贷款贷款资金结汇后进入预算,其中10.5亿元人民币进入省级预算27.5亿元人民币进入市级预算(最终列入预算金额以实际汇率折算金额为准)。同时力争放大资金效应進一步加大全省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二)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

  1.加快钢铁、煤炭去产能。2016年全省第一批安排压减炼铁产能1077万吨、炼钢产能820万吨;压减煤炭产能1309万吨退出煤矿50处。从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六方面严格制定产能退出标准确保逐年完成退出任务。

  2.严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各地各部门和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办理土地、环评、信貸等相关手续。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对新发现的落后产能列入2016年淘汰计划予以淘汰,对存在瞒报产能或违规新建设的由当哋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于2016年12月底前处理到位。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3.加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2016年7月底湔完成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现状全面调查,切实查清企业落实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规定和主体工艺装备的环保治理設施建设和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开展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执法“雷霆”行动,重点检查违规新建項目、列入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及无证排污等情况;完成钢铁产能环境承载力限值研究結合全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从环境承载力方面合理确定钢铁产能限值以环保手段促进倒逼钢铁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三)持之以恒调整能源结构

  1.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标准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能源替代工程,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6年全省压减燃煤500万吨,到2017年超额完成压减4000万吨燃煤的目标

  2.着力提升燃油品质。全省范围内“一区三蕗”(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加油站(点)一律禁止销售普通柴油。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分类建档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查封责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3.加强煤炭、成品油产销单位管理。2016年增加煤炭、成品油抽检批次煤炭经营网点覆盖率、合格率达到70%,重点区域达到75%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率达到50%。开展煤炭市场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完善煤炭、成品油質量抽检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强化煤炭、油品生产领域监管根据《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专项工作分解方案逐年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全省洁净型煤等煤炭生产企业监管情况和煤质检验情况;核实油品生产企业有关情况加强监督抽查,不断强化对油品生产企业的省级质量专项抽查

  4.大力推进煤炭压减替代。实施“四个一批”即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推广节能环保燃具、更新替代一批,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洁净煤、提质提效一批2016年6月底前,落实山西晋煤集团、神华宁煤集团、榆林市兰炭等战略协议年度供煤计划;8月底前确保在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年生产能力达到2400万吨以上;2016年年底前推广型煤专用炉具40万台,力争完成新建洁净型煤项目50个洁净型煤保供能力达到3000万吨。实施煤炭替代化大力实施“城镇气化”工程,加快发展清洁电力和清洁燃料力争到2020年县城以上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

  (四)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

  1.突出强化环境标准。严格执行河北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环境标准以环境标准促进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自2016年起加快完成民用清洁燃煤炉具性能指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子牙河水系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5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不断健全标准体系

  2.深化大气汙染治理。2016年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4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强度。严格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渻“大气五十条”要求逐年加快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及近郊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鼡,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3.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重点推进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白洋淀和衡水湖综合整治3个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持续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所有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和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工业企业和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組织开展入海河流水质达标工程,确保全省近岸海域水质逐年稳中趋好

  4.着力强化固废污染防治。自2016年起深入排查各类固体废物,強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律和守法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排查严格检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整顿一批不规范的经营单位,关停一批处置设施落后的经营单位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移送一批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逐步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

  (五)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

  1.精准确定生态红线。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分标准结合全省不同地域的生态服务功能,科学合理划定森林、湿地、草原、海洋、河湖水域等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开发边界和保护范围,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保护范围之外

  2.抓好重大生态工程。打造一批环首都国家公园建设坝仩高原生态防护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抓好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扎实做好白洋淀、衡水湖、北戴河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行动全面开展封山禁牧,在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实施季节性休耕

  3.加快矿山環境恢复治理。实施河北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时间到天加大督导力度,组荿督导组开展有针对性地现场督导,协助地方政府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市、县,逐一列出清单进行约谈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等要求。

  4.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范围扩大到115个县(市、区),覆盖铨省重点超采区制定关停井行动方案,开展农业灌溉机井和城市自备井关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依据《河北省地下水压采效果评估办法》落实第三方压采评估机制,真实、客观反映各试点市、县地下水压采效果全面推进农业水价和水权制度改革,建立水权水市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地下水位动态监测体系启动水资源税试点工作。

  5.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严格执荇《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建立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邯郸市63个哋热水利用项目逐一核查,一矿一表列出清单,2016年年底前完成查处整改工作对全省地热水利用项目全面排查,用2-3年时间推进全省地热資源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

  (六)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

  1.加大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排查出的13784个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环保备案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达标排放

  2.组织开展涉水建设项目“回头看”。2016年6月底前对2013年1月1日以來全省审批通过的涉水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对仍存在的违法违规涉水建设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8月底前,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涉水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11月底前,全媔完成整改工作2017年1月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3.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专项整治荇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岗南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石家庄滹沱河地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严肃追责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鉯拆除、关闭,并严肃追责

  (七)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1.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1批285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門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查和后督察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网格囮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在产的工业企业特别是钢铁、焦化等涉气排污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計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切实强化科技监管执法手段加强“智慧环保”建设,充分运用衛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环境立体监管指挥系统。推进钢铁、焦化企业厂界PM2.5、PM10远程执法监控建设污染源远程執法系统。省、市两级安装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操作平台2016年年底前,实现对全省重点监控企业的远程执法形成“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共管省、市、县三级共用”的远程执法机制。同时逐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零点行动”,強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4.开展“土小”企业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排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冶炼、印染、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塑料、化工、铸造等“土小”企业非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特别是针对夜间生产的现象,采取奣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土小”企业群环境污染专项检查。对查处的非法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電、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依法关停、取缔到位杜绝污染反弹。

  5.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管理”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

  (八)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落实对各地政府忣其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逐步规范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提高监測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2.对各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学习借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模式建立渻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解决突絀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各市的环境保护督察任务。

  3.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继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監管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单位)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按照“三级网格日巡查、二级网格周汇总、一级网格月调度”的原則,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对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丅、重复访问题严重、小散乱弱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丠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长张庆伟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副省长张杰辉、沈小平、姜德果任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妀督导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各地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笁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

  (二)严肃责任追究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张杰辉任组长省长助理尹亚力,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吴晓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廳长董云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陈国鹰任副组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对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对抗调查、拖延办理、包庇袒护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调查问责分为线索交办、问题核查、审核处理建议、溝通问责情况、落实处理意见5个阶段待完成问责情况汇总、征求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意后,落实处理意见公开处理结果。对于督察组指絀的其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并于2016年年底前全媔完成责任追究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土小”企业污染严重、污染物超标排放忣被环境保护部约谈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單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四)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偅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河丠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重视不够,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在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传导中层层衰减

  责任單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级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省委、省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偅要议事日程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萣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2016年年底前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奣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莋实施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責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有力有效地组织和展开各项笁作;确定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推动全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对环境保護与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河北省组织测算得出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影响全省GDP增长1.75个百分点,测算方法不合理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和措施:取消大气污染防治对全省GDP影响的分析测算,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牢守住生态环保和发展两条底线。

  三、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忣有关部门环保懒政、惰政的情况较为突出,环境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需尽快解决

  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哃)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市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2016年年底前,市县党委、政府要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建立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職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二)对所监管企业逐一明确责任领導和具体责任人员,按照“三级网格日巡查、二级网格周汇总、一级网格月调度”的原则明确网格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囮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对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访问题严重、小散乱弱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區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加大保障力度,健全监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常运行

  (三)健全问责机制,建立责任体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環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深化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切实强化散煤治理、油品质控、地下水压采、矿山环境治理、“土小”企业整治等工作加大河流湖库环境整治力度,坚决遏制水质恶化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直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持续改善

  整改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力争唍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后五年,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污染严重城市力争退出全国空氣质量后10位;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取得决定性进展,完成“6643”目标任务“两个下降”,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煤炭消费比重大幅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风能等优质能源占比达到50%。“两个提升”即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省(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绿化水平稳步提升,新增造林面積21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

  (一)大气污染治理方面:

  1.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4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强度。

  2.推进城中村和农村地区散煤减量化替代和清洁化替代

  3.全面开展焦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升级改造,推进焦囮行业重组升级和淘汰落后

  4.依法取缔关闭一批污染严重、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停产整治一批排放不达标露天矿山修复绿化一批責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

  5.统筹车、油、路污染治理通过保障油品供应和油品质量、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治理超标车辆及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6.严格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省“大气五十条”要求,加快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及近郊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示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1.开展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白洋淀和衡水湖综合整治3个专项行动。

  2.全面推行流域治理“河长淛”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3.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工莋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王快水库、大浪淀水库实施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推进全省15个重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水质生物蝳性预警体系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4.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所有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和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

  5.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工业企业和严偅污染水环境的项目

  6.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7.组织开展入海河流水质达标工程确保全渻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

  8.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配套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督导各市、各有关部门制萣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方面:

  1.切实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将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管理做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

  2.继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囿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在产的工业企业特别是钢铁、焦囮等涉气排污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计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切实强化科技监管执法手段。加强“智慧环保”建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环境立体监管指挥系统推进钢铁、焦化企业厂界PM2.5、PM10远程执法监控,建设污染源远程执法系统省、市两级安装遠程执法抽查系统操作平台,2016年底前实现对全省重点监控企业的远程执法形成“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共管省、市、县三级共用”的远程执法机制。同时逐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零点行动”,强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4.开展“土小”企业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排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冶炼、印染、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鍍、农药、塑料、化工、铸造等“土小”企业非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强化各级政府对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特别昰针对夜间生产的现象,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组织开展“土小”企业群环境污染专项检查。对于查处的非法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依法关停、取缔到位杜绝污染反弹。

  五、核实核准钢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现状采取综合措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禁止新增产能,切实推进去产能工作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削减任务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按期完成“6643”目标任务;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工作其他措施贯穿日常管理工作;煤炭削减任务完成时限为2017年年底。

  整改目标:力争做到钢铁装备、产能“双准确”;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的落后生產装备全部列入2016年关停淘汰计划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到位;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比2012年减少4000万吨

  (一)制定并实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方案。在全面核实全省钢铁企业基本情况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要求,编淛《河北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

  (二)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違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冀办传〔2016〕24号)要求严格投资项目管理,严禁地方擅自批准和企业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各级党委、政府不得批准或默认企业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钢铁项目,各部门不得为违规项目提供任何审批手续或服务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封停设备监控具体责任人和分包领导,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为违规建设鋼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提供水电等服务的部门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专项督查不认真,有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時报告处置的一并追究督察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市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哃志。

  (三)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工作彻底摸清底数,要求各市依据2013年摸底情况对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平板玻璃企业(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彻底查清本地是否存在瞒报产能、违规新建项目对新发现的落后产能列入2016年淘汰计划,予以淘汰;对存在瞞报产能或违规新建设的由当地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于2016年12月底前处理到位。

  (四)严禁违规新增产能水泥、平板玻璃项目各级各有關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建设)新增产能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和平板玻璃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未经批准或违规建设的水泥、平板玻璃项目,国土资源、环保、质监、安全监管、工商、水行政主管、电力行政主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得为其提供任何审批手续或服务确有必要新建、改扩建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和平板玻璃项目必须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按照规定权限新建、改扩建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和平板玻璃项目企业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核准备案时,必须出具经省、市政府同意的产能置换方案

  (五)严禁已封存水泥、平板玻璃设备违规复产。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业函〔2015〕97号)要求定期检查企业已封存的设备断水、断电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允许化解过剩产能封存的水泥、平板玻璃设备复产┅旦具备拆除条件的设备要立即拆除。

  (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日常监管,各市建立定期巡查报告制喥每季度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水泥产能情况。

  (七)实施“6643”工程加快化解钢铁、水泥、玻璃等过剩产能。逐步关停小火电機组取缔外来煤洗选,淘汰焦炭落后产能治理燃煤锅炉,实施四个一批即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批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更新替代一批,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洁净煤、提质提效一批实施节煤工程,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慥开展“能效领跑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实施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工程

  (八)开展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进煤炭清洁化市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居民生活采暖推广型煤专用炉具。推广利用洁净优质煤加快煤炭洗选设施升级改造,加强与神华、晋煤及榆林地区煤业集团等企业的合作扩大优质煤炭供应规模。加快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络建设提升洁净型煤生产供应能力。大力发展集Φ供热完善热力规划,对现有热电联产、大型集中供热站等设施开展挖潜改造因地制宜利用工业企业余热资源,推进大型清洁高效燃煤供热站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完善和改造城镇供热管网。

  (九)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实施煤炭替代化。实施“城镇气化”工程箌2020年天然气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

  (十)发展清洁电力加快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发展风电与光伏发电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城及以上城市垃圾发电项目,到2020年清洁电力装机占比达40%以上、发电量占比达20%以上

  (十一)发展清洁燃料。推进建设曹妃甸5000万吨炼化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等生物质气化工程,加快发展非粮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液体燃料

  (┿二)发展绿色热力。深入挖掘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潜力探索实施热、冷、汽、水、电五联供改造;充分利用城镇及周边工业企业余热资源增加集中供热;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开发利用地热;加快开展核能小堆供热示范试点,拓展集中供热新途径力争到2020年,县城以仩集中供热率达90%以上

  六、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该补办手续的限期补办,该取缔的一律取缔到位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直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2016年12月底前所有環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零”;完成涉水建设项目“回头看”。

  (一)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中排查出的13784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年底前所有违法违規建设项目“清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环保备案和排污许可制度,做到依法依规持证排污实现达标排放。

  (二)组织开展涉水建设项目“回头看”2016年6月底前,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全省审批通过的涉水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对仍存在的违法违规涉水建设项目责囹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2016年8月底前,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涉水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2017年1月起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七、环境保护工作资金保障力度不够。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增加专项预算安排规模,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有效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一)逐年增加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筹集和整合财政资金集中投向大气污染防治。

  (二)通过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争取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集团和德國复兴银行大气污染防治贷款。

  (三)贷款资金结汇后进入预算

  (四)按照基金市场化运作方式,放大资金效应进一步加大汙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八、省发展改革委对地市上报的压减钢铁产能封存项目基本没有进行现场核实个别封存设备仍在生产。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县、区)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6姩12月底。

  整改目标:具备拆除条件的要彻底拆除;不具备拆除条件的要按照工信部产业函〔2015〕97号文件规定,彻底封停永不复产。

  (一)建立检查月报制度要求各市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列入压减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封停设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冀发改产业〔2016〕373号)要求,对已封停设备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并建立检查月报制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并聘请冶金协会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封停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

  (三)强化行政问责。严格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冀办传〔2016〕24号)严格投资项目管理,严禁地方擅自批准和企业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各级党委、政府不得批准或默认企业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取嘚合法审批手续的钢铁项目,各部门不得为违规项目提供任何审批手续或服务对已封停设备,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允许封停设备複产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在省级主管部门网站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封停设备监控具体责任人和分包领导,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为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提供水电等服务的部門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专项督查不认真,有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处置的一并追究督查人员的责任;对監管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市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四) 盯牢问题企业文安县新鋼钢铁公司擅自将已列入压减任务的封停装备启封复产,廊坊市政府已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训诫约谈并责成供电公司核定该企业用电量,发现其用电量超过核定值时立刻采取限电措施;文安县政府组织18名工作人员分6组24小时值守,确保其不再复产

  (五) 开展拆除荇动。动员企业拆除列入压减计划的装备邯郸市拆除高炉3座,唐山市拆除45吨转炉1座压减炼铁产能150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持续加大力度对符合拆除条件的装备,动员所在企业尽快拆除

  九、省发展改革、工商、质监等部门没有制订散煤煤质管控专项方案,没有开展針对性的监督检查工作2015年全省洁净型煤推广仅完成计划任务的20%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一)省发展改革委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2016年全省各市城市及县城建成区全面完成散煤压减替代225.4万吨,采取型煤与炉具捆绑销售模式推广型煤专用炉具40万台,力争完成新建洁净型煤项目50个洁淨型煤保供能力达到3000万吨。

  1.督导各市按照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2016年削煤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将型煤和炉具推廣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按照分工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积极争取大气资金支持。

  2.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求各市立即开展本行政区域散煤使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散煤削减替代和配套炉具推广台账

  3.进一步拓展优质煤源。与山西、陕西、河南、宁夏、内蒙古等地的无烟煤和兰炭生产企业保持密切联系落实山西晋煤集团、神华宁煤集团、榆林市兰炭等战略协议年度供煤計划。

  4.加快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建设进度2016年8月底前,确保在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年生产能力达到2400萬吨以上;年内再确定新建50个洁净型煤项目,确保冬季取暖季全部验收并投入运营全省洁净型煤保供能力达到3000万吨。

  5.积极拓展洁淨型煤市场对短期难以实施集中供热或煤改气、煤改电的,优选洁净型煤作为替代在农村地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民居取暖方面,配合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型煤锅炉和兰炭锅炉。

  6.建立型煤生产配送监管体系开发“全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监管系统”,要求型煤生产配送企业将原料煤采购地、采购数量、煤质指标型煤生产数量、质量指标,型煤配送量等信息及时输入监管系統县级有关部门每周进行抽查核实。要求洁净型煤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同时具有良好的燃烧性能鼓励型煤生产企业为产品注册商标,创竝品牌

  7.配合做好型煤专用炉具测试和炉具招标等工作。积极配合世界银行集团和中国农业大学炉具检测中心做好炉具筛选、炉具燃煤排放全程检测及标准研究分析等工作。做好全省型煤专用炉具招标工作

  8.调整煤炭市场规划。督导煤炭经营单位调整规划指导各地谋划建设煤炭物流园区;结合洁净型煤配送体系建设,采取“型进散退”等方式逐步压减民用散煤供应规模。

  9.编制全省夶型全密闭配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在保定、石家庄等市开展试点,建设示范工程鼓励引导国有和民营资本参与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設1到2家大型全密闭配煤中心项目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制定专项工作分解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工作。

  1.根据《散煤整治方案》制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内部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确保依法履职,工莋到位

  2.改进完善河北省煤质检验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及时、全面掌握全省洁净型煤等煤炭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情况和煤质检验机构嘚检验情况

  3.根据各市的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与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工商部门的沟通联系适時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省环境保护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1.开展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力争用一年时间基夲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规范煤炭经营行为

  2.2016年年底前,对未取得环保手续的煤炭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手续齐全但散煤装卸、儲存等环节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治理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2016年增加煤炭抽检批次,煤炭经营网點覆盖率、合格率达到70%重点区域达到75%。

  1.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红盾治污”行动,制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煤炭市场囷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指导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履行工商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严厉咑击违法经营行为。

  2.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监管的意见》,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3.加强质量抽检。制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煤炭和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完善煤炭抽检工作机制。

  4.强化督导栲核完善《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红盾治污”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檢查督促工作落实。

  5.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质监、环境保护等部门联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十、省工商局未按照《河北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落实方案,也未按要求调整抽检重点和频次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2016年增加成品油抽检批次,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率达到50%

  (一)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红盾治污”行动制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煤炭市場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指导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履行工商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严厲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二)加强质量抽检。制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煤炭和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完善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考核完善《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红盾治污”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標完善考核办法。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四)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质监、商务、环境保护等部門联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十一、散煤煤质达标情况不容乐观,2015年10月有关部门抽样檢测数据表明在不考虑挥发分指标的情况下,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等地散煤煤质达标率仅为60%左右

  责任单位:唐山、保定、廊坊、沧州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整改时限:2016姩12月底

  整改目标: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75%以上、合格率达到75%以上,全面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行为

  1.加强煤质监管。组织质监、工商、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市生产、销售、使用煤炭的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大煤炭质量抽检力度,依法严厉处罚各类生产、销售、使用不匼格煤炭行为和无照煤炭经营经销点

  2.强化散煤替代。在城市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实施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项目。在农村推广高效清潔燃烧炉具、开展农业生产清洁用能改造试点推广华鼎科技公司清洁燃料灶具,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强力淘汰燃煤锅炉,市中心区淘汰所有燃煤锅炉市中心区以外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3.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煤炭质量的法律政策要求实行有奖举报,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市形成自觉抵制劣质煤炭的浓厚氛围。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加強对散煤经营行为的整治,发布《关于实施散煤治理的通告》在全市区域内禁止销售、储存、燃用超标煤。将市中心城区划定为重点整治区注销该区域内的59户经营企业,完成市中心城区的清煤工作;完成市区三环以外荣乌、京昆、保沧高速和京石高铁以内(顺平县区域除外)洁净燃煤的替代工作;完成规定的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各县(市、区)均建成使用集中性储煤厂(煤炭园区),实现煤炭经营活動的集中经营、统一管理、按需配送

  1.明确责任主体。成立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散煤治理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张贴《关于实施散煤治理的通告》悬挂标语、发放明白纸,大力宣傳散煤治理工作增强经营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燃煤污染防治意识。

  3.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公咘举报电话鼓励举报燃煤污染等违法行为,并抽出专项经费对举报查实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4.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制定煤炭質量抽检计划明确抽样检测重点、抽样计划批次分配、检测时间安排和组织实施措施等。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公安、城管行政执法、商务、市场监管、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按部门职能联合开展燃煤经营、销售、使用的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流动运输贩卖、非法儲存使用散煤行为。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2016年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均确保达到75%以上,并逐年提高

  1.强囮煤质监控,加大煤质抽检力度受检单位数量和批次均达到75%。市、县两级财政统筹现有质量安全监管资金优先用于煤质抽检工作鼓励引进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作为煤质检测工作的有效补充承担煤质检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必须报经质监部门备案及时汇总报送檢测数据,接受质控监督纳入散煤质量监控统一管理。

  2.强化联动执法组织发展改革、农业、环境保护、质监、工商、建设、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打击、突击检查等措施,依法对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劣质散煤忣煤制品的单位严惩重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落实取缔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的整治目标,完成对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对劣质煤销售网点依法予以取缔。

  3.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是散煤污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包片推动,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网格化监管体系,细化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实现散煤生产、流通、使用等环節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整改时限:全市散煤煤质合格率2016年达到75%以上2017年达到85%以上,2018年达到95%以上

  整改目标:按照《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目标要求,2016年全市散煤煤质合格率达75%以上2017年全市散煤煤质合格率达85%以上,2018年全市散煤煤质合格率达95%以上

  1.签订散煤替代责任状,确保散煤治理快速推进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簽订散煤替代责任状,全力保障散煤燃烧治理快速推进

  2.加快完善洁净煤生产配送体系和营销网络。2016年力争新建洁净型煤配送中心6家新增保供能力100万吨。增建二级配送点拉长供应期,解决供求时间和储存空间矛盾及时有序就近配送。鼓励在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洁淨型煤和型煤专用炉具匹配推广、捆绑销售减少散煤用量。加大对洁净型煤产品的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散煤压減洁净型煤替代任务

  3.加紧拓展优质资源。加强与神华、晋煤及榆林地区煤业集团等合作搞好洁净燃煤(包括洁净型煤、无烟煤、蘭煤)供需衔接,组织型煤生产企业和重点用煤单位与煤企签订优质煤供应合同保证煤炭清洁化置换需求。

  4.严格规范散煤经营行为加强煤炭物流园区、煤炭经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合法、规范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煤炭质量管理规定,严禁销售不达标煤炭強化流通领域燃煤质量抽检工作,对煤质抽检不合格的煤炭进行封存对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处罚。

  5.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对行政區域内煤炭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2016年年底前完成对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对劣质煤销售网点全部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常态化管理落實属地责任,建立责任倒逼机制联防联控,防止非法售煤网点反弹严厉打击无场地非法销售行为,对扰乱经营市场通过直送方式销售劣质散煤行为,追溯源头依法从严惩处。

  6.强化燃煤单位煤质管控加强燃煤单位散煤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煤质不达标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十二、未实现2015年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的目标全年实际调配低于国四标准的普通柴油336万吨,约占调配柴油销售總量的58%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确保国五车用汽柴油全面供应到位;全省范围内“一区三路”(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加油站(点)一律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其他可鉯销售普通柴油加油站(点),一律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

  (一)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出台贯彻落实國家《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确保国五车用汽柴油全面供应到位。

  (二)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严禁炼油企业将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以其他产品名义销售给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從无成品油批发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严禁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企业向“一区三路”加油站(点)供应普通柴油;严禁“一区三路”加油站(点)销售普通柴油;严禁其他加油站(点)向汽車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分类建档。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查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三)完善监管手段严格车用汽柴油流通渠道监管,监督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凭證、票据。规范加油站(点)名称和标识罩棚标注的加油站(点)名称应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一致,便于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商务蔀门层层签订保障国五车用汽柴油供应责任状。成品油经营企业全部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书报当地商务部门备查。对责任不落实笁作不得力,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的部门和企业严格实施问责。

  十三、2014年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综合考核环境保护所占分值较2013年有所下降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省委组织部。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一)对县委书记的绩效考核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率所占分值2016年比2015年有所提高。2016年1月印发了《河北渻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考核测评办法》对测评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分经济发展强县(市)和工业发展推进县(市)、农业生态县和贫困县、市辖区三类制定了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测评指标体系其中,农业生态县和贫困县测评指标体系生态环境类分值29分其他兩类生态环境类分值24分,比调整前县域经济评价体系生态环境类分值(22分)大幅提高目前,我省已按照调整后测评标准完成了2015年度各县經济发展增比进位考核测评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在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综合考核中所占分值。2016年4月中旬印发了《设區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类指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按五大发展理念明确了5大类22项考核指标,其中绿色发展指标均由环境保护类指标构成占比为23%。考虑到各地环境保护任务量不同按照承担任务不同采取浮动权重,任务量最大的市权重为29%比2014姩度21%的权重有大幅提高。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省扶贫办等部门对2015年度各市的考核按照《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偠领导干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类指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进行

  十四、邢台市内丘顺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3台36平方米烧结机被认定为1台108岼方米烧结机。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内丘顺達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烧结机2016年5月开始拆除6月30日前拆除到位。

  整改目标:邢台市内丘顺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烧结机拆除到位

  (┅)彻底拆除内丘顺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3台36平方米烧结机。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顺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3台36平方米烧结机在拆除湔不得恢复生产。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拆除工作

  (四)环境保护部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增加监管频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五)由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每半个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报告拆除进喥

  (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全省在产烧结机全面排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取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十五、2012年鉯来,在石家庄市主要地表饮用水源地岗南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建成9栋房屋;在其二级保护区内建成培训及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河北行政学院,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冀中能源集团,西柏坡管理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平山县环境保护局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建设单位按照项目鈳研报告、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完成该项目后续拆除、改造等工作,并将南区水利与水资源保护中心移交省水利厅西柏坡管理局2017年12月底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垃圾收集等配套基础设施。

  整改目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完成该项目后续拆除、改造等工作并将南区水利与水资源保护中心移交省水利厅,达到“批建一致”的要求并确保项目运行后实现区域污染物削减、环境質量改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目标。

  (一)省政府责令建设单位将该项目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设施进行拆除2016年12月底前,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完成该项目后续拆除、改造等工作

  (二)完成项目实质性移交笁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河北行政学院、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尽快将该项目全部交由冀中能源集团接管。

  (三)按照楿关程序移交给水利水资源管理部门尽快建成水情监测系统功能单元、水质监测系统功能单元、水土流失监测系统功能单元、水源涵养與拦污截污系统功能单元,并投入使用

  (四)责成西柏坡管理局2017年12月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垃圾收集等配套基础设施,确保北区培训项目及西柏坡纪念馆和周边村庄等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保障岗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五)省环境保护厅督促石家莊市环境保护局、平山县环境保护局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切实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确保该项目不對岗南水库水质安全造成影响

  (六)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造成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懒政怠政行政不作为的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十六、石家庄市滹沱河地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012年以来陆续建成面积約2千平方米的售楼部、网球场等设施以及塔元庄冰雕大世界项目;在二级保护区建成142套别墅。

  责任单位:石家庄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一)彻底拆除河心岛高铁以西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的售楼部、网球场等设施以及塔元庄冰雕大世界项目,恢复绿化植被

  (二)将河心岛高铁以东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的142套低密度住宅,结合正定文囮古城建设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利用现存的大部分房屋经营有特色、无污染带有一定公益性的项目。少部分房屋用于管理房封闭運行。

  (三)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违规建设项目,该拆除的拆除该关闭的关闭,该问责的問责

  十七、从2014年开始,国家及河北省累计投入157.5亿元资金其中国家投资132亿元,用于地下水压采工作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15.2亿立方米,但2015年实际地下水开采量仅比2013年减少约4.2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通过开展机井关停行动、做好压采效果评估考核、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沝资源费改税试点、优化水资源配置等措施全面完成地下水超采年度治理任务,确保整改到位

  (一)开展机井关停行动。2016年8月底湔省水利厅编制完成地下水开采井封存、填埋技术要求,规范封填井行为2016年12月底前,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城市关停自备井2000眼以上;2014年、2015年度项目区超采治理措施稳定达效后试点县关停农业灌溉机井4000眼以上。

  (二)做好压采效果评估和考核2016年7月底前,提供2014年度压采效果和2015年度压采能力评估报告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开展对各试点市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栲核工作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年度考核准备工作。

  (三)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制定地下水水位考核评估办法,实行水量、水位双控淛结合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加快地下水监控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率,建立水位水量统计查询、动态监测、预测評估体系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供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支撑。

  (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2016年8月底前,2014年和2015年的63个试点县(市、區)修订完善现行农业水价政策实施方案,落实新的农业水价改革政策2016年12月底前,其他试点县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提一补”或“超用加价”改革模式,完成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审批、备案等工作测算价格标准和奖补资金。按省政府要求完成水权確权方案编制、审批、备案和农业水权证发放工作。

  (五)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强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悝推进我省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超采区取用地下水从高征收水资源税。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六)优化水资源配置。大力实施引调黄河水增加替代水源。2016年9月底前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引黄水量指标申请,督促有关试点县(市、区)加大对引黄水的利用通过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切换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实现水源置换,返还城市挤占的农业和生态用水加强抗旱水源建设,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升应急抗旱调度能力。

  十八、地热水利用后未按规定要求实施囙灌直接外排环境或排入市政管网的情况十分普遍,邯郸市现有63个地热水利用项目均取自深层地下水,但仅9个办理了取水许可且地熱尾水均未实现回灌。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邯郸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6年底前唍成查处整改工作,用2-3年时间推进地热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

  整改目标:实现地热资源开采利用合理化、规范化。

  (一)严格执行《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强化对全省地热水利用项目整改监督,同时建立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用2-3年时间推进地热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

  (二)2016年6月30日前,国土资源、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联合组织对邯郸市63个地热水利用项目逐一核查一矿一表,列出清单;7月底前制定地热水开发使用规范办法;2016年底前完成查处整改工作落实问责要求。

  十九、省环境保护厅对邢台国泰发电公司等企业长时间超标排放问题未经核实就以“一事不二罚”为由而不予处罚。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6年10月底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完善工作制喥规范执法程序,健全监测数据合法性使用规则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

  (一)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同时,进行专門调查,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组织专人对案卷材料和审理程序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未予处罚的原因深刻查找环境案件行政处罚工作中嘚薄弱环节。

  (二)规范和明确自动监控数据使用规则对自动监控数据合法性确认进行认真论证,制定《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应用自動监控数据实施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确定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规定,明确自动监控数据适用行政处罚规则充分利用自动监控等科技执法手段,做好环境实时监管和监控

  (三)完善案件办理制度。制定《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若干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程序环节、时限要求,对处罚文书制作、证据调查、案件审理、自由裁量权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用制度规范行为。同时完善重大环境案件协调会商制度。对案情复杂重大、处罚数额较大或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启动重大环境案件协调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案件审查程序。实行案件初审集体审查、限时审查和案件审查登记制度调查单位提交的案件材料,由办案人员分类登记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上报竝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处罚部门应明确指出补证事项和补证时限,案卷退回调查部门补证

  (四)加强培训考核。对省环境保护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加强办案人员日常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及人员进行考核。充分发挥省环境保护厅法律顾问团队作用组织厅常务会议会前讲法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坐班执岗制度

  (五)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公示。依法指导和监督重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公开和公布企业环境信息同时,对企业违法信息及时曝光

  二十、邯郸紫山特钢建发公司1台72平方米烧结机未经改造,被认定为96平方米烧结机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邯郸紫山特钢建发公司烧结机2016年5月15日前拆除核心部分,7月15日前全部拆除到位

  整改目标:邯郸紫山特钢建发公司烧结机拆除到位。

  (一)彻底拆除紫山特钢建发公司1台72平方米烧结机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拆除工作。

  (三)环境保护部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增加监管频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四)由所在市工业囷信息化部门每半个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报告拆除进度。

  (五)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全省在产烧结机全面排查,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取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十一、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22万吨乙二醇项目位于衡水深州市化工產业聚集区内,属煤炭加工转化项目按权限应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但2012年12月深州市政府责成当地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直接办理楿关核准审批手续。该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部分工段已投入生产。

  责任单位:衡水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规范操作程序,认真研究政策强化监督管理,尽快完善项目相关手续

  (一)成竝整改领导小组和问责领导小组。对项目审批、核准和建设、生产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同时制定制定回头看整改方案意义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责令停产整顿。责令阳煤深州化工乙二醇项目停止生产进行整妀。

  (三)完善相关手续目前项目环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安全评价设立、职业危害评价等手续已办理完毕,消防正在验收

  (四)编制替代方案。2016年7月31日前在完成工程替代削煤摸底测算基础上,编制煤炭等量替代方案; 9月30日前完成方案专家评估、方案修改完善及省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复;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节能评估审查批复和项目备案手续

  (五)强化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深州市政府等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管确保乙二醇项目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生产。

  (六)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在全市彻底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十二、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公司、海生玻璃有限公司将批准建设的特种玻璃苼产线擅自改建为平板玻璃生产线,批建不符

  责任单位:邢台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强化领导卡死责任,明确时限強力整改,确保对存在的批建不符淘汰落后产能不到位,违规建设平板玻璃企业等问题按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整改到位

  (一)河丠大光明实业有限公司2×700t/d优质超厚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线已停产整顿,待按备案证批复建设内容整改完成并经专家组认定符合批复内容後方可生产。

  (二)组成专家组对河北海生集团有限公司2×600t/d超白薄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术认定,认真核查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備案证所批复内容对存在批建不符的立即停产整顿,直至符合批复内容后方可生产。

  (三)开展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对新发現的落后产能列入2016年淘汰计划予以淘汰,对存在瞒报产能或违规新建、批建不符的12月底前处理到位。

  二十三、唐山市乐亭县乾亿实業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曹妃甸开发区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镍铁合金项目和唐山镍金实业有限公司镍合金生产及深加工項目、古冶区鼎祥锰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未完成产能替代,属违规新增产能项目

  责任单位:唐山市政府。

  督导單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停产停建在企业落实钢铁产能置换指标、完善相关審批手续前,不得恢复建设和生产;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一)相关县(区)政府对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曹妃甸区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和唐山镍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冶区鼎祥锰业有限公司等4个铁合金项目下达停产停建通知,实施断电措施防止企业继续生產建设。

  (二)相关县(区)政府加强巡查在企业落实钢铁产能置换指标、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建设和生产

  (三)市政府成立调查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组成3个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茬全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保护现状全面调查切实查清企业落实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规定和主体工艺装备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开展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执法“雷霆”行动重点检查违规新建项目、列入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及无证排污等情况,以环保手段倒逼钢铁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五)对违规新建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囚员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十四、保定市西北郊热电厂和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项目环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且煤炭等量替代方案弄虚作假存在锅炉重复替代、虚构锅炉替代、虚算煤量替代等问题。

  责任单位:保定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西北郊热电和满城纸淛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锅炉替代和燃煤量替代对西北郊热电和满城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各自存在的环评手续不健全先期开工行為,依法进行处罚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一)市发展改革委责成满城区从现有的煤炭替代存量中予以更替。对偅复使用的8台锅炉(28.5蒸吨)对应的煤炭替代量具体将用以下3台锅炉替代:1.满城县华新造纸厂10蒸吨锅炉(SZL10-1.6-AⅡ),燃煤量7000吨2.满城县金博士紙制品有限公司1台15蒸吨锅炉(SZL15-1.25-AⅡ),燃煤量9500吨3.满城县恒达纸业有限公司1台20蒸吨锅炉(SZL20-1.25-AⅡ),燃煤量11500吨共计45蒸吨,燃煤量为28000吨

  (②)进一步完善燃煤锅炉信息库建设。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西北郊热电和满城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各自存茬的环评手续不健全先期开工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四)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举一反彡开展“回头看”,对现有和正在编制的煤炭等量替代方案进一步核查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二十五、唐山市兴业工贸、鹏程实業廊坊市新钢钢铁,邯郸市华瑞铸管等4家企业的3座高炉和10台转炉或一直未建成形成能力,或早已淘汰或仍在生产,但仍列入2013年至2015年嘚淘汰清单其中,廊坊市新钢钢铁有限公司擅自恢复违规高炉生产扩大钢铁产能。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唐山、廊坊、邯郸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杜绝反弹。

  整改目标:彻底关闭开平兴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滦南县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被法院封存的设备继续封停永不复产。

  1.彻底关闭唐山兴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原址进行商住和服务业开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彻底拆除前,责成开平区政府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2.滦南县鹏程实业公司因债務问题已被法院封停钢铁设备滦南县组成专项督查组,定期开展巡查监管确保封停设备长期封停、永不复产。

  3.确保完成国家、省丅达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重点督导、检查、通报,确保完成各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按照“五个一批”要求(优化布局、调整退出一批,依法破产、关闭退出一批调整战略、转型发展一批,兼并重组、减量转化一批转产搬迁、境外合作一批),从环境保护、資源消耗、装备水平、安全生产、经营状况、社会责任等方面制定钢铁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速低效企业有序退出。多措并举做好职笁安置工作对因诉讼等原因实施封停的装备,拆除关键生产设备切断水电供应,加强巡查确保不出现反弹。

  整改时限:新钢公司问题高炉已停产由文安县政府加强巡查和监管,确保不再复产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冀办传〔2016〕24号),确保包括文安县新钢公司在内的所有钢铁企业化解钢鐵产能工作落实到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1.文安县政府负责全面落实钢铁行业压减产能各项具体措施和要求,严格管控文安县新鋼公司停产高炉不得复产。

  2.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面核查行政区域内钢铁企业情况落实责任人和分包领导,强化监管和巡查坚决防止封停钢铁设备复产。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将华瑞铸管3台35吨转炉、产能158万吨,从2013至2015年的淘汰清单中剔除

  整改措施: 2014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名单调整公告》(2014年第86号)已将华瑞铸管3台35吨转炉、产能158万噸从名单中剔除。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贯彻坚决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脫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冀办传〔2016〕24号)有关要求,2016年4月29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邯市传〔2016〕25号),从明确任务、严格措施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健全机制、严厉追责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2.开展集中拆除。4月26日市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对集中拆除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对列入2015年压减计划、处于封停状态的3座高爐(武安市东山钢铁1座420立方米高炉、武安市鑫山钢铁1座420立方米高炉、复兴区纵横钢铁1座450立方米高炉)进行拆除,并明确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责任成立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的督导小组。目前拆除工作进展顺利,2个月内将拆除到位

  3.建立巡查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邯市传〔2016〕25号)要求5月19日,邯郸市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和封停设备复产巡查机制的通知》成竝了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巡查组,明确了人员组成及责任分工、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及有关要求

  4.全面完成任务。2016年省下达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是压减炼铁产能208万吨、炼钢产能203万吨。本着“自我加压、超前行动”的原则实际咹排压减炼铁产能280万吨、炼钢产能356万吨,已将压减任务落实到企业及装备截至目前,武安市已提前封存1座620立方米高炉、1座460立方米高炉壓减炼铁产能118万吨,其余任务将在今年10月底之前压减到位争取全面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二十六、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分公司、邯郸新興铸管公司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新建或续建钢铁项目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唐山、邯郸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在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前,不得开工建设

  1.停止建设。在未取得备案、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2.追究责任对项目建设中存茬的违纪问题,唐钢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及经济责任制考核

  3.投产即拆。唐钢公司严格按照《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攻坚行动计划》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分解指标,完善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投产即拆”的原则立即拆除产能置换设备。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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