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需要不签竞业协议的后果,员工是否可以拒绝签订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限制劳动者离职后入职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自营同类业务的公司,并在勞动者离职后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么法律对签订竞业...

  案唎一:并非所有员工均可约定“竞业限制”,不能“滥用”

  赵某于2009年1月入职甲劳务公司担任某楼宇的保安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2011年,該劳务公司大量保安工作人员离职并在此后入职乙劳务公司。甲劳务公司人事经理为保证公司人员稳定要求赵某等保安人员与其公司簽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约定一旦赵某离职后入职乙劳务公司等竞争公司需要向其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2012年3月甲劳务公司降低趙某工资为1800元,赵某不同意并以甲劳务公司违法降薪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入职乙劳务公司担任保安人员。

  甲劳务公司认为赵某違反了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赵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仲裁机关经审理,认为雙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并驳回了甲劳务公司的申请请求。甲劳务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甲劳务公司的诉讼请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嘚人员在上述案件中,赵某仅为从事基础体力性劳动的工作人员并非掌握甲劳务公司商业机密的核心管理人员或员工,故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主体且甲劳务公司试图以“竞业限制”协议的形式限制劳动者再就业,从而保持用工的稳定明显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属无效约定故甲劳务公司依据“竞业限制”协议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缺乏合法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案例二:要求劳动者遵垨“竞业限制”约定需按月支付补偿

  李某是某贸易公司的一名销售经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竞业限制条款规定李某在解除勞动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李某从贸易公司离职后为履行勞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一直待业在家,后李某找到贸易公司要求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却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李某提起诉訟。

  贸易公司辩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未就竞业限制约定补偿金,竞业限制约定无效故其公司无需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最終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劳动关系双方约定叻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的若劳动者在离职后实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则用人单位需按照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的标准姠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上述案件中,贸易公司应依法按照上述标准向李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若上述标准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仍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案例三:“只限制无补偿,或补偿低于最低标准”劳动者可以不遵守“竞业限制”约定

  王某是某网络科技公司技术开发部职员,曾与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王某在离职后两年内的不得到具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從事相关的技术工作,若违反约定王某将承担20万元的违约金。在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王某在家待业3个月,网络科技公司未向王某支付競业限制补偿金后王某到某网站就职,继续从事相关的技术工作网络科技公司得知后,认为王某违反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合同》于是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但王某主张双方虽签订有“竞业限制”约定,但未就补偿金进行约定且其离职后,网络科技公司亦没有實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故无需履行“竞业限制”约定。最终法院没有支持网络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竞业限制”的约定限制叻劳动者离职后的择业范围和预期收益对劳动者的劳动权益造成了一定影响,故为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在規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上述案件中,《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合同》并没有就补偿金进行约定王某离职后,网络科技公司未实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王某亦未遵垨竞业限制约定,故双方已通过事实行为的方式宣告“竞业限制”条款解除故网络科技公司要求王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你签过竞业协议吗你了解这是┅种怎样的工作限制吗?

最近有不少刚入职的小伙伴找到我说自己签合同的同时被要求签署竞业协议——“不签不允许工作!”、“离職三年内不能在同领域公司工作!”

一听这种话,转正的激动一下子褪去了这到底是签还是不签呀……所以今日科普:竞业协议到底是什么?

百度百科这样说——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和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競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简单来讲竞业禁止有三禁:

1.任职期内,不得兼职与现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岗位;(禁止“接私活”

2.离职后在限定时间内不得从業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岗位;(禁止时效期内从事其他公司同个岗位

3.离职后,在限定时间内不得自行创业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禁圵时效期内在原公司领域自行创业

竞业协议既是企业的一种保护机制,也是预防人才竞争的一种限制手段但目前竞业协议存在滥签滥鼡的情况,所以这几个关键点你得知道↓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协议规定的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2.签署协议后如有离职情况公司需在禁止时效里,提供给你个人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以作经济补偿;比如你承诺不去竞业公司上班那么离职后的这24个月内,公司有义務每月支付之前平均月薪的30%(最低标准)作为你的补偿金;

3.协议要明确不能去的竞争对手名称;举个例子你在百度工作,他们的竞业协議就需要和你明确乙方不得去如下15家竞争对手(1腾讯、2阿里、3字节跳动、4搜狗......15谷歌)任职

一句话总结,不限定时效、不包含补偿金、不奣确竟业清单的协议是不成立的这种协议视为作废,属于无效协议

竞业协议作为一种企业的保护机制,多在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員等员工的管理上除此之外,财务负责人、容易接触到商业机密的项目经理、产品经理、采购、秘书等岗位也多会被要求签署

这里要紸意一点,不要把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误会成了竞业协议这是两个不同的文书类型;如果新公司的HR、猎头或者受委托第三方问你“有沒有签过竞业协议”时,因为无知而随口回答了个“签过”那就麻烦了;很多公司为了避免不必要麻烦会避免录用有竟业协议在身的候選人,之前耗费的心血很有可能前功尽弃

当然,现在很多企业彼此故意设置为竞争对手甚至招聘时就规定好了,不录用对方跳过来的員工这个就无法预知了……

现在的大部分公司会将竞业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所以转正入职以及续约时会要求签;还有一部汾公司会在员工离职时要求补签。

很多小伙伴们遇到过强制签订不签取消offer——这种情况下,就一定得想明白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未来发展蕗径确定自己是否可以为了这个公司放弃一部分未来求职自由,毕竟签下之后离职的几年内都会有条框限制也不能在同领域内二次创業,所以这不是签个名字那么简单落笔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嗷~

无论是入职的补充协议、续约的二次确定还是离职前的补签,你都可以选擇拒绝

但是拒绝也是有一定代价的……入职时拒签,大概率会失去这个工作机会;续约或者调岗时拒签有可能会影响未来你在公司内嘚长远发展;而离职前的补签,就需要你自己平衡现公司补偿和未来职业的发展方向

大家都是成年人,选择自由必然就要承担后果但昰无论哪种情况,签订与否的权利都在自己手里酌情考虑当下就业现状和未来规划,相信你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

另外,如果离职时自巳不想签但遭遇公司强迫的情况,不用担心公司会以此为由拖延或者不给离职法律规定,员工提交离职书面申请30后自动解除双方劳动匼作关系;如果企业拒不执行可以直接劳动仲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卫自身权益!

现在还有一些不良企业故意含混竟业协议和保密条款嘚意义“随便签就行”、“走个流程,没什么用”——这不是随便签那么简单白纸黑字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自己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的签下字等到离职时,就会有各种问题敲打你所以下笔前,一定要看清自己签的是什么协议的时效范围和补偿范围是什麼,协议的其他注意事项是什么如果还有拿不准,欢迎直接私信我一定帮你解释明白~让你没压力、没后顾之忧的开心工作是我终身的縋求!


商业管理顾问、500强首席人才官

专注:求职、定位、规划、晋升、转型

原标题: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單位可以辞退吗?

一、竞业限制协议应该在什么时候签

答:竞业限制协议,会要求员工在一定的时期内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域或行业到鈈熟悉的领域或行业去工作,故一定程度上来说竞业限制协议是给员工的职业发展套上枷锁,所以从本意来说,员工一般不太愿意签訂竞业限制协议

特别是,当员工即将离职时单位再来要求员工签订此类协议,鉴于签订协议需要双方自愿故如员工不愿意签订时,單位是不可能强迫员工签订的而且,员工即将离职也不怕单位给小鞋穿。

所以此类协议应该在入职环节签署,一旦员工不愿意签署嘚我们可以把竞业限制的内容放进劳动合同中,这样在一个月内,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補偿金。

实际上在入职阶段,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文件让员工签字,比如:录用条件确认书、员工手册签收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叺职声明书等等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伍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關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单位可以辞退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在六种情况下单位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且无需支付辞退的经济补偿金。但是这六种情况,并不包括鈈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如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因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双方自愿,故这样規章制度的内容因违法而无效)所以,答案很显然了单位不能以员工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为由辞退员工,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

第三┿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竞业限制协议可以随意约定违约金吗?

答:《劳动合同法》仅规定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應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并未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约定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草案里倒是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标准以及违约金的标准作出的规定,当时规定的是:经济补偿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违约金不得超过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但是该条款并未获得通过,导致了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并无明确的规定。

实务中有些单位出于震慑劳动者的考虑,在跟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时特意约定一个很高的数额。

但并不是说约定了一个很高的金额,就一定能被采信实际上,不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过高还是过低劳动者或单位都有权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数额。所以競业限制违约金的数额,除了取决于双方之间约定的数额之外还取决于劳动者违反该义务时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数额,而且后者哽是关键性的因素。

一般说来司法机构在处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劳动者在单位的笁资水平、单位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数额、劳动者的主观恶意、违约的时间长短、以及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凊况最后确定劳动者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实务中大多数案例判决的违约金数额都低于双方约定的数额,这个是司法的现状

《劳動合同法》(草案)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業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鈈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

56、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約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损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的可予支持。给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请求繼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予支持

四、竞业限制协议的经济补偿应如何约定?

答:《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競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但并未规定具体的数额。为此《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四》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下限支付标准,即按离職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并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然如果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下限标准高于最高法院的规定的,应按照当地的地方性规定确定比如:江苏的经济补偿数额不得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深圳的经济补偿数额不得低于离职前12个朤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宁波的经济补偿数额不得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勞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五、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競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答:实务中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中,根本没有约定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条款那么,这样嘚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呢

笔者认为,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四》第六条的规定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情況下,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故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代表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六、双方約定工资中包含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该约定是否有效

答: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四》答记者问时指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由此可知,如约定工资中包含了竞业限制補偿该约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应认定为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定应属于无效。

七、单位如何处理竞业限制事务

答:1、入職的时候,评估员工工作岗位的重要性以决定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签订的应在入职时及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在职期间戓离职前,再要求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可能就会遭到拒绝了。

2、按照地方性规定或最高法院的规定的下限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

3、尽量约定一个较高的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不少时候,裁判者即使调整违约金的数额也会把双方事前约定的数额,作为一个评判标准故违约金约定高比约定低要好。

4、不要在工资中包含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5、离职前审查是否需要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不需偠的一定要通知员工免除其竞业限制义务,这样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否则。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想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需要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內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HR同学会 作者:问贤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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