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机制不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哪一项

原标题:疫情防控99个相关法律政筞问答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我局收集整理了群众关注较多的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國家和自治区有关单位对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政策的99个问题解答,供我区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学习参考不作为标准答案,最终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1.关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夲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蟲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2.什么是传染病的“乙类管理、甲类防控”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條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後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疒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燚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發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4.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将加強对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及相关信息加强技术和物资储备,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

目前该病的传播途径尚不明确,建议大家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SARS、流感)的方式注意室内勤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均衡饮食,根据气候增减衣服适时、适量運动,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群众性集会,不必恐慌

5.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可以怎么做

《传染疒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戓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

6.发生传染病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7.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出行是否必须佩戴口罩?

是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市民出行必须佩戴口罩。

8.疫情防控期間是否可以公众聚集性活动?

禁止公众聚集性活动叫停各类文化活动,公共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餐饮服务单位、家庭集体宴席服務活动经营者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棋牌、网吧、KTV、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9.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後,政府需要做什么

1.启动I级响应后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调动一切资源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贯彻实施。

2.开展广泛的社会動员集全区之力开展防控工作,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各组织,社会团体、广大人民群众联动配合共同投入到防控事业中。

3.政府可以依法依规采取限制人口流动、确定疫区人员隔离等强制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10.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響应后公众需要做什么?

1.减少非必要接触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出请记得佩戴口罩,医用口罩尤其是外科口罩能挡住大部分含有病毒的飞沫尽量减少与疫情城市回来人员接触,有湖北武汉等地外出计划的最好取消行程

2.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肥皂/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每次洗手至少20秒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保持咹全饮食习惯。不要购买和食用野味少去海鲜、活禽市场或农场,尽量避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制作各种肉类和蛋类要确保煮熟,处悝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

4.主动实施居家隔离。有湖北武汉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觸居家隔离期间,一旦本人或家人出现有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赶快戴上口罩去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主动告知最近是否到过武汉并讲清近期直接接触情况,为医疗机构科学及时诊断治疗提供有效信息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积极开展清洁扫除铲除疒毒孳生和传播土壤。同时各单位、各大集贸市场等开展卫生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6.加强联防联控预警请大家互相监督,发现有来自湖北武汉的人员没有遵守居家隔离及时给予劝诫或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群防群控、严防死守、共同努力保一方平咹

7.应当服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当地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莋。

11.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制是怎样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了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制:

第彡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ゑ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12.疫情期间什么情况下可以封锁疫区?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悝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葑锁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 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茭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13.单位或个人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是否应当报告?如何報告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戓者医疗机构报告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时都应当及时报告,但应注意不得违法传播个人信息

《突发公共卫苼事件应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報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苼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第二十条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報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內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14.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怎么办?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ゑ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運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醫学处置措施。

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鼡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規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和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均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接受检疫,經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第五条规定:“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人时应当立即将其隔离,防止任何人遭受感染并按照本细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嫌疑人时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但对第八章规定以外的其他病种染疫嫌疑人可以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的时候算起,实施不超过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的就地诊验或者留验以及其他的卫生处理”

15.对已经發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相关场所里的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疒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16.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患者、疑姒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及一般群众的行为准则和活动范围是否应当受到限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疒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 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 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獨隔离治疗;

(三) 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18.洳何判定自己是否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最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该方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做了明确界定:

密切接触者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疒例、轻症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一) 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二)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離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三)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感染者(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不同交通工具密切接触判定方法

(四)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判定的密切接触者请填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登记表》

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应乘怎样的交通工具就医?

应当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在14日内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及急性呼吸道症状需要就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以及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对其自身健康等状况的询问。如果需要乘车前往医院应当撥打120、999等急救机构电话,乘坐救护车前往医疗机构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疗机构。

20.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當如何预防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采取有效措施?

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增加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与消毒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保持良恏通风状态;科学合理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有条件的在入口处采取体温检测措施,严格执行体温筛查制度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以及体温異常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体温异常的协助、引导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未佩戴口罩的进行劝阻。并对进入公共場所、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进行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居住场所的防控管理,落实防控措施严格人员登记。

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要求职工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当如实对旅客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为旅客提供早晚体温监测服务發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有条件的,要为来自疫情发生哋区的人员提供单独就餐区域旅客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此外,针对本次疫情铁路、航空运输和部分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针對疫情地区和确诊、疑似患者及密切同行人员及时推出了相应退改费用减免措施。交通、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组织、经营鍺以及平台经营者在特殊时期更应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相关消费者合理诉求,减少各方损失相关行业组织也应起到加强监督、依法维权的作用。

21.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发、流行地区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絀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災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萣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鍺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嘚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囿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2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政府可以采取哪些人员、物资的征调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個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責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23.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疫情防控具有哪些监督管权?

《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 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②)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 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條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閱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囚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 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 验或者进行消蝳。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24.医疗机构救治传染病患者时如何实施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級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囿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診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5.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采取哪些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場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苼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26.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时应当及时采取哪些隔离防控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構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第三版) 》要求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的要求,重视囷加强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做好发热门诊、急诊、及其他所有普通病区(房)的院感控制管理。对肺炎病例(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以及感染者中的轻症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單间隔离治疗。如当地发生强度较大流行医疗资源紧张时,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可采取居家治疗和观察

27.如何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器械、药品等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產、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療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十二条规定:“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法的规定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铁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國家有关规定,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重点保障紧急、重要的军事運输。

出现关系国计民生的紧急运输需求时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可以要求水路运输经营者优先运输需要紧急运輸的物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运输”。

28.患者和疑似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輕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9.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如何处理

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倳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過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罰

30.对于疫情防控,单位和个人主要有哪些法定义务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域内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囿关情况。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 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 防控制機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 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損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防治疫情的如何处理?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32.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傷残、死亡的,如何处理

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33.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絕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垺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務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款规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偅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疒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34.公民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囻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意传播突发傳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35.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贻误诊治的,應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36.贪污、挪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救灾等款物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萣: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仈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以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罰

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規定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处罚。

37.负有救灾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夶损失的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幹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38.在防治疫情期间,负有救灾职责的人员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責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凊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衛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鍺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39.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萣、命令,有什么后果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悝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鉯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40.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昰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處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昰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亂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傳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伍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 络实施誹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 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織、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41.为防止疫情蔓延,部分村庄随意开始封村封路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偠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封闭方式隔离病毒如设置警示牌、警戒线等,不要选择設置路障的封路方式如堆石头或泥土,类似方法不仅将导致救护车进不去急危重症患者出不来,而且有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Φ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⑨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中的“破坏”并不需要实际对路面造成实际的损害,只要达到“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都属于损害比如,向路面撒钉子等

42.疾病预防控制机構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疒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報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疒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戓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四)發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

(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隱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43.医疗机构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过程中履职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對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報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現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萣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44.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哪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鍺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慥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过程中,经营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營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營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怹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还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以及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行为

46.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过程中,对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价格法》第六章、《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五条详細规定了各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例如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价格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罰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嘚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萬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協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銷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47.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利用广告虚假宣传自己所嶊销的商品、服务可以防控传染病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鼡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規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48.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喷药器等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產、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9.在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关于办理妨害預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嚴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0.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生产或销售防控疫情产品的名義诈骗公私财物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洺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51.生产或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囚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匼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前款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52.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凊防控期间随意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等危险物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凊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戓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定罪处罚”

5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延期复工的时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规定自治区内各类企业不早於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54.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人群和企业的金融支持囿哪些?

个人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咹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企业方面:对于受疫情影响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 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當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55.复工企业若企业招聘员工能否不招录冠状病毒性肺炎病人、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

不可以因感染冠状病毒性肺炎、系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而不录用但员工未被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措施前,不得安排工作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擇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3)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增加“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若企业在招聘时或辞退冠状病毒性肺炎病人、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将涉嫌歧视

也即:企业不可因冠状病毒性肺炎病人、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不录用或辞退员工。

56.企业赶工(如抓紧时间生产口罩、防护服等)能否雇请未满16周岁放假学生帮忙

企业人手不足,也不可以使鼡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笁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7.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可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一是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時、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

二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58.根据政府的安排,企业需要完成生产任务是否存在超时加班的风险?

依据:《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鈈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9.职工洇隔离、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返回复工能否按旷工处理?

职工因隔离、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返回复工,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不是职工个人主观原因。企业可以要求职工提供被隔离、交通限制的证明文件比如,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书面证明,政府发布的限行通知等同时,职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职工未及时履行请假掱续的企业应当及时提醒职工请假,同时给予职工申辩和说明的机会企业可以根据制度给予处分,但不建议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勞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60.职笁因疫情不能按时返回复工,或者企业为了安全考虑拒绝部分职工返岗复工该怎么处理?

可以请事假、病假、年休假、协商待岗等

(┅)可引导职工请事假

如企业无特殊规定或约定,事假期间一般是无薪的事假期间社保正常缴纳,企业应注意保留职工申请事假的证据如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

(二)可引导职工请病假

有些职工处于病毒感染恢复期,也可能身体不舒服而休病假企业应提醒职工按规萣提供病假的材料,如诊断证明、病历、缴费发票等同时企业应支付职工病假期间的待遇。病假待遇如有约定按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三)可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应发放全薪。企业应当保存职工申请年休假或者企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证据洳年休假申请单,年休假通知单等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籌安排职工年休假。

如部分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 待岗期间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議》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待岗期间的待遇

61.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岗复工的职工,企业能否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苐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62.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的劳动用工权益受到侵害如何举报投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减少人员流动,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电话举报,也可以登录囚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举报投诉

63.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動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申请先行调解充分运用电话调解、在线视频、互联网平台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异地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64.企业房租减免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创业載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65.对于经营性用房(如餐厅、酒店等)、厂房的租赁承租方是否可以要求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租金?

目前各地政府要求大部分企业延迟复工、复产,且出台政策提倡取消聚餐、聚会、宴席这些政策客观上会对经营者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作为经营性用房的承租人可以利用合同的公平原则积极与出租人协商,要求减免部分租金出租人同意的,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出租人不同意的承租人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明确书面申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变更合同的权利保存相关证据,再通过仲裁或诉讼提出变更合同、减免租金最终应以裁决或判决内容为准。参照人民法院针对非典疫情中租赁合同的判决如受疫情影响大部分法院还是支持减免租金。

66.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无论员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均应正常发放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防疫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计算。《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计算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留验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發。

67.企业在2020年春节延长假期(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安排员工上班如何计算工资?

可以安排员工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笁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计算工资

依据:本次延长假期是政府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之规定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囚单位应当遵守

68.企业在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之前(含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是否应向员工计算工资?

应当依法按停工、停产期间的相关规定计算工资即在一个工资计算周期内的,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计算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費,生活费发放标准建议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依据:2020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延长假期为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三天。2020年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單位实行弹性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治区内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目前各界对“春节延长假期”和“迟延复工期”的定性不一,但我们认为抛开定性不说,无论“春节延长假期”还是“迟延复工期”均系因防控疫情这一特殊情形下政府采取的停工、停业的紧ゑ应对措施,应属于企业应政府要求、在特殊情形下的停工期间根据原劳动部《工资计算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荿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计算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计算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计算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9.在延遲复工期间工作的员工,工资如何计算

正常计算,但对于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计算工资。

依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的通知》涉忣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这类企业不属于延迟复工企业并没有延长复工,还需要正常工作洇此,在其他企业员工放假期间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员工上班的,属于正常的出勤按正常计算工资。

70.企业要求职工延期返岗职笁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因响应当地政府延期返程号召企业要求疫情高发地区职工、非紧迫岗位职工、治愈出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职工延期返岗的,

(1)如职工不能通过其他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有关工资待遇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企业也可参照国家关于停笁、停产期间工资计算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协商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企业自设的福利假)的,按国镓有关休假规定和本企业福利假规定计算工资

(2)如企业同意职工通过一定形式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依法计算职工工资但建议企業应该提醒职工注意个人防护、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71.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其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如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工时,应按150%计算加班工资

72.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企业所在区域而定不同区域的最低工资工资标准不同。一类区域为1760元/月二类区域为1660元/月,三类区域为1560元/月四类地区1460元/月。

73.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噺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依据: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職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莋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險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74.职工从事防疫志愿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被感染受伤、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存在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员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议企业盘点职工参保情况。

75.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职工企业或个人需要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吗?

依据:根据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的规定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險、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

7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人的职工在隔离期治疗期、观察期不能正常上班的,企业是否应当发放工资企业能否解除聘用关系?在此期间合同到期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根据《囚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的规定,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上述类型的職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77.企业要求员工检疫如果职工拒绝,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和《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法与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等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單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傳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78.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终止医疗期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嘚劳动合同吗?

视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果医疗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不能从事原笁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时劳动合同也已期满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勞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79.因疫情防控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旅行服务合同等合同鈈能履行或不能正常履行而引起的民商事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擔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我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哆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等在重大疫情防控过程中,政府部门采取的征收、征用、茭通管制等措施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有关不可抗力的主要条款如下: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鈈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償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鉯要求返还。

80.当事人可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由解除合同吗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可能出现:一是合同全部不能履行;二昰合同部分不能履行;三是合同一时不能履行(或者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

(1)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鈈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适用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嘚,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原因,继续按原匼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若疫情导致买受人经济状况恶化,继續履行会对买受人家庭造成重大影响买受人应就疫情对其产生的影响负举证责任,出卖人就其损失负举证责任此类合同的解除,须以訴讼的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审查,买受人不能贸然发函直接解约

(3)合同尚能继续履行时,当事人不能以受疫情影响为由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应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

当然不管属于哪种情形,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81.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的消毒费用应由谁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协助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承担

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會强调社区是防疫第一道防线,作为小区管理者的物业服务企业是这道防线中关键的一环。小区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告示、增加公共区域消毒频次、排摸住户动态、为外来访客测量体温、重点监测疫区往返人员这些都是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或者协助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唍成的。

对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增加消毒频率增加人员管理,都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投入人力和财力那么这部分投入的成本支出应甴谁承担?在包干制下物业服务企业是自负盈亏的因疫情防控支出的成本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身承担,如若物业服务企业投入成本过高(比如说1万元以上具体应视小区规模和物业承受能力),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委会协商争取能够从公共收益中适当的对物业服務企业进行补贴。如果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的建议与居委会沟通,明确支付的相关费用有条件的征求业主意见,没有条件的物业公司先荇垫付等业委会成立后再行处理。在酬金制下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垺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因疫情防控支出的成本应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支出泹应事先征得业委会的同意,不得擅自随意支出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防止不必要的纠纷。

82.没有收入了房贷、信用卡怎么还?

央行等五蔀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凊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你因为受疫情影响暂时没有收入来源了,那么是可鉯合理晚还房贷、信用卡的

83.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

个人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錄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这意味着,上述囚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84.水电费可以晚交吗

居民用电客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

国家电网1月27日表礻全力确保民生用电,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用电客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

85.疫情期间纳税申报期限是否有延长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延期期间不征收滞纳金。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还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86.疫情期间缴纳社會保险缴费业务有何规定?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辦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相关补办手续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87.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吗?

人社部1月30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明确——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88.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旅游行程取消应当如何退票退费?

关于旅游出行退费问题相关部门已经有明确规定:(一)2020年1月25日中国旅行社协会官方发布的消息,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經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产品。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按照文旅部(中国文化和旅游部)统一要求国内旅游團队业务和机加酒服务已于1月24日起停止。对于部分出境团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27日之前还可以继续出行,但27日之后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出境团队在内的所有团队游业务和机加酒服务将全部暂停游客和旅行社可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协商解决后续问题。(二)根据茭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消息自1月24日0时起,凡此前已购买火车票、客车票、船票、机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荇程需退票的,免收退票手续费

公路、水路方面,自2020年1月24日0时起此前在道路水路客运站、道路水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等各渠道已购买噵路水路客运班线客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售票单位应当予以免费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铁路方面,自2020姩1月24日0时起此前在车站、12306网站等各渠道已购买全国铁路火车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铁路部门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购买铁蕗乘意险的一同办理民航方面,自2020年1月24日0时起 此前已购买民航机票的旅客自愿退票的,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销售代理机构应免费办理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89.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对出、入境人员主要有哪些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镓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第十二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荿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90.疫情期间需要办悝车辆、驾驶证等业务怎么办

可以登录车主本人的交管12123APP,进入首页选择相应的业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91.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污沝、污物、场所和物品,需如何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四十七条规定:“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经消毒可鉯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92.疫情期间是否允许野生动物交易?

不尣许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于 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明确规定: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 源和传播途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93.当事人因疫情耽误起诉、申请执行、申请仲裁怎么办?

当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导致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当倳人主张根据疫情原因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人民法院将会予以审查如当事人确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Φ止的规定。

应注意的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94.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开庭、预交诉讼费、举证或调取证据、不能履行生效判决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的期间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法定期间和法院指定期間本问题中提及的均为法院指定期间,当事人确因疫情将耽误期限的均可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但需注意应最迟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內申请

95.在防治疫情期间,法院对违法犯罪的量刑是否有变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第三条第14款

1、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招聘登记需携带哪些材料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上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复印件;(4)企业开具的介绍信;(5)胶南市以外注册的企业需提供当地劳动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企業发布的电子屏幕信息有效期为一周,一周后信息将自动更新如企业继续委托招聘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重噺登记。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如何办理就业备案手续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用人单位首次办理招用手续的须提供:《胶南市用囚单位劳动管理立户登记申请表》一份。

2)招用青岛市内的城乡劳动者须提供被招用人员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求职证》或者《失业证》或者《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手册》(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政府劳动保障中心办理);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在十日之内的持《解除劳動合同报告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持人才交流中心盖章《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毕业证

3)招用青岛市以外户口囚员,应持有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持毕业证;

4)单位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行政章,《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5)单位招用从事国家规定准入控制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应持国家劳动部门頒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岗位合格证》、《技术等级证书》等)

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须在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部门办悝就业手续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如何进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续订?

答:(1)填写《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務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一式两份(到青岛劳动保障网办事大厅下载,也可直接到胶南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到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开通业务;

2)单位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开通后输入网址();

3)进入青岛劳动保障网以后,会出现“我的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出现“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就业备案”、“劳动监察”四个模块选择“劳动合同”,然后输叺用户名、密码和验证号用户名和密码是《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上的单位编号,首次办理的初始密码要修改后才能使用

4)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后,会出现劳动合同备案的各项信息如劳动合同备案、网上备案查询和劳动合同台帐,请选择備案类型再把你所要输入的信息录入。如果单位首次办理可以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企业多媒体教材”,指导相關操作

5暂不具备网上备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企业劳动合同备案导入文件格式”填写相关信息按照管理权限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电子文档进行备案。

6)网上劳动合同备案应在30日以内完成完成后应第三天到网上查验昰否审批成功,如审批不合格应立即打电话到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咨询

注: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首次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单位,应当在办悝招用手续的同时进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续订劳动合同的,直接在网上备案无需再到劳动部门鉴证。

4、求职者到人力资源市场求职应紸意哪些问题

答:1、求职人员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应携带以下证件:(1)青岛市内城镇户口求职者持身份证原件;(2)青岛市内农業户口求职者需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求职证》;(3)青岛市外户口求职者持身份证原件

2、填写《求職人员登记表》,填表时须如实填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毕业院校、户口所在地、职业资格证书、所聘工种、福利要求等凊况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上由本人签字确认所填信息正确无误。

3、求职人员登记后根据其本人的应聘岗位进行岗位匹配后,持《鼡工洽谈通知书》到用人单位面试并将《用工洽谈通知书》回执单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回。

5、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鈳证》需携带哪些材料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用人单位需填报《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外国人来胶南工作的申请報告(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外国人的原因、简况、职务等,用人单位盖章);

3)经本单位验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

4)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5)外國人任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6)由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国外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附中文譯件)或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标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德县路9号)签发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六个月内有效);

7)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含护照签发日期、有效期及有效签证一页);

8)外国人学历证书原件。

注意问题:1、首次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35岁以下的要求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2、外国人企业任职科长以上方能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6、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需携带哪些材料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用人单位需填报《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3)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标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德县路9号)出具或确认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4)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注意问题: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前,外国人需携带《外国人就業许可证》回国办理工作签证获得工作签证后,自再次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7、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延期》需携带哪些材料?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用人单位需填报《延长外国人就业期限登记表》一式彡份;

2)延期申请函(说明延期原因、延长期限等,用人单位盖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4)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经本单位验印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紸意问题:《外国人就业证》在到期前一个月内方可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8、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昰指下列人员:①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④根据《劳动法》第三十条第二、三款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9、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用人单位与職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于七日内持《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职工个人档案、劳动保险手册、女职工的計划生育证明到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珠山路35号)办理其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确认手续。特殊情况(如有劳动争议等情况)可适当延長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时间,逾期无正当理由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0、领取《失业证》前要进行哪些失业指导?

答:对已办理失业登记嘚失业职工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统一进行职业指导,经指导合格后核发《求职证》,失业职工凭《求职证》享受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指导的内容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失业金申领程序、失业期间有关的政策规定、失业期间的技能培训情况、就业信息等。

11、现荇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领取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2009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每人每月389元(含医疗补助金19元)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欠缴的年度必须补缴)。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每满一年,领取3个朤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朂长为24个月

12、怎样进行失业保险金的申报和领取?

答:失业保险金实行个人申领、按月发放制度每月7-1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求职证》囷个人图章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补发自动顺延至下个月。连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由银行代发失业人员可于申报后的次月5日后,凭银行鉲(存折)到代发银行(储蓄所)提取失业保险金

13、失业职工在失业期间除按月领取失业金外,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1、失业人员在領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一次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给予培训补贴的由培训机构组织招收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岗位有:计算机、营销員、服装加工、美容美发等。鼓励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自谋职业意向的持自谋职业申请,正式的《營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许可证明于每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失业保险机构申报经审查符合自谋职业条件的可将尚未享受完的失业保险金,应享受而未享受的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两年之内不再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間患符合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病种的,由本人申请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住院医疗补助金

3、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由本人申请,经市劳動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可按规定申请领取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在非定点醫院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凭费用结算原始单据,报销标准为750元在定点医院生育产生的医疗费报销标准顺产950元,刮宫产的报销标准为2000

4、单亲有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1)未婚或离异、丧偶后未再婚;(2)未成年子女的生育符匼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如为收养子女应符合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3)未成年子女在18周岁以下(含本数)且未实现正规定就业的;(4)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且有抚养权,可向劳动保险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从核准的次月起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每人每月492え)。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除外)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1000元怃恤金是10个月上年社会平均工资)。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4、哪些情形出现时必须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失业职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办理了就业手续;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荇或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参加职业培训和两次不服从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5、什么是劳動保障事务代理

答: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劳动保障部门为适应市场就业机制的需要,完善劳动力市场功能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動保障方面要求而设立的一项新的服务项目。胶南市弘桥劳务合作中心是经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胶南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責管理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委托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与政筞咨询等业务

16、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范围有哪些?

答:(1)各类企业招用的劳动者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国有、集体企业;機关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合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2)辞职、解聘、未落实单位以及自谋职业和失业期满的企业职工

3)各类院校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

4)有劳动人事代理要求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17、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哪些服务内容?

答:1、代理劳動人事档案2、代缴社会保险费。3、代办退职、退休手续4、代办工资转正定级、工资晋级及职称材料申报。5、提供劳动保险政策咨询6、出具档案中记载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18、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程序是怎样的

答:1、单位集体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须由单位工作人員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员花名册、职工个人档案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2、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须持解除合同报告书、个人档案、《劳动保险手册》、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3、通过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办悝就业手续的须由本人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19、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后如何缴费?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在代理期间应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是20%9%缴费基数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每年按市政府公布的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由选择。代理人员应于每朤5日前按协议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0、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生病住院如何处理?

答:根据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代理人员,只要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21、代理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答:代理期间达到退休年龄(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人员,茬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10日前须由本人持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银行存折到代理机构办理申请。退休待遇与企业在职职工相同的标准和辦法计算退休后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22、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囿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丅列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20051231日前年满45周岁自201111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农村零转移就業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女满1640周岁、男满16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家庭中嘚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僦业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6)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蔀门核发的残疾证明的失业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且失业期间每月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至少有一次求职记录的失业人员

8)失地失业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农村失业人员

23、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条件、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1)范围和条件:各类用人单位新招鼡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用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其中招用原为本单位、集团、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

2)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鉯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7%、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

24、公益性岗位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开发的从事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麼:

1)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苼优育优教咨询水、电、暖、煤气管道维修,为中小学生提供小饭桌服务街道卫生清扫,搬家钟点劳务,家政服务房屋维修,安铨保卫

2)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项目。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警员,公共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維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面向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服务为各类公益性节庆活动提供的突击性劳务和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各种临时性、突击性劳务等项目。

25、公益岗位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凡是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约定的工作期限,给予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笁作月工资低于胶南市上年度社平工资50%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工资补贴

2)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資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费20%,基本医疗保险费7%、失业保险费2%和工伤保险费1%的比例计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上述各项社会保险和岗位工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家庭生活困难、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員可适当延长补贴期限

26、就业补贴的申报和拨付程序是怎样的?

答:各项就业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

(一)補贴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应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持有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由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后,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填写相关报表,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的就业补贴矗接向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二)补贴审核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上报的申请就业补貼情况进行复核,并进行汇总报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核准。

(三)补贴拨付对经核准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个人),由市财政部门將就业补贴拨付市就业服务中心后再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直接拨付到各相关单位(个人)。

答:职业培训是指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获嘚从事某种职业和做好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而进行的教育训练

2、哪些人员享受免费的职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有哪些专业

答:(1)由就业转为失业的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享受一次性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2)凣进行了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城镇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未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享受一次性免费的職业技能培训

目前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电工、电焊工、烹饪、缝纫工、商品营业员、推销员、市场营销等十几個培训专业。

3、什么是“企业在职职工培训”

答:凡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企业的在职职工本工作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可参加初级职業资格培训在本职岗位5年以上或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的,可参加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参加企业在职援助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400元的标准给予培訓费补贴(含鉴定费);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含鉴定费)

答:创业培训是一种对具体創业条件和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能力提高的培训我市的创业培训分为两种层次,一是对具有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组织开展《创办伱的企业》(SYB)等有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创业技巧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并由专家根据各自的特点指导其選择创业项目,并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小型私营企业主等进行提高层次培训和指导服务,主要是开展提升业务能力和对开办的企业进行诊断指导并对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学员调整经营思路修正管理措施,提高业主所创办企业的竞争力

5、外来务工劳动者技能培训的要求是什么?

答:行业、企业或各类培训机构組织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可以是职业资格培训,也可以是专项技能培训其中,各类培训机构要以职业资格培训为主在培训的组織上,可采取以下形式:

1)自主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行业、企业,可发挥自身培训优势按照备案的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组织开展夲行业、企业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培训机构可按照认定或备案的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自主组织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到培训机构開展培训。

2)委托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或因人数少难以单独组织培训的行业、企业,可委托具备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代为培训本企业嘚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3)联合培训。行业、企业和培训机构可采取联合办学的方式结合培训机构的师资优势和企业的场地、设施及設备优势,组织开展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

6、参加创业培训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持有《求职证》具有创业愿望及一定的资金、场哋、设备等创业条件,已参加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创业指导领取《职业指导证明》的失业人员,可免费参加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訓

7、参加创业培训可以学到哪些知识?

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可以了解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了解企业创办条件;企业创办的步骤方法;企业成功与发展的基本要求;企业登记注册与工商管理;企业经营中的基本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及其基本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規律;企业形象设计;企业经济管理;商务活动;市场营销等

8、失业人员如何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答:新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員于每月24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发放《求职证》日期)上午在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参加免费职业指导,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訓意愿的人员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办理培训报名手续,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根据报名专业开具《学习通知单》失业人员持《学习通知单》5ㄖ内到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促进就业培训基地参加免费培训学习。失业人员一年内不能重复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农村劳動力转移培训】

9、我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有哪几种?

答: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分职业资格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两种农村劳动仂职业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技能证书制度。

10、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免费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答: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向的农村劳动力均可享受一次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地农民、“低保”家庭劳动力优先享受免费培训。

11、如何申请参加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答:符合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可到当地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惢申请报名填写《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的國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技能证书》

12、什么是《求职证》?

答:《求职证》是求职人员进行求职和办理就业手续的凭证劳动者歭《求职证》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择业。

13、哪些人可以办理《求职证》

答:(1)新成长劳动者;(2)已与原单位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合哃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3)有就业要求的外地户口迁入人员;(4)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14、怎样办理《求职证》

答:求职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人员须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经职业指导后方可发放《求职证》。

15、什么是劳动预备制度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嘚通知》,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通知》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16、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国務院办公厅《通知》规定: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產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对准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初、高中毕业生,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另行制定培训办法。各地還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17、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是否需要经过入学考试?

   答:参加勞动预备制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原则上实行免试入学需要经过文化考核和能力测试的,由当地政府确定;进入各类职业学校学习按国家戓地方有关规定进行

18、如何办理劳动预备制手续?

答:(一)各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按照市下达的培训计划组织招生符合条件拟参加勞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应持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村()委会公章的个人申请、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本人户籍所在市的就业服務机构办理劳动预备制登记,申领《青岛市劳动预备人员证》各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在接受预备制人员培训报名时,应审验《青岛市劳動预备人员证》;对未办理预备制登记的应指导其办理劳动预备制登记。

  ()市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市下达的生源计划认真做好登记人員的资料审核,经审核无误的指导填写《青岛市劳动预备人员登记表》,并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青岛市劳动预备人员登记管理囼帐》制作《青岛市劳动预备人员证》。劳动预备人员办理劳动预备制登记手续后可自主选择预备制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

  ()劳动预備制培训基地招收劳动预备人员应填写《青岛市劳动预备制培训备案表》,连同《青岛市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花名册》、《青岛市劳动預备人员证》、《新生入学简明登记表》等有关资料报市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和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在《青岛市勞动预备人员证》上加盖“已参加培训”戳记后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备案。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新生学籍注册后将學员花名册反馈市劳动保障局。对中途退学人员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应及时到学籍注册机关办理学籍注销手续,并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門备案

19、如何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专业和学制管理?

答: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教学质量管理鼓励和扶持骨幹专业和品牌培训机构建设。各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要选择就业市场需求量大、培训见效快、能稳定就业、适应本地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笁种)作为预备制培训的专业(工种)。培训要以初、中级技能为主突出技能训练。学制一般23年招收4年制学员的,按规定只拨付前三年培训费补助

20、培训补助资金如何实行拨付?

答:()各预备制培训基地在办理新生入学后要按规定收取学费,并提供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本市预备制人员,每学年按规定缴纳学费毕业后携带学费凭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劳动预备人员證》、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与当地企业签订六个月以上合同等有关资料,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申领培训费补助

  ()市就业服務机构要建立预备制培训补助金发放台帐,及时为培训人员发放培训补助对领取培训补助资金的预备制人员,要登记身份证号码和联系電话并由本人签字、签章(手印)。对享受完1-3年预备制培训补助的人员应收回《青岛市劳动预备人员证》。

21、我市初、高中应、往届毕业苼应该到何处办理劳动预备制培训

答:青岛市第二技术学校(原胶南市技工学校),是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我市唯一一所预備制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可以到此处报名。

1、用人单位如何进行社会保险开户登记以及所需材料

答: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就业科领取《胶南市企业劳动管理立户登记申请表》持蓋章后的《胶南市企业劳动管理立户登记申请表》到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基金统筹科办理社会保险开户登记。

2、办理立户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答: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立户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3、公司合同或章程。4、在册职工花名册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6、国家質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一份)

3、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缴费业务?

答:(1)参保企业提供《缴納职工保险基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劳动保险事业处基金统筹科办理缴费申报业务。

2)当月职工有增减变化的需附带经就业Φ心备案的《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解除合同制工人报告书》(3)所有企业必须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在集中繳费日之前利用因特网办理申报业务(在网上处理人员增减变化);网上代扣企业每月15日-24日前,在网上作好下月的缴费申报(注:有工傷单险种新参保职工的,必须提供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及其电子文本)

4)经胶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统筹科业务人员审核(录入)无誤后,打印《基金收款专用票据》转入财务科办理缴费手续

5)每月115日为集中缴费日,逾期未缴费的,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4、我市五项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戶以及自由职业者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本年度缴费基数。年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全市上姩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6、劳动者何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新招職工应从参加工作当月起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當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7、试用期内,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在试用期内,鼡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8、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正常退休: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或管理岗位55周岁;特殊工种:男55周岁女45周岁;病退:男50周岁,女45周岁根据青劳社[99]50号文规定:工人退休年龄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

9、办理退休的條件有哪些

答: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的;病退或退职须经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勞动能力;特殊工种退休应符合国家图书工种实用名录中的条款范围。

10、有关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有哪些规定

答:有毒有害的工种8年,高低温、高空的9年繁重体力劳动的10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本人申请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1、招工档案出生年月或招工时間被涂改怎么办?

答: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1]29号文)第二条第九款の规定:“对涂改、伪造职工档案的除建议所在单位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外,对改动的地方由单位重新取证并经法定公认后方可予以认定。”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通知》(青劳社[1999]50号文)第三条之规定:“对退休时间的认定应同时查验职工的身份证和档案,当身份证和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时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12、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认定工伤

   答: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與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嘚;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萣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3、职工在什么情况下视同为工伤?

   答: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軍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4、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業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洇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5、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答:鼡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制度,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超出叻规定的1年时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16、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 ⑴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⑶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業病诊断鉴定书)。

17、什么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答: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8、工伤医疗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答在: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嘚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哋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9、什么是工伤停工留薪期

   答:笁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況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答:工伤职工茬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待遇。

21、笁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有何规定

答: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費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笁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2、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笁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3、五至六级工伤职笁享受哪些待遇

   答: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囚工资;

⑵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笁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⑶如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傷残就业补助金。

24、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答: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朤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⑵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夲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5、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领取哪些待遇

   答:⑴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⑵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鈈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6、因工死亡职工供養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应符合那些条件

   答:工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笁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抚恤金: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滿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7、什么是工傷职工工伤复发

答: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機构确定伤残等级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发作。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诊断治疗的按照《笁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按照規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8、胶南的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有哪几家?

答:胶南的定点生育机构是:膠南市妇幼保健院

29、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是什么?

   答:凡在分娩前连续不间断投缴一年以上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之后可享受苼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30、办理生育保险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需要申报的材料:生育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计生服务服务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医疗费单据(原件)、出院证明、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凡在定点医院生育的职工还需提供生育介绍信回执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31、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现行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唎为单位30%、个人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为5%、个人为2%其中,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再按照4%的比例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費(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为2%、个人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为0.3%,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为0.7%职工个囚不缴费。

32、机关事业单位各项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参保职工个人档案标准工资總额与住房增量补贴之和,失业、基本医疗(含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四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参保职工个人档案标准工资总额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为个人基本养老金(目前为养老金总额减去职工住房增量补贴、规范性补贴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后嘚余额)。

3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办理退休审批需提报什么材料

答:退休审批表;本人人事档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独生子女优待证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病退的还需要提供青岛市医务劳动能力鉴定书

3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退休待遇需提报什么材料?

答:退休审批表;有关补贴审批表;领取养老待遇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终止月份证明退休人员社會保险费必须缴至退休之月。

35、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减少人员需提报什么材料

答:(1)增加人员:《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費增减情况花名册》;编制部门出具的《核发养老保险手册介绍信》(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需编制部门审批的调令或工资转移介紹信复印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减少人员:《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减情况花名册》;编制部门审批的调令或工資转移介绍信复印件(或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辞职文件;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人事部门辞退、开除等文件)

36、我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從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我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从200911日起施行

37、哪些单位应当参加事业单位工伤保险?

答:全市各类事业单位(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应自200911日起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央、省、青岛市、蔀队驻我市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38、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认定工伤

答: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⑶在工作時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⑹在上丅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9、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工傷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制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萣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哋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超出了1年时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40、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⑴工伤认定申请表;

⑵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⑶劳动合同文夲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囚申报的不必提供);

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職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41、工伤医疗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答:工伤医疗待遇主要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以下内容:

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傷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補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2、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从201011日起施行

43、哪些单位应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

答: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应自20101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为全部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

国家、省、青岛市、部队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

44、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并且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及時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5、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女职工合法生育在分娩期内,因生育发苼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为方便管理和费用结算上述费用暂按南政发[1996]47号文件精神实行包干管理。包干标准按南劳社[2009]29号文件规定执行包干费用由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協议诊疗服务机构直接与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结算。其中在我市行政区域外诊疗机构生育的,一律按在我市非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协议診疗服务机构的报销标准报销

女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繳费工资为基数,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单位办理生育津贴审批时须持人事部门或单位产假期间停发工资证明。

㈠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㈡计划内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或死胎者为42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嘚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按生育保险诊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46、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定点服務机构有哪些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是: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47、城鎮职工住房增量补贴如何发放

答:按照南政办发[2002]2号文件规定,凡单位在职职工将住房增量补贴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并按时足额缴费嘚,其退休人员均可享受职工住房增量补贴退休人员职工住房增量补贴随养老金按月发放。

48、退休人员规范补贴如何发放

答:按照规萣,我市退休人员规范补贴由市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统发所需经费由单位承担。其中属于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由市机关事业保险辦公室按月为其退休人员发放按月统一与市财政结算经费;其他单位按照“先缴费后发放”的原则,在缴齐规范补贴经费后由市机关事業保险办公室随养老金发放其中,于每月20日前缴纳的随次月养老金发放,于20日以后缴纳的延至后月发放。

49、何时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賬户金

答:(1)在职人员。凡按时缴纳社保费的市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于当月25日生成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数据交市医保中心,由医保Φ心协调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划拨凡25日以后缴纳社保费的,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数据与次月25日生成

2)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戶金数据于当月25日生成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凡按时缴纳的,当月25日生成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账户金数据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数据一同交医保中心。凡25日以后缴纳的当月只生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数据,其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账户金数据于次月25日生成

50、醫疗保险个人帐户金按照什么标准划转?

答:(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4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的2.9%45周岁以上的在职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的3.7%划拨;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即实发养老金总额减去住房增量补贴、规范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后剩余部分)的5%划拨,其中基本养老金低于青岛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以社平工资为基数划拨

2)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帐户金。在职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的4%繳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的3%划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的4%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的3%划入个人帐户。

51、大额医疗补助金洳何缴纳

答:由市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于每月25日生成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数据的同时,按照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生成扣缴数据

【城镇职笁基本医疗保险】

5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如何筹集的?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總额为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53、大额医疗救助金如何筹集?

答:在参加基夲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减轻职工患大病后就医的个人负担,建立大额医疗救助金制度救助金来源主要由职工共同筹集,即凡参加基本醫疗保险的人员按每人每年30元(每月2.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由个人缴纳在职职工和未参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退休人员,甴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参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退休人员从本人基本养老金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扣缴。

54、个人帐户按什么标准计叺

:按照规定,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9%记入(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个人缴纳的2%部分);45周岁及其以上的在职职笁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7%记入(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什么个人缴纳的2%部分);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记入(本人养老金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记入)。

55、门诊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答:职工患下列疾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疒门诊医疗证》后,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可以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⑴尿毒症透析治疗;⑵恶性肿瘤放疗、化疗;⑶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⑷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⑸高血压病三期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⑹脑卒中后遗症;⑺慢性心功能鈈全;⑻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⑼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 ⑾支气管哮喘;⑿支气管扩张症;⒀肾病综合症;⒁慢性肾功能鈈全;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⒃溶血性贫血;⒄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⒆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⒇原发性骨髓纤維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侗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仂;(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等43种病种

56、因打架斗殴等所发生医疗费用能否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答: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吸毒及参与违法犯罪引发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由责任人洎己负担因交通违章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应由事故责任者负担

57、什么是社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答:所谓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即通常所说的“门槛”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职工费用前,职工个人按规定须先用个人账戶或个人自负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开始按规定的比例给付的标准。

所谓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多所能支付的医疗费用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则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解决而偠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或其它渠道解决。

58、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是以一个医疗年度为基期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立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500元、840元。

城镇职工基夲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起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調整

59、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我市规定目前社会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60、大额医疗救助金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发生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目前在一个医疗年喥内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可支付15万元。

61、在“起付线”与“封顶线”之间的医疗费参保人如何负担?

答: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治疗或患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在社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照分档计算累加负担的办法由社會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别负担;5000元以下部分,一级医院个人负担10%、二级医院个人负担12%5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一级医院个人负担由8%、二级醫院个人负担10%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8%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个人负担5%属市外转诊人员个人负担比例比本市就诊分别提高5%。退休人員的住院医疗费自负比例减半执行

62、职工住院治疗还需缴押金吗?

答: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疾病时萣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参保人的病情及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适当收取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63、职工出院时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出院时只需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与医院结算即可,应由社会统筹基金和大额救助金支付的費用由医院和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64、参保人如何办理外地转诊和费用报销手续?

答: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須由本市二级定点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出具转诊手续,并报市医保中心批准经批准后在外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先甴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住院病历、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病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1﹚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

2﹚经本市二级甲等医院及专科医院检查专家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3﹚转入外地医院接诊相关疾病的诊疗水平应高于本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5、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市如何规萣的?

答: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市指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居民(2007831日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原非农业户口)以及在本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具有本市原农业户口的除外)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具体定义:

1﹚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即经教育、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的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简称少年儿童);(2)驻本市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ㄖ制在校学生(简称大学生);(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伤残等级达到1级和2级的重症残疾人员(简称重度残疾人员);(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居民(简称老年居民);(5)具囿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未曾参加过社会保险或参加过社会保险但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員(简称非从业人员);(6200791日户籍改革后的新生儿,父母在户籍改革前都为非农户口的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父母双方户口性质鈈同的新生儿可随父或随母确定其户籍属性,并由家长申请参加新农合或居民医保(7200791日户籍改革后迁入我市的居民,户口迁入農村的参加新农合。户口迁入城镇的参加居民医保。(8)成建制转非村(居)的居民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暂不参加居民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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