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荣昌南阳鸿达房地产开发和威海鸿达建筑有限公司之间是否有债权关系

大连金生南阳鸿达房地产开发开發有限公司所在地: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27101室。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的大连金生南阳鸿达房地产开發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生”)100%股权

物权为大连金生名下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山海云天”小区133套房屋(在建工程)及地下84個车位。根据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朝执字第133号《执行裁定书》上述物权作价3.45亿元抵偿我司等额债权。

剩余债权=2014)沪宝证执荇字第402号执行证书确认的我司对大连金生、杜以伟、王桂平享有的全部债权-3.45亿元(2014)沪宝证执行字第402号执行证书确认的执行标的为:

2、截至2014930日的利息元,2014101日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的利息以11%/年的标准按日继续计算;

3、截至20141013日罚息20141014日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的罰息以13%/年的标准按日继续计算;

4、因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发生的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0061016日金生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类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73619日,使用权面积6580.2

200735日,金生公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地上建筑媔积28011.6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281.5平方米地下车库7464.1平方米。

2009522日金生公司取得大连市南阳鸿达房地产开发测绘中心下发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载明总建筑面积35785.77平方米其中商业7857.78㎡,住宅20557.51

目前项目已经封顶,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讓、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股权、物权、债权情况最终以合同、借据、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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