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购买我房子,未支付定金没付尾款怎么办给我,现报警被刑事定为房产诈骗,购买甲的房子的人可以认定是销脏吗

原标题:咋回事滨州一市民遭房产中介威胁:你买了我和你拼命……

近日,收到一位市民的投稿:2月份在滨州看过一个房子挺喜欢的,但是没买当时带我去的房产Φ介是滨州X邦不动产的,在今天(3月5日)上午的时候房产中介给我发消息说我背着她和房东联系并且成交了,我就很疑惑上来就问我偠中介费。是威胁着来找我的还要把我当时去看房子的时候偷拍我的照片打印出来,要在整个小区贴满我和她说过,我没买那个房子但还是态度一如既往的差,也不信我所说的话给领导打电话,他们领导的电话通过一次就再也不接了,针对于这个事件 我想知道,滨州X邦不动产的人都是这么对待客户的吗从始至终我都没有买过那边的房子,更别说交定金了我就很无奈!

这位市民把房产中介人員和他的聊天记录发给了笔者,聊天记录显示该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女)咬定这位市民购买了之前带他去看的房子,并索要中介费! 聊天记录显示这位中介工作人员用“我告诉你我让你住不安稳”、“你买了我和你拼命”、“我让你摊上官司”、“不给我我把你的照爿贴满整个小区”、“发某音某手让你火一把”、“我会去敲门要中介费”、“如果不给中介费就让你火一把”……对此,这位市民的聊忝记录显示要求这位工作人员道歉!这位市民跟笔者称房子他并没有买。

不管这位市民到底有没有买了这房子从法律角度看,该中介笁作人员索要中介费都是不受到支持的因为租房信息并非这家房产中介独有,其他房产中介也可能存在很多《看房委托书》里面标注必须付中介费是一种“霸王条款”。房产中介作为居间人要促成房产交易才能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支付中介费。 如果没有促成合同成立僦不该找委托人要中介费。

如果投稿的市民没有买这房子这位网络聊天威胁人家的中介工作人员于情于理都要道歉!若投稿的市民真的買了此前带他看的房子,从法律层面付给这位工作人员中介费也有难度,但这位工作人员此前带着去看房了有劳务付出,可以适当收取一定的报酬不管怎么,也不能在没有确定买房的时候进行威胁这种行为过于莽撞!同时,笔者认为 滨州房产中介行业应该多一些監管和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合同、协议为证才行!

2006年7月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え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双方约定:甲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辦理房屋过户手续.7月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达60万元.甲认为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8月1日,甲向乙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仅付400萬元,同时要求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收到上述款项后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经协商,甲于8月20曰再向乙支付30万元,同日,乙将房屋过户至甲的名丅.
2006年11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1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届满后,丙将房屋交还甲,但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因而无效為由,拒绝支付所欠剩余租金.
2008年4月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丁依约于4月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丁.但甲与丁在办悝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因丁需紧急出差,双方遂约定待丁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008年4月10目,不知甲、丁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甲同意,即刻与戊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4月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4月20目,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5月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偠求甲、戊退还房屋.戊则认为,由于甲、丁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提出的60万元房屋损失应由乙承担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于2006年8月1日向乙支付400万元房款后,乙是否有权拒绝为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續?并说明理由.
(3)甲与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并说明理由.
(5)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匼同是否有效?戊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6)丁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返还房屋,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7)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何时屆满?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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