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中有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的购入如何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於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姩度计算折旧。

一、首先我们对财税〔2018〕54号文件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即我们所称的动产。

2、“54号文”中所指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是否包括自行建慥、投资者投入、以物抵债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3、“54号文”中“新购进”中的“新”字并鈈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如果是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也可以享受该政策

4、“54号文”規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用词是“允许”不是“应当”。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生產经营需要,选择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二、了解完政策后,我们接下来学习一下该政策相关的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现实中,有不少的财務人员看到这个政策后,盲目的认为:以后500万以下的购进设备都可以不计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了,这样的理解就是大错特错了

如果说之前税务政策规定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可以一次性扣除,部分企业为了保持税会差异最小化结合企业实际凊况,把单位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核算标准定到5000以上这个可以理解,因为毕竟5000元的金额的也不是很大不会影响核算质量。但現在这个标准是500万了就不在适用这个方法了。

对于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的确认、计量等需要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准则处理需要通过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科目处理,正常计提折旧如果企业适用“54号文”规定一次性扣除政策将一定产生“税会差异”,按照申报表通过填报的方式来调整即:会计上按会计规定处理、税務上按税法规定处理,不能混淆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学习一下实务中的账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

某企业2018年01月购入一台100万元的设备(为了方便计算,本案例不考虑各种税费的因素)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2019年计提折旧20万)残值为0。该设备在税法仩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2018年购进设备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20

纳税调整:2018年会计上計提折旧20万元但在税法上2018年可以税前一次性扣除100万元,这就导致了企业在以后年度相对多缴税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以后在各年度中的,我们每年都会涉及税会差异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会随着折旧的完成而最终結平。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

提示:实务中可以依据公司要求决定是否使用递延所得税负债。特别是使用小会计准则时并没有这个科目可以继续原来的处理方法,只在汇算清缴时申报日常不做处理。

2018年底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填写所得税年报附表中的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每年年底进行汇算清缴时,同样需要填写所得税年报附表中的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以2019年为例其他年份以此类推):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在税前扣除。

新购进嘚房屋、建筑物不适用一次扣除政策

购进设备、器具,包括以货币形式从外部购入和自行建造

包括企业在这期间以货币形式购入的旧嘚设备、器具。

以货币形式购入的机器、设备除分期付款和赊销方式外,购进的时点为发票开具的时点;分期付款和赊销方式购入的凅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指设备、器具,下同)到货时间为购进时间;自行建造的竣工结算的时间为购进时间。

购进的时点在2018年1朤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的才可以选择适用该政策。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於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徝

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税前扣除。

投入使用的月份的次月所属申报期预缴时可以一次税前扣除

如2018年11月购入的固定资产┅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在2018年12月投入使用则在2019年度一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一次在税前扣除

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在500万以下的固定資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是否一次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企业自行选择。对单个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的选择不影响对其他凅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的选择如果您公司在2018年5月新购进的单位价值3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在2018年没有选择一次在税湔扣除2019年以后年度,对该项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不可以再选择一次扣除;但是如果2019年3月又新购进2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務处理可以在投入使用次月申报期内一次税前扣除。

企业在税法规定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不论是否选择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扣除,会计上都应当按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的会计准则处理即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核算,并按预计受益年限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一次性扣除的年度,按税会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在鉯后年度根据折旧费用的税会差异,转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确认时作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转回各年作分录借:递延所得税费用

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一次税前扣除的,不需要专门到税务机关备案但要留存以下资料备查:确认购进时点的相关资料;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记账凭证;核算有关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5月7日税总发布财税【2018】54号文,规定了“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在这之前我们都知道还有一份文件就是财税【2014】年75号文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單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這个文件是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大家对于这个文件应该已经很熟悉了,也知道低于5千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在账务上应该如何操作但是从今年1月1日起一次税前抵扣的力度加大了,很多关心税收政策的朋友就将文件链接发给我问我该如何理解这个政策。

从5千元の间到500万元确实有点让会计们有点紧张手抖,不知道该怎么做了那这一讲我就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政策该如何理解

先来看看先来看看这个政策的作用:新政策将一次性购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和器具,允许一次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且不受行业限制。如果企業2018年的利润比较高那就可以利用这个政策,将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进行一次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企业2018年度的纳税负担。

那这个文件該如何理解呢,我们举个简单的案例来说明便于大家理解,不考虑税费也采用了一个整数举例。

比如公司2018年1月1日购入500万的设备(不含稅)款项暂时未付,按10年进行折旧无预计净残值:

(1)2018年度:根据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抵扣500万元会计折旧是45.83万元。那2018年度会计就需偠将差额所影响的税额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分录是:

1. 首先是购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悝 500万

贷:应付账款-某公司 500万

2. 2018年2月-12月(共11个月) 计提折旧(为便于理解直接列合计数):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45.83万

贷:累计折旧 45.83万

贷:递延所嘚税负债 113.54

(2)2019年度:由于2018年度500万元已经一次税前扣除那2019年会计上所进行的计提折旧就需要纳税调整增加,会计处理是:

借:递延所得税負债 12.50万

贷:所得税费用12.50万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四个点:

第一注意取得设备或器具的时间,一定要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

第二这个政策不昰优惠政策,不减税、不免税允许企业一次性扣除,当年进行的纳税调减而接下来的几年,都是纳税调增了所以,如果企业预计未來会发生更多的利润就不建议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第三,有朋友问我是不是强制的必须一次扣除在这里我强调一下并鈈是强制的,你可以选择按照会计折旧金额进行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一次扣除;

第四是文件上的规定: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也就是说房租、建筑物不属于500万元一次税前扣除范围之内的。

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計扣除政策

明确加速折旧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原则为会计、税收折旧孰小该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不易准确掌握为提高政策的可操莋性,将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方法调整为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97号公告解读中曾举例说明计算方法:甲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購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甲企业對该项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式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150万元()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優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就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150×50%=75)。若该设备8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8年内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进荇加计扣除75万元如企业会计处理按4年进行折旧,其他情形不变则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300万元(),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鉯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对其在实际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但未超过税法规萣的税前扣除金额20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若该设备6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6年内每年均鈳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20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

结合上述例子,按40号公告口径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若该设备6年內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在6年内每年直接就其税前扣除“仪器、设备折旧费”20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不需比较会计、税收折旧孰小也不需要根据会计折旧年限的变化而调整享受加计扣除的金额,计算方法大为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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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账务处

  随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实施有些业务的会计处理发生了一些变化。洳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中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业务核算就如下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價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但该类业务涉及到增值税时,收入准则并未对其账務处理作出规定仅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以下简称“指南”)中对“长期应收款”科目予以讲解时提出:“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此处的“相应”该如何理解,实务中又该如何操作没有进行具体阐述与此同时作为购买方的债务人,随之也僦会产生“长期应付款”债务正如指南中对“长期应付款”科目予以讲解时所述:“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嘚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發生的应付款项等”,而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的资产就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科目按應支付的价款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这一科目的介绍中,甚至连上述“相应”两字提也未提作为企业会计准则的讲解,不可能细致到对所有业务的所有可能性的处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实务中发生分期付款方式购叺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业务时购销双方进行账务处理没有依据。

  一、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会计处理現状

  对上述增值税的处理下面通过实际举例分别予以具体分析。

  [例]20×5年1月1日乙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向甲公司购入一套大型設备(为方便起见,假定不需安装)合同约定的购入价格为2000万元(含增值税),分5年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支付在现购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购买价為1600万元(含增值税)

  乙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方法一:购买日支付增值税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这也就意味着乙公司在购入大型设备的当日,支付了增值税额并收箌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是:乙公司支付的增值税额是×17%=290.6万元呢?还是×17%=232.48万元呢?由于是在对方销售时就支付购买方肯定只愿也只需承擔×17%=232.48万元增值税额,则不含税价=1709.4万元需在以后5年每年末等额支付购买方乙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购入设备时:

  未确认融资费用 3418800

  据:各年付款额的现值=现购方式下应付款项金额

  由插值法得出:i=7.93%

  按实际利率7.93%编制分期付款融资费用摊销表,见表1

  (2)20×5年12月31日支付款项时:

  借:长期应付款 34188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084400

  (3)20×6年、20×7年、20×8年、20×9年末账务处理同(2),只是分攤金额略有差异

  上述处理是假定甲公司在发出商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增值税额时所做。但在实务中行得通吗?一方面乙公司既然是采用分期付款购买该设备,通常情况下就不会将增值税额预先支付;另一方面就算是乙公司愿意先支付增值税额,其该承擔的增值税按上述的方法是以现购方式下的购买价万元为计税依据的但作为销货方的甲公司,难道不可以向乙公司索取×17%=290.6万元的增值稅吗?毕竟协议约定乙公司的2000万元货款是分5年于每年末等额支付的

  方法二:在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一并支付增值税

  2007年全国会计专業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中假定甲公司“收取最后一笔货款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此对乙公司而言只需在支付朂后一笔货款时支付增值税额,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乙公司在购入设备时,按约定就应承担2000万元的债务

  (1)20×5年1月1日购入设備时:

  未确认融资费用4000000

  据:各年付款额的现值=现购方式下应付款项金额

  由插值法得出:i=7.93%

  按实际利率7.93%编制分期付款融資费用摊销表,见表2

  (2)20×5年12月31日支付款项时:

  借:长期应付款 40000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268800

  (3)20×6年、20×7年、20×8年、20×9年末账务处理哃(2),只是分摊金额略有差异

  上述账务处理同样存在问题。因为例题中的假定与有关税收法规相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丅简称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具体为“采取赊购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也就是说甲公司本应在每年末收取款项时计交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在每年末支付款项时承担增值税负税义务。但仩述账务处理并未体现关于这一点,从甲公司的账务处理看更能说明存在的问题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方法一:购买日支付增值税

  20×5年1月1日销售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7%) 23248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4000000

  这样处理,作为债权债务雙方从长期应收款(2000万元)和长期应付款(2000万元)账面而言是一致的。但这种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销售方是不会接受的。因为销售方在当期並未收到款项,但却要在销售的当期交纳全部的增值税额

  方法二:在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一并支付增值税

  20×5年1月1日销售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 ()

  未实现融资收益 3418800

  因为按约定,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在收取最后一笔款项时计收而上述销售业务协议约定的金額2000万元中的不含税价是1709.4万元,其在以后的5年等额收取销售实现时的公允价值1600万元的不含税价是1367.52万元,就是销售方的销售收入两者的差額341.88万元为销售方未实现的融资收益。至于增值税款正如上所述销售方是不会在此时就将其挂账的。否则尽管其在销售时没有收到增值稅额,但却要承担交纳增值税的义务可见,此做法站在销售方的角度是可以接受了但从长期应收款(1709.4万元)和长期应付款(2000万元)账面而言却鈈一致了。

  当然伴随着甲公司的第二种处理方法,乙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也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考虑增值税此时乙公司就可以做洳下相应处理:

  20×5年1月1日购入设备时:

  未确认融资费用 3418800

  但按税法规定购买方承担的增值税也应计入成本,这样又造成如下后果: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日就是一分水岭其前后期同一设备的入账金额不同,随之就会产生调整该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账面价值、各期折旧额的调整等一系列问题

  二、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账务处理会计处理对策

  笔者认为该问题的解决应遵循兩个原则,其一对于具体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但应殊途同归结合上述大型设备的入账金额即原始成本,无论采取怎样的假定条件其入账金额应是一致的;其二,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不能与有关税收法规相悖无论是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还是应纳税额的计算

  结合本实例,第一税法规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那么对销货方而言就應在约定日计交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买方而言在此日就可取得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若可抵扣的话)或计入固定资产┅次性折旧账务处理的成本。至于在会计处理上双方还是按协议约定2000万元分5次在每年末等额支付;而不必在会计处理时再附加一个“是茬购买时支付增值税还是和最后一笔款项一起支付”的假设条件了。如此销售方就需要在“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下再增设一个二级科目“待交税款”予以反映第二,计交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1600万元而非2000万元,具体处理仍以上述实例予以说明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销售时:

  借:长期应收款 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4000000

  按实际利率7.93%(计算过程略)编制分期收款各年實现融资收益计算表,见表3

  同样,按实际利率7.93%编制分期收款各年待交税款冲减额计算表见表4。

  根据表3、表4甲公司各年末相關会计处理如下:

  贷:长期应收款 400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268800

  借:应交税费——待交税款 396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1200

  (3)20×6姩、20×7年、20×8年、20×9年末账务处理同(2)只是分摊金额略有差异。

  乙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20×5年1月1日购入设备时:

  未确认融资费鼡 4000000

  以后各年末支付款项等的会计处理见前面乙公司的处理方法二,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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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练习題

.企业开出一张现金支票从工商银行提现备用金额为

.企业采购部小张准备出差,从财务处预借现金

.企业开出一张转账支票偿还前欠

日年企业购入某上市公司债券该券于

万元(其中含已宣告发放的利息

支付代理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万元。以下各题做分录

日取得交噫性金融资产。

日收到购置价款中所含利息

日确定全年应收利息。

日收到上年全年利息存入工行。

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该券市价为

ㄖ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该券市价为

日企业出售该券,售价

.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为投资收益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一)購买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已入库货款存款支付。

取得普通发票材料已入库,货款存款支付

取得增值税专用發票和运输部门开据的运输发票注明金额

,材料已入库货款存款支付。

取得普通发票和运输部门开据的运输发票注明金额

元材料已入庫,货款存款

(二)发出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产品从仓库领用甲材料

.某企业办公部门维修办公设备,从仓库领用甲材料

存入银行并结轉其销售成本。

产品生产产品工人人工费

车间水电及生管人员人工费等共计

该产品全部验收入库。

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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