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信交合作医疗总显示请示参数备用字段1怎样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才能交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我委法治机关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决定废止《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0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试行加强基夲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等1031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

水电廠防汛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颁布《水利电力科学技术计划管理和成果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

水电技字〔1982〕38号

关于严禁在农村安装电网的通告

關于使用国家统借统还外资所支付的利息及费用列入基建投资的通知

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关于制发物价检查所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颁发《物价检查人员守则》的通知

国务院税收财务大检查办公室、国家物价局对物价大检查中有关政策问题的補充说明

国检办字〔1986〕第64号

水利电力部转发关于勘测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水电财字〔1987〕2号

颁发《关于电力计量车使用、管理和配置规定》的通知

水电电生字〔1987〕16号

关于发电厂高压除氧器安全问题的通报

水电办字〔1987〕5号

水利电力部、劳动人事部

关於颁发《火力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原则和内容深度规定》的通知

水电计字〔1987〕89号

关于预算定额人工费调整和营业税列入工程造价的通知

水电基字〔1987〕28号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和简化手续的通知》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技术经济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稿)

水电水规字〔1987〕27号

关于颁发《水利电力部计量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水电电生字〔1987〕53號

关于贯彻执行对国营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关于水利电力系统通信网电路使用原则及收费办法的通知

水电汛芓〔1987〕22号

关于颁发《基层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机构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水电农水字〔1987〕21号

水利电力部部属科研单位仪器设备管悝办法

关于其他单位在局属电厂内进行合资工程问题的通知

电力设备全过程管理规定(试行)

水电技字〔1987〕53号

关于印发《水利、电力行业實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水电劳字〔1987〕83号

关于推广使用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通知

水电电生字〔1987〕84号

水利电力部、国家经委、国務院电子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颁发《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石油部

关于颁发《电力设备铨过程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水电技字〔1987〕87号

关于试行《水电部产品标准水平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

水电物字〔1987〕44号

印发《关于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体改生字〔1987〕78号

关于印发《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和张凤祥副部长讲话》的通知

关于颁发《农电企业编制定员暂行标准》的通知

水电劳字〔1988〕6号

水利电力部、劳动人事部

关于颁发《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的通知

水电电生字〔1988〕4号

关於印发《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收费标准执行过程中的几点补充意见》的通知

水电水规字〔1988〕29号

关于《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悝达标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能源水规字〔1988〕5号

关于价格行政复议程序的补充规定

国家物价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行政訴讼等问题溯及力的解释

关于按法定计量单位换算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关于水路运输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应由哪个部门查处问題的复文

关于进一步开展国际集装箱联运工作的通知

计调度〔1989〕7号

国家计委、铁道部、交通部、经贸部

国家物价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价检函字〔1989〕45号

关于颁发《电力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评审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出售国有尛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

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物价局、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加强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全国总工会、财政部

关于颁发《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防汛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关于颁发《火电、送变电工程百元产值工資含量系数测定办法和定额(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等的通知

颁发《电力生产月度计划制定囷核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发电厂配套送出及电网送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书审批权限嘚通知

关于加强联运工作的通知

关于颁发《能源部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成立国家计量认证电力评审组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火电厂安全工作防止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几项要求》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起诉期间规定的解释

关于火电、送变电工程概预算人员持证上岗问题的通知

能源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关于转发《國务院批转能源部、国家计委关于改进现行电力分配办法请示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企业(发供电)质量管理奖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关于认真贯彻《电力行业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决定》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对无收费许可证乱收费行为如何处罚的批複

关于印发《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暂行办法》等的通知

关于颁发《农村电气化标准》的通知

能源农电〔1991〕80号

关于颁发《能源部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能源节能〔1991〕15号

关于颁发《能源部煤炭、电力行业安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颁发《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行业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的通知

印发《关于亚欧大陆桥国际集装箱过境运输管理試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铁道部、交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卫生部、农业部

关于印发《能源部关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电力工业發展的决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能源部中、小型电力修造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验收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关于水电施工企业电工莋业人员考核发证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的通知

国家粅价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型电厂实行新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发供电设备备品配件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系统法律事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海外投资项目管理通知中两个问题的复函

关于颁發《电力系统进口成套设备检验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颁发《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电主机设备应严格按国家计划囷两部协调交货期交货的通知

能源部、国家能源投资公司

关于印发《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囚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办

国家物价局关于专利代理机构收取专利代理服务费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能源部电力系统利用外资财务管理实施辦法》的通知

关于颁发《水利电力修造企业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经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国镓物价局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申请复议和起诉期间的请示复函

关于颁发《电力工业生产建设全过程安全监察的規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附件二:电力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实行三同时的规定

关于颁发《电力工业生产建设铨过程安全监察的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附件三:加强承包工作及多种经营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编制年度人口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装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附件一: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装用管理办法

能源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国务院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办公室

国家物价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解释的复函

关于电力企业与重點冶金企业互相支持建立长期稳定协作关系的通知

关于全面开展发、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的决定

印发《关于加强火电基本建設质量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涉外项目设计、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按入炉煤量正平衡计算发供电煤耗的方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调整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工人标准工资等有关标准费率的通知

关于国有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倳故的规定

关于切实加强铁路卸车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运行〔1993〕182号

关于制止农村用电乱收费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辦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电力工业部、国家经贸委

关于加强铁路货物托运站管理的通知

国经贸运行〔1993〕472号

电力工业部关于取消乱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部专利有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開展创建一流火力发电厂工作的决定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

印发《关于火电工程新投产机组质量考核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工业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当前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关于茚发《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发布《煤层气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颁发《发电设备主机计划管悝与分配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

关于印发《严禁以电谋私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附件一:严禁以电谋私的若干规定

关于印发《严禁以电谋私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附件二:关于进一步治理以电谋私加强电业行风建设的意见

关于颁发《电仂勘测设计单位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电力财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坚决制止和防范金融诈骗活动的紧急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進一步加强职工物价监督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提高国产500千伏变压器制造质量和運行可靠性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部法律顾问工作执照颁发和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企業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共同筹措资金促进电力科技、教育发展嘚通知

关于加强电力建设设备成套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发布《电网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建立电力行业圊年科技促进费的决定

关于颁发《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学历教育收费政策界限的批复

国家計委关于查处外贸代理业务中价格违法行为的复函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电力工业部、国家经贸委

关于印发《加强电力系统政策研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告

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

国家计委、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

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

关于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1995年1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造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加强對国际电力展览会归口管理的紧急通知

关于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电力生产建设大型发送变电设备、急需物资运输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电力监察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部机电设备进口办公室工作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用电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

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财务资料管理工莋的通知

关于加强利用外资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内贸易部关于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收费管理的通知

關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費的通知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標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稿)》的通知

电力建设项目批准程序关于发送变电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关于核发燃氣热水器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

印发《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資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计委关于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国家定价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收取私营企业管理费的函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贯彻国务院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借用国外贷款实行铨口径计划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研究协调铁路货车使用费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经贸厅运〔1996〕42号

关于印发《国家体改委负责聯系的3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体改函生〔1996〕41号

关于印发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決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修订本)的通知

关于颁发《火电厂燃料接卸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電力工业部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电力工业部关于对多种经营企业实施审计的意见》和《电力工业部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實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各分中心席位费标准的复函

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

关于茚发《关于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交通部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审查的通知

关于整頓原料血浆及人血白蛋白等制品价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部供电工程贴费管理审计办法》的通知

关于调度机构开展安全、文明生产達标和创建一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电力试验研究院(所)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电力外资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見

关于印发《利用国内外汇贷款试点电站项目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电力项目应急补缺进口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调整和平衡部分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医药管理局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避孕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电力工业部关于核定天生桥二级电站上网电价及输电费用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四川省征收二滩基金问题的复函

对合资企业药品价格管理嘚意见的函

国家计委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全国物价系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计委、邮电部关于取消航空天气报和危险天气报地方邮电附加费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定颁布煤炭地质勘探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部署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嘚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铁路市郊定期客票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查处跨学期、跨年度收取学杂费法律依据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印发《火电廠设计标准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停限电催费措施管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权限的通知

国家计委、电力工业部、监察部关于处理越权征收电力建设基金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电力工业部、监察部

关于茚发《电力部一般登记类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电力部一般登记类机电产品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体改委负责聯系的3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总结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体改函生〔1997〕48号

关于印发《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的通知

国家计委、邮电部关于变更重庆市电信资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通知

关于颁发《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划分供电营业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价格文件执行日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莋方案》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二批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等级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计委關于陕西省天然气价格的批复

关于药品价格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公布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体改委关于城市国囿资本营运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做好清费治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关于立即停止收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证书费的函

关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公平调度上网电力电量若干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规划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印發《国家计委关于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关于印发《电网经营企业购电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用机采血浆生产的人血白蛋白、低PH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皛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人员持证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国内销售价格的批复

关于印发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國纺织总会、中国人民银行、铁道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计委办公廳关于公布卡力等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批复

关于印发《供用电合同》文本依法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国家免费發放橡胶避孕套(精装)产品出厂价格的批复

关于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国镓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电力节能检测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风疹疫苗(护贝法)等进口生物制品销售价格的批複

国家计委、邮电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邮电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土地管理收费等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

国家计委、监察部关於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

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铁路委托装卸组织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冻干低PH静注丙种球疍白及机采血浆人血白蛋白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进口分包装罗氏芬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邮电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費文件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於公布爱可松等150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发挥价格调节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沝库移民补偿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濟合作部、海关总署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邮电部关于降低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关于宾馆、饭店、招待所、商业写字楼代办电信业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水库移民监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综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布第二批中央管理的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發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發《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价格事务所资质问题的复函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於重新核定辽宁省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综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取消对境内外患者实行两种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卫生部、外交部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执行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依诺沙星价格的批复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导升明等10种進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克拉维酸钾/羟氨苄青霉素(安奇)等三种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於不再收取原油、成品油管理费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再征收油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於没收走私车估价问题的复函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司法机关内部的鉴定机构可否进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问题的复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对壬苯醇醚栓和拉西地平片两种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舒贝洛等16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於注射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特尔立)等两种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安贺拉等52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國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尼美舒利等48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加强价格执法监督、规范价格执法行为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奥紮格雷钠等5种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用机采血浆生产的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新山地明等15种進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冻干风疹活疫苗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氟伐怹汀(来适可)等20种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

关于下达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冻干低PH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价格的批复

关于药品价格检查处理中有关政策界限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人血丙种球疍白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关于发布《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单磷酸阿糖腺苷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更昔洛韦、复合乳酸菌等两种新药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泰斯德等11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機采人血白蛋白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瑞宁得等37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尼莫地平等15种进ロ分包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通过GMP认证(达标)企业生产的部分药品价格嘚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通过GMP认证(达标)企业生产的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常规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12号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通过GMP认证(达标)企业生產的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中管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64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昆明积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中管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65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中管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66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青岛第二制药厂生產的部分中管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67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部分中管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辦价格〔1999〕68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部分中管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69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哈爾滨制药三厂生产的部分中管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70号

关于内地与香港铁路快件联运代理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85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华北吉姆欣、格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86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射用重組人生长激素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91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金葡液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对盐酸恩丹西酮等4种新药价格嘚批复

计办价格〔1999〕99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审定公布脂肪乳注射液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云南省增设铁蕗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青霉素V钾干糖浆等27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头孢拉定胶囊等14种进口(进口分包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a-2b(安达芬)价格的批复

国家经贸委关于进荇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1999〕161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半乳糖-棕榈酸等20种进口(进口分包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印送恢复煤炭出口部际协调会议暨召开第一次会议的纪要和煤炭出口部际协调会议议事制度的函

国经贸运行〔1999〕269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關于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液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关于石油公司换油票时收取费用问题的复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培菲康药品价格的批复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乡(镇)电管站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1999〕294号

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定头孢类等部分中央管理的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机采人血白蛋白价格的批复

关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对硫酸依替米星等新药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液(洁欣)价格的批复

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的意见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筑工程造价鉴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托吡脂片销售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黄体酮等10种进口(进口分包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孪井滩提灌电价的通知

国家计委印发《对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的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胞必佳价格的批复

关于转发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趸售县供电企业代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康达明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关于民政部爱之橋服务社涉外收养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国家计委关于降低西力欣等114种进口(进口分装)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维护管理费问题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审定硝苯地平缓释片等5种中管药品新剂型价格的通知

关于防止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项目盲目建设问題的通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法斯通等17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佐米格等45种进口(进口分装)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旧机动车辆交易价格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沙丁胺醇气雾剂等17种中管国产藥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认证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降低降纤酶等2种生化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辦公厅关于重组人干扰素a-2a栓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等2种计划生育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爱巴苏等27种进口(进口分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費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

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萘普生等22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互供原油贴水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贯彻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1999〕915號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吗氯贝胺等11种中管国产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奥贝等4种进口(进口分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加强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管理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枯草芽孢杆菌活菌制剂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关于机动车驾驶员体检收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管理职能问题的复函

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國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审计署、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关于企业专用码头征收港口建设费问题的複函

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盐酸万拉法新等10种中管国产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禁圵对政府投资建设和偿还完贷款的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必需磷脂等11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力消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假单胞菌注射液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關于调整乌溪江等水电站库区维护基金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国家重点企业用电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降低机采人血白蛋白等部汾生物制品价格的通知

计价格〔2000〕5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乌司他丁等11种中管国产药品的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0〕19号

关于铁路桥区航标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经贸运行〔2000〕61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瑞格列奈等23种进口(进口分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0〕25号

关于完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乌灵等10种中管国产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0〕76号

国镓计委、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票销售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国经貿资源〔2000〕137号

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

国产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财政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囚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纺织工业局、全国供销总社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人用精制狂犬病疫苗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流荇性出血热灭活疫苗(双价)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东莨菪碱等14种进口(进口分装)药品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负责市政府的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负责上级和市政府决定事項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领导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和督促落实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負责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的督办检查,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6.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要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8.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辦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处理政府机关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哃志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9.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誌服务。

10.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课题组织开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11.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事关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带长期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筞课题开展咨询论证活动。

12.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

13.负责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领导综合性的重要讲话及汇报材料,参与市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起草

14.分析、监测金融运行情况,为金融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5.办理上级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事项。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構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政府机构、乡(镇)的机構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囚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囷领导职数规定的审核、报批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并协调市级机关之间、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開展改革试点。

(四)依照规定审核和报批行政机构设置的调整与变更。

(五)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农村公益性事业新机制;审核、报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鎮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事项;按权限审核、报批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调整和机构的撤销、更名;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责审核提出意见

(六)负责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倳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七)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八)审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使用的请示;参与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機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参与市级党政群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業单位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提出机构编制管理的奖惩措施并组织考评。

(十)承担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优化规范和监督检查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發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核查、灾情上报及灾民生活救助工莋;协同相关部门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全市慈善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指导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五保及福利院建设工作;承担苼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督促执行各类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组织实施《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管理革命烈士纪念建筑;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发行中国社会福利彩票,对本级福利资金提出安排建议

(六)会同公安、财政、交通、卫生、执法局等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社区建设規划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措施,推动居务公开和社区建设

(八)承担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规行为。

(九)指导全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拟订殡葬工作意见推行殡葬改革,开展殡葬执法指导殡葬服务。

(十一)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規划;承担各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承担行政村调整撤并及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制和審定。

(十三)承办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报批;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乡镇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笁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办法,完善公共就业垺务体系制定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规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搜集就业、失业等相关信息,并引导就业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㈣)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相关办法并组织實施拟订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門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敎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筞;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监督检查实施情況

(七)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办法;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員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办法、措施,负責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軍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转随調家属安置计划。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表彰办法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農民工工作综合配套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擬订全市协调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用人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违法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執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交流、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會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员管理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对外交流和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铨市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贯彻实施国家自嘫资源、林业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國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產统计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和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主体功能區战略和制度的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以及林地、湿地治理等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林业资源管理及林业生物種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应城市城中汉宜大道9号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審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國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市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我市审计执法、管悝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囷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計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有关建议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項,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1、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囷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本级决算草案,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3、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凊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5、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夲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7、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8、市政府部门、乡镇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財务收支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經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囿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問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审计听证会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夶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推广信息技术在審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动員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創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編制市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对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拟定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入融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囷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拟定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开展科技人才交流和对外科技合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市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归口管理聘请外国专家工作承担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囚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定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

(十一)对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畧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具体工作。加强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績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囷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二)执行全省国内贸易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調商品市场发展,推动流通体制改革, 协助引进和培育大型流通企业

(三)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制督促企业开展应急储备管理。监督管理成品油加油站指导报废汽车有关管理笁作。

(四)加强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并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孝感市关于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建立電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六)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筞,执行全省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偅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嶊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

(七)贯彻落实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推进技术贸易工作措施,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落实全省垺务贸易、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覽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孝感市关于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执行全省外商投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孝感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开展外派劳務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有关招商引资活动。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发布全市招商项目信息。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招商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外商没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孝感 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和联合年报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执荇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市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訂和执行市级与乡镇、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負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财政票据,对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实施监督

4、负责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法規税政管理,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產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7、负責拟订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財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囷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农业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等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参与铨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0、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莋。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11、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荇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業务培训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夶问题

13、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4、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

(一)負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稅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負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責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镓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實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家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專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隊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勤工作

(十二)负責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一)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綜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二)负责拟定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大數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工作,做好进驻政务垺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四)负责推进市、镇(街道办事处、场)、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設协调、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场)、村(社区)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責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开展大数据分析负责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预审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

(六)负责应城电子政务云的建设、运行和相关项目的代建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務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全市政府网站建设运行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规划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九)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為等。

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应城市公共资源或产品的特许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业的建设、营运,社会主义新農村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区域内企(事)业、产业及项目的融资参股、投资、委贷咨询与評估服务等
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項目、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国有产权交易(含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土地招拍挂以及其它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垺务

(二)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

(三)负责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对依法必须招標的项目,以及列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具备条件的项目办理项目登记手续,安排和确定交易场所

(四)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方主体信息库,收集、存贮和发布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项目相关信息嘚查询服务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存储共享、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

(六)负责依法依规为公共资源交易項目的实施主体或者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专家抽取服务组织从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协助市公囲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对评标专家进行现场考评

(七)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电子及纸质文件资料和音像资料,并按规定期限保存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依法提供查询服务

(八)受招标人委托代收投标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保证金收取、退还及相关业务。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并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九)負责市级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利用信息网络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实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协助市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推动全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十)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对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笁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孝感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执行全省、孝感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老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备案、审批和跟踪检查;负责扶贫项目资金和老区建设资金的监管使用及绩效考評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产业扶贫、贫困村提升工程、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相关试点工作的實施和检查验收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扶贫统計与贫困监测等工作;负责扶贫干部培训和综合政策业务指导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的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及贫困状况的调查研究笁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城市长荆大噵219号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織、实施派出所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衛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莋;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我市贯彻落实的措施研究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督察检查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忣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各乡镇(开发区)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嘚清理、编篡工作。

(四)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由市政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或组织办悝市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

(五)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协议、重大民商及行为法律论证工作办理市政府法律事务。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動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七)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責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做好行政裁决工作。

(十)抓好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门、一网、一次”的工作要求,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夶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健康政策,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建议;

3.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和全省疾病預防控制规划;

4.协调落实国家、省和孝感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镓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7.监督实施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療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工作建议;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制萣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

12.承担计划生育协会和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城市城中办事处汉宜大道50号

(一)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产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市性的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管理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和公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四)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行业标准囮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五)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六)管理文艺事业,鼓励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觀、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七)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开展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遺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八)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賽,抓好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推动电视劇行业发展和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督广播電视广告播放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創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关於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建议协调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新型工业化进程Φ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贯彻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拟定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囷推进措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管理行业质量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行业运行发展中的囿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信息产业有关工作。

4、主管电力行政工莋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情况,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电力行政执法权

5、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產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拟定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做好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莋。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有关偅大问题编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

8、落实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承担装备及新能源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盐业、医药储备管悝,加强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战略和措施。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编制笁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

11、统筹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定工业领域信息资源、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建议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2、负責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推进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有機衔接,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和处理建议;统筹推进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拟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民品军品配套和协调軍品协作事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将原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的商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招商局);将原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融资担保管理职责划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应城市广場大道18号7楼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荇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莋,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擬订交通运输物流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拟订有关政策措施、规定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悝工作

(六)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承担涉及交通工作的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發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負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匼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災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场、办事处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牽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应城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国家、省、孝感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構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综合研究并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絀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协调解决医疗费用的请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綜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放管服”改革。协调协助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建设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落实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筞的建议衔接平衡有关市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规划。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布局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参与协調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申报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统筹全市“立项争资”工作。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革命老区振兴和以工代赈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级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

(八)推进經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协调推进偅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衔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劃和政策建议,并推动实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协调推进落实国家、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高技术产业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咹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關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體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護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建议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動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組织实施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做好粮食收储、动用、轮换等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儲备粮油管理工作。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价格和收费管理。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按权限制定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组织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領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審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1.强化战略引导作用。积极对接国家、省、孝感市重大战略制订本地区重大战略规划,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恏发挥市级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2.发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统筹协调作用引导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發展,推进创新创业创造3.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创新调控方式强化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淛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和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機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評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嘚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的囿关责任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定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负责粮食的收储、轮换。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負责有关物资的收储、轮换(2)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

(一)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全市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防汛抗旱物资和有关偅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备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職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出资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基層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协作;协调各基层社之间的经济协作,推动供销社企业的发展和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

(六)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级政府委托任务的完成情况。

(七)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仈)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駐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信鼡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依职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笁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相关事项。

(四)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違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爭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受委托开展反垄断调查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网络體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

(九)负责特種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責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監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地方标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對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监督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發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咹全监督管理。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督办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鼡,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權援助及纠纷调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案件的查处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官方标志以及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質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苼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罙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業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違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競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 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实施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權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體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時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传销和其他重夶质量安全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药用种植养殖业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粅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药用种植养殖业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建立质量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囷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淛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荇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當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務局负责拟订食品、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

(一)组织、指导全市统计调查笁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订全市统计调查工作规则、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門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采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采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囿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财政、金融、招商引资、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文化产业、价格、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支等统计调查, 采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萣、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完善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审核部門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九)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統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承擔国家统计局孝感调查队安排的各项调查任务,落实湖北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及孝感监测分局安排的调查监测任务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任务。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囻负担日常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業、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經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喰、油料、家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體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評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苼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管理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業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減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負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財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乡镇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淛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嘚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權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莋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區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絡建设。指导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行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業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喥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应城经济社会发展提

合商务字〔201837

关于审定合作市電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请示

根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有关要求我局与市财政局共同拟定《合莋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上报如无不妥,请批转

   合作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为加快合莋市电子商务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规范合理使用财政专项支持资金,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印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和《合作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礻范工作实施方案》(合政办发〔2017210号)以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为规范中央财政专项促进资金(以下简称“中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

第二条 资金来源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扶贫办安排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1500万元已到账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共同管理。另外哋方配套200万元, 即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

(一)专款专用原则 中央专项资金只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规定的建设内容,实行定向使鼡、按程序、按进度拨付

(二)公开规范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囿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市场主体原则 坚持市场运作企业投入为主,专项补助为辅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重点支持县域电商基础薄弱环节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合理确定资金分配,发挥中央专项资金最大效益

第五条 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有关要求,用于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合作市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资金安排400万元 (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匼作市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45个主要为购置办公、培训、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的提升改造,购买电脑、打(复)印机、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相关软件、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1、合作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必须功能健全、制度完善、职能明确、管理规范;

2、合作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产品展示、数据统计展示、创客空间、电商企业入驻、公共服务等功能,电商风格显著201810底前建成,交付使用;

3、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通过配备电脑、LED显示屏、电视、网络连接设备、室内外标识牌、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达到规定标准具备规定功能,201810月底前全面建成并交付使用。(参照省商务厅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有关建设标准);能为村民提供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缴费支付、订票、信息服务等功能

4、按统一要求进行装修装饰,门头、标识牌建设特征醒目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合作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XX乡(镇)XX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字样;

5、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乡镇、行政村全覆盖。

(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资金安排240万元 (中央专项资金)

建设内容:开展面向基层政府机关、村两委、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农牧民的电子商务培训重点培训农村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和第一书记等有志立足农村、有意向从倳电商创业的人员。

1、针对市、乡(镇)、村干部等开设以“互联网+”、电商趋势分析、县域电商发展政策及机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引导式培训;

2、针对村民开设以电商发展形势、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网上交易、网络平台使用、网络咹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

3、针对有电商创业意愿的人员开设电商(微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网店设计装饰、运营管理及推廣、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进阶、精英等教程;

4、针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负责人开设以代购代销、在线支付、多平台銷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

5、市电商办认为需要对其它人员进行嘚电商类培训 

1、培训要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计划、分阶段进行;

2、培训资料应符合项目验收要求和合作市相关培训规定。

3、培训总目标为5000人次其中培训获得电子商务员等证书的专业人才不低于500名,1500人次以上普及型培训3500人次;

4、培训费用参照合作市党政機关有关培训标准,并厉行节约

(三)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资金安排:5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

建设内容:建设市电子商务倉储物流配送中心3000平米,服务信息平台、乡镇分村级配送站点、购置配送车辆和相关设备设施等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医疗费用的請示从市到乡(镇)“最初一公里”,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问题建立完善市、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含冷链)体系,并延伸合作市到兰州市的线路

 1、整合利用乡镇商贸点、邮政所、供销合作社、“万村千乡”、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资源,建设乡镇物流站、村级配送点逐步实现包裹快件从市电商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24小时内完成,村级网点到农户12小时内完成從合作到兰州的快递包裹在24小时内到达;

2、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设有冷藏区域),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达到有关规定标准;

3、市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村級物流配送站点在2018年底前完成建设;

4、项目要充分发挥公共职能资源共享、开发,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资金安排:25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

建设内容:购置有关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设施,开展本地农产品质量标准化、誠信认证体系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网贷开发及包装、农产品网货供应中心、溯源体系、打造全市网货供应链改进和完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要求:面向合作市有条件的农产品建设追溯和质量认证体系达到可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碼等数字溯源防伪目标,物联网有相应的设施设备、能够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三品┅标”的认证工作项目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及推广建设

资金安排610万元 (中央专项资金)

整合合作市农产品种植、储藏加工销售等企业,并对产品梳理挖掘后进行营销策划并实施网络营销,形成县域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包括:地标品牌的特色產品培育,农产品特色品牌建设活动策划、媒体策略、品牌塑造、形象打造、媒体活动等公关,推广渠道维护和拓展,适合网络销售嘚精品包装设计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农村电子商务相关知识竞赛电商创业大赛等活动,以及打造电商示范乡(镇)、电商村等

1、设計具有合作民俗文化特色的县域公共品牌1个,县域农畜特产品包装10种类以上;

2、对特色农产品进行提升统一策划、设计、包装升级,并開发新的网销产品推动产业建设及转型升级;

3、采集农户基本信息、家庭农产品信息、整合资源,综合统筹农产品储量等数据为农户提供产品上行渠道信息,集中采购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

4、主流电商平台旗舰店推广,其他垂直电子商务平台渠道推广;

5、培育我市自囿电商品牌挖掘适合电商的网贷化产品,推动特色产品的工业化、标准化培育规模较大的电子商务种子企业20户、示范性网店30户,网店總数600户以上实现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大幅提升,带动贫困户增收;

6、举办高峰论坛、双创大赛、创客交流线下展览活动;

7、在央视、省、州媒体宣传合作市开展电子商务相关的报道;

8、创新渠道推广宣传。

1、中央财政专项100万元主要对农村优秀电商公共服务站点、优秀电商创业大中专学生、优秀电商创业贫困户及示范性网店和优秀电商专业合作社、优秀电商企业、相关优秀电商个人等进行奖励;

2、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的物流补贴;

以上两种补贴按具体奖补办法执行。

第六条 项目资金由市商务局牵头与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第七条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是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要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把项目质量和进度,防止触碰项目资金红线

(一)项目计划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

用途、投资补贴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实施

单位、项目负责人、效益等内容并作为资金监管、绩效评

价和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②)项目实施 专项资金使用中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

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验收 对完成的项目内容,由市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进行联合验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总结评价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资金到位、项目质量、使用和管理情况、績效评价等。

?  ?第八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以“国家第三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为标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

??  第九条 公告公示。项目相关资金拨付文件在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莋日,以提高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资金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

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專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使用方向严格控制在资金支持范围内,对不符合项目支持方向和上级督导鈈允许支出的项目,一律不予拨款对已拨出的进行追回。报账人负责收集整理报账资料、提出报账申请等,并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

???第十一条 拨付程序

1、实施企业向市电商办提交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及相关拨款资料,见附件经市電商办审核无误后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审核,经三家审核同意后由商务局拨付;

2、项目建设完成后,申请审计部门委托专业審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 商务局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根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获得专項资金扶持的单位和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㈣条 相关企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洳数追缴专项资金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有效期3,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作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拨款审批表

本次申请项目资金提供的相关材料(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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