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未经物业同意私自以物业公司名义公安张贴的通告可以撕吗通告属于什么行为

未经主人允许或未持有合法有效證件(比如搜查令等)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进入

属于什么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
这是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吗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福州新闻网8月21日讯(福州晚報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丹丹)小区的物业用房被开发商挪作办公场所近日,罗源一小区业委会将该小区开发商告上法院

  小区业委會诉称,某开发商自2013年2月起未经任何政府部门批准,也未与小区业主协商擅自改建小区内13座3梯至4梯之间约19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挪作办公场所业委会多次与某开发商交涉返还物业用房,均遭拒绝业委会诉请某开发商返还物业用房并支付占有使用费18万元,并按每月5000元支付占有使用费直至返还讼争房屋

  由于双方互不相让,法官多次到讼争房屋进行现场查看查清案件事实。随后在法官的调解下,雙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某开发商立即返还物业用房,并支付占有使用费6万元

  • 在福州有这么一张报纸,8名责编平均年龄超过80岁是福州最姩长的一支责编团队。

  • 每一个福州人心里或许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烟台山。

  • 在福州闽侯有这样一群乡镇电影放映员,他们无数次穿越鄉间小道为当地群众带来深山之外的“光影世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安张贴的通告可以撕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