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显示系统软件网络繁忙是怎么回事什么原因

线上办理上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備案时随申办小程序及app一直提示系统忙碌,没法完成在线签字这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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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当时打公积金热线电话的人多暂时接不了你的电话,排队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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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請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二、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續: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见附件三)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三、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請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請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筆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彡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提取转賬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終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3)发生以下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

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區、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

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悝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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