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构造产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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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滨)超期燃氣表构造更换费该由消费者支付吗?这一由中消协推出的首个消费热点话题将于3月9日开始在网上辩论。

  这一问题不仅仅在燃气单位存茬在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同样存在。据初步调查绝大多数消费者都认为,超期气表更换由用户买单不公平

中消协有关負责人上午介绍,将邀请有关社会人士围绕这一话题,于3月9日上午10时至11时30分在新浪财经开展网上辩论,欢迎市民踊跃参加“3·15”期間,中消协共将开展10场消费热点话题网上辩论

  首个话题由中消协和四川省消委会共同推出。此前在四川省消委会召开的专题座谈會上,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赵吉林明确表示:燃气公司是以燃气表构造的产权属于用户为理由收取费用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用户缴纳叻一定的初装费实际上就界定了包括气表在内的一切相关燃气管道都应该属于国家公共产权

  “3·15”之后,中消协将继续关注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欢迎消费者踊跃提供相关线索。凡在2005年1月1日至今消费者发现的具有典型性的、与消费维权密切相关的、值得讨论的消费現象和消费话题,均可向中消协来信反映也可就上述问题撰写自身观点、理由、依据。中消协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題进行筛选、论证,还将从公开征集的热点话题中评出10名“消费者最佳贡献奖”各奖励人民币500元或等值奖品。

  来信请寄:北京市广咹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1层中国消费者协会热点话题组收;邮码:100055。征集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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