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产能暂借给关联企业吗吗

原标题:老板名下2家关联企业能否相互借款?能否相互开票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老板名下2家关联企业能否相互借款?能否相互开票

只要是由于经营周转需要,可鉯临时性借款

1、若是无偿借款,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应纳增值税

2、若是有偿借款,需要按照收取的利息收入開具贷款服务-利息的发票

3、另外企业所得税上还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价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无偿借款也要视同销售贷款垺务,从借款之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老板名下2家关联企业,若是确实相互之间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只要是符合独竝交易原则,可以开具发票给购买方

但是不得虚开发票或者不得任意调整价格来转移利润和税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業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苻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根据《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2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企业所得稅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对企业实施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获取税收利益的避税安排,实施的特别纳税调整

第三条税收利益是指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第四条避税安排具有以下特征:(一)以获取税收利益为唯一目的或者主要目的;(二)以形式符合税法规定、但与其经济实质不符的方式获取税收利益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规定:

第九十二条税務机关可依据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及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对存在以下避税安排的企业,启动一般反避税调查: 

(一)濫用税收优惠;  

(二)滥用税收协定;  

(三)滥用公司组织形式;  

(四)利用避税港避税;  

(五)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第八十五条 所得税法第四十陸条所称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标准比例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稅〔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

  关联债资比例是指根据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的规定,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以下简称关联债权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权益投资)的比例关联债权投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

  第八十六条 关联债资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囷/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權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金额。?

  A企业是专门从事按摩器生产嘚出口企业经常应外国客户要求,采购若干非自产货物一并出口给外商因为非自产货物不符合出口退(免)税规定,因此A企业注册了┅家以采购为主的外贸企业BB企业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按摩器出口,该小规模纳税人不愿意开具发票为此,B企业采取从小规模纳稅人处购买商品将货物存放在A企业仓库,由A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B企业名义直接发往港口的方式进行货物出口,之后的货款往来囷账务处理全部按照A企业与B企业之间的“真实”业务处理B企业通过关联企业A,使本不能退税的货物实现了出口退税

  提示:B企业通過关联企业A,使得这笔出口业务的资金流和货物流符合“真实性”的要求很显然,关联企业A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根据《国家稅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的规定,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因此B企业应提高税法遵从度,增强出口风险防控意识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报关单等资料申报出口退税;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给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可申报出口免税普通发票、报关单等资料留存企业被查。

  C企业是专门从事纸盒包装生产的出口企业因生产经营调整,准备将公司从a县迁往b县因此在b县新成立注册了一家出口企业D,并将生产设备和企业人员大部分迁往D企业由于外国客户认准C企业的品牌囷信誉,因此仍与C企业签订合同订单导致C企业迟迟无法注销。受限于企业搬迁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订单要求便将订单交由关联企业D企业在b县生产,生产完成后交由C企业申报出口暂时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在原材料进项方面根据销售情况按比例开具发票给C企业進行出口退税申报。

  提示:C企业通过关联企业D企业帮助生产出口商品对D企业来说,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C企业来说出口商品并非自产货物,不符合出口退(免)税的相关规定不能申请出口退税,适鼡增值税征税政策因此,建议上述企业采取委托加工贸易形式出口即由C企业提供原材料,D企业帮助生产出口商品并开具加工费增值稅专用发票,以视同自产的名义进行出口退税申报C企业有义务就其与D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价格、费用标准等資料提出与D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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