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本金4000多,逾期利息高达3000请问合法吗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24%出借人请求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囚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還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

  • 楼市回暖不少市民又开始出手购房,然而不少人在再次申请房贷时却发现自己由于粗心,在过去的老房贷上留下了太多的...

  • 关于信用鉲滞纳金的问题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关于滞纳金上限的规定滞纳金超过本金是合法的,但是根据公平原...

  • 找法网信用卡逾期专題为您提供最新的信用卡逾期知识在这里您可以看到信用卡逾期记录、信用卡逾期还款、信用卡逾期能...

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