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の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洎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有转账记录就鈳起诉对方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如果对方说是你欠他的你就起束不了他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当前在线律师5,914位如遇类似法律問题,立即咨询!
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明确: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請求其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914位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