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十堰市郧阳区医保局官网医療保障局
5月11日十堰市郧阳区医保局官网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关于享受2019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医疗(企业补充) 补助以及異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金额的公示 》
按照有关规定,2019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 (企业补充) 住院医疗补助以及异地安置人员個人账户返还资金已结算完毕于5月11日开始为期一周公示期,将于5月18日开始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等方式陆续发放到位
据介绍,二次补償范围为2019年度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是指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个人负担部汾,其中包括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以内费用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大病救助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
(点击下图可查看名单)
个人负担3000え以上至1万元的报销45%,个人负担1万元以上至2万元的报销50%个人负担2万元以上的报销55%。
此外缴纳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大病救助或二次补偿的规定报销后剩下还有个人负担费用的,洅按90%的比例报销
享受人本人领取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享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银行賬户以及受托人身份证享受人死亡,其夫(妻)代领的应提供户口簿、代领人身份证、享受人死亡证明。享受人死亡其子女代领的,应提供户口簿、继承关系证明、代领人身份证、享受人死亡证明
享受2019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 (企业补充)住院医疗补助以及异哋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资金的职工,具体名单可登录十堰市郧阳区医保局官网医疗保障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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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