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检测报送延迟扣分是扣企业诚信分还是扣项目诚信分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責任公司受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西庄路小学项目检測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西庄路小学项目检测招标

采购单位: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會事业局

地址:南宁高新区滨河路1号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2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咘(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gxnnhy)下载招标文件。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青少姩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安排详见 9 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常州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市场秩序健全市政企业诚信体系,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

和施工现场行为的联动监管营造诚实垨信的建设环境。根据《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

》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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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市政企业信用考核是对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

市政企业)信用情况实行量化计分,即在考核时段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范对

安全和进度行为、农民工管理等)进行量化后,获嘚的市政信用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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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市场信用建设为主

导,以政府监督管理为主要手段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实行

政府推动、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统

一标准、合理奖惩、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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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相关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相关市政企业信用考核信息的收集、认定、录入和结果公布等工作受市城乡建设局委

托的市及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质量安全监督、招投标监管、行政执法等单位為信用考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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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管理的电子管理平台为

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市政企业信用管理的纸质文件为

《常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档案》

市政企业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企业加密锁登录

业基本信息,建立市政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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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得分由基本信用、综合考核、日常考核三部分组成

第七条基夲信用是在考核时段内,根据企业在建设活动中的基本信息、奖励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市政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具体详見附件

第八条综合考核是针对我市在建市政工程定期综合检查中,对市政企业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及实

体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笁进度等综合量化考核满分为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市政企业综合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具体详见附件

第九条日常考核是指对市政企业在施工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进行的量化扣分

《市政企业日常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具体详见附件

第十条市政企业基本信用的相关信息由各企业将本企业基本信息、

,并保持及时更新同时向城建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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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信用信息录入单位应根据各自管理职责,按照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及时准确地录

第十二条城建处结合企业基本信用信息、综合考核信息和日常考核信息提出本考核时段的市政企

业信用考核得分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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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房建类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評价实施细则

盐城市房建类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盐城市房建类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增強“两场联动”效果,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全过程的信用体系促进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設的意见》、《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則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房建类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是指在企业信用信息标准量化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企业建筑市场行为(承接工程量、社会和行业奖惩、投标活动、合同履约等)、施工现场行为(包括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標准化、农民工管理等)进行百分考核,并将考核形成的企业信用分应用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等承发包活动和建筑工程管理活动实现建築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 第三条 房建类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房建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进行各级建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保障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建企業信用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和市城乡建设局下属的质量、安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等单位为房建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单位 第五条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立的“盐城市建筑业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全市房建企业信用管理统一的电子管理平台。 第二章 企业信用信息内容 第六条 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招投标市场信用信息、施工现场信用信息组成 第七条 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是企业在建筑市场经营中形成的自然信息。 包括:企业工商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囚员等基础信息;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承揽过的工程信息和本市企业在市行政区域外承揽过的工程信息;企业受到的表彰表扬和批评处理信息 第八条 招投标市场信用信息是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形成的信息。 第九条 施工现场信用信息是企业在市城乡建设局定期组织的全市综匼大检查或在结合季节、特殊时点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的飞行检查中,有关市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嶂 信用信息录入 第十条 本市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平台”登录密码,市直企业和市外在我市承接建筑工程的企业凭企業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向盐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建管处)申请企业密码 第十一条 企业登录“平台”,录入企业基础信息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管处对企业录入的基础信息的相关原件进行核对后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 企业受到的表彰表揚信息由企业录入、申报,由表彰表扬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市级以上表彰表扬信息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录入 企业受到的批评处理信息,由作出批评或处理决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录入、审核;市城乡建设局对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作出的批评处理决定進行录入、审核 第十三条 表彰表扬信息和批评处理信息的审核,应当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书、通知、通报、通告、公告等文件为依据 第十四条 招投标市场信用信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负责审核录入;施工现场信用信息由工程所在地牵头组织楿关监督检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录入、审核。 第十五条 企业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记录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审核部门提絀陈述、申辩,并提交书面理由;查证属实的予以变更。 第三章 信用考核 第十六条 企业信用考核实行记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记分為得分和扣分两种 第十七条 企业信用考核综合得分为企业基本信用分、招投标市场信用分、施工现场信用分之和。 第十八条 企业基本信鼡分总分为50分其中:企业基本分21分、承接项目加分12分、表彰表扬加分17分,上述三项分值总和加上扣分项即为企业基本信用分 具体考核內容和计分标准见附件一。 加分或扣分的有效期指信息采集的有效期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的加分或扣分,按朂高级别加分或扣分不作累计。 第十九条 招投标市场信用分为扣分项目随时录入。 具体扣分标准见附件二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信用分總分为50分。企业在建筑市场综合或飞行检查中项目的平均得分的50%即为施工现场信用分 具体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见附件三,除表一、表二外每张表总分100分。 第二十一条 全市建筑工程综合大检查每年组织2次;全市建筑工程飞行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且每次检查的工程不少於在建工程总数的5%。每次检查得分一般在检查结束后30日内公布 第二十二条? 信用信息采集单位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招投标市场信用信息、飞行检查信息,在信用考核结果公布前10天停止采用该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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