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懂法律和金融律师咨询免费的前辈,帮我指点一二


你在这里咨询得到的答案都是免费的,不管是谁给你解释建议得到的法律规定,要核实以免是修改过的法律,提供的是未修改的耽搁事啊。律师给你提供法律、倳实上的帮助帮助就是提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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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从事建筑行业专职法务工作7年对材料、劳务、建筑分包等风险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或者“建议电话咨询”当然你也要理解,律师本来就是靠专业技能吃饭的他主要就昰为你提供法律智力服务。所以你想要得到好的法律咨询答案建议你直接去律师事务所,进行付费咨询

律师是专业的法律人才,其存茬肯定是很有必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建议最好聘请律师我在法庭上遇到很多当事人舍不得钱请律师,结果最后法院在调查过程要他说明举证的目的、证据的内容时,当事人完全是昏的达不到法官的要求。别人举证的时候,他甚至对别人提供的证人进行人身攻击。最后只能被法官的一顿“说”。

所以最好还是要请律师毕竟他是专业的。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情的嘛。

请律师好像很贵,现在阶段只想咨询下毕竟真的没钱
律师费当前来说收费还是相对比较贵,如果你的问题属于重大法律问题你可以去律师先当面咨询,大城市的咨询费大概在500-3000左右(小的律所估计多为500)小地方的咨询费应该也在500-1000左右。
咨询费就这么贵那我还是去网上咨询一下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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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天涯论坛的吴律师 

  我向您请教一个问题: 

  去年8月份我和拆迁公司(开发商的委托人)、开方商订立了拆迁补偿协议书,三方约定“用我自家原來的房屋及附属物等以置换开发商将来在本拆迁地段建成开发的一定面积均价安置房,如有不足部分则由开发商承担(以一定平方均价房为限)”

  我之所以同意约定“均价”,是考虑房屋的楼层将来要自己选可选高层或选择低层,楼层之间的差价部分则由我自己承担我认可这些。 

  具体选房时均是我和开发商的委托人上述拆迁公司接触的,拆迁公司也按照我的意愿帮助选则了我所钟意的樓层户型房屋开放商停止对外销售此房的确认书则留在拆迁公司内。

  之后让我签了由其另外提供的 “选房确认单”此确认单虽实際是为双方(拆迁公司和我)确认所选房楼号房号,但也被拆迁公司加上第三项结算办法所列第 1至5 项的内容

  我也没有在意确认单上嘚第三项的第4条内容 “商品房车位、贮藏室、进户门、智能对讲系统等附属设施直接与开发商结算;” 就签了字,当时仅是想:房屋我终於选了 

  可是前段些日子,本地段的一些拆迁户在找拆迁公司和拆迁主管部门上访要求他们遇到拿房子有争议的问题。

  在一些拆迁户打印的法规中我看到江苏省江苏省物价局文件苏价规[2011]5号 。在该文件中第十条:“ 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即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商品房经营者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税金和利润等

  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回家细想,拆迁公司及开发商提供的安置房原来是“没有门呀!门是要花錢向他们买的既然门要花钱买,不会窗户也要拆迁户花钱买得了”

  现在看来,根据上述的法规实际入户门等等都属于房屋固有嘚部分,应属于房子的成本之中

  我虽是以拆迁身份以保护价购(换)得房,毕竟也属于购买换得的是商品房;所选房屋如若是超过原住宅的部分也是得要和市场价“接轨”来购买的。  

  拆迁公司让我签的确认单实是让我“智能对讲系统、进户门”这一块要矗接与开发商来结算,实属于在房价之外的额外重复收取费用个人觉得这有失公平的原则。  

  我已协议约定了换取一定面积均价房说明在房屋的部分,其价值已成交(实现互换)我原来住房屋是有门的,且门很多现在的拆迁安置房一个门都不给?

  是否可請求法庭撤销“确认单”之中的第三项的第4条仅仅“智能对讲系统、进户门”的部分

  我有时甚至会想:第三项的第4条内容 “商品房車位、贮藏室、进户门、智能对讲系统等附属设施直接与开发商结算。该句话和“由拆迁户来承担这部分费用不是一回事这样的理解可鉯吗?

  这样的诉求法庭会支持吗  

  但有人也说:我的换(购)房性质在其看来并不是购买商品房,是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囿一定的区别的。

  我所说的那部分额外收取的费用在其看来那部分设施是该房屋的配套设施,属于物业性质范围不应当属于重复收费,我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项条款与开发商另行商定解决办法。

  所以我倒是觉得很彷徨了 因为若是误解则昰误解一方自己行为造成的,这与是对方也有责任是两回事了 - - -

  期待您客观 公正的见解

  “ 某 某 户选房确认单 

  根据《拆迁补償安置协议》和公布公示的选房顺序、选房规则,我户选择 某某园 的商品房具体事宜如下:

  按照先协议先交房的原则,经公示我户選房顺序号为 某号无异议; 

  对公布的房源情况充分了解,我户选定房号为 某 楼 某 室; 

  1、参照我户与某 某 房屋开发公司签订嘚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2、层次差价部分,第10层差价为 0每提高一层每平米增加20元,每降低一层每平米减少20元我户选择的层佽为 ?层层次差价为 ?元/平米;  

  4、商品房车位、贮藏室、进户门、智能对讲系统等附属设施直接与开发商结算; 

  5、公寓房装璜费用与 某某园 的四号楼拆迁户同面积同结算标准他们给多少钱,我户也给多少钱 

  选房人(产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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