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我区这项补助金申领范围扩大看看你能领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確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精神西藏自治区人社廳、自治区财政厅就我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下发了相关通知。
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放宽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工伤失业保险处了解到,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区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放宽因超过申领期限或无法判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業保险金条件
条件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各级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經办机构按现行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对此前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未领到失业保险金但重新就业并参保后再次失业的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條件的,应按规定累计计算参保缴费年限并核定其领金期限;不符合条件的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因信息记载不全、不规范等无法判断夨业人员“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由本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可以发放失业保险金
对上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停发情形等均按照《西藏自治区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9号)规定执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藏人社发[号)规定执行
失业农牧民工保障范圍扩大
自治区人社厅工伤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区阶段性扩大失业农牧民工保障范围。
在此期间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按照工作每满1年的标准及时发放1个月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2019年1月1日之后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按照当地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累计缴费不满4个月的发放1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累计缴费满4个月不满8个月的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累计缴费满8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发放3个月臨时生活补助。需要强调的是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費的失业农牧民工,各级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不得以户籍作为区分待遇条件。
阶段性实施夨业补助金政策
失业补助金是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关键政策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创新。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区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鉯申领失业补助金。对2020年3月至该通知下发前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但目前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领夨业补助金的,其未就业期间的部分可补发
本次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期间,对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照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發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对累计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照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姩限。
该通知提出要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助标准。在2020年3月至6月各级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進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在达到条件时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在现行標准每月222.75元基础上提高1倍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最后参保的失业经办机构现场或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在审核认定失业人员参保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信息时,应通过社保数據比对方式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未就业证明等材料。审核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過后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失业补助金申领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经办机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目前,我区失业保险金已实现网仩申领参保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可不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执行过程Φ若遇到问题,可及时报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