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都是按照基本工资缴纳,而企业为了少缴纳就在签订了签订合同的时候将基本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设定,合同又是劳资双方自愿签署所以也合法。
要是觉得自己太亏那要么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更改,公司同不同意是另外一回事;要么就不挂靠在公司缴纳自己作为自由人缴纳社保,那样的话就得全额缴纳,包括公司那一部分也得自己缴纳
社保局那边不太清楚。每年的缴费基数会进行調整不知道是不是根据全市范围内缴费单位申报的工资基准数来制定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