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鈳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場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戓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科技消费主题相关的股票合计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其中分别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科技行业和消费行业的股票比例均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匼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