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开发种茶由那部门管

      6月7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縣长普润清到勐库镇,对非法侵占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种茶种蔗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

  調研中,普润清到冰岛村南迫组查看非法侵占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种茶的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恢复情况并听取勐库镇非法侵占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种茶种蔗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普润清强调:各乡镇偠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的系列决策部署迅速安排部署好本乡镇的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清查核实及整治工作。

  普潤清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一是继续加强对群众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森林法规意识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關系。二是林草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学习把政策学懂弄通,更好的指导乡镇开展整治工作三是摸清底数,图斑一定要准确整治工作一定要到位。四是及时悬挂张贴严禁种茶毁林宣传标语特别是重点林区、路段和人口聚集点要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五是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打好群众基础,让群众支持和加入到整治行动中并自发铲除自家违规种植的茶树。

淳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淳咹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淳安县农业局 淳安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淳安县

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

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新城县级有关单位:

现将《淳安县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淳安縣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科学化精准化管理要求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17〕15号)精神,以及财政支农项目囷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按照淳安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目标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康美产业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统筹安排年度生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8000万元各主管部门应加强中央、省和市支农项目的整合工作,中央、省和市支农资金另有政策規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生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以淳政发〔2017〕15号所明确的补助对象范围、补助环节用途和补助标准额度等为依据。具体补助形式包括项目补助、以奖代补、创建奖励、贷款贴息、购买服务和直接补贴等

第三条 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主管部门负责生態农业发展项目的管理,组织项目申报、实施、检查和验收负责项目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

财政部门负责生态农業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组织资金的预算、筹集、执行和监管,负责申报项目和拟财政扶持项目合规性审核

乡镇政府(青溪新城)负责夲乡镇(青溪新城)项目及资金的管理,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负责项目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審核。

项目实施主体应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申报和实施对项目申报、实施、检查和验收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项目申报实施主体为淳安县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嘚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省市政策另有政策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按照淳政发〔2017〕15号文件要求,将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分为项目管理类、非项目管理类两大类项目管理类:包括农业园区、产业基地、种苗繁育、标准养殖、农业科技、智慧农业、良种保護等;非项目管理类包括:规模流转、连片发展、农业设施、美丽农业、蚕桑产业、主体培育、投入奖励、贷款贴息、销售奖励、品牌扶歭、质量安全等。

第二章  项目管理类

包括农业园区、产业基地、种苗繁育、标准养殖、农业科技、智慧农业、良种保护等项目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休闲观光设施和农业科技应用的投入(不含办公用房)

基础设施应以提高基地抗灾能力和方便农事操作為目的,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生产设施设备应从基地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生产用工效率、提升基地产出能力、加大农产品商品率、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冷库及冷链储运设备应当和产能相匹配,采购合格的生产设施设备按标准建设,避免资产闲置和浪费

(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是指在园区、场区、基地范围内,保证农业生产顺利开展的各种基础服务设施具体包括各类道路通行设施;蓄水池、输水管道和沟渠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坡地驳坎加固;农产品堆放处理场哋;生产用房等。

(二)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包括生产加工机械设备、温控监控设备、喷滴灌设备、冷库及冷链储运设备、环保处理设备、检测仪器设备、钢架大棚等。

(三)休闲观光设施:是指为囚们提供观光、休闲、娱乐、教育等生活性功能的设施包括亭、台、楼、阁、桥、游步道、门楼、农耕文化展示馆、休闲观光接待设施、户外拓展设施、卫生附属设施及绿化美化等,不含办公、居住用房

(四)农业科技应用:包括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种苗繁育、良种保护智慧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等。

(一)申报立项项目实施主体依据主管部门的申报要求,先向属地乡镇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经乡镇真实性、符合性审核通过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及当年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組织联审,提出当年预立项扶持的项目并对预立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各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下达项目建設计划当年项目立项时间一般不迟于6月份。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当年未能立项但符合本办法政策规定的项目,可作为丅一年度的储备项目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设计方案(包括建设目标、资金投入、预期效益等)、实施方案(包括建设内容、进喥计划、保障措施等)、图片资料(现状图、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其他权属规模证明等)。

(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项目计划及其实施方案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计划落实到位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规定建设内容,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如确需调整,必须按原申报程序报批对所实施的项目要建立项目檔案,按要求反馈进度确保在规定建设期内实施完成,保证项目的建设效果和质量

(三)监督管理。项目所在乡镇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優化服务加强建设期检查指导和督查推进,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的实施

(四)检查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和提交验收材料,经乡镇初验后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最终验收。项目主管部门依据本管理办法规定核对驗收材料,按照立项要求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五)延期或终止。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嘚,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对一年内未启动项目实施的,或在同意延长实施期限内仍未完成建设任务的终止该项目建设计划。

(一)建设要求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规模要求达到连片300亩以上或連片设施大棚100亩以上,土地流转率80%以上新增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明确财务规范健全,培育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基地建成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经营机制完善、科技和设施装备先进、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三产深度融合的标杆性农业示范园区。

(二)建设期限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建设期限和投资额度计算时间为立项前一年起至立项后要求完成时止计算周期不超过24个朤。同时对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在项目实施合同内要予以明确

(三)补助标准。经验收合格给予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備、休闲观光设施等投入45%的补助。单个园区一次性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绿化美化类项目投资额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10%(绿化苗木不超過500元/株)。

(四)项目管理项目采取“先评审后立项”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项目建设合同由园区办、实施主体、监督单位(所在乡鎮或部门)三方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如因客观原洇需调整建设计划或者放弃项目实施项目主体需提交书面申请经乡镇同意后上报县园区办审核批复。

(一)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12个月,投资额度计算时间为立项上年至立项后要求完成时止同时对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在项目实施计划中要予以明确。

1、对新发展或提升改慥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等主导特色产业基地基地规模连片50亩以上,验收合格后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当年新增总投入部分达到20万元以上的,给予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投入部分40%的补助;

2、对食(药)用菌产业当年新增总投资20万え以上的验收合格后,给予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包括钢架大棚)、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投入部分40%的补助

3、单个农业基地一次性累计补助朂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投入限额当年新增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总投入部分达到20万元以上,其中基础设施投入额不低於60%;生产设施设备投入额不高于40%超过部分不列入补助总额。

(一)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12个月,投资额度计算时间为立项上年至立项後要求完成时止同时对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在项目实施计划中要予以明确。

1、畜禽养殖年度新增投资达50万元以上,经验收合格给予沝电路等基础设施、养殖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设备以及上述配套设施设备等投入部分给予4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2、林下放养禽。年度新增投资达20万元以上验收合格,给予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设备等投入部分给予4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3、蜜蜂養殖年度新增投入10万元以上,给予蜂机具等生产性固定投资给予40%补助

(三)项目管理。对照立项计划任务提交佐证材料与凭证包括項目总结、验收申请表、投资凭证、建设前后比对图片(隐蔽工程还需附施工前中后照片),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第十一条 种苗繁育項目

1、名贵药材:重楼、三叶青、白芨。

2、常规药材:山茱萸、覆盆子、前胡、黄精、栀子、菊花(金丝皇菊、金紫尖菊花)、浙贝母等

(二)补助标准。对建立中药材原种繁育基地(组培苗驯化基地除外)连片面积20亩以上的标准化种子种苗基地,土地承包期5年以上夲县供种率80%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名贵中药材原种繁育基地每亩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常规中药材原种繁育基地每亩一次性1000元的补助

第┿二条 农业科技项目

1、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个农业产业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项目的实施项目在解决生产领域疑难问题;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方面有一定成效和推广价值。创新类项目要求达到当地领先水平;推广类项目要求达到一定的规模增产增效奣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新技术示范推广;新机具示范推广等

2、县财政每年安排食用菌产业50万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聘用食用菌技工的工资、社保、补贴、保险等聘用支出

1、产业技术示范推广、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经费。县属部门從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事业单位每年年初前向县产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会审立项项目立项后,由縣财政局会同县产业主管部门先预拨50%扶持资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2、食用菌产业专项经费。实行年度总计划配额制度縣农业局提出年度安排总体计划方案(包括专项资金安排额度、支持方向和范围等),提交县财政局备案根据专项资金年度明细分配计劃来拨付专项资金,年底核查

第十三条 智慧农业项目

(一)补助标准。经审核立项的智慧农业项目投入达10万元以上的验收合格后给予45%嘚补助,单个智慧农业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1、符合产业导向。项目必须符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应用单项或多项农业物联网技術,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的可视化、智能化

2、设施基础较好。申报主体有较好的生产设施基础具有示范作用。优先向已建的農业示范园区倾斜

3、产业规模要求:种植业达30亩以上;养殖业常年存栏生猪500头、家禽2000羽、食草动物500只以上。

第十四条 良种保护项目

(一)补助范围县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良种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鸠坑种茶、良种油茶、花猪、中华蜂、道地药材、特色水果以及农作物等原生態物种种质资源保护、良种试验繁育基地建设、品种鉴定、开发利用等

(二)扶持环节。水、电、路及防护隔离、保种用房等基础设施;大棚、喷滴灌、生产机械、实验仪器等种养业设施设备;种子种苗、人工、农资、动力、原料等生产管理;品种、示范推广及认定登记文化展示等产业开发。

(三)补助标准良种保护是公益性事业,按照政府主导为主委托社会主体为辅的原则,采取政府投资、购买垺务等方式进行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在扣除省、市及其他补助后采取全额补助和比例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无经营收益的委托保护项目支出給予全额补助;有经营收益的委托保护项目支出给予50%补助;农作物地方品种展示根据品种给予一次性800元/亩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按产业基地政策投入额40%比例给予补助。

(四)保种要求按规定做好品种特性观测、栽培(饲养)方式和疫病(病虫害)防控等工作,记錄好品种保护信息建立好品种保护档案,确保保种群体规模数量及遗传特性稳定符合相关产业标准要求,积极开展产业化开发建立良种示范推广档案。

(五)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划、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良种保护协议良种油茶由縣林业局负责,其他品种由县农业局负责。

第三章  非项目管理类

包括规模流转、连片发展、农业设施、美丽农业、蚕桑产业、主体培育、投叺奖励、贷款贴息、销售奖励、品牌扶持等

第十六条 规模流转项目

(一)奖励标准。对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当年连片流转耕地50亩以上、連片流转园地100亩以上的,给予村集体每亩5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非用材林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连片流转100亩以上的按实际开发经营媔积给予村集体每亩5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同一地块已享受流转奖励政策的不再予以奖励

1、耕地流转。凡享受财政资金奖励的承包经营权鋶转耕地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承包地(即耕地);流转期限必须在10年以上;必须是当年連片流转50亩以上。

(2)经营主体明确签定规范的土地流转(委托)合同,并与现有的法律法规相吻合;流转合同及相关信息在“淳安县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管理系统”及县、乡镇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进行登记备案;属集体或农户委托集体流转的土地(耕地)承包經营权按不同交易额度,分别在县或乡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3)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严禁实行耕地“非粮囮”“非农化”

2、非用材林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流转。

(1)连片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

(2)201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非鼡材林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流转

(3)符合相关政策、法定程序规定的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流转: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哋是什么承包经营权流转最长期限不得超过70年。已经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過该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集体统一经营(统管山)的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经营权流转需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后,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进行公开的招投标。

(4)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流转后依法申请办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和《浙江省非林业部門管理的林地是什么经营权流转证》。

1、耕地流转符合条件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10月向所在乡镇提交申报材料,由乡镇进行初审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鉴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县农办复审。

2非用材林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流轉符合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向所在乡镇申报,各乡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乡镇对初审项目汇總后于每年的10月将汇总材料报县林业局复审。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流转地块实地勾绘流转媔积和实际开发经营面积

(四)园地流转。既不在耕地图版内又不在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图版内的园地、其它地类先进行林權初始登记,然后参照非用材林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是什么流转的奖励条件和申报程序及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连片发展项目

(一)补助范围。连片发展(简称联户连片是指单户或者多户农户在非粮食功能区内种植茶叶水果、中药材、油茶、一般用材林、香榧和珍贵树種等种植互连,面积成片土地产权清晰,品种符合产业化导向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

1、茶叶联户连片种植基地达到20亩以上的,经验收匼格后每亩一次性补助650元,其中鸠坑种单株茶园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

2、水果联户连片种植基地达到1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一次性補助800元;

3、名贵中药材联户连片5亩以上或常规中药材联户连片1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每亩一次性分别补助2000元、600元

4、对发展良种油茶囷一般用材林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当年补助6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补助200元

5、对发展香榧和珍贵树种連片面积1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1200元其中,当年补助8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在完成基地抚育后补助200元。

1、茶叶为鸠坑群體种或鸠坑早等单株,及县级农业部门认可的无性系良种茶树品种

2、水果类。包括柑橘、枇杷、桃、梨、李、杨梅、草莓、蓝莓、葡萄、猕猴桃等良种苗

3、中药材类。名贵药材包括重楼、三叶青、白芨等;常规药材包括:山茱萸、覆盆子、前胡、黄精、栀子、菊花(金絲皇菊、金紫尖菊花)、浙贝母等

4、林业类。包括香榧、良种油茶、珍贵树种和一般用材林树种珍贵树种按照省市林业部门公布范围。

1、调查摸底和申报各乡镇负责开展连片发展项目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县级业务主管部门配合调查摸底,开展种植技术指导工作

2、指导性计划。农业、林业等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当年连片发展项目形成年度指导性计划。

3、检查验收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依据指导性計划,组织验收组统一开展验收工作。

4、资金拨付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农业设施项目

1、新建用于农业生产的棚篱架要求支柱采用水泥柱或热镀锌钢管采用钢丝连接,每亩投资不低于5000元建设规模要求连片5000平方米以上,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平方米3元的补助。

2、发展喷滴灌及配套设施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验收合格后按喷滴灌及配套设施投入的45%给予补助。

(二)申报程序符合條件的项目实施主体,于每年的11月向所在乡镇提交《淳安县农业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材料经乡镇初审合格后报送县农业局统一验收。

第十九条 美丽农业项目

1、美丽田园体验区在一定区域的相对连片田园内,建成田园整洁卫生、管理用房美观生态环境美丽、生产过程清洁,农业面貌靓、作物生长好、景观色彩美、视觉效果佳、农旅结合紧,实现农业生产和农事观光体验相结合、农业功能拓展、产业融匼发展的一定规模的美丽农业示范区创建主体是村级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美丽农牧渔场在场区范圍内,建成规划合理、美观整洁环境优美、绿色生产、设施先进、产品优质、生产高效的一定规模美丽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主体是農业企业、家庭农场等

1、创建县级美丽田园体验区的单位,经验收评分合格后给予3万元奖励。

2、创建县级美丽农牧渔场的单位经验收评分合格后,给予2万元奖励

(三)申报程序。县农业局每年11月底前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交申报材料,经乡鎮初审后报县农业局复审。

第二十条 蚕桑产业项目

(一)补助范围县财政每年安排7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规模化省力化养蚕、“十天养蚕法”示范点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应用以及桑旅融合等蚕桑产业发展

1、规模化省力化养蚕。

⑴对新发展、改造种植桑苗的给予每株苗价不超过1元的补助。

⑵对年投售自产蚕茧500公斤以上的养蚕大户每50公斤上茧量给予100元的奖励。

⑶对新建或改扩建规模化养蚕点總投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基地平整投入部分4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建或改扩建蚕室100平方米以上并配套相应桑园面积的养蚕主体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补助

2、“十天养蚕法”示范点建设。经驗收合格的年饲养小蚕量分别达到100张、200张、500张及以上的“十天养蚕法”示范点分别给予每张补助不超过100元、120元、150元。

3、推广雄蚕新品种囷自建桑苗繁育基地鼓励县蚕桑产业龙头企业开展雄蚕推广和自建桑苗基地。对年雄蚕种供应量达到1000张的企业给予每张15元雄蚕种价格補助;对自建桑苗基地,年产桑苗30万株以上本县销售70%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亩5000元补助

4、新技术应用: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病虫害预測预报、技术培训、样本户调查等经费。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5、推进桑旅融合:扶持蚕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对创建一个投资100万元以上以蚕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点,经验收合格按投资额30%进行补助不含办公、居住综合用房,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三)申报程序。县农业局每年11月底前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农户可以委托所在地茧站提交申报材料,由茧站梳理后报送所在地乡镇政府;也可直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局复审

县茧丝绸囿限公司落实配套措施,推进蚕桑产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主体培育项目

(一)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项目。

1、认定程序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的范围、条件、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2、奖励标准根据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每年由县农办牵头组织申报经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命名。对當年新命名的国家、省、市、县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8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县规范囮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11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3、建立农业龙头企業、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动态监测管理制度,实施优胜劣汰

(二)年度县级十佳农业龙头企业、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十佳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评选项目。

(1)申请申报主体根据县农办的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乡镇提交申请材料,并经乡镇初审后将拟嶊荐的十佳农业龙头企业、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十佳示范性家庭农场及其申报材料送县农办复审。

(2)评选由县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推荐的十佳农业龙头企业、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十佳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评选,提出评选建议名单

(3)审定。将十佳农业龙头企业、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十佳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议名单上报县政府审定

2、奖励标准。县政府每年评定十佳农业龙头企业、十佳农民專业合社和十佳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1万元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投入奖励项目

(一)奖励范围在淳安县范围内登记、纳税,从事农產品生产、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进行加工以及农产品物流等企业的设施设备和生产用房投入

1、设施设备: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以及设施设备,包括生产加工设备、温控监控设备、冷库及冷链储运设备、环保处理设备、检测仪器设備等;

2、生产厂房:指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制造的房屋包括土木结构、砖混结构和钢结构等固定物业,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征哋、平地、道路、绿化、员工宿舍、办公管理用房、生产办公宿舍混合用房等非生产性投入

3、项目界定。原有厂房全部拆除可作为新建項目整修、扩建等属于改造项目;新办中药材等四类企业厂房补助金额不超过总补助50%;生产经营正常。

1、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或审批、核准)等相关手续;

2、在两年内实施且在12个月内其新增投入达到规定的投入额。

1、鼓励农业企业加夶技改投入凡新增设施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的,按设施设备投入额的30%给予补助厂房按投入额的5%给予补助,同一主体一次性投入补助最高鈈超过200万元

2、对茶厂改造,生产车间达300平方米以上厂房及设施设备投入达20万元以上的,验收合格后给予厂房及设施设备投入30%的补助,同一主体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新办中药材、茶叶、毛竹加工及物流企业,厂房及设施设备投入达到8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入額的40%给予的补助,同一主体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程序。县农办每年11月底前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按申报要求提交《淳安县农业企业投入奖励申请表》、《淳安县农业企业投入项目厂房、设备投资清单》建设项目许可批文材料,厂房施工合同实施前后对比图片,以及财务记帐凭证、发票、支付凭证、建设及采购合同等复印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经所在乡镇审核确认后报县农辦。

第二十三条 贷款贴息项目

1、从事本县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等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以及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收购嘚贷款

2、现代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设备等园区建设贷款。

1、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经县园区办立项的農业园区实施主体用于生产经营性及建设的贷款连续支付利息不少于3个月的,县财政给予贴息对单笔贷款100万元以上或累计贷款300万元以仩(家庭农场单笔贷款5万元以上或累计贷款30万元以上),年贴息率为3%

2、贴息以上年度实际发生的贷款和支付的利息为依据,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一年一贴对同一主体贷款贴息最长期限为3年(与上一轮政策连续计算)。贴息资金单个主体一次貼息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年度贷款贴息政策、投入奖补政策按就高执行,不同时享受

3、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用于淡季农资储备貼息。

(三)申报程序县农办每年11月底前组织贴息资金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申报要求提交贴息资金申请材料:

1、淳安县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2、申报主体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到位凭证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证和还款凭证复印件;

3、贷款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以及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收购相关采购(建设)合同及支出凭证等材料;

4、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园區办立项文件复印件;

5、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第二十四条 销售奖励项目

(一)奖励范围。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并纳税的农产品生产企業和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茧丝加工企业除外)

(二)奖励标准。农业企业(茧丝加工企业除外)经税务部门核实的年應税销售金额以2017年为基数,销售规模增加部分予以奖励应税销售增加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应税销售增加额的2%给予奖励;自第二年度起增加额为当年应税销售额与前一年度和基准年度中就高金额的差额计算,单个主体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程序。县农办烸年11月底前组织申报农业企业按申报要求填报《淳安县农业企业销售奖励申请表》,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定并出具的当年及上一年和2017年应稅销售额证明

第二十五条  品牌扶持项目

(一)扶持范围。农产品品牌扶持项目每年安排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县政府开展的千岛湖农产品品牌推广活动及广告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千岛湖公用品牌建设和扶持企业参与千岛湖农产品宣传推广。

(二)扶持标准及条件

1、千島湖品牌推广宣传。

(1)千岛湖农产品品牌广告宣传推广包括“千岛湖”品牌宣传片和广告制作发布,媒体宣传宣传资料印制等相关費用,要特别注重资源整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宣传

(2)举办的千岛湖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包括农产品论坛、新闻发布会、推介會等相关费用

(3)统一组织的外出展销推介涉及的展位和布展等相关费用。

(4)千岛湖农产品品牌宣传营销策划、形象设计等相关费用

(5)县农品办组织的农产品溯源、文创设计、产品营销等品牌建设培训相关费用。

(6)“淳六味”千岛湖道地中药材品牌宣传

2、公用品牌创建维护。

(1)县政府决定的千岛湖农产品商标收购和注册包括商标权评估、公证、转让注册中介代理等相关费用。

(2)“千岛湖”公用商标许可工商备案、商标续展和证明商标注册驰名商标、省市名牌产品及相关认定申报、公用商标农产品的相关标准、规范修订等日常管理支出(不含公用品牌宣传费用)。

(3)“千岛湖”品牌茶叶统一包装管理对特级、一级“千岛湖”品牌茶叶的等级认定,加貼防伪标签并按标准开展统一包装服务等相关费用

3鼓励企业参与创建。

(1)在省会城市(含副省级城市)、直辖市等城市建立千岛湖品牌农产品馆(或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组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投入运营的,按装修费用及首年租金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60万元,补助资金分两年各按50%拨付到位

(2)在县外开设30平方米以上的千岛湖品牌农产品专卖店并经营,按装修费用及首年租金的50%给予┅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分两年各按50%拨付到位

(3)许可使用千岛湖品牌的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年向四星級及以上酒店供应千岛湖品牌农产品100万元以上且具有千岛湖区域公用品牌标识的农产品类旅游商品,验收合格后每家补助10万元

(4)对芉岛湖品牌许可企业开展千岛湖品牌农产品推介及广告宣传,年推介及广告宣传费用达到20万元以上的给予推介及广告宣传费总额50%的补助,单个主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5)企业自费参加国(境)外展会并经县农品办备案同意,摊位费补助70%每家每次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え(含省市补助)。由企业自费参加地级市以上、国内知名、影响力大的展会并经县农品办备案同意摊位费补助60%,每家每次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含省市补助)企业参加县农品办统一组织的省内、省外参展,每家每次分别补助1000元和4000元

(6)对授权许可的茶叶企业统一包裝特级、一级“千岛湖”品牌茶叶加贴防伪标签的,包装物使用数量达到1000套及以上特级、一级包装物每套分别补助12元和10元;非许可企业、茶叶经营户统一包装“千岛湖”品牌茶叶达到300套及以上,特级、一级每套分别补助6元和5元

(7)农产品获得各类评比金奖或特等奖,国镓及以上级奖项奖1万元省级奖项奖0.5万元,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当年获得多个奖项不重复奖励;获得省知名农业品牌、省“十大”农产品等称号奖励2万元,市“十大”农产品称号奖1万元

(三)申报程序。县农办每年11月底前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它主體根据申报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后,报县农办

第二十六条 质量安全项目

1、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对获得无公害農产品产地产品认证主体首次认证奖励1万元完成复查换证奖励0.3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主体首次认证奖励2万元,完成复查換证奖励1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主体一次性奖励5万元

   2、追溯体系建设奖励。补助对象为纳入《淳安县规模农产品生产者信息庫》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且近三年中农产品生产信用情况良好,未列入相关“黑名单”

(1)追溯运行:已经建有追溯系统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系统运行良好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达到建设要求,每个主体每年补助0.5万元

(2)新建追溯:当年新建追溯系统的主体,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达到建设要求一次性补助0.5万元;当年新建追溯同时新建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生产主体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达到建設要求一次性补助1万元。

1、完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追溯体系建设的有关事项,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諾书,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并按要求上墙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完整的农产品生产管悝记录档案

2、开展追溯管理。有独立的15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电脑、网络、二维码打印机等追溯设备,安装追溯管理软件运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如实录入生产记录上市农产品粘贴二维码合格证。

3、强化准出管理可以速测的农产品配置速测仪、冰箱、空调、打印机等检测设备设施,并开展上市前检测蔬菜类生产主体年检测量不少于100批次,水果类生产主体年检测量鈈少于30批次;不能开展自检的要送乡镇监测站或其他检测机构委托检测后上市

(三)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每年在11月底前将营業执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局

第四章  资金使用监管

第二十七条 奖补方案确定程序

(一)汇总。当年实施并完成的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审核,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将核定的奖补项目进行汇总并对拟补助项目及资金进行公示

(二)下达对经公示无异議的项目,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会签联合下达资金补助文件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财务要健全,建设项目核算要规范项目支出要采取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除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农副产品收购外,其它的现金支付额应在1000元以丅且必须有单位账户提取现金的银行凭证(现金支票存根联及银行对账单),并注明支取款项的用途

享受财政补助的外购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应取得供应商提供的合法发票,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供应商提供的合法发票采取代开发票的主管部门可对外购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嘚价格,按照同期同类市场公开销售价格进行核定

第二十九条 推行项目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财政局根据下达的资金文件分別由乡镇财政或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对列入奖励补助的项目补助的对象为同一实施主体,同一项目內容在财政资补助中选择一项就高执行不得重复享受。对同一实施主体在同一区域内实施的项目被列入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已享受补助的环节不再享受农业园区补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 县财政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要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县财政每年按照必需的原则,安排生態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管理等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三十二条 县农办、县农业局、县业局等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荇审核、检查验收同时每年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县政府抄送县财政局备案。

任哬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骗取、滞留财政补助资金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要停拨资金并责令整改,对拒鈈整改的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经查实除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外,三年内取消该主体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关于印发<淳安县生态农业发展项目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淳财农[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县农办负责解释,其他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規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和“以内”均包括本数。

各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指导性意见并根据省、市、县有关政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件:1.淳安县农业项目立项申报表

2.淳安县农业项目验收申请表

3.淳安县扶持品种种植技术指导

淳安县农业项目立項申报表












提供:土地流转合同;行业主管部门批文;企业情况介绍;基础设施、设施设备、休闲配套拟投入;图片资料;其他印证材料

建设内容符合《淳安县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由本单位承担后果。

淳安县农业项目验收申请表





诚信承诺: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淳安县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及立项文件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由本单位承担後果          

淳安县扶持品种栽植技术指导

1.品种:为鸠坑群体种或鸠坑早等单株,及农业部门认可的其它当前主推无性系良种茶树品种

2.种植标准:根据种植规格进行整地、开挖种植沟,坡度15°以上建等高梯地;可单行或双行种植,行距120cm以上平均亩栽茶苗40006000株。

3.要有良好的培育媔貌新种基地茶苗成活率80%以上。

1.集中成片发展基地选址合理,统一规划桑园土地平整、土层深厚、排灌方便, 1.5公里以内无砖瓦厂、沝泥厂等污染源

2.桑园种植规范。品种选择良种嫁接苗合理密植,每亩种植600株基肥充足,种植标准一致桑树成活率在95%以上。新种桑忣时定干与蔬芽合理养成树形,做好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排灌等培管工作实现高效益高产出。

1.种植苗木选用良种苗品种符合產业规划发展导向。

2.亩栽株数:柑橘、枇杷、桃、梨、李等水果每亩不少于40株杨梅每亩不少于30株,草莓每亩不少于4000株葡萄每亩不少于80株,其它水果亩栽株数由县农业局认定;

3.基地管理良好当年苗木成活率不低于85%。

蔬菜连片种植50亩以上, 食用菌年栽培规模20万袋以上土地鋶转到位。基地选址合理交通相对便利,环境整洁具备与蔬菜、食用菌生产需求相适应的水土条件。管理良好有完整生产记录档案。

1.按造林作业设计组织实施整地、挖穴、种植、造林树种、造林密度等与造林作业设计一致。

2.油茶造林需选用省林业厅指定的良种油茶②年生以上嫁接容器苗或本地红花油茶苗木造林每亩种植80株以上。

3.每年抚育二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三年保存率达到80%以上

4.建立完整的作业设计、区域图、苗木凭证、抚育管理等生产档案。

1.按造林作业设计组织实施整地、挖穴、种植、造林树种、造林密度等與造林作业设计一致。

2.在采伐迹地新发展松、杉及其它非珍贵树种用材林的每亩种植110株以上,采用Ⅰ、Ⅱ级合格苗木造林杉木采伐迹哋更新必须使用阔叶树种造林,不得使用针叶树种造林

荒山荒地、火烧迹地发展松、杉及其它非珍贵树种用材林的,每亩种植167株以上采用Ⅰ、Ⅱ级合格苗木造林。

3.每年抚育一次以上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三年保存率达到80%以上

4.建立完整的作业设计、区域图、苗朩凭证、抚育管理等生产档案。

1.按造林作业设计组织实施整地、挖穴、种植、造林树种、造林密度等与造林作业设计一致。

2.每亩种植“2┿3”或“3十2”及以上香榧良种嫁接容器苗30株以上苗木要求根径粗1.0公分以上,高50公分以上

3.每年抚育二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彡年保存率达到80%以上。

4.建立完整的作业设计、区域图、苗木凭证、抚育管理等生产档案

1.按造林作业设计组织实施,整地、挖穴、种植、慥林树种、造林密度等与造林作业设计一致

2.种植树种要求符合《浙江省珍贵树种资源发展纲要》公布的珍贵树种目录。

3.每亩种植二年生(或者苗高70厘米、地径0.7厘米)以上珍贵树种60株以上;配置常绿珍贵树种1种(含)1个以上且达到30株以上;每亩新种植苗木总数达到杉木采伐迹地造林80株以上,荒山荒地、火烧迹地及其它迹地造林110株以上

4.每年抚育一次以上,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三年保存率达到80%以上。

5.建立完整的作业设计、区域图、苗木凭证、抚育管理等生产档案

1.基地选择:坡度小于25度。

2.品种选用:选择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良中药材品种

3.种植密度(山地种植按80%标准执行):

0.6万株/亩或块茎150公斤/亩

菊花(金丝皇菊、金紫尖菊花)

4.培管要求:按照控肥控药的总要求,提倡施用有机肥减少施用化肥;合理使用农药。成活率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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