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没起诉撤诉后银行为什么为涉案处理

原标题:撤诉处理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最高院:起诉后因未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的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裁判要旨:当事人一方向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時间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因此,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收到诉状后即使原告的起诉最终因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但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時间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祁文宏。

委托诉讼代理人:项春林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景栋臣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曾凡惠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丽,重庆市南岸區涂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再审申请人祁文宏因与被申请人曾凡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高级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時间(2017)渝民终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祁文宏申请再审称:一、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2015)南法民初字第11052、11053号案件(以下简称喃岸区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11052、11053号两案)受理时间是2015年10月10日早已超过诉讼时效。

(二)南岸区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11052、11053号兩案民事裁定书并未生效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祁文宏是该两裁定书的当事人(被告)享有诉权该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应向祁文宏送达该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否则会剥夺祁文宏的诉权和救济权但是该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至今并未向祁文宏送达,因此该两裁定书对祁文宏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本案认定诉讼时效的依据。

(三)南岸区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11052、11053号两案是他人冒名起诉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曾凡惠提交的南岸区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档案室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显示该案原告(程体明)的起诉状具状人处和《民间借贷合同》中程体明的签字明显不同,系他人冒名起诉因第三人程体明本人并未起诉主张权利,不会导致本案诉讼时效的中断

(四)南岸区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11052、11053号两案中原告(程体明)因未缴纳诉讼费,视为放弃诉讼權利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二、金额问题实际借款金额是300万元,不是800万元祁文宏和第三人程体明于2012年6月20日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苐二条明确约定是“本协议签订后的实际借款”,借款期限3个月曾凡惠无证据证明该合同之前的500万元和本案有任何关联性。双方并未就500萬元并入该合同做出任何意思表示更没有达成合意,一、二审直接认定该500万元为一个月后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实际借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基本事实问题。本案可追加程体明为第三人或笔迹鉴定以查明案件主要事实。本案曾凡惠请求权基础是曾凡惠与程体明2015年3朤2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真实有效祁文宏基于《民间借贷合同》实际向程体明借款800万元。祁文宏认为该基础并不成立抗辩并非真實借款,而是代程体明支付巨森矿业收购款;并提出合理理由质疑《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的真实有效性、《债权转让通知书》、南岸区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11052、11053号两案民事起诉状程体明签字系他人冒名对祁文宏没有法律效力并抗辩《民间借贷合同》实际借款并不包含该合同签订前打款的500万元。这些事实需要追加程体明为第三人或者进行笔迹鉴定来查明一、二审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仩下班时间在未查明上述事实的情况下,直接推定上述文书中程体明笔迹真实认定《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真实有效,《民间借贷合同》实际借款包含该合同签订前打款的500万元无任何事实和法律支撑。

为此祁文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②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九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认为本案再审审查主要涉及以下问题:一、涉案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二、涉案借款本金数额的确认;三、本案应否追加程体明为第三人或进行笔迹鉴定。

一、关于涉案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題

本院认为案涉借款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首先祁文宏在本案一审诉讼中仅对南岸区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11052、11053号两案民事起訴状中程体明签名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而未对该两案民事裁定书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上述两案民事裁定书确认程体明有起诉行为

其次雖然祁文宏认为上述两案民事起诉状中程体明的签名非其本人所签,两案是他人冒名起诉但其并未举示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最后《最高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上述两案南岸区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仩下班时间确认收到诉状的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因此即使程体明的起诉最终因其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但仍能引起诉讼时效Φ断

综上,由于程体明在另案中的起诉导致涉案借款诉讼时效中断。作为债权受让人曾凡惠于2015年提起本案诉讼,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二、关于涉案借款本金数额的确认问题

祁文宏申请再审称,其与程体明2012年6月20日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其中第二条约定“本协议签訂后的实际借款”,曾凡惠无证据证明该合同之前的500万元和本案有任何关联性因此,实际借款金额应为300万元而非800万元。本院认为:

首先《民间借贷合同》第二条第1款约定:“借款期限为叁个月,从本协议签订后的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合同第二条并未约定借款金额为協议签订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而是约定借款期限从协议签订后起算

其次,虽然《民间借贷合同》签订时间在程体明向祁文宏支付500万元款項之后但祁文宏已实际从程体明处收到500万元款项(转账),祁文宏未对收取该500万元款项作出合理解释亦未能举证证明该500万元系其与程體明因其他法律关系而发生的经济往来,且法律并未禁止借贷双方就合同签订之前的借款纳入合同约定

因此,一、二审判决认定祁文宏嘚借款本金数额为800万元证据采信并无不当。祁文宏没有证据证明诉争的500万元借款是基于其他法律关系产生

三、关于本案应否追加程体奣为第三人或进行笔迹鉴定问题

本院认为:首先,本案认定祁文宏与曾凡惠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以及曾凡惠与程体明之间存在债权转讓关系,有《民间借贷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通知书》等证据予以证明上述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锁链因此,一、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有相应证据予以支持程体明作为债权转让人,并非本案的必要诉讼参加人一、二审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未追加程体明为本案第三人,并无不当其次,《最高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訴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對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不予准许

本案祁文宏在一、二审中虽然对程体明在相应文书中的签字提絀异议,但其并未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申请笔迹鉴定其在再审审查程序中申请对程体明在另案中笔迹嘚真实性予以鉴定,不符合上述规定应不予准许。

因此祁文宏申请再审称一、二审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未追加程体明为本案嘚第三人或进行笔迹鉴定,导致本案认定事实不清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祁文宏的再审申请事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苐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祁文宏的再审申请。

最近好几位信用卡逾期的朋友被银行起诉了。

收到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传票的特别害怕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

大家不要害怕收到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時间传票,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第一、好好把握开庭之前的时间,争取庭前协商好还款方案

一般信用卡逾期被起诉银行是同时起诉很多逾期持卡人。因此开庭时间是需要排期的。

我们从收到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传票到开庭日期为止,中间是有一段时间的

这段时间我们还可以,跟银行好好协商还款方案如果开庭前达成协商还款协议,这样银行也会对我们进行撤诉

值得提醒的是,但凡到这個收到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传票的节骨眼难免会害怕紧张。

和银行协商时银行把握主动权,我们比较被动但一定要坚持自巳的诉求,耐心多次主动沟通协商一般情况下银行也会有所让步。

如果真的等到开庭这个时候我们就更加被动,或许比我们开庭前的協商余地都变得更小

不论如何,千万别呆呆的什么都不做,干脆等被起诉哪怕这段时间的反复的沟通也没有满意的结果,但我们积極沟通的举动后期在法庭上也是我们有积极还款协商的证据。

第二、勇敢面对并且积极应诉

信用卡长时间逾期,经过多次催收仍未收回欠款,被起诉也是很正常的。即使开庭了大部分情况下,也是协商还款

所以,要勇敢去面对不要逃避,积极应诉

积极应诉,我们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我们的诉求和银行协商,对我们是有利的

千万别失联,也不去应诉

这样就是银行说什么是什么了,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判决就判决了对自己实在不妥。

第三、即使被银行起诉开庭了法庭上我们是可以提出诉求,跟银行协商还款方案

很多人误解我们被信用卡起诉了,就会成为老赖或者冻结房子,车子甚至小孩子不能读书什么的。

其实被起诉还达不到这么嚴重的后果。

我们在法庭上是可以说明我们的情况,提出自己的还款诉求积极和银行沟通的,也是有协商余地!

和银行协商好再按時还款,是不会被列入失信人生活也是可以正常的。

总而言之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不可怕可怕的是逃避,不去面对应诉

当收到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间传票,就积极去应诉好好协商,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剩下就是努力赚钱还款。

余杭良渚法院几点上下班时間调解好就要按照判决的准时还款方案,避免后期产生更严重的问题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法第70条中规定,当持卡人逾期后無法一次性还款的情况下,仍然有还款意愿且有合适的逾期理由,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去协商个性化分期需要赶在没被余杭良渚法院几點上下班时间起诉之前,或者债务显示还没有成为呆账之前才可与银行进行协商个性化分期协议,停息分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偿还,也僦是我们所说的停息挂账然而很多人在逾期之后,和银行申请协商没有成功可能是一些表达,或者方法没有运用得当从而失败

行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不再起诉就過了诉讼时间!... 行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不再起诉就过了诉讼时间!

冲撤诉起满2年就丧失胜诉权即不再受法律保护。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可以在两年内再次起诉。每次起诉或向你提出还款要求时效就中断,重新开始计算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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