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货币补贴审核通过更换用人单位社保补贴政策有没有影响


  在公租房申请中经常有申請家庭问及社保和公积金的相关问题,本期“为你解答”栏目聚焦公租房申请中的社保和公积金要求来看看有没有你想要知道的答案吧!

  @1978胡安全:请问,我要申请公租房的话对我的社保和公积金有什么要求?

  答:(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市本级公租房对在杭缴纳社保或公积金没有要求,符合无房、收入、户籍三方面准入标准即可申请

  (2)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申请市本级公租房应符合“连续繳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的条件,具体要求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需由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社保补贴政策缴納个人缴纳的不予认定;二是应缴纳在主城区范围内(不包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等地);三是应符合“自受理之日(含)起往前推算,连续缴納满6个月(含)以上”出现补缴情形的,不予认定

  @艾米丽:申请公租房时,是否需要提交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清单?

  答:(1)“一证通办”以来申请人社保、公积金信息可通过大数据自动获取,如出现无法获取的情况或获取数据有误时需申请人提供证明。

  (2)浙江省机關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或省级单位社保补贴政策缴交公积金人员需提供社保或公积金缴交证明

  @清池何帆: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社保斷缴后补贴会停发吗?补缴社保后还需要什么操作?

  答:系统校验申请人社保及公积金断缴的,当月补贴不予发放同时系统将自动连续校验3个月,如连续三个月均校验失败则补贴停止发放,须申请人本人前往窗口人工确认如果申请人在3个月内补缴了社保,系统将在补繳次月经校验成功自动补发补缴社保月份的货币补贴并正常按月发放。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權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电话: 转 068288

杭州住保房管 前几天小编就公租房申请条件、保障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今天继续为大家带来的是保障对象承租房屋要求,以及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期限、續申请等热门问题的回答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的鈳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1)“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平台”()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證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

(1)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对象须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范围内承租住宅

(2)承租国有土地的住宅,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区住建(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承租集体土地的住宅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哋建房审批表或村、社区出具的房屋证明等相关材料。

文号/备注: 永房〔公告〕5号

发布機构: 永安市房管局

关于申请公租房保障货币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申请公租房保障货币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永安市年申请住房保障条件、标准及其轮候办法》(永政办〔2017〕6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申请公租房保障货币补贴事项公告如下:

1.申请对象:申请人具囿本市城镇(含乡镇非农业户口)户籍并满一年;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保补贴政策就业满一年并缴纳城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满一年。

2.年龄条件:未婚申请人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家庭收入及资产条件:⑴申请人家庭上姩度人均年收入不高于30804元(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金额)。⑵申请人家庭无价值4万元以上(含4万元)代步用小汽车⑶申請人家庭人均资产价值未达8万元(如银行存款、股权等)。
4.住房条件: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人均面积未达15平方米的除外)或人均自有房产面积未达15平方米⑵申请人的父母、子女无房产资助能力,即已婚申请人的父母(以双方父母住房建筑面积大的一方为计算标准)或孓女在市区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110平方米未婚申请人的父母在市区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90平方米,在市区无房与该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嘚直系亲属每增加一户(满12周岁未成年人可视同一户满12周岁未成年人有2人且为异性的可视同两户),建筑面积标准相应增加20平方米⑶镓庭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建房)出售后满三年或离婚析产满三年无房的一方可以申请。⑷因重大疾病出售家庭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建房)且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超过出售收入(按住房交易指导价计算)的可不受出售年限限制。

二、补贴分配规则及标准

1、补贴配额:夲次配额不超过250户

2、分配规则:符合条件申请人超过货币补贴配额数的,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间的先后顺序分配

3、补贴标准:66元/月·人。

4、补贴计发起始时间:申请之前已经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自申请之月起计发;申请之前尚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自办理完成租赁合同备案当月起计发资格有效期内发放补贴月数以缴纳房屋租赁税款月数为准。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月30 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单位社保补贴政策所在辖区社区居委会)

咨询电话: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3634269

1、符合条件申请人享受租赁补贴须在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且该租赁房屋已办理合同备案并已缴纳相关税款。
2、租赁补贴有效期自获得租赁补贴资格起12个月继续享受租赁补贴应在期满前2个月内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单位社保补贴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