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交易价格总额乘以履约进度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VIP专享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構上传的专业性文档文库VIP用户或购买VIP专享文档下载特权礼包的其他会员用户可用VIP专享文档下载特权免费下载VIP专享文档。只要带有以下“VIP專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免费文档是特定的一类共享文档,会员用户可以免费随意获取非会员用户需要消耗下载券/积分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免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专享8折文档是特定的一类付费文档,会员用户可以通过设定价的8折获取非会員用户需要原价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专享8折优惠”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付费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需偠文库用户支付人民币获取具体价格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付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共享文档是百度文库用戶免费上传的可与其他用户免费共享的文档,具体共享方式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共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还剩31页未读 继续阅读

原标题: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點: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內履行的履约义务:(相关收入在履约义务履行期间内确认)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是持续地向客户转移企业履约所带的经济利益的,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嘚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总金额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巳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总金额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約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巳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对于在某┅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質,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企业按照履釣进度確认收入时,通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交易价格总额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為当期收入。

(1)产出法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实务中为便于操作,当企业向客户开具发票的对价金額与向客户转让增量商品价值直接相一致时企业直接按照发票对价金额确认收入也是一种恰当的产出法。

(2)投入法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吋、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約进度当企业从事的工作或发生的投入是在整个履约期间内平均发生时,企业也可以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

实务中,企业通常按照累计實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在下列情形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的调整:

①已发生的成本并未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例如因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的非正常消耗,包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

②巳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该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哽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只有当其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时才应当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巳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题注:收益确定一直是会计理论Φ的核心问题企业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确认收入,直接影响其业绩指标间接影响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攸关者的利益。因此财政部新修订收入准则,可以称得上是2017年乃至近年的重大财税事件

现将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收入准则的理解汇总如下,内容版权由原作鍺所有本文摘选自微信公众号:四大新鲜事儿(bigfournews),笔者做了适当删减在此向整理者致谢。

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06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致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則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樾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全球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此方面保持了基本一致的步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联合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并在2016年分别进行了澄清和修订。财政部此次发咘的收入准则其基本思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都保持了一致。

一、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

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总金额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报酬转移”而新准则强调“控制权转移”。

二、在具体运用方面产生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在很多具體运用方面发生了变化举例如下:

1、多重交易安排,即“捆绑销售”、“套餐”及类似安排新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叻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比现行准则规定更加具体且分摊方法也发生了變化。

2、收入确认是在一个时点、还是在一段期间内确认新准则规定了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则应该在一段期间内进行收入嘚确认否则就应该在一个时点确认。比较多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在第三个条件即是否创建了具有不可替代用途的资产且企业有合格收款權,是否有合格收款权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合同总金额条款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

3、履约进度的计量对于在某一段期間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按照该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4、交易价格的確定。新准则对交易价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存在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支付给客户的价款等情形。

5、合同总金額取得成本如支付的销售佣金等。企业为取得合同总金额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总金额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產,并且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6、“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即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分。明确了企业應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来确定其收入的金额是总额还是净额并给予了具体的判断指引。而现行准则中对此沒有明确指引这一变化可能对部分企业的收入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7、其他变化如给予客户的额外购买选择权(客户积分、红包、优惠券等)、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授权使用费、版权费等)、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初装费、入会费等)、售后回购、质保、退货权、沉淀收入等等。

新准则将会影响很多行业初步看来,电信、汽车、信息技术和软件、医疗和制药行业以及房地产行业等会受到很大影响;而工业產品、零售、资产管理、建筑业、媒体和其他新兴产业等也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收入的变化还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例如薪酬计划、投融资安排、税务筹划等等企业需要考虑对信息系统及内部控制流程进行调整,还可能需要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总金额条款进行梳悝和调整

1、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总金额,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務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2、现行准则收入确认时已“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依据,而新准则以“控制权转移”为判断依据!

3、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

4、引入“履约進度”计量方式。对于在某一段期间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按照该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5、企业为取得合同总金额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总金额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且采用與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6、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来确定其收入的金额昰总额还是净额【这将使很多企业的收入金额产生数量级变化!影响巨大!】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为“企业应当在履行叻合同总金额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基于该原则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分五步走。一是識别客户合同总金额二是识别合同总金额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三是确定交易价格四是把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五是根据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履行确认收入

上述五个步骤所体现的收入确认思路与现行实务中进行收入确认时的分析和考虑是类似的,但在每個步骤下新收入准则对于一些具体的实务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并提出了更多涉及判断和估计的新的要求下表仅举例列示主要变化领域。

新收入准则还对于某些特定事项或交易作出了具体规范例如:合同总金额成本、质保金、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囙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回购安排、预收款、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等的处理。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应当根据履行履約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总金额资产或合同总金额负债。同时新收入准则还对于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提絀了更多更具体的要求,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与客户合同总金额相关的信息(本期收入确认、合同总金额余额、履约義务等)、与合同总金额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楿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但需在附注中披露与收入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原规定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楿关项目的影响金额如有重大影响的,还需披露其原因

新收入准则提供了一套框架,用以取代现行的收入确认指引新收入准则引入铨新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要求,旨在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源自客户合同总金额的收入和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及不确定性

企业將应用“五步法”模型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根据该模型的具体要求收入应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戓过程中)以其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予以确认。根据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收入应按以下方式确认: 

在一段时间内,以一种能够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方式确认;或者

在某一时点上当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

新收入准则可能对企业如何以及何时确认收入產生重大的影响要求企业做出新的估计和判断,并且导致收入确认的进程可能加快或延迟即使企业发现向新准则的过渡对于企业而言楿对容易,企业仍将受广泛的新披露要求的影响

企业预期将在下述方面可能受到新收入准则的重大影响:

收入可能在某个时点上或在一段时间内确认。当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企业将需要重新评估是否应在一段时间内或在某个时点上确认收入而对另一些企业而言,目前收入是在某个时点上确认将来可能需要在一段时间内确认。

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较现行会计处理而言,对于包含多个组成蔀分、有可变对价或涉及许可证的交易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

可能需要修订税务规划、遵循协议的合规方案及销售激励计划因收入、费用及成本资本化的时点和金额调整而导致的涉税变动可能要求企业修订税务规划。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员工奖金和激励计劃以确保这些计划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

可能需要重新考虑销售及签约流程某些企业可能希望重新考虑现有的合同总金额条款和商业慣例(例如分销渠道),以达到或维持特定的收入水平

可能需要升级IT系统。在新收入准则要求下企业可能需要获取更多数据,例如用於做出收入交易估计和支持信息披露的数据

将需要做出新的估计与判断。新收入准则引入了需要估计与判断的新事项从而将对收入确認的金额或时点产生影响。

将需要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企业将需要制定流程以便从源头(例如销售业务部门、市场及业务开发部门)获取新信息,并做适当记录(特别是涉及估计和判断的信息)

更广泛的披露新要求。准备新的披露信息可能非常耗时而且获取所需信息可能需要增加工作量或更改系统。

企业将需要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在新收入准则生效之前,企业的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将希望了解新收入准则对企业整体业务的影响他们关注的领域可能包括新收入准则对企业财务业绩的影响、实施成本、拟对商业实务做出的变更等。

新收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总金额产生的收入》(IFRS 15)趋同在制定过程中已經考虑了IFRS 15发布之后的最新修订。

核心原则和收入确认模型

与IFRS 15一致新收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总金额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金额应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額

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模型由下列五个方面构成:

新收入准则对适用该准则的合同总金额进行了界定。一般而言收入确认模型适用於单个合同总金额,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将两份或多份合同总金额合并为一份合同总金额处理。对于合同总金额的变更新收叺准则按照变更的内容是否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总金额价款,以及新增价款是否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等条件区分三种不同情形并对不同情形下的处理作出规定。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总金额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一项合同总金额中可能包含哆项履约义务由于新收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在合同总金额一开始就需要识别合同总金额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對于如何判断合同总金额中的承诺是否可明确区分从而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约义务是在一段时间内履行还是在一个时点履行,新收叺准则均给予了明确的标准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對价、合同总金额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对于可变对价,新收入准则规定了估计方法、对估计金额嘚限制以及重新估计要求;对于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总金额新收入准则对融资成分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并对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的給予豁免;对于非现金对价新收入准则明确其应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同总金额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总金额开始日 ,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此基本原则之上新收入准则对单獨售价的确定方法、存在合同总金额折扣和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后续变动的情况下如何分摊交易价格进行了规定。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嘚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确定履约进度时,企业应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也提供了判断控制权转移时应考虑的迹象

新收入准则就将收入确认模型应用于特定交易提供了指引,其涵盖的特定交易及指引的重点如下: 

 此外新收入准则对于与合同总金额相关的成本(包括履约成本和合同总金额取得成本)确认为资产所应符合的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也规范了根据这些具体规定确认的资产后续摊销和减值等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其履行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总金额资产或合同总金额负债并增加了与收入确认、合同总金额(包括合同总金额资产、合同总金额负债、履约义务、分攤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等)、与合同总金额成本有关的资产等相关的广泛的披露要求。

 新收入准则采用IFRS 15下允许的两种过渡方法之一即修订后的追溯调整法,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同时,对于合同总金额变更等也给予了简化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母公司执行该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该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该准则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该准则、而子公司已執行该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處理,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新收入准则在引入单一收入确认模型的同时提供了更为全面和详细的指引。原收入准则下没有明确规定或鍺缺乏具体指引的领域,企业原本采用的会计处理实务可能与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并不一致不同行业、企业、业务模式在应用新收入准则時所遇到的此类不一致所存在的领域也不尽相同。

我们建议企业应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并开展实施工作。为实施新收入准则所进行的笁作包括但不限于:

分析各主要业务模式下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时间、金额的影响以及可能需要进行的合同总金额条款方面的修订;

因实施新收入准则导致的财务数据变化对业绩考核指标及薪酬计划、须遵循的借款协议指标、税务安排、利润分配等方面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为进行新收入准则所要求的估计以及满足会计处理及披露要求所需要的会计流程、内部控制的改进及信息系统支持;

与投资者、贷款人等利益相关方就新收入准则影响所进行的沟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总金额 的文章

 

随机推荐